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utien (章太炎龍騎士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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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訪問] 王希文:音樂劇要有總攬全局的制度
時間Wed Oct 3 22:10:44 2012
本文載於《流行詞話》三十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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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劇要有總攬全局的制度
──從Music Director的職責與功用談起
口述:王希文 (2012年7月2日)
整理:胡又天
引言
華語音樂劇近年興起,有心人紛紛投入這領域想作出一番局面,然而至今仍未出現一
部可為典範的成熟作品,各劇團的製作與經營模式也還有許多不足;有鑑於此,曾為音樂
劇《木蘭少女》,舞台劇《K24》、《再見女郎》及電影《翻滾吧!阿信》、《愛的麵包
魂》作曲,紐約大學電影配樂作曲碩士畢業的王希文,希望能透過文章書寫,向國人介紹
歐美音樂劇的創作觀念與專業分工,以求進步。但因工作繁忙,於是由筆者邀約訪談,先
從「音樂總監」Music Director的角色講起,整理如下。
音樂也需要導演
無論是電影或劇場,劇本都要導演把戲給導出來;音樂劇中的音樂,也當然該有人去
協調人力物力,按戲劇的需要把它導出來。這在英、美等劇場藝術發展較深的國家,都會
設一專職人員來總攬其事,其職稱就叫music director。
台灣或將music director譯作「音樂總監」,並不完全準確,因為它不只是監督、
supervise、按既定方針叫人去做;music director更多在direct,從劇本的需求和現實
的條件,去主導、統籌音樂的創製,這除了要有音樂的技能與知識,也要懂得專業分工,
但最重要的還是對戲劇的概念與理解。
就拿音樂劇的歌曲來說,音樂劇的歌曲是什麼?是表演的一部份,和戲、舞是互為表
裡的一體。那要怎麼寫呢?就要從劇情中找出戲劇化的段落,編成能彰顯劇力的歌曲,歌
詞也要非常精練,把全劇的精華的濃縮在幾十秒、幾分鐘裡,不能有贅字,還要配合舞台
動作,與前後劇情呼應。有些作曲家寫得好歌,但未必瞭解劇場的美學與實務,或無法譜
寫大結構大編制之樂曲,畢竟寫一首三分鐘琅琅上口的流行歌與寫一齣兩小時半的音樂劇
完全是兩回事,music director在此就要成為作曲家與導演間的溝通橋樑,乃至協助作曲
家將其歌曲擴充發展成豐富多層次的樂章。
歌曲寫好後,隨著不同的演員進來,music director也要看演員的特性,調整編曲、
唱腔等等,讓他們能有不同的詮釋。此外還要看演出場合來改配樂,例如甲地舞台小,演
員進出時間短,音樂過門也要短;乙地舞台大,就可能需要一段較長的間奏,這些都需要
像烹飪一樣把所有細節都調和好。到最後要演出時,樂團統籌、排練、指揮,以及現場音
響的控管與協調,更是其職責中關鍵之一環。
也不是說每個製作都非得設立music director這職位不可,但上述的種種事務與功能
必須得到重視,要有人來做,作曲家、導演都可以分擔;重點是,音樂劇絕非找人寫幾首
歌與劇本塞在一起即可。
歐美先把作品修好,台灣先把補助拿到
舉例來說,百老匯音樂劇《Wicked》的由來是這樣的:作曲家覺得這本小說可以改編
成音樂劇,找小說作者談改編,談好之後,找劇作家改寫劇本,這過程就花了一兩年;之
後一年間他陸續寫了三十多首歌,寫完再通過工作坊的模式挑出十幾首,又花了一年去找
男女主角,然後製作人開始籌備資金與製作,最後一年作各方面規劃,倒數三個月開始排
戲,最後在舊金山首演;演完後被媒體罵得一文不值,就回去閉關,又改了三個月,再到
紐約,成功了,繼續演到現在,已將近十年,而當初是歷時三年多才磨到好。更久的也有
:去年得東尼獎最佳音樂劇《摩門經》(The Book of Mormon)是《南方四賤客》的劇作家
與《Q大道》(Avenue Q)的作曲家創作的,他們花了七年。而且工作期間作曲、作詞、編
劇、編舞、燈光……等各方面人員的連繫很緊密,到劇本歌舞都修好後,才密集招募演員
,用最後兩三個月來排練磨合。
而台灣的音樂劇是怎樣呢?我們多半是看到今年有一個補助案,就先擬一個大綱去請
款,然後弄劇本,想說這齣戲應該要有十首歌,趕快找人來寫,沒人就劇作家自己上;有
時甚至還沒有劇本,就先預設一個結構,想說我要幾首女主角獨唱、幾首男女對唱、幾首
跳舞幾首抒情,而不是依劇情去發展歌舞。到開始排練的時候,歌才寫了三首,只好邊排
邊寫,寫好就拿來用;很多劇團都有到演出前一週,甚至當週才寫完最後一首歌的。期間
詞曲作者天天在家趕工,不能充分瞭解編、導、演的需求,也完全不知道排練起來效果如
