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azybaby (*站岡的笨蛋*)
看板consumer
標題Re: [心得] 傻瓜分享記
時間Wed Nov 3 23:49:56 2004
※ 引述《olinyo (一閃一閃亮晶晶)》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Bargain 看板]
: 作者: olinyo (一閃一閃亮晶晶) 看板: Bargain
: 標題: [心得] 傻瓜分享記
: 時間: Wed Nov 3 17:31:33 2004
: 十月底的時候 在某大賣場購買新X派 白巧克力口味
: 我吃只是覺得沒多好吃 但也不至於噁
: 由於是社團購買all pass糖 所以很多社員都有吃到
: 有大部分的人覺得味道很怪
: 反應最激烈的是某學妹 她吃了馬上吐出來 而且立刻打電話給我
說說我的經驗好了...
我上禮拜也是在大賣場買了某家品牌的"奶油球" (是蠻常見的大牌子大公司)
回來開了吃之後 竟然覺得有點鹹鹹的 @@
反正就是味道怪怪的 跟我一般對奶油球味道的預期不一樣
查看包裝倒是沒有過期....
但是因為實在困惑 總覺得味道很怪...
所以我就撥打該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 (注意 我不是打給大賣場...而是直接跟公司反應)
很客氣地跟客服小姐討論這件事情
隔天就有銷售員親自與我聯絡
還說要親自過來收回我開過的那包 送一包新的來
後來與銷售員見面
我聊了一下我使用奶油球的方法 他非常客氣 我也很認真的與他討論
最後他不但給我一包新的奶油球 還送了一些他公司的其他產品
最後承諾回去會好好檢驗我那包奶油球是否有問題
整體來說....我個人非常滿意這樣的服務
我認為一個大的廠商就是要這樣有氣度
我以後也會繼續支持該家廠商的產品......
說了這麼多 我只是覺得消費者如果要反應
應該要先找最能"直接處理"的單位
在原PO與我的事件當中 都牽涉了三種單位 : 政府 大賣場 與產品製造商
我個人倒是覺得無論如何以通知產品製造商為第一優先
如果得不到妥善的處理(比如說客服小姐推三阻四等等)
才退而尋求其他方法
但是其實其他方法比較像是"隔靴搔癢" 難以真正對消費者有回饋作用
以上是我的經驗和一點想法 歡迎大家討論 :)
: 她覺得有怪味 查看包裝疑似過期 標示040605
: 隔天我馬上去求證 真的是040605 大家都解讀成2004 06 05
: 天啊 過期五個月啊 這口氣怎能忍的住 真的很難吃....
: 因此衝動的我 就打去行政院 衛生署 食品管理處 檢舉某大賣場販售過期食品
: 誰知 剛檢舉完 一陣冷風
: 再次望了望它的包裝 傻眼 它的有效日期居然是 月日年
: 挖哈哈 我前一秒才檢舉完 對方還說會通知衛生署的人 去勘查
: 我還留了個人資料 慘了 還說需要我提供相關的商品跟發票
: 我馬上打回去 道歉摟.....
: 我只能說 這通電話完全讓我對行政機關的態度完全改觀
: 經由衛生署的小姐的諮詢後 我的心情超開心
: 因為我覺得很不好意思帶給對方麻煩 但她卻很親切
: 我跟她說明原委 東西太難吃 以致於大家誤認此商品過期
: 我很擔心的問她 那我已經檢舉了怎麼辦
: 她 的回答是 沒關係啊 以後她也不會去買那餅乾(詼諧的言談)
: 以前我總認為消費者是弱勢的一方 沒有什麼可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 但是經過這次 我發覺 其實某些行政機關是可以讓消費者申訴的
: 如果買到過期食品 或是東西疑似有問題 都可以去食品管理處檢舉喔
: ~~~~~~~~~~~~~~~~~~~~~~~~~~~~~~~~~~~~~~~~~~~~~~~~~~~~~~~~~~~~
: (02)23223513 行政院衛生署 食品管理處
: 個人經驗 前提是先看清楚標示 有些可能是東西本身真的很難吃
: 希望今天沒有帶給她們帶多的麻煩 傻眼 衝動的一天*^^*
--
「接力」抗議方式開啟了無限的想像空間,像是接力自
焚(一千個人分別燙一小塊皮膚),接力窒息(十個人
,每個人輪流閉氣十秒,累積三分鐘就代表死一個人…
),接力跳樓(每個人跳二公尺,集滿二十公尺算跳樓
一次),接力服毒(二十個人每個人吃一顆安眠藥,算
服毒自殺一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79.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