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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版規有疑問,故提出討論 上一篇水桶文,板主引用版規(7-2)試圖引導以違反動保法對待貓咪如(食物加料)等灰色行 為,作為判決依據 此為違規推文與版主判決截圖 https://i.imgur.com/437AXVA.jpg 依據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3項規定,飼主飼養之動物,除得交送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收容處理外,不得棄養。違法棄養動物者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 15萬元以下罰緩,沒入動物,並不得再飼養依動物保護法第19條第1項應辦理登記之寵物 及認養依動物保護法第14條第1項收容之動物外,亦不得再申請經營寵物繁殖、買賣或寄 養業。處分額度之高,不得不慎。 根據動保法規定,飼主定義如下: 七、飼主:指動物之所有人或實際管領動物之人 中途照顧貓,有管領動物事實,以動保法定義而言中途就是飼主 若是板上送養文中,中途提到未送養成功會原放,請問版主會怎麼判決呢? 還請版主釋疑,先謝謝版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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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at/M.1684134317.A.060.html
1F:推 larry8550: 以晶片判別為主 實際管理人非政府單位無法確認事實為何 05/15 15:16
2F:→ lkksppet: 板主您好,有晶片可以依據晶片登記者為判斷依據之一, 05/15 15:21
3F:→ lkksppet: 若是送養物件尚未施打晶片,中途說未送養成功,該動物 05/15 15:21
4F:→ lkksppet: 即會原放,請問版主,這樣文章算違反版規7-2嗎? 05/15 15:21
5F:推 larry8550: 以我目前所知不算除非TNR被禁止 有判例可參考嗎? 05/15 15:25
6F:→ lkksppet: 板主您做成的判決就是判例,根據您的判決,推文內容引 05/15 15:31
7F:→ lkksppet: 導飼主放生(野放)動物,違反版規,故詢問,若中途(動物 05/15 15:31
8F:→ lkksppet: 所有人)在認養文中明示送養不出會原放,這樣是否違反版 05/15 15:31
9F:→ lkksppet: 規7-2? 05/15 15:31
10F:推 larry8550: 不算 剛那條水桶文是引導棄養違反動保法規 05/15 15:33
11F:→ larry8550: TNR 除非有法規明確禁止 05/15 15:33
12F:→ lkksppet: 所以版主的意思是,推文引導飼主野放違反版規,若中途 05/15 15:36
13F:→ lkksppet: 說要原放,或是有推文引導中途原放,這樣合乎版規,請 05/15 15:36
14F:→ lkksppet: 問您的解釋是這個意思? 05/15 15:36
15F:推 larry8550: 我的標準就是以晶片為主 05/15 15:40
16F:→ larry8550: 你能證明中途有打晶片還說要棄養那就是違規 05/15 15:41
17F:→ lkksppet: 板主並沒有回答我上面的問題,請問若有推文引導中途原 05/15 15:42
18F:→ lkksppet: 放(如:送不掉乾脆原放好了),或是中途提到未送養成功 05/15 15:42
19F:→ lkksppet: 會原放,是否違反版規7-2? 05/15 15:42
20F:推 larry8550: 以晶片為主你能舉證就是違反 05/15 15:43
21F:→ lkksppet: 所以版主的意思,中途並非動保法中飼主法條內的「動物 05/15 15:44
22F:→ lkksppet: 所有人」? 05/15 15:44
23F:噓 lenord: 中途就是飼主阿,跟晶片有關嗎?如果不是飼主還需要認養 05/15 16:50
24F:→ lenord: 協議書? 05/15 16:50
25F:推 antractica: 法條說實際管理動物之人,沒有限縮範圍一定要有晶片 05/15 16:54
26F:→ antractica: 。 05/15 16:54
27F:推 brucielu95: 有管領事實沒打晶片的也是飼主,叫做不當飼養,也是違 05/15 16:58
28F:→ brucielu95: 反動保法可以開罰的 05/15 16:58
29F:→ brucielu95: 中途也根本沒有理由不打,晶片注進去是可以在找到認養 05/15 16:59
30F:→ brucielu95: 人後轉讓的 05/15 16:59
31F:→ brucielu95: 喜歡把規定踩到這麼死就別跳回心證玩人治,真的不好看 05/15 17:02
32F:推 larry8550: 你們說的就是目前法規模糊部分 等明確規定飼養人責任 05/15 17:03
33F:→ larry8550: 當然板規直接適用 目前我只能抓明確事實的 05/15 17:03
34F:推 brucielu95: 飼養人責任現在沒有被明確規定嗎??你確定欸?按法的 05/15 17:23
35F:→ brucielu95: 定義,中途就是飼主,晶片就是飼主責任,這算是沒有明 05/15 17:23
36F:→ brucielu95: 確規定?以原po這例子看,中途沒打晶片還原放的話,甚 05/15 17:23
37F:→ brucielu95: 至可說是違法2次欸 懂嗎? 05/15 17:23
38F:→ brucielu95: tnr這事是地方政府機構權衡收容量之後的行政措施,中 05/15 17:27
39F:→ brucielu95: 途自己抓自己放應該是沒被政府授權喔 呵呵 05/15 17:27
40F:→ larry8550: 這就回到了TNR問題啊 你說的就是模糊的問題 05/15 17:28
41F:推 brucielu95: 我再講白話一點,政府來做的tnr叫做行政;中途私自做 05/15 17:33
42F:→ brucielu95: 的叫做非法棄養。 05/15 17:33
43F:→ larry8550: 有判例嗎 05/15 17:35
44F:→ lkksppet: 版主上一個作成的判決就是判例,因為版主判決「推文引 05/15 17:41
45F:→ lkksppet: 導飼主野放(原放、放生),違反動保法」,故產生疑問 05/15 17:41
46F:→ lkksppet: ,若有推文引導中途原放,或中途提到,未送養成功會原 05/15 17:41
47F:→ lkksppet: 放(放生、野放),是否違反版規7-2?板主一直迴避這個 05/15 17:41
48F:→ lkksppet: 問題,麻煩版主明確回答如何解釋此條版規,以避免日後 05/15 17:41
49F:→ lkksppet: 版友推文或發文違反版規 05/15 17:41
50F:推 larry8550: 很簡單啊 有登記中途晶片還原放就算明確棄養 05/15 17:42
51F:→ lkksppet: 所以版主的解釋飼主的定義為:「施打晶片並登記才算飼 05/15 17:46
52F:→ lkksppet: 主」,但動保法中並未提到動物飼主依晶片登記者為主, 05/15 17:46
53F:→ lkksppet: 請問版主對於飼主解釋的的定義,是否與動保法對於飼主 05/15 17:46
54F:→ lkksppet: 定義相悖的疑慮呢? 05/15 17:46
