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ller100 (R.I.P. Eddie)
看板comment
標題Re: [問題] 關於音樂深度種種
時間Mon Dec 12 17:27:55 2005
※ 引述《youtien (卣天)》之銘言:
: 我看問題的角度傾向「拿出辦法」。唱片公司、從業人員以及市場環境的缺
: 失、弊病如何,大家都至少略知一二了,但知道得再深入,寫出再中肯前瞻的建
: 言,也不一定能有用。所以我想不妨換個角度思考:就是問「我們能做什麼」。
借我引用一下您的文章
http://youtien.zoie.com.tw/viewtopic.php?t=36
所以,「你來做做看」這種句子,我認為必須在對方符合以下幾個條件的情
況之下,才能成理:
一、有做此事的正當性。可以不被「不在其位,不謀其政」駁回。
二、足夠的資源和可行性。人要馬上去跑步很容易,馬上去當官則近乎不可
能。能力可以不計,如果說這話的目的是以能力相責問。
三、必要性。這點僅適用於主動要求別人時。
我知道這句話的源頭是「你來做做看」
不過當「我們能做什麼」的時候,應該也適用於同樣的標準看待
尤其當主詞用「我們」而不是用「我」的時候
: 我們能做什麼?我們能寫。想有所改變的話很簡單,就是培養自己的實力與
: 勢力。看大家的長處在哪邊,能寫歌的寫歌,善評論的評論,會教學的可以多作
: 推介,在學生中播下創作與鑑賞的種子;這些都不強的,也還能宣傳。現在我們
: 有網路,經營一個地盤,自成一家並非不可能的事,就看你我能做多少。
: To be is not consistent, to prosper is participation. 共勉。
是的,在樂評版我們寫的是評論,評論當然範圍很廣
從音樂的本身,文化的影響,你要說上唱片公司的經營與行銷
也未嘗不可
但業者的角度勢必會與購買者、乃至評論者有所不同
這也是必然的現象
我知道您想做的,是找一個文化上的Solution
但我們現在所必須面臨對抗的,卻是一個商業上的Solution
個人並不太認為兩者可以混為一談
甚乃,在樂評版幫業者尋找Solution
我都覺得這是一個過大,而且也不必要的題目
自由經濟的基礎,來自於不限制的供需原則
市場法則遠超過政策的創造跟制訂
如果今天說,要推動改變市場些什麼
老實說,有太多太大的題目,遠超過流行音樂文化的市場
「放任」,在這個題目上,是必須採取的態度
市場自然會決定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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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天使小定的菸酒不禁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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