何,我們又多半沒有一個獨立的music director來處理相關問題,最後就是硬上,也不管
票房和評論,明年下一部再重覆同樣的流程。
台灣音樂劇另外一個現狀是,有許多外行團隊覺得音樂戲劇跨界有利可圖,或單純覺
得光做音樂活不下去,就一股腦跑來做音樂劇。但他們並不清楚「音樂劇」(musical)的
由來與體製,只以為有演戲、有唱歌、有跳舞就是音樂劇,於是找幾位流行音樂製作人、
創作者寫幾首類流行歌曲,硬編一個劇本串起來,配上舞蹈,就拿出來賣了,其實這頂多
只能算是摻了戲劇元素的演唱會。像這樣以差不多先生的心態貫徹始終的想法與作法,現
在仍然到處都是;長此以往,我們是很難追上國外的水準,把華語音樂劇作成一個可以讓
人盡其所能的產業的。
追趕中的大陸能給我們什麼警示
中國大陸近年也大量發展音樂劇,除了蓋大型劇場,設置音樂劇專業科系,更重金招
募百老匯團隊進駐校園與專業劇團,擺明了要從人家的組織辦法學起,又陸續把百老匯作
品搬演出中文版,鎖定了市場來發展。不知台灣的同仁有沒有注意到這個態勢?我們希望
大家不要一看到大陸也要搞什麼,就先從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學上找理由說他們肯定會走錯
路、只能鬧笑話,然後就放心繼續堅持自己的玩法了;我們要利弊互見,想想他們的做法
有哪些是對的,對哪些人好、哪些人不好,而我們應該怎麼做。
在這波潮流下最開心的當然是商人,因為大陸市場廣大、商機無限,令人遐想90年代
歐陸音樂劇興起,結合行銷手法搭上觀光熱潮席捲了百老匯與全球市場的成功史;第二開
心的是演員,因為他們有了好的環境,可以得到訓練以及夠多的機會去發展。不開心的,
應該是劇本與詞曲創作者,因為跨國合作的趨勢雖然可以讓更多演員學到桑坦(Stephen
Sondheim,美國當代知名音樂劇作家)的歌曲和《歌舞線上》(A Chorus Line)的舞蹈,讓
更多觀眾看見中文的《貓》和《歌劇魅影》,但卻大大排擠了開發一部全新原創製作的機
會與資源,也會妨礙華人演員發展出自身的特性,以及與本地語言、文化結合而能得到觀
眾共鳴的歌、舞、戲。這道理很多人都明白,但難敵追求表面效果和穩定獲利的商業思維
,所以將來也可能只練得出一堆能唱能跳的歌舞匠,讓你再怎麼努力也還是只能低人一頭
,為歐美原裝精品開發人力資源與消費市場而已。
然而,人家畢竟在按組織化、規模化、產業化的思路做起來了,來日就可能出現兼具
才學與膽識的金主與編、導、演,作出風行天下的好戲;而同樣有潛力的人才和劇本,在
台灣大概就只能被草草了事,原因不是錢,而是缺乏整體的做戲與做事的觀念、制度。
台灣劇場界同仁多是基於興趣與熱情進來這一行,可其中有些人還沒有脫離玩社團的
心態,甚至還對「專業化」的概念有些莫名的抵觸,想做音樂劇卻不去了解它的概念與內
涵、想做藝術行政卻連基本行銷公關的概念都不懂,這就讓本已焦頭爛額的導演、製作人
更加無法放心。照理說,但凡有點志氣的同仁,應該都不想繼續抱殘守缺,靠補助案和哄
騙外行觀眾,停留在小劇場或四不像拼裝音樂劇的地步,然而是什麼緣故讓大家依然只能
年復一年地如此?這樣下去,再過幾年,連稍微領先的軟實力創意優勢可能都將不存──
或者被超越,或者人才自己走掉。改善之法,說來也簡單,就是先專心做出一兩部好戲,
把產業典範建立起來;正視music director在音樂劇團隊中的功用,就是一個好的開始。
附識
關於Music director的中譯,王希文和朋友想過改譯成「音樂執導」以突顯其主創的
職擇,但怕和「指導」弄混;胡又天從古文與唐代官名「節度使」想到以「節度」譯dire
ct,節、度二字也都可以作音樂術語解釋,但亦失之拗口;或用「制度」的動詞意義,命
作「總制度」,或許稍好一些。另查「監」字在古代官制中亦有主管該項事務的職責,並
不止於監察,惟此意在現代用語中並不明顯。所以這詞要怎麼翻,還望斟酌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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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愛國中真的是一個很好的學校,它的校規不太嚴,讓我們有自己的空間,
發展屬於自己的專長與興趣,以及各式各樣的觀念。」這段話可以有很多種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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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outien 來自: 118.143.20.180 (10/03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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