55F:→ larry8550: 對阿 以實際管理人為主但是我不是裁決單位無法判別阿 05/15 17:48
56F:→ larry8550: 這次我判罰的很明確是飼主阿 05/15 17:49
57F:→ lkksppet: 那版主又怎麼能判斷上一篇文章中的貼文者是真正的飼主 05/15 17:52
58F:→ lkksppet: ?板主並未確認過晶片登記者為貼文送養版友,說不定那 05/15 17:52
59F:→ lkksppet: 隻送養的貓根本沒打晶片,根據版主對於飼主的解釋定義 05/15 17:52
60F:→ lkksppet: ,沒有晶片登記證明身分,不算飼主,既然不算飼主,那 05/15 17:52
61F:→ lkksppet: 推文建議貼文者野放,為何違反動保法? 05/15 17:52
62F:推 larry8550: 他有寫飼主(我) 05/15 17:53
63F:→ lkksppet: 但是板主之前又說飼主要用晶片登記證明,才能確認,所 05/15 17:56
64F:→ lkksppet: 以現在版主對於飼主的定義到底是晶片登記還是飼養事實 05/15 17:56
65F:→ lkksppet: ? 05/15 17:56
66F:推 larry8550: 就我都會看阿 還有參考是不是TNR中途 05/15 17:59
67F:→ lkksppet: 請版主正面回答問題,版主版規解釋飼主定義到底是晶片 05/15 18:01
68F:→ lkksppet: 登記還是飼養事實?若以飼養事實來定義,中途有飼養事 05/15 18:01
69F:→ lkksppet: 實即是飼主,中途原放亦違反版規7-2 05/15 18:01
70F:推 yeng1217: 再問就要放自由心證大絕了 05/15 18:05
71F:→ lkksppet: 若以晶片登記者定義飼主,違規推文的貼文中,貼文者並 05/15 18:12
72F:→ lkksppet: 無提到晶片登記,僅敘述飼養事實,未經確認晶片登記者 05/15 18:12
73F:→ lkksppet: 為何人,故無法確認飼主 05/15 18:12
74F:推 naki: 你才咄咄逼人吧 好煩 要不要乾脆開放系統投票好了 05/15 18:27
75F:→ lkksppet: 版主對判決自由心證,這是屬於版主的裁量權,現在的問 05/15 18:43
76F:→ lkksppet: 題是對於飼主定義也要自由心證,動保法中明確定義飼主 05/15 18:43
77F:→ lkksppet: :「飼主:指動物之所有人或實際管領動物之人。」並未 05/15 18:43
78F:→ lkksppet: 以晶片登記者定義飼主,板主解釋實際管領動物之人需由 05/15 18:43
79F:→ lkksppet: 政府機關認定,版主定義之飼主,為晶片登記者,但違規 05/15 18:43
80F:→ lkksppet: 推文的貼文中,並未提到晶片登記者為何人,故無法確認 05/15 18:43
81F:→ lkksppet: 飼主,既如此,又怎麼能判斷推文違規? 05/15 18:43
82F:推 naki: 你要不要請大法官釋憲好了XD 05/15 18:47
83F:→ naki: 我就不覺得中途算飼主啊 05/15 18:47
84F:→ yeng1217: 又一個來自由心證的 嘻嘻 05/15 18:48
85F:→ yeng1217: 不過現在有大絕被質疑就鎖文 不開心還可以警告 05/15 18:48
86F:→ mono5566: 我不敢推文惹 豪可怕 05/15 18:49
87F:→ lkksppet: 依照現行動保法來看,中途從哪個角度看都是飼主,這個 05/15 18:54
88F:→ lkksppet: 世界不是「我以為、我認為」就是怎樣哦 05/15 18:54
89F:推 kevinsun0423: 喔,我懂原po的意思了 05/15 19:09
90F:推 WaLaGiGi: 被質疑就鎖文,不開心便警告,好貼切喔 05/15 19:10
91F:推 WaLaGiGi: 另外他在被桶的那篇並沒有說他是飼主,連他在哪篇說了什 05/15 19:15
92F:→ WaLaGiGi: 麼都可以搞混,是不是表示沒有管板的能力?還是證明只是為 05/15 19:15
93F:→ WaLaGiGi: 桶而桶? 05/15 19:15
94F:推 snowcorra: 不是政府或是沒取得執照(如果有的話 那就是飼主啊 你 05/15 19:25
95F:→ snowcorra: 要把法規訂的涇渭分明就是要這樣 05/15 19:25
96F:推 mickey0223w: 原po解釋很明白 要就統一標準 現在L用兩套標準桶人 05/15 19:32
97F:→ mickey0223w: 說看晶片 結果今天桶的也沒看晶片 說看實際飼養行 05/15 19:32
98F:→ mickey0223w: 為 遇到中途又轉彎說要看晶片 05/15 19:32
99F:→ lkksppet: 謝謝樓上m版友幫忙解釋,沒有質疑版主雙重標準,是請版 05/15 19:40
100F:→ lkksppet: 主統一標準,要不然不小心踩到版龜被桶就不好了 05/15 19:40
101F:推 Ciii: 中途的行為,哪一點不算飼主?不算飼主還簽認養同意書? 05/15 19:42
102F:推 Ciii: 另外,版主知道TNR沒有法規嗎?沒有任何一個政府部門在做TNR 05/15 19:45
103F:推 MagicYif: 中途就是飼主啊 05/15 19:55
104F:→ MagicYif: 我早說了 這種管版方式遲早出問題ㄏ 05/15 19:56
105F:→ yeng1217: 也不是說不能鎖文啦 公告不給回推文同意 但不是置頂版 05/15 19:57
106F:→ yeng1217: 規被質疑就鎖吧 05/15 19:57
107F:推 WaLaGiGi: 他現在就是被自己的咒語有效擊中了,然後嘴硬不承認 05/15 19:59
108F:→ brucielu95: ㄜ…地方動保處確實會紮完沒人認領就放生回縣內,而這 05/15 20:00
109F:→ brucielu95: 件事確實沒有被寫在法規裡。 05/15 20:00
110F:推 mickey0223w: 不想歪 但最可憐是death版友說自己主觀感受就被劣退+ 05/15 20:01
111F:→ mickey0223w: 水桶 版皇是不能被說哦 總統都沒這麼誇張 05/15 20:01
112F:推 larry8550: 你是說他代表我說我的主張觀嗎? 05/15 20:02
113F:→ brucielu95: 地方政府會這麼做也是因為收容量能不足,而地方政府自 05/15 20:02
114F:→ brucielu95: 然不算是這些無主動物的飼主,這只是行政裁量的權衡作 05/15 20:02
115F:→ brucielu95: 為而已 05/15 20:02
116F:→ larry8550: 這樣我可不可以判mickey0223w造謠阿 05/15 20:03
117F:推 mickey0223w: 置底版規有版友質疑判決就馬上鎖 搞成還要發文說 還 05/15 20:04
118F:→ mickey0223w: 有機會又被用引戰劣退+水桶 05/15 20:04
119F:推 mickey0223w: 造謠什麼 你判決有爭議別人還不能說你雙標 說你雙標 05/15 20:05
120F:→ mickey0223w: 就是造謠要被桶哦 05/15 20:05
121F:→ brucielu95: 中途則完全不同,這些個體戶既然沒有行政權,撈動物去 05/15 20:05
122F:→ brucielu95: 餵養去結紮就是管領行為,當然是飼主。抓去養不打晶片 05/15 20:05
123F:→ brucielu95: ,紮完丟出去便是不當飼養、棄養行為。 05/15 20:05
