作者invers0412 (@@)
看板consumer
標題[心得] 訪問買賣事件始末
時間Wed Jun 8 13:03:16 2005
5.31[2] 被該公司分店作問卷推銷, 因無美容消費經驗而答應之. (其實他們在此的行銷
並不符合公平會之規定)
當晚於ptt詢問後, 得知被坑之嫌. 故在網上查詢該公司, 得負面評價多.
6.01[3] 打1950詢問並來此板, 得知存証信函之寫法用途.
中午要求退費未果(僅希望本人退半套), 即準備寫存証信函.
6.02[4] 下午該公司主管打電話向本人詢問, 本人堅持退費, 並向該公司提出幾點批評
建議.
當天也寫完存証信函.
6.03[5] 寄出存証信函.
6.04[6] 本人收到電子帳單, 並未依當初口頭的分期付款請款. (事後去爭議是說, 他們
會自行負擔循環利息)
6.07[2] 確定存証信函到, 本人打電話向總公司詢問, 答應於二天內辦好.
中午到該分店, 因櫃長不在而無法要求退費.
6.08[3] 中午已於該分店退回大部份金額. 該櫃長要求要給開封費, 本人堅持於七日內
可主張全額退費, 該櫃長只好答應(猜測是要拗多少算多少吧). 後來該櫃長要
求另一筆金額300不可退費, 本人見該店尚有禮貌, 於道德上允諾不追回300款
項. 並交還該公司化粧品及簽立和解書.
以上, 全劇終, 感謝大家的收看及協助^^"
接著跟銀行確認就好了
其實我遇到的, 他們人都不錯啦, 除了我第一次要求退費有擺臉色外
而且我也有遇到他們的顧客, 評價其實不會太差
可能是他們其他分店行為惡劣才有網路上眾多批評
當然他們也違反公平會許多原則, 但是既然和解了我也不想追究
但是不排除協助其他與該公司有糾紛的消費者
最後, 存証信函果然很有用一一""
剛去的時候, 好乖喔, 跟我第一次去要求退費不一樣耶 XD
而且跟我要開封費, 我說我七日之內根本不用退開封費吧, 這消保法說的
然後就說"好啦"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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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nvers0412 來自: 220.228.96.198 (06/08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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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推 invers0412:哪裡哪裡, 只是賺個p幣 ̄▽ ̄" 220.135.124.13 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