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tsai (怎能不擔心)
看板ck47th320
標題[轉錄]東芝微軟戰記【2】野望篇
時間Tue Jan 26 12:11:56 1999
※ [本文轉錄自 Linux 看板]
發信人:
[email protected] (桑妮戴維斯), 看板: Linux
標 題: 東芝微軟戰記【2】野望篇
發信站: 台大計中椰林風情站 (Mon Jan 25 20:54:50 1999)
轉信站: Ptt!news.ntu!Palmarama
上集中故事說到我們的英雄遭受到東芝官僚勞倫斯可怕的太極拳攻擊,
傑佛瑞要如何招架?
========================翻譯開始========================
第一次不成功沒關係,所以我又再繼續嘗試向他解釋,為什麼他拒絕退
費的理由是沒有道理的:
Date: Thu, 19 Mar 1998 02:26:22 +1030 (CST)
From: "傑佛瑞 D. 班耐特" <
[email protected]>
To:
[email protected] (勞倫斯懷特)
Subject: Re: 退還未使用之軟體
勞倫斯你好:
關於退還未使用的微軟軟體一事,謝謝您的回覆。雖然我能
理解東芝的處境,但我無法接受這樣的回答,原因稍後我會
解釋。所以在此我再度要求您
提供我如何將這套未曾被使用過的微軟軟體退還給東芝,以
及辦理退費的手續。
您來信提到:
> 傑佛瑞您好︰
>
> 我是東芝的產品部經理,負責所有的筆記型電腦。
>
> 您拿到的軟體使用者授權書,只是一份普通的微軟文件,由
> 電腦製造商提供給您作為您購買您作業系統的證明。
我不知道這與我有什麼關連?當然這份軟體使用者授權書是
我購買的證明,但是也不僅止於此。這套軟體必須在我同意
授權書內的條款限制後才會被授權給我。當時我已經拒絕那
些條款,因此根據該授權書,我不能使用或拷貝這份軟體,
並且應該退貨並獲得退款。
在這份使用者授權同意書中,很清楚的載明電腦製造商(也
就是東芝)以及微軟拒絕將該軟體授權給我使用,而且我應
該要與東芝聯絡要求退貨並退費的手續。
> 如您所見,同意書中載明您必須與電腦製造商洽詢,東芝的
> 回覆是不能對作業系統的部份退費。
東芝現在或許不願意把作業系統的部份退費給我,但是上個
月我剛買的東芝電腦裡所附給我的使用者授權同意書中,卻
沒有提到說東芝可以拒絕我退費的要求。
如果東芝不願意將我不要的軟體退費給我,那麼東芝一開始
就不應該給我一份同意書,裡面寫說我可以將軟體退費。
> 微軟公司要求東芝簽下合約,強制東芝公司必須購買合法的
> 作業系統軟體,而且東芝公司無法要求微軟公司退費。
東芝與微軟之間的協議與我無關。
而在我、東芝、以及微軟之間這份同意說上說我可以退還產
品並獲得退費。至於東芝是否能從微軟公司獲得退費,那根
本不關我家的事。
> 我希望您能了解我們的處境。東芝在生產每台電腦的同時就
> 必須付錢給微軟,而且不能要求微軟退錢,因此我們也無法
> 退錢給您。
>
> 如果我們將作業系統的部份退錢給您,我們東芝是無法向微
> 軟做此要求的。
>
> 希望這樣可以解釋我們與微軟公司之間的處境。
我完全了解你們的處境。但是既然東芝願意和微軟簽約,每
當東芝生產一台筆記型電腦,東芝就要向微軟買一套軟體,
那麼當然就表示說,如果我不想跟東芝買這套軟體,你們自
己願意負擔這套軟體的成本。
當然我相信,東芝藉由這種一台電腦一套軟體來向微軟購買
的方式所獲得的折扣,一定遠大於要退費給我的錢。如果不
是的話,也許東芝就應該重新考慮跟微軟之間的協議了。
我期待您的回信。
祝安
傑佛瑞 D. 班耐特 (
[email protected])
澳洲NetCraft公司電腦系統管理者
http://www.netcraft.com.au/geoffrey/
Red Hat Linux Resellers:
http://www.netcraft.com.au/redhat/
他顯然對我的爭辯不高興了:
Date: Thu, 19 Mar 98 09:38:15
From: "勞倫斯懷特" <
[email protected]>
To: "傑佛瑞 D. 班耐特" <
[email protected]>
Subject: Re[2]: 退還未使用之軟體
傑佛瑞先生:
東芝非常歡迎您將整台電腦帶到當初購買的地方退貨並且退
費給您。我們不願意只賣電腦硬體給您。
如果您對此還有任何疑問,那麼您必須與我們的法律部門聯
絡。
祝安
勞倫斯懷特
東芝澳洲分公司
我打電話到澳洲公平與消費者協會(ACCC)去詢問,他們說像東芝這樣合
併販賣兩樣商品是合法的。於是我又打到消費者事務處,他們建議我去
找一位律師。結果我真的去找了一位法律服務協會的律師,他說我可以
到地方法院按鈴申告,而且我多半能勝訴。但是萬一敗訴,那我必須負
擔對方的費用(到雪梨的來回機票與食宿)。我當然絕對不願意冒這個
風險,所以我決定放棄。
========================翻譯結束========================
啊!……傑佛瑞!不能灰心呀!或許黑暗的勢力實在太強大,但是只要
有愛,正義的一方必定會獲得最後勝利的!……這就是逆境呀!請繼續
觀賞精彩續集!
註:本文翻譯自
http://www.netcraft.com.au/geoffrey/toshiba.html
原作者:傑佛瑞 D. 班耐特 (
[email protected])
標題:Toshiba/Microsoft Saga
日期:1998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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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椰林風情] [From: 140.119.4.49 ] [Login: **] [Po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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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稿擠,作者簽名暫停一次,敬請見諒。 編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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