124F:→ larry8550: 因為你造謠水桶的判決原因阿 05/15 20:06
125F:→ mickey0223w: 那你判決就永遠公正啊 不公正有爭議馬上自己下台 還 05/15 20:06
126F:→ mickey0223w: 不能被說勒 05/15 20:06
127F:→ larry8550: 這樣你同不同意你剛剛造謠 05/15 20:07
128F:推 mickey0223w: 我不認為我造謠也不認為Death版有造謠 05/15 20:10
129F:→ larry8550: death是引戰 你看起來是造謠耶 05/15 20:11
130F:推 yeng1217: 出來不面對原po質疑 整天想捅人嗎ww 05/15 20:12
131F:→ mickey0223w: 你要大家都覺得你沒雙標 那就把覺得你雙標的都桶造謠 05/15 20:12
132F:→ larry8550: 該回的我早回了 跳針的可以繼續 05/15 20:12
133F:推 yeng1217: 原來定調質疑的是跳針了 再來就自我心證挑釁了是吧 05/15 20:13
134F:推 yeng1217: https://i.imgur.com/A365EKk.jpg 05/15 20:18
135F:推 mickey0223w: 照之前的推文看來可以推 特定ID雙標來亂的 05/15 20:18
136F:→ yeng1217: 這樣就叫板友自重加鎖置頂 這樣算跳針嗎 05/15 20:18
137F:→ yeng1217: m板友小心自由心證哦 別人可以不代表你可以 05/15 20:24
138F:推 mickey0223w: 好吧 那我只能推特定id的留言我不回覆 05/15 20:29
139F:→ hhyzzh511: hinew在小妃那篇直接噓送養一窩送到最後一隻也沒要原 05/15 20:33
140F:→ hhyzzh511: 放的中途是棄養,照版規推文補釋早就能桶造謠攻擊了 05/15 20:33
141F:→ hhyzzh511: 一下噓中途是棄養一下又教唆在找新飼主的直接野放XD 05/15 20:33
142F:→ skylittle: 先不提版規,版規也是照這動保法行使。問題是,如果依 05/15 20:39
143F:→ skylittle: 照版主提出的動保法條例來理解,一般民眾就不能做出TN 05/15 20:39
144F:→ skylittle: R的行為,因為你只要有N(誘捕),N(結紮)-結完紮一定 05/15 20:39
145F:→ skylittle: 要飼養一段時間來等傷口復原,R(原放),就會觸犯動保 05/15 20:39
146F:→ skylittle: 法? 05/15 20:39
147F:→ lkksppet: 麻煩版主出來解釋一下,版主定義的飼主,是認定晶片登 05/15 20:42
148F:→ lkksppet: 記人,還是實際飼養行為呢? 05/15 20:42
149F:→ lkksppet: 如果是以晶片登記人認定飼主,那版主解釋與現行動保法 05/15 20:46
150F:→ lkksppet: 飼主定義相悖;如果以認定實際飼養行為為飼主,中途原 05/15 20:46
151F:→ lkksppet: 放亦違反版規7-2。請版主釋疑,並統一解釋版規的標準, 05/15 20:46
152F:→ lkksppet: 避免版友無所適從 05/15 20:46
153F:→ larry8550: 我不覺得我這個水桶判決有什麼疑問阿 05/15 20:49
154F:推 Sahra: 你怎麼會有問題 有問題的是這個世界啊 05/15 20:51
155F:→ Sahra: 影射中途有賺錢=三個月+劣退 05/15 20:52
156F:→ smileahpain: 開版想說的很明確了,你覺得這水桶沒疑問,那以後 05/15 20:52
157F:→ Sahra: 地圖砲大家輪迴成雌性生物被雄性貓狗侵犯=一個月 05/15 20:53
158F:→ smileahpain: 任何中途說無人領養會原放你一樣要把該中途水桶 05/15 20:53
159F:→ Sahra: 單標啦哪裡雙標了 05/15 20:53
160F:→ larry8550: 那就要問TNR法規如何了阿 05/15 20:54
161F:推 skylittle: 版主判決違反動保法是依據有無晶片登記,但原po也沒說 05/15 20:54
162F:→ skylittle: 有沒有晶片登記,那版主是怎麼知道有沒有晶片登記,依 05/15 20:54
163F:→ skylittle: 照執法者的無罪推定,版主應提出有晶片登記的證據才能 05/15 20:54
164F:→ skylittle: 證明推文者違反動保法。 05/15 20:54
165F:→ smileahpain: 就算回到晶片觀點,原始發文也沒說晶片轉讓之類 05/15 20:54
166F:→ larry8550: 中途結紮修復日做送養這樣算飼主? 05/15 20:54
167F:推 Sahra: 對啊也覺得TNR法規造成你管理版面的困擾是該檢討 05/15 20:55
168F:→ smileahpain: 有餵養事實了不是嗎? 05/15 20:55
169F:→ larry8550: 我的標準就是TNR不算其他的看(晶片/行為/綜合描述)以上 05/15 20:58
170F:→ lkksppet: 回應版主,動保法目前並無TNR相關規範,但有規範飼主不 05/15 21:01
171F:→ lkksppet: 得棄養所管領動物,若政府要取締中途原放,完全有法規 05/15 21:01
172F:→ lkksppet: 依據。因此還是回到原本問題,請問版主對於飼主的解釋 05/15 21:01
173F:→ lkksppet: ,是根據晶片登記,還是根據飼養事實?根據晶片登記解 05/15 21:01
174F:→ lkksppet: 釋,違規推文貼文沒有提到晶片登記人,因此無法確認飼 05/15 21:01
175F:→ lkksppet: 主為何人;根據飼養事實,中途原放亦違反版規7-2。版主 05/15 21:01
176F:→ lkksppet: 一直說已經回答我的疑問,但是根本沒有,請版主正面回 05/15 21:01
177F:→ lkksppet: 答問題 05/15 21:01
178F:推 skylittle: 回168樓 S大,版主說是依照有無晶片登記來執法,不是 05/15 21:02
179F:→ skylittle: 依據有無飼養事實。 05/15 21:02
180F:推 brucielu95: 法條就是這樣嘛,沒規範tnr,但有明確規範什麼叫作飼 05/15 21:02
181F:→ brucielu95: 主及其最低標責任。個體戶中途做的事完全符合飼主啊, 05/15 21:02
182F:→ brucielu95: 是我就會選擇1.不接觸不餵食不理會 2.直接收養。以免 05/15 21:02
183F:→ brucielu95: 愛心做半套還有棄養觸法疑慮嘛 很難懂嗎? 05/15 21:02
184F:→ lkksppet: TNR不算,但是誘捕者已有照顧動物的事實,並且中途不只 05/15 21:04
185F:→ lkksppet: 有單純TNR,可能還會照顧送養動物更長的時間,請問版主 05/15 21:04
186F:→ lkksppet: 對於飼主的解釋(登記晶片認定制),是否與現行動保法(動 05/15 21:04
187F:→ lkksppet: 物所有人或實際管領動物之人)相悖? 05/15 21:04
188F:推 skylittle: 版主回覆在 05/15 21:05
189F:推 qabc155237: 你法律系 05/15 21:06
190F:→ skylittle: 版主回覆在169樓訊息只有“晶片”為客觀證據,“行為/ 05/15 21:09
191F:→ skylittle: 綜合描述”都為主觀證據。 05/15 21:09
