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endalin (小尼莫)
看板consumer
標題Re: 沒有組織的補習班!!請各位版大幫忙~~
時間Mon Jun 14 23:45:05 2004
※ 引述《WindFay (pink)》之銘言:
: 我在台北車站建國補習班報名了AB兩種課程 贈送CD兩種課程
: 本來排定A暑假上 B秋季班上 C暑假上 D為贈送春季先修班
: 那時秋季班課表未定 現在課表出來了 B會和A衝堂一個月...
: 然後 前幾天 又打電話給我 說C的課程因為老師有事 要調時間
: 我回家查看後 才發現又和A衝堂 C又只有開暑期班 沒有換班的餘地
: 我被搞的暈頭轉向 跟原來訂班的都不一樣
: 今天要求退費 說贈送的D課程已開課 不能退費
: 只能退剩下的75%
: 所以 我繳的 20250
: 被扣了6000 再打75折 剩下約莫1萬元
: 剛剛爬了文 說開課要以全上課日期來看
: 所以我想那6000元是可以要求回來的吧?
: 然後 要請教各位大大的是 我覺得課程異動到如此 都是他們的疏失
: 他們不用負起任何的責任嗎? 我只能摸摸鼻子 退75%嗎?
: 我本來很想只退全額75%
: 現在他們居然欺騙我 算進那個6000元
: 所以想要問問各位大大 看有沒有能叫他們負起責任的方法??
: 如果連那6000都要不回來
: 我最後要拿存證信函威脅他們........
如果衝堂指的是說:要上A課程就不能上B課程,
而補習班所安排的課程本來就應該避免這種情形發生,
倘若補習班仍排出衝堂課程(是學生在締約時不可能預見的),
本質上就是個不完全給付吧,
學生應該可以要求補習班重排課程,
而使學生無法依原來的契約上到該上的課程,
學生於請求於適當時期重排課程遭拒時,應該可以行使終止權而要回後面的學費吧!
學生本來就可以依照其正班課程上課,
並不需要配合補習班亂排課而換班!
這種情形和學生單純不想補習不可同日而語的!
所以學生在合法行使終止權後,可以要回後面還沒上過課的費用;
當然如果依照短期補習班規則退得錢比較多,就直接依那樣退費即可。
至於那個6000元,我不知道補習班是以什麼名目扣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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