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endalin (小尼莫)
看板consumer
標題Re: 沒有組織的補習班!!請各位版大幫忙~~
時間Wed Jun 16 15:03:39 2004
※ 引述《hawker (這是我的目標)》之銘言:
: ※ 引述《legist (請進 consumer 板)》之銘言:
: : 什麼叫做「但非本人」??
: : 你沒有敘述你的案情事實,我不太懂。
: : 你跟WindFay應該不是同一個人吧?
: 不是
: 這件事是 我要求退費(個人因素)
: 去補習班要求退費 照理說 我當初是選A+B的課程來上
: 但這兩門都還沒開始上 唯獨有開的是買A+B送的C
: 現在我要退費 他說要扣掉C部份的錢然後剩下的錢退75%
: 但這C明明是贈送課程 (但已開課超過1/3)
: 要退費時 我需要負擔這筆費用嗎?
至於這個問題,
1、如果A、B、C都還沒開課,
補習班就只能拿預收的費用,而且不能超過全部費用的75%,
2、如果有其中任何一堂課已經開始了,
(1)如同我上一篇所說的,雙方本來就是打算以二萬多元作為上A、B、C課程的對價,
所以就算是贈送的課程開課了,學生應該只能要回75%;
(這個是我覺得比較衡平的啦,當然這樣的解釋還必須有另外法律上理由不贅述)
(2)不過還有第二個可能,贈送契約就是免錢,只是它的效力隨同正班課程契約而定,
因此二萬多元是A、B課程的對價,
但是在算上課期間也就只能以A+B來算是否超過三分之一(這點對學生比較不利)
然而補習班也不能再要求學生負擔C課程的費用。
(這個是個人覺得最切合雙方契約內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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