192F:→ lkksppet: 回天空大,根據PTT站規明示法律優位原則,版規解釋與法 05/15 21:11
193F:→ lkksppet: 律抵觸者無效,版主做成這個解釋明顯與動保法抵觸,故 05/15 21:11
194F:→ lkksppet: 此版規解釋應屬無效 05/15 21:11
195F:推 skylittle: 而且本來版主只有說是依據有無晶片登記為判決依據,現 05/15 21:11
196F:→ skylittle: 在又冒出(行為/綜合描敘)這樣的追加判決依據,是否 05/15 21:11
197F:→ skylittle: 不太合適 05/15 21:11
198F:→ lkksppet: https://i.imgur.com/i6CEHXr.jpg 05/15 21:12
199F:推 Sahra: 登記名義人所有權人餵養人本來就有可能都不一樣 05/15 21:13
200F:→ Sahra: 版主搞不清楚就要拉偏架很難看啦 05/15 21:13
201F:推 yeng1217: 原來是牴觸無效啊 難怪吭都不吭了 05/15 21:20
202F:→ larry8550: 弱弱問一句 所以我那篇水桶文有判錯嗎 05/15 21:22
203F:推 snowcorra: 牴觸的話那就還是照法規決定阿 05/15 21:23
204F:→ snowcorra: 呵呵 你對abc那種全體攻擊只判一個月 自己想一想有沒有 05/15 21:24
205F:→ snowcorra: 偏頗 05/15 21:24
206F:→ snowcorra: 標準沒訂下來之前 講這些都沒用 只會讓事態越來越難看 05/15 21:25
207F:推 Sahra: 而且理由居然是有勸導無後續再犯 你怎不去勸導AGM? 05/15 21:25
208F:推 skylittle: 應以版規14勸告之,並回文警告為佳 05/15 21:26
209F:推 yeng1217: 怎麼不問只是想當板皇錯惹嗎 05/15 21:26
210F:→ yeng1217: 各種花式警告水桶劣退自重 05/15 21:27
211F:推 yeng1217: 還是在避重就輕嘛 XD 05/15 21:29
212F:→ larry8550: 所以現在被桶的哪個是真無辜被我針對的? 05/15 21:29
213F:推 Sahra: 你最無辜啦被大家針對 05/15 21:30
214F:→ yeng1217: 現在換誰在跳針來著 05/15 21:33
215F:→ snowcorra: 那個噓爆家訪阿 他又沒使用BUG連噓 只是表達他對這種侵 05/15 21:34
216F:→ snowcorra: 隱方式的不滿 這樣也要桶? 05/15 21:34
217F:推 WaLaGiGi: 光第一時間積極度、處理方向就很雙標啦,需要點你嗎? 05/15 21:34
218F:→ larry8550: 我上任第一天就已經提醒過了吧 尊重送養者的條件 05/15 21:34
219F:→ larry8550: 你可以多加為什麼你要噓 這樣我可以給過啊 05/15 21:35
220F:→ larry8550: 下面噓的有被我桶嗎? 05/15 21:35
221F:→ snowcorra: 那種情況桶一個月 群體挑釁污辱為何只判一個月? 05/15 21:35
222F:→ yeng1217: 所以牴觸法規算誰的鍋 05/15 21:35
223F:噓 Sahra: 噓版主花式雙標 被貓狗幹<中途有賺錢吧? 給不給過? 05/15 21:36
224F:→ snowcorra: 因為他覺得這種方式不好啊 不能噓? 05/15 21:36
225F:→ larry8550: 後來檢舉有桶了阿 05/15 21:36
226F:→ snowcorra: 你桶人孰輕孰重根本隨心所欲 恕我無法平心看待 05/15 21:37
227F:→ yeng1217: 所以為什麼其他被桶的板主不用制止就直接桶 05/15 21:37
228F:→ yeng1217: abc還可以經制止 好棒喔 05/15 21:38
229F:→ larry8550: 因為制止後違規會加重 05/15 21:38
230F:→ snowcorra: 所以照這樣看來 因為牴觸法規 所以之後中途說原放也要 05/15 21:38
231F:→ snowcorra: 桶 05/15 21:38
232F:→ yeng1217: 不是因為自由心證作祟嗎 05/15 21:38
233F:推 skylittle: 請停止本案之外事情爭吵,僅討論本案中被水桶是否合理 05/15 21:38
234F:→ skylittle: 合法,或判決過重。 05/15 21:38
235F:推 WaLaGiGi: deathslipkno就被你針對的呀,他那程度連勸導都沒有,立即 05/15 21:39
236F:→ WaLaGiGi: 就吃水桶+退文,反觀abc最後只桶一個月,第一時間你還想護 05/15 21:39
237F:→ WaLaGiGi: 航讓他過勒,這樣不雙標嗎? 05/15 21:39
238F:→ snowcorra: 這樣才公平 因為依照法律 他們就是法規上的飼主 05/15 21:39
239F:→ yeng1217: 自由心證板規抵觸法規就裝死了 還能期待什麼 05/15 21:39
240F:→ larry8550: 中途原放看是不是TNR阿 05/15 21:40
241F:→ hhyzzh511: Hinew17沒桶錯啊,不桶教唆野放也早該桶抹黑沒原放的 05/15 21:40
242F:→ hhyzzh511: 是棄養了啦,組務也一樣會桶對中途人身攻擊和抹棄養 05/15 21:40
243F:→ yeng1217: 還在裝死TNR迴圈 上面裝死的那段都沒看喔 05/15 21:40
244F:推 Sahra: 他哪有教唆 他意思你如果有傷害貓不如放走啊 05/15 21:41
245F:→ Sahra: 你說教唆就教唆? 05/15 21:41
246F:推 WaLaGiGi: 況且deathslipkno針對的是管板者,板主本來能被質疑,你不 05/15 21:41
247F:→ WaLaGiGi: 爽可以重申立場,他再那樣安你立場才是引戰 05/15 21:41
248F:→ larry8550: 為什麼我要重申立場? 他無故挑人引戰當然直接桶 05/15 21:42
249F:→ larry8550: 沒判鬧版已經輕了 05/15 21:42
250F:推 Sahra: 真的超輕 應該請他寫感謝狀 謝主隆恩 05/15 21:43
251F:推 yeng1217: 笑死 abc那個才叫鬧版吧 都還能經你勸阻了 05/15 21:43
252F:噓 snowcorra: TNR跟中途不一樣 TNR只是一個短暫的過程 中途應該送不 05/15 21:43
253F:推 WaLaGiGi: 那他挑的是誰?是像abc那樣的對群體猥褻?還是針對受監督 05/15 21:44
254F:→ WaLaGiGi: 的管板者進行立場質疑? 05/15 21:44
255F:→ larry8550: 所以TNR短暫的過程是多久 05/15 21:44
256F:→ snowcorra: 出去就要自己養著 好一段時間了原放就是棄養 05/15 21:44
257F:→ Sahra: AGM沒經你勸阻後續也沒罵人啊 都被捅了怎麼推文? 05/15 21:44
258F:→ Sahra: 那484要減刑 05/15 21:44
259F:→ yeng1217: 針對你管板質疑就叫鬧版直接桶 真當自己板皇了 05/15 21:44
260F:→ snowcorra: 你看法規定義飼主要多久阿 問我幹嘛 05/15 21:44
261F:→ hhyzzh511: 人家找新飼主就扯野放,那何必雙標噓不原放的是棄養 05/15 21:44
262F:→ smileahpain: 有abc這一開始想要只警告的案例在,你後面做什麼都 05/15 21:44
