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uans (大豆)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问题] 在BBS上买到不实商品
时间Sun Apr 27 18:27:51 2003
※ 引述《sumeya (sumeya)》之铭言:
: 之前因为萤幕坏掉了,所以想买一个二手萤幕.
: 在forsale板看到有人在卖一台NEC15寸的二手萤幕所以和他联系.
: 我所开出的条件,是二年内的萤幕,出700;三年以上的只能出到4到500元.
: 在通话时,他说是代朋友卖的,只用了二年多,所以要700元.
: 我和他说在二手市场,除了view sonic以外,其它的牌子通常只能卖到500元,
: 希望他能降价.但他说view sonic是台湾牌子,NEC是日本牌子,当然NEC会比较好.
: 所以不能降价.在考虑了一下,且真的急需萤幕的情况下,我就接受了700元的价格.
: 那天面交时,其实已经是晚上了,光线昏暗,而且我相信人性本善(真是笨),
: 又急着想拿到东西就走,而他说已检查过了没故障.所以我也没检查就带回家了.
: 回到房里,在光源下看到外瞉,着实让我冒线了许久.因为它的外瞉极黄,感觉被丢掉的
: 坏萤幕都没那麽脏;且看了背後的出厂日期,更是快要昏倒.因为它是1996年9月出厂的.
: 也就是说这个萤幕用了近6年了.虽然功能是正常的,但和我要求的和付出的钱差太多了,
: 所以我写信表明这个情况,要求卖家将钱退还给我,大家就当做算了.
: 可是对方却说他不管这个萤幕他朋友用了多久,他只负责检查有没有故障.
: 所以不能将钱退还给我.所以说呢,我被一个烂人削了.
: 虽然说这个萤幕是没有故障,但真的和当初谈的差太多了.
: 不知道有什麽方法可以讨回公道吗?
首先要说明的是,这个案例可能不适用消保法。
消保法的适用范围是商家对消费者,而据您的描述,对方并非是商家
所以不适用消保法
但是民法还是可以走,问题在於,你们双方的落差。
他告知你「NEC 15寸,700元」,而您也受接了,所以这部分也没有问题。
而争点在於您所谓的「两年内」,是「出厂两年」或「使用两年」
假如对方并非存心欺骗的话,那麽双方可能有些误解,
如果不是,那麽,对方除了「两年内」的争议以外,似乎也没有欺骗您的地方。
因为萤幕是正常的,所以说呢?您其实除了价格上面以外,也不是完全被削掉。
该怎麽作? 我想,我有看见,应该是您本人在YAHOO拍卖网上拍卖该萤幕,
说真的,我本人也常常在YAHOO拍卖网买卖,即使是我在BBS上面中意的,
也会要求卖方先开拍卖网页再购买,因为这对双方,比起BBS而言更有保障一点。
今天您认为,一颗二年的萤幕,700元您可以接受,那如果是六年的「正常」萤幕,
您花多少钱购买才可以接受呢? 然後试着向对方要这个差价。我想如果对方有诚意
的话应该可以接受。否则,讲难听一点,为了二手萤幕而对簿公堂,实在不是很符
合诉讼经济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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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身球是正常的,
没有近身球,就显示不出外角球的威力
~~陈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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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160.6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