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uans (大豆)
看板consumer
標題Re: [問題] 在BBS上買到不實商品
時間Sun Apr 27 18:27:51 2003
※ 引述《sumeya (sumeya)》之銘言:
: 之前因為螢幕壞掉了,所以想買一個二手螢幕.
: 在forsale板看到有人在賣一台NEC15吋的二手螢幕所以和他聯繫.
: 我所開出的條件,是二年內的螢幕,出700;三年以上的只能出到4到500元.
: 在通話時,他說是代朋友賣的,只用了二年多,所以要700元.
: 我和他說在二手市場,除了view sonic以外,其它的牌子通常只能賣到500元,
: 希望他能降價.但他說view sonic是台灣牌子,NEC是日本牌子,當然NEC會比較好.
: 所以不能降價.在考慮了一下,且真的急需螢幕的情況下,我就接受了700元的價格.
: 那天面交時,其實已經是晚上了,光線昏暗,而且我相信人性本善(真是笨),
: 又急著想拿到東西就走,而他說已檢查過了沒故障.所以我也沒檢查就帶回家了.
: 回到房裡,在光源下看到外瞉,著實讓我冒線了許久.因為它的外瞉極黃,感覺被丟掉的
: 壞螢幕都沒那麼髒;且看了背後的出廠日期,更是快要昏倒.因為它是1996年9月出廠的.
: 也就是說這個螢幕用了近6年了.雖然功能是正常的,但和我要求的和付出的錢差太多了,
: 所以我寫信表明這個情況,要求賣家將錢退還給我,大家就當做算了.
: 可是對方卻說他不管這個螢幕他朋友用了多久,他只負責檢查有沒有故障.
: 所以不能將錢退還給我.所以說呢,我被一個爛人削了.
: 雖然說這個螢幕是沒有故障,但真的和當初談的差太多了.
: 不知道有什麼方法可以討回公道嗎?
首先要說明的是,這個案例可能不適用消保法。
消保法的適用範圍是商家對消費者,而據您的描述,對方並非是商家
所以不適用消保法
但是民法還是可以走,問題在於,你們雙方的落差。
他告知你「NEC 15吋,700元」,而您也受接了,所以這部分也沒有問題。
而爭點在於您所謂的「兩年內」,是「出廠兩年」或「使用兩年」
假如對方並非存心欺騙的話,那麼雙方可能有些誤解,
如果不是,那麼,對方除了「兩年內」的爭議以外,似乎也沒有欺騙您的地方。
因為螢幕是正常的,所以說呢?您其實除了價格上面以外,也不是完全被削掉。
該怎麼作? 我想,我有看見,應該是您本人在YAHOO拍賣網上拍賣該螢幕,
說真的,我本人也常常在YAHOO拍賣網買賣,即使是我在BBS上面中意的,
也會要求賣方先開拍賣網頁再購買,因為這對雙方,比起BBS而言更有保障一點。
今天您認為,一顆二年的螢幕,700元您可以接受,那如果是六年的「正常」螢幕,
您花多少錢購買才可以接受呢? 然後試著向對方要這個差價。我想如果對方有誠意
的話應該可以接受。否則,講難聽一點,為了二手螢幕而對簿公堂,實在不是很符
合訴訟經濟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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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身球是正常的,
沒有近身球,就顯示不出外角球的威力
~~陳義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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