263F:→ hhyzzh511: AGM又是誰啦 05/15 21:45
264F:→ larry8550: OK 沒判錯就掰拉 05/15 21:45
265F:→ snowcorra: 我只是說中途不是TNR完(母貓通常恢復一個禮拜(?就放 05/15 21:45
266F:→ yeng1217: 上面就說你牴觸法規了還在跳針喔 05/15 21:45
267F:→ snowcorra: 的話 應該都要算棄養 05/15 21:45
268F:→ smileahpain: 沒辦法改變你現在被質疑的情況。 05/15 21:45
269F:→ snowcorra: 這點你得先確定 就是統一標準 按照法規 以後說原放都要 05/15 21:45
270F:→ Sahra: 我說你判錯了啊 他哪有教唆 他是減少貓貓受傷害的可能啊 05/15 21:46
271F:→ snowcorra: 桶 05/15 21:46
272F:→ Sahra: 桶啊中途有餵養事實顯然是餵養人啊原放不就棄養 桶啊 05/15 21:47
273F:→ snowcorra: 牴觸法規了還在沒判錯 現在就是你標準有問題 所以很可 05/15 21:47
274F:→ snowcorra: 能判錯啊 你到底標準要怎樣? 05/15 21:48
275F:推 WaLaGiGi: 你立場被質疑的當下不是重申立場,而是不留餘地的敏感炸 05/15 21:48
276F:→ WaLaGiGi: 毛,對照妳你自己打的板標簡直諷刺,你暱稱要不要考慮由蜜 05/15 21:48
277F:→ WaLaGiGi: 獾改成吉娃娃? 05/15 21:48
278F:推 Mjts33: 現在才發現板標有換 05/15 21:49
279F:→ hhyzzh511: TNR在醫院一個禮拜原放算棄養?你知道你在說啥嗎? 05/15 21:50
280F:推 yeng1217: 一被提牴觸板規就在跳針說有桶錯人嗎 啊現在兜了一圈回 05/15 21:50
281F:→ yeng1217: 來是要正視了沒 還在跳針TNT 05/15 21:50
282F:→ yeng1217: TNR* 05/15 21:50
283F:→ Mjts33: 回hhyz AGM是誰可以回去看第一個水桶公告 05/15 21:51
284F:推 Sahra: 來這是想看可愛貓圖 中途原不原放 認養書多離譜我管得著嗎 05/15 21:51
285F:→ Sahra: 結果你一個零技術成分拉偏架還振振有詞 欠嗆啦 05/15 21:51
286F:→ yeng1217: 第一篇水桶 不就我一噓就吃警告那個 笑死 05/15 21:52
287F:→ yeng1217: https://i.imgur.com/plPDjpJ.jpg 05/15 21:53
288F:→ yeng1217: S大我這不就來張可愛貓圖了嗎 05/15 21:54
289F:→ hhyzzh511: 那叫版主公告以後送養文如果寫了原放也要桶行了吧? 05/15 21:54
290F:推 Sahra: 當然不行啊你沒寫原放誰知道你原不原放 05/15 21:56
291F:→ Sahra: 起碼追蹤三個月吧定時PO文宣告原貓處境 05/15 21:56
292F:→ Sahra: 你要雙標 還要有親衛隊 就不要怪PTT有資深刁民啦 05/15 21:56
293F:→ hhyzzh511: 也行,每3個月重發一篇送養並換照片,那已送出的照片 05/15 21:58
294F:→ hhyzzh511: 跟認養人要叫他發~ 05/15 21:58
295F:推 Sahra: 認養就認養了幹嘛轉嫁自稱中途的義務給認養人? 05/15 21:59
296F:推 yeng1217: 翻到當初R大質疑標準的文真是不勝唏噓 05/15 21:59
297F:→ yeng1217: https://i.imgur.com/S0KI5Xo.jpg 05/15 21:59
298F:→ hhyzzh511: 那送養的就說已送養就好啦 05/15 21:59
299F:→ yeng1217: 桶得很爽一下雙標一下抵觸法規 05/15 22:00
300F:推 Sahra: 當然不行啊你說送養就送養誰知道你是不是原放 先桶再說 05/15 22:01
301F:→ Sahra: 要這樣嗎? 這就相同標準要求啊 05/15 22:02
302F:推 yeng1217: 這裡缺的是板主不是板皇 05/15 22:02
303F:→ hhyzzh511: 不能跟認養人要照片,沒照片要桶,沒寫原放要桶,寫了 05/15 22:05
304F:→ hhyzzh511: 原放也要桶,笑爛,你們去選版主或小組長好了XD 05/15 22:05
305F:→ Bigblackoo: 讓貓咪自己跑走就好,就不算棄養了? 05/15 22:06
306F:推 yeng1217: 這不就在講板主嗎 笑死 05/15 22:07
307F:推 Sahra: 認養人照片你要確認原貓現況啊 不然憑什麼要求認養人 05/15 22:10
308F:→ Sahra: 憑什麼不被桶 05/15 22:10
309F:→ Sahra: 你要這樣護航我可以跟你玩一整個禮拜啦 05/15 22:11
310F:→ hhyzzh511: 護航啥?這版主最先的參選文我還噓過咧!就說你們去選 05/15 22:15
311F:→ hhyzzh511: 版主然後訂這條跟認養人拿不拿照片都要桶的版規啊XD 05/15 22:15
312F:推 Sahra: 他什麼78毛都要桶 那就是有沒有照片也都要比照辦理 05/15 22:17
313F:→ Sahra: 最離譜就是AGM被桶 中途不不賺錢能生活?中途賺錢罪大惡極? 05/15 22:18
314F:推 WaLaGiGi: 你沒噓過啦 05/15 22:22
315F:→ CAINPT: 我覺得比較離譜的是abc講的那些話~竟然還想以警告就了事 05/15 22:26
316F:→ CAINPT: 要不是其他版友給壓力 搞不好就真的當沒事了 05/15 22:26
317F:推 yeng1217: 回去翻板皇出來選的文 真的是不意外 只是沒想到當沒幾 05/15 22:30
318F:→ yeng1217: 週就露出馬腳了 05/15 22:30
319F:推 yeng1217: 現在又裝死了 抵觸法規的部份咧? 05/15 22:34
320F:→ lkksppet: 板主並沒有對飼主定義明顯與動保法牴觸之處提出說明, 05/15 22:44
321F:→ lkksppet: 也不對有疑慮之判決提出說明,這樣的版主如何能有效管 05/15 22:44
322F:→ lkksppet: 理看板?版主解釋版規不是只有自由心證,還必須提出合 05/15 22:44
323F:→ lkksppet: 理說明,以解釋版眾對於判決的疑慮,版主說一句沒錯判 05/15 22:44
324F:→ lkksppet: ,就打算無視對於版規解釋以及牴觸動保法的疑慮嗎? 05/15 22:44
325F:→ lkksppet: 還有前面已經說明過,動保法並無TNR相關規範,如果中途 05/15 22:50
326F:→ lkksppet: 送養不出將動物原放,動保處要開罰完全有法源依據,板 05/15 22:50
327F:→ lkksppet: 主依舊一直跳針中途原放看晶片,有晶片才證明棄養,TNR 05/15 22:50
328F:→ lkksppet: 不算在內。按照上述這個邏輯,只要說我是中途,誘捕是 05/15 22:50
329F:→ lkksppet: 為了TNR,不要打晶片,養再久原放都不會違反版規不會被 05/15 22:50
330F:→ lkksppet: 桶,這麼離譜的解釋,就是根據前面版主解釋版規得來的 05/15 22:50
331F:→ lkksppet: 結果 05/15 22:50
332F:推 pigu0315: 依動保法的規定,在沒晶片的情況下,飼主就是實際管理 05/15 22:50
