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Cmail (Volvo真不錯,心動了)
看板cohabitation
標題Re: [閃光] 要搬新家了
時間Fri May 14 00:16:44 2010
※ 引述《joycehsieh (喬依絲)》之銘言:
: 顧名思義就是讓你/妳來炫耀同居時發生的甜蜜事情啦(戴墨鏡)
: 已經和男友同居一年多了
: 不過現在住的地方是我的租屋處
: 因為我還在念書 所以現在租房子的錢是家裡提供的
: 在過不久就要畢業了
: 前天和男友一起去看房子
: 想要搬到離我之後上班近一點的地方
: 一起分擔房租 兩個人正式獨立生活
: 一起看房子的感覺真得很奇妙
: 竟然會有點緊張 害羞 哈哈
: 我今天告訴他
: 雖然現在已經住在一起
: 可是我更期待搬過去的生活
: "因為那裡不是我們住的房子,而是我們的家"
: 自己說完都被這句話感動了一下 XD
我也有這種感覺.有一個自己的家是很重要的.不過,如果是租屋
每個月付了一堆租金出去,到頭來,那還不是真正的家.只是名義
上的.年輕時,不覺得買房重要,一直到現在30歲了,才更體會到,
有一間自己的房子是很重要的事.幸好之前人生有規畫,不會虛度日,
所以咬緊牙根衝了,每個月三萬多的房貸,在台北市買房,雖然薪水
的三分之一就不見了,日子也不能過的很奢華,可是那種感覺是很真
實的,和租屋不一樣,是真正的避風港,有了房子,爾後,我真正能體會
飛碟電台夜光家族前面主題曲在唱時,光禹的一句旁白:這是我們的家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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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事要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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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2.226.70
1F:推 ppsj:30歲 三萬多是三分之一的薪水? 這是閃光彈嗎 05/14 10:12
2F:推 longloveyu:XD..真的很閃!不過也是原po有能力^^; 05/14 11:08
3F:→ suegi:我跟我男人都不婚也不打算生小孩,所以買不買房很無所謂 05/14 11:26
4F:→ suegi:對我來說,買房的好處是「可以照我的喜好去裝潢擺設」 05/14 11:26
5F:→ suegi:但不管怎樣,只要是有我跟他還有我的貓在的地方,就是我的家 05/14 11:27
6F:→ jamestwo:原PO超有錢...三萬多才三分之一薪水.. 05/14 21:30
7F:推 sabls:原PO超有錢!!!! 05/14 23:44
8F:→ windseraph:我有這種薪水..我也可以付房貸! 05/19 09:36
9F:→ skkky:我跟男友租屋同居半年,最近買房子,整理好後就可以搬進去了 05/20 19:58
10F:→ skkky:很期待*^^* 05/20 19:59
11F:→ MCmail:恭喜樓上,有一間真正屬於自己的家^__^ 05/22 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