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 (.........)
站內ck-talk
標題Re: 板主啊
時間Sat Apr 17 10:21:57 1999
※ 引述《chcl (你們腦袋有問題ㄛ..)》之銘言:
: 對ㄚ..
: 我們班的每句話
: 有的時候不是一般的意思
: 你知道鞋帶在我們班代表什麼嗎??
: 不知道..
: 你知道果凍代表什麼嗎??
: 不知道..
: 那你轉文章期望人家看懂多少咧
: 身為版主..
: 難到不知道轉錄文章要經過同意??
: 你不知道這是違法的嗎??
: 我本來不想說話的..
: 但是你轉我們班的文章就是不對...
: 你自己看看怎麼解決吧..
違法耶~~~~~~
嚇死人了
給你看看一篇文章
發信人: flyingpig@Palmarama (flyingpig), 信區: CyberSociety
標 題: Re: BBS著作權
發信站: 台大計中椰林風情站 (Thu Oct 30 14:57:44 1997)
在BBS上具有原創性的POST是有著作權的!
如果只是轉貼的話,未得原著作權人同意,則已侵害他人著作權(重製)。要知道,在
BBS上具有原創性的POSTS仍然是受著作權保護。但如果是以報導方式引用,或可認為係為
(著作權法第52條)報導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但仍應依同
法第64條規定:....利用他人著作者,應明示其出處。....就著作人之姓名或名稱,除
不具名著作或著作人不明者外,應以合理方式為之。
且著作之利用是否合於52條規定,仍應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以為判斷之
標準:如利用之目的及性質...(下略,請自行參考第65條
學弟
有興趣的話去sysop的 裡面有著作權的相關法令
搞清楚再來罵人
mousepad轉錄文章
我個人認為並沒有違什麼法
還有啊
舉例也舉好一點的
果凍....鞋帶....這跟你們班被轉錄的文章我看不出有何關聯
那些文章都很淺顯易懂
沒有那麼多深奧的詞彙
當然啦.......
如果你想解讀
我是不反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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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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