333F:→ pigu0315: 動物之人,那這樣貓在成功送養前,中途確實就是法規認定 05/15 22:50
334F:→ pigu0315: 的飼主! 05/15 22:50
335F:推 aj46: 板主錯了就修正 不要死鴨子嘴硬 到時被轟下台不好看 05/15 22:53
336F:推 aj46: 中途本身就有飼養的行為 當然視為飼主 否則有什麼權利要求 05/15 22:55
337F:→ aj46: 認養人簽同意書 05/15 22:55
338F:→ larry8550: 所以aj46意思是不要求簽的就不算飼主?板上很多耶 05/15 23:02
339F:推 yeng1217: 又在選擇性回推文了 05/15 23:04
340F:→ yeng1217: 究竟這板皇坐得了多久呢 05/15 23:05
341F:推 aj46: 先回原po問題好嗎?簽不簽同意書又不是重點 05/15 23:05
342F:推 aj46: 本來就可以不用簽同意書 「只要有飼養行為」就是飼主 中途 05/15 23:08
343F:→ aj46: 符合這個條件 05/15 23:08
344F:→ larry8550: 那TNR原放要怎麼判斷 05/15 23:08
345F:推 yeng1217: 好了啦 就抵觸法規了還在那邊自由心證 跳針跳整晚了 05/15 23:09
346F:→ yeng1217: 前面不是講別人跳針 怎麼現在不是顧左右而言他就是裝死 05/15 23:10
347F:→ yeng1217: 呢 05/15 23:10
348F:→ lkksppet: 現在是版友對於版主版規解釋有疑問,請版主回答,怎麼 05/15 23:10
349F:→ lkksppet: 版主反過來問版友如何解釋版規?現在到底誰是版主?還 05/15 23:10
350F:→ lkksppet: 是版主沒有解釋版規的能力? 05/15 23:10
351F:推 aj46: 上面不是有人給你解答 第一次當板主難免會有錯誤 照建議的 05/15 23:10
352F:→ aj46: 修正就好 05/15 23:10
353F:→ larry8550: 抓去醫院結紮沒有餵養然後修復放回期間PO送養文 05/15 23:11
354F:推 brucielu95: 不要求簽也是飼主,不要偷換概念。飼主在動保法的定義 05/15 23:11
355F:→ larry8550: 我就問這個怎麼判 05/15 23:11
356F:→ brucielu95: 就是餵養管領人,無關簽不簽。也就是中途在找到下一任 05/15 23:11
357F:→ brucielu95: 飼主之前或長或短的若干時間內就是飼主。A大的推文只 05/15 23:11
358F:→ brucielu95: 是在戳中途既不想承認是飼主,又要求認養人簽協議、當 05/15 23:11
359F:→ brucielu95: 動物的代理人這行為正當性何在? 05/15 23:11
360F:→ yeng1217: 奇怪 不是很喜歡自由心證 又在那邊叫板友判 05/15 23:12
361F:→ larry8550: 我就說這個不算阿 中途棄養也算棄養我同意阿 05/15 23:12
362F:→ yeng1217: 那自己跳出來幹嘛 現在是怪板友囉 05/15 23:12
363F:→ yeng1217: 扯東扯西的 牽拖一整晚是在賴皮還是跳針 05/15 23:13
364F:推 aj46: 放回期間就有飼養行為了啊 不然就不要TNR 這麼簡單邏輯還要 05/15 23:13
365F:→ aj46: 想? 05/15 23:13
366F:→ brucielu95: 版眾在問的也只是你要不要統一標準?你要認為這次水桶 05/15 23:13
367F:→ brucielu95: 沒做錯,那往後中途原放也都要同標準來捅。不然就都不 05/15 23:13
368F:→ brucielu95: 捅。這才不是雙標啊 05/15 23:13
369F:→ yeng1217: 真的是跟選前眾板友的質疑一個樣 選上不到一週就破功 05/15 23:14
370F:→ yeng1217: 雙標、警告、捅人最積極 05/15 23:15
371F:推 Sahra: 好啊照你這樣問那TNR也算棄養啊 都桶一桶啊 05/15 23:19
372F:→ Sahra: TNR被罰也不礙著我啊 你快桶啊 回溯既往趕快桶啊 05/15 23:19
373F:推 nisi0773: 看到這篇才發現板規鎖文了 不能討論版規了嗎? 05/15 23:30
374F:推 brucielu95: 老實說我看你要不雙標就只能都桶或都不桶。都不桶會皆 05/15 23:30
375F:→ brucielu95: 大歡喜許多。在過去也有推文鼓吹防止FISS所以不注晶片 05/15 23:30
376F:→ brucielu95: 的論點,這件事本質一樣是鼓勵違法呦。但話說回來這論 05/15 23:30
377F:→ brucielu95: 點又是對貓的健康有利的,所以是該桶還不桶?隔壁狗版 05/15 23:30
378F:→ brucielu95: 也出現過鼓勵不紮維持正常荷爾蒙有利健康的說法。這在 05/15 23:30
379F:→ brucielu95: 貓也是一樣,要是拿來討論或說出來也是鼓勵違反動保法 05/15 23:30
380F:→ brucielu95: ,也要捅嗎? 05/15 23:31
381F:推 Sahra: 什麼都嘛鎖文 整個版一堆驚嘆號 我還以為是魔獸版 05/15 23:31
382F:推 nisi0773: 老實說板規如果只由一人構思 難免疏漏 也會加重版主負擔 05/15 23:33
383F:→ nisi0773: 實在還是開放討論補足疏漏或不足之處 比較好吧 05/15 23:33
384F:推 chengmoon: 真的很疑惑標準在哪,同樣達到板規8的違規,一篇因為板 05/15 23:34
385F:→ chengmoon: 主制止水桶三個月直接降到一個月,另一篇板主倒是嗆很 05/15 23:34
386F:→ chengmoon: 開心 https://i.imgur.com/K2E3UjU.jpg 05/15 23:34
387F:→ chengmoon: 不要拿還沒上任做辯解,5/1更新資料就確定會上任了吧? 05/15 23:34
388F:→ chengmoon: 要嘛全部統一都要制止過後才判,要嘛全部都不要直接判 05/15 23:34
389F:→ chengmoon: 其他三篇水桶也找不到制止紀錄,真就看板主心情管板? 05/15 23:34
390F:推 Sahra: 30分鐘過去了 TNR你要不要桶一桶 05/15 23:50
391F:→ Sahra: 你要問版友我就跟你說都桶一桶啊 05/15 23:50
392F:→ Sahra: AGM你也要桶 Hinew你也要桶 那TNR的趕快桶一桶啦 05/15 23:51
393F:→ Sahra: 桶AGM的時候你怎麼不問我? 桶hinew你也沒問我啊 05/15 23:51
394F:推 yeng1217: 現在就賭各位拿他沒皮條啦 05/16 00:02
395F:推 FRANK831029: 最近新聞鬧很大的台北市搶貓事件 05/16 00:06
396F:→ FRANK831029: 潔果是愛媽覺得貓過的不好,把貓偷走 05/16 00:06
397F:→ FRANK831029: 貓版都沒討論呢0.0 05/16 00:07
398F:推 Sahra: 我管他愛媽礙媽 什麼都要討論 我參議員? 滾啦 05/16 00:09
399F:推 snowcorra: 所以有沒有政風處還是什麼的可以彈劾一下 標準不一治版 05/16 00:51
400F:→ snowcorra: 合格嗎? 05/16 00:52
401F:→ momvic110456: 撈捕結紮原放應該不存在抵觸動保法的問題 我自己就 05/16 00:53
