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tsai (怎能不担心)
看板ck47th320
标题[转录]东芝微软战记【2】野望篇
时间Tue Jan 26 12:11:56 1999
※ [本文转录自 Linux 看板]
发信人:
[email protected] (桑妮戴维斯), 看板: Linux
标 题: 东芝微软战记【2】野望篇
发信站: 台大计中椰林风情站 (Mon Jan 25 20:54:50 1999)
转信站: Ptt!news.ntu!Palmarama
上集中故事说到我们的英雄遭受到东芝官僚劳伦斯可怕的太极拳攻击,
杰佛瑞要如何招架?
========================翻译开始========================
第一次不成功没关系,所以我又再继续尝试向他解释,为什麽他拒绝退
费的理由是没有道理的:
Date: Thu, 19 Mar 1998 02:26:22 +1030 (CST)
From: "杰佛瑞 D. 班耐特" <
[email protected]>
To:
[email protected] (劳伦斯怀特)
Subject: Re: 退还未使用之软体
劳伦斯你好:
关於退还未使用的微软软体一事,谢谢您的回覆。虽然我能
理解东芝的处境,但我无法接受这样的回答,原因稍後我会
解释。所以在此我再度要求您
提供我如何将这套未曾被使用过的微软软体退还给东芝,以
及办理退费的手续。
您来信提到:
> 杰佛瑞您好︰
>
> 我是东芝的产品部经理,负责所有的笔记型电脑。
>
> 您拿到的软体使用者授权书,只是一份普通的微软文件,由
> 电脑制造商提供给您作为您购买您作业系统的证明。
我不知道这与我有什麽关连?当然这份软体使用者授权书是
我购买的证明,但是也不仅止於此。这套软体必须在我同意
授权书内的条款限制後才会被授权给我。当时我已经拒绝那
些条款,因此根据该授权书,我不能使用或拷贝这份软体,
并且应该退货并获得退款。
在这份使用者授权同意书中,很清楚的载明电脑制造商(也
就是东芝)以及微软拒绝将该软体授权给我使用,而且我应
该要与东芝联络要求退货并退费的手续。
> 如您所见,同意书中载明您必须与电脑制造商洽询,东芝的
> 回覆是不能对作业系统的部份退费。
东芝现在或许不愿意把作业系统的部份退费给我,但是上个
月我刚买的东芝电脑里所附给我的使用者授权同意书中,却
没有提到说东芝可以拒绝我退费的要求。
如果东芝不愿意将我不要的软体退费给我,那麽东芝一开始
就不应该给我一份同意书,里面写说我可以将软体退费。
> 微软公司要求东芝签下合约,强制东芝公司必须购买合法的
> 作业系统软体,而且东芝公司无法要求微软公司退费。
东芝与微软之间的协议与我无关。
而在我、东芝、以及微软之间这份同意说上说我可以退还产
品并获得退费。至於东芝是否能从微软公司获得退费,那根
本不关我家的事。
> 我希望您能了解我们的处境。东芝在生产每台电脑的同时就
> 必须付钱给微软,而且不能要求微软退钱,因此我们也无法
> 退钱给您。
>
> 如果我们将作业系统的部份退钱给您,我们东芝是无法向微
> 软做此要求的。
>
> 希望这样可以解释我们与微软公司之间的处境。
我完全了解你们的处境。但是既然东芝愿意和微软签约,每
当东芝生产一台笔记型电脑,东芝就要向微软买一套软体,
那麽当然就表示说,如果我不想跟东芝买这套软体,你们自
己愿意负担这套软体的成本。
当然我相信,东芝藉由这种一台电脑一套软体来向微软购买
的方式所获得的折扣,一定远大於要退费给我的钱。如果不
是的话,也许东芝就应该重新考虑跟微软之间的协议了。
我期待您的回信。
祝安
杰佛瑞 D. 班耐特 (
[email protected])
澳洲NetCraft公司电脑系统管理者
http://www.netcraft.com.au/geoffrey/
Red Hat Linux Resellers:
http://www.netcraft.com.au/redhat/
他显然对我的争辩不高兴了:
Date: Thu, 19 Mar 98 09:38:15
From: "劳伦斯怀特" <
[email protected]>
To: "杰佛瑞 D. 班耐特" <
[email protected]>
Subject: Re[2]: 退还未使用之软体
杰佛瑞先生:
东芝非常欢迎您将整台电脑带到当初购买的地方退货并且退
费给您。我们不愿意只卖电脑硬体给您。
如果您对此还有任何疑问,那麽您必须与我们的法律部门联
络。
祝安
劳伦斯怀特
东芝澳洲分公司
我打电话到澳洲公平与消费者协会(ACCC)去询问,他们说像东芝这样合
并贩卖两样商品是合法的。於是我又打到消费者事务处,他们建议我去
找一位律师。结果我真的去找了一位法律服务协会的律师,他说我可以
到地方法院按铃申告,而且我多半能胜诉。但是万一败诉,那我必须负
担对方的费用(到雪梨的来回机票与食宿)。我当然绝对不愿意冒这个
风险,所以我决定放弃。
========================翻译结束========================
啊!……杰佛瑞!不能灰心呀!或许黑暗的势力实在太强大,但是只要
有爱,正义的一方必定会获得最後胜利的!……这就是逆境呀!请继续
观赏精彩续集!
注:本文翻译自
http://www.netcraft.com.au/geoffrey/toshiba.html
原作者:杰佛瑞 D. 班耐特 (
[email protected])
标题:Toshiba/Microsoft Saga
日期:1998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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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椰林风情] [From: 140.119.4.49 ] [Login: **] [Po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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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稿挤,作者签名暂停一次,敬请见谅。 编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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