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Cmail (Volvo真不错,心动了)
看板cohabitation
标题Re: [闪光] 要搬新家了
时间Fri May 14 00:16:44 2010
※ 引述《joycehsieh (乔依丝)》之铭言:
: 顾名思义就是让你/你来炫耀同居时发生的甜蜜事情啦(戴墨镜)
: 已经和男友同居一年多了
: 不过现在住的地方是我的租屋处
: 因为我还在念书 所以现在租房子的钱是家里提供的
: 在过不久就要毕业了
: 前天和男友一起去看房子
: 想要搬到离我之後上班近一点的地方
: 一起分担房租 两个人正式独立生活
: 一起看房子的感觉真得很奇妙
: 竟然会有点紧张 害羞 哈哈
: 我今天告诉他
: 虽然现在已经住在一起
: 可是我更期待搬过去的生活
: "因为那里不是我们住的房子,而是我们的家"
: 自己说完都被这句话感动了一下 XD
我也有这种感觉.有一个自己的家是很重要的.不过,如果是租屋
每个月付了一堆租金出去,到头来,那还不是真正的家.只是名义
上的.年轻时,不觉得买房重要,一直到现在30岁了,才更体会到,
有一间自己的房子是很重要的事.幸好之前人生有规画,不会虚度日,
所以咬紧牙根冲了,每个月三万多的房贷,在台北市买房,虽然薪水
的三分之一就不见了,日子也不能过的很奢华,可是那种感觉是很真
实的,和租屋不一样,是真正的避风港,有了房子,尔後,我真正能体会
飞碟电台夜光家族前面主题曲在唱时,光禹的一句旁白:这是我们的家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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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事要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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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2.226.70
1F:推 ppsj:30岁 三万多是三分之一的薪水? 这是闪光弹吗 05/14 10:12
2F:推 longloveyu:XD..真的很闪!不过也是原po有能力^^; 05/14 11:08
3F:→ suegi:我跟我男人都不婚也不打算生小孩,所以买不买房很无所谓 05/14 11:26
4F:→ suegi:对我来说,买房的好处是「可以照我的喜好去装潢摆设」 05/14 11:26
5F:→ suegi:但不管怎样,只要是有我跟他还有我的猫在的地方,就是我的家 05/14 11:27
6F:→ jamestwo:原PO超有钱...三万多才三分之一薪水.. 05/14 21:30
7F:推 sabls:原PO超有钱!!!! 05/14 23:44
8F:→ windseraph:我有这种薪水..我也可以付房贷! 05/19 09:36
9F:→ skkky:我跟男友租屋同居半年,最近买房子,整理好後就可以搬进去了 05/20 19:58
10F:→ skkky:很期待*^^* 05/20 19:59
11F:→ MCmail:恭喜楼上,有一间真正属於自己的家^__^ 05/22 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