402F:→ momvic110456: 有北市府動保處暨動物之家每年換發的抓紮志工證 這 05/16 00:53
403F:→ momvic110456: 是政府授與民間團體或個人合作的工作 很多時候補助 05/16 00:53
404F:→ momvic110456: 流程拖太久或申請額滿我就自己付費不請款了 05/16 00:53
405F:→ momvic110456: 有時動物術後在合作的診所期滿但復原程度仍欠佳 也 05/16 00:54
406F:→ momvic110456: 會再自掏腰包讓他們多住幾天或請認識的中途接手照 05/16 00:54
407F:→ momvic110456: 料 如果這種自付抓紮與部分接手照料到康復再原放的 05/16 00:54
408F:→ momvic110456: 行為要解讀成違法 會在現實社會衍生出很多爭議與批 05/16 00:54
409F:→ momvic110456: 評 這類案例如要逼板主回應是否違規似乎太強人所難 05/16 00:54
410F:→ snowcorra: 所以說TNR跟中途原放畢竟是兩回事 對我來說 05/16 00:54
411F:→ snowcorra: 但是他要統一標準 所以不算強人所難 05/16 00:55
412F:推 CreamSeed: 版主可以罷免阿 05/16 00:55
413F:→ snowcorra: 畢竟全體嚴重性污辱跟挑釁居然只判一個月 公信力很薄弱 05/16 00:55
414F:推 chengmoon: 《L_RelaxEnjoy》 一年警告兩次解除職務 05/16 00:55
415F:→ snowcorra: 好幾個被桶的推文可都沒警告 05/16 00:56
416F:→ snowcorra: 照料到健康再原放有啥意義? 那就是棄養阿 05/16 00:57
417F:→ snowcorra: 要中途就中途到送出 不然就是TNR 沒有什麼健康又原放 05/16 00:57
418F:→ snowcorra: 那叫做棄養 05/16 00:58
419F:→ momvic110456: 因為照板友上面所提 部分中途被委託接手照料術後欠 05/16 00:58
420F:→ momvic110456: 佳的浪貓直至康復再原放也算違法的話 實在太上綱了 05/16 00:58
421F:推 CreamSeed: https://i.imgur.com/WOq1mYw.jpg 05/16 00:58
422F:→ snowcorra: 術後欠佳那可以算至TNR期間內 可是如果私心想多留 05/16 01:06
423F:→ snowcorra: 那就是棄養 應該以醫院出院為準 05/16 01:06
424F:→ snowcorra: 獸醫判斷健康能出院 那麼那天就應該帶去原放 多的就算 05/16 01:07
425F:→ snowcorra: 棄養 05/16 01:07
426F:推 vicious666: 板主有義務把自己執行標準解釋清楚,現實有在做TNR的 05/16 01:08
427F:→ vicious666: 人你們的實務不能替代板主的答案。這跟板務標準是兩回 05/16 01:08
428F:→ vicious666: 事。 05/16 01:08
429F:推 Sahra: 其實真的要棄養的也不會上來543 上來PO文的大多是盡力而為 05/16 01:08
430F:→ momvic110456: 合作診所有時沒有空間了 不然也不會時不時看到不少 05/16 01:09
431F:→ momvic110456: 術後5-7天的仍頂著裂開的傷口就被放回 05/16 01:09
432F:→ Sahra: 只是版主把全部人當白痴 05/16 01:09
433F:→ vicious666: 如果板主的標準會造成實質上的定義被無限上綱,那他要 05/16 01:10
434F:→ vicious666: 檢視自己的標準。 05/16 01:10
435F:推 CreamSeed: 然後一被質疑就躲起來不敢回覆,這版主遲早被罷免的, 05/16 01:11
436F:→ CreamSeed: 我就等著看笑話 05/16 01:11
437F:推 brucielu95: 你都說自己是有證與市府授權合作的志工了,當然沒問題 05/16 01:13
438F:→ brucielu95: 啊。那每一個路邊撈貓的中途都有證嗎?還有動保法的取 05/16 01:13
439F:→ brucielu95: 締基本上都被動接陳情檢舉才執行,動保處根本沒那人力 05/16 01:13
440F:→ brucielu95: 資源主動出擊。我相信平常也沒人會真的去檢舉原放仔啦 05/16 01:13
441F:→ brucielu95: 。討論的點是於法而言,沒有政府授權的個體戶中途自行 05/16 01:13
442F:→ brucielu95: 在那邊捉紮原放就是合乎飼主和棄養條件嘛,只是有沒有 05/16 01:13
443F:→ brucielu95: 被檢舉執行而已 05/16 01:13
444F:→ momvic110456: 我目前只覺得abc的例子應該要判3個月 但本篇目的是 05/16 01:15
445F:→ momvic110456: 為了讓h板友解桶直接在推文把抓紮與部分中途照料康 05/16 01:15
446F:→ momvic110456: 復原放的行為通通拖下來攪渾水 會讓人感到匪夷所思 05/16 01:15
447F:推 nisi0773: 會造成無限上綱的結果 是因為標準不一致加上誤判吧 版友 05/16 01:16
448F:→ nisi0773: 推導出版主的思緒跟脈絡 才會導致出荒謬的結果 05/16 01:17
449F:→ brucielu95: 那在這裡是因為水桶準則喜歡踏這麼死,所以提出類似有 05/16 01:18
450F:→ brucielu95: 違法疑慮的論點做法是不是都該同標準嘛? 05/16 01:18
451F:→ momvic110456: 回b板友 就算沒有政府發的證件 要把很多地區願意出 05/16 01:18
452F:→ momvic110456: 資抓紮原放的人打成棄養 我只覺得不寒而慄 05/16 01:18
453F:推 brucielu95: 我也說了,實務上應該是沒人無聊到找這些麻煩,動保處 05/16 01:24
454F:→ brucielu95: 的公職獸醫承辦也忙的要死沒空主動執行。這整串肚爛的 05/16 01:24
455F:→ brucielu95: 就是一句話就抓人進桶,那就大家來找碴嘛,有合乎要素 05/16 01:24
456F:→ brucielu95: 的要不要一起? 05/16 01:24
457F:推 Mjts33: 不是為了讓哪位板友解桶,重點是板主在執行板規是否遵循一 05/16 01:48
458F:→ Mjts33: 致的標準,規則必須且有義務說清楚,否則哪天自己怎麼進桶 05/16 01:48
459F:→ Mjts33: 都不知道 05/16 01:48
460F:推 bobbyac01: https://www.lca.org.tw/law/article/2251 05/16 02:19
461F:→ bobbyac01: 已有解釋流浪動物TNR適法性疑慮 05/16 02:20
462F:→ bobbyac01: 但是我想長期飼養依然構成飼主身份 例如說貓因病在你 05/16 02:24
463F:→ bobbyac01: 家休養一個月或以上 可能會被判定有飼主身份 動物保護 05/16 02:24
464F:→ bobbyac01: 法目前沒有規範飼主的構成要件 是監察院的糾正案中提 05/16 02:24
465F:→ bobbyac01: 出的 05/16 02:24
466F:推 yeng1217: 不寒而慄?看看當板主幾天各種花式警告自由心證 這才不 05/16 06:32
467F:→ yeng1217: 寒而慄吧 05/16 06:32
468F:→ yeng1217: 還可以牽拖到想替誰解桶,所以那個勸導abc的又算什麼 05/16 06:37
469F:推 brucielu95: http://i.imgur.com/A4iZQX4.jpg 05/16 08:38
470F:→ brucielu95: 這不就算是規範飼主要件了?另外監察院那糾正案才真的 05/16 08:39
471F:→ brucielu95: 讓人不寒而慄吧? 05/16 08:39
472F:→ brucielu95: 只因為不符合感情因素就去糾正,以後抓來不想養了拿來 05/16 08:43
473F:→ brucielu95: 丟通通不違法,反正只要有結紮,都可以說成我在tnr, 05/16 08:43
474F:→ brucielu95: 因為沒有找到新飼主所以放生 05/16 08:43
475F:推 brucielu95: 先聲明我這幾句話可沒有鼓吹棄養或是想造謠喔 我只是 05/16 09:00
476F:→ brucielu95: 看完這糾正案的個人理解而已 而喜歡自由心證的想不想 05/16 09:00
477F:→ brucielu95: 捅我就隨便吧 呵呵 05/16 09:00
478F:推 WaLaGiGi: 他現在狀態像是在裝死,大概在等大家處理吧 05/16 10:49
479F:→ lkksppet: 看版友要不要開個罷免版主連署文,我一定投票,這種 05/16 10:57
480F:→ lkksppet: 連版規都解釋不清楚的管版方式,還不如沒版主 05/16 10:57
481F:推 mono5566: 罷免文不能亂開 要有被水桶的人去申訴的紀錄(印象中 05/16 11:22
482F:推 sherit: 印象中要有申訴紀錄才可以喔,所以我一直在看什麼時候有人 05/16 11:45
483F:→ sherit: 要申訴 05/16 11:45
484F:推 Mjts33: 同等申訴,有開頭才能走程序 05/16 11:54
485F:推 yeng1217: 都桶這麽爽了 2ㄏ2ㄏ 05/16 12:01
486F:推 chengmoon: 申訴還要有溝通紀錄,不過這個只要寫信留底一定期限不 05/16 12:03
487F:→ chengmoon: 回覆應該就可以申訴了,不是裝死就可以躲過 05/16 12:03
488F:推 chengmoon: http://i.imgur.com/Vb8H67Q.jpg 原po這篇應該可以算溝 05/16 12:08
489F:→ chengmoon: 通紀錄吧 05/16 12:08
490F:噓 MagicYif: 整串看下來真的有夠可悲 中途打手 05/16 12:18
491F:→ MagicYif: 邏輯低下還敢管版 雙標跳針 迴避不面對 05/16 12:19
492F:→ yeng1217: 可笑的是出來選之前就被質疑過 結果一下就破功 05/16 12:20
493F:→ MagicYif: 這麼多紛爭就一句話解決 為什麼中途都可以被寬鬆甚至縱 05/16 12:20
494F:→ MagicYif: 放對待 05/16 12:20
495F:→ MagicYif: 最好笑的是「質疑你的判決」=造謠….. 05/16 12:20
496F:→ MagicYif: 沒看過這麼可悲的傢伙 05/16 12:21
497F:推 chengmoon: http://i.imgur.com/qRLB6q3.jpg 板規就能看出來阿 05/16 12:24
498F:推 snowcorra: 對顏色很敏感 05/16 16:03
499F:推 hold5566: 飼主定義目前還沒被修法,版主針對這個問題的回覆堪憂 05/16 17:06
500F:推 yeng1217: 真的是冷處理欸 快笑死 05/16 17:16
501F:→ yeng1217: 可以自由心證說桶就桶 要警告就警告 不能被質疑 05/16 17:17
502F:推 FRANK831029: 版主不錯了 偏中途 但有主張透明認養書 給推 05/16 18:48
503F:推 snowcorra: 還真的不回應了 呵 那就等投票開始吧 05/16 20:54
504F:推 jhct110: 若有人發起罷免 願意支持 05/16 21:43
505F:推 nisi0773: 板規至少不能鎖文吧 不然一直編輯修改過 我知道是在回 05/16 22:11
506F:→ nisi0773: 答推文 但是如果偷偷修改版規 不就也不能討論了? 05/16 22:11
507F:推 Sahra: 就算不鎖文他也沒想討論啊 心證哥哪裡會有破綻 05/16 22:20
508F:推 yeng1217: 他公告鎖文算可以接受 置頂板規一開始沒鎖 被質疑到惱 05/16 22:24
509F:→ yeng1217: 羞鎖文又是一回事了 05/16 22:24
510F:推 jhct110: 說心證哥會被桶嗎0.0挑釁? 05/17 00:19
511F:推 Hertz52: 快開投票啊 05/17 00:54
512F:→ Hertz52: 我等著罷免 05/17 00:54
513F:推 Hungrfish: 等罷免投票 05/17 14:26
514F:推 chengmoon: 真就冷處理不回應賭沒人要跑程序耶 05/17 15:03
515F:推 Mjts33: 希望原PO能向小組長申訴,另外要罷免的話理由必須足夠充 05/17 15:47
516F:→ Mjts33: 分,要經過小組長同意,希望板規解釋不清有抵觸法規疑慮 05/17 15:47
517F:→ Mjts33: 這個理由是能過的 05/17 15:47
518F:推 snowcorra: 有時間改板標沒時間回應? 05/17 16:49
519F:推 nisi0773: □ [檢舉] CAT版版主未依版規判決 有人去了 05/17 17:13
520F:→ nisi0773: 但是 推 royman127: 要先去l_relaxenjoy才對 地方錯了 05/17 17:14
521F:推 yeng1217: 改板標咧 裝死還怕大家不知道 05/17 18:50
522F:→ snowcorra: 要去哪裡投票阿 05/17 19:35
523F:推 Mjts33: 還沒投票啊 要先申訴 然後等判決 再來拿申訴紀錄向小組長 05/17 19:41
524F:→ Mjts33: 提出罷免 小組長同意罷免案後才能投票 05/17 19:41
525F:推 snowcorra: 原來如此 那現在應該是有申訴了? 05/17 19:56
526F:推 Mjts33: 沒有 走錯地方申訴了 要在小組申訴而不是群組申訴 而且要 05/17 20:18
527F:→ Mjts33: 有判決結果 05/17 20:18
528F:推 snowcorra: 原來 05/18 10:30
529F:→ mono5566: S了 所以最後的決議是什麼 05/18 11:57
530F:推 larry8550: 有問題的直接去組務申訴 本文禁止回文延伸 05/18 12:01
531F:→ larry8550: 想聊天的可以繼續在下面聊天請便 05/18 12:01
532F:推 yeng1217: 禁止回文 笑死 你是處理了哦 還是裝死也算 05/18 12:48
533F:→ yeng1217: 還是怕鬧大想給他沉下去 05/18 12:49
534F:→ yeng1217: 回文會犯自由心證、挑釁還是造謠嗎? 05/18 12:50
535F:→ larry8550: 鬧版三個月供參 05/18 12:51
536F:→ yeng1217: 面對質疑裝死跳針,板友回文就判鬧板 快笑死 05/18 12:52
537F:推 chengmoon: 有人去申訴了,板主對質疑回答居然是「非申訴人沒回答 05/18 12:54
538F:→ chengmoon: 必要」 05/18 12:54
539F:推 yeng1217: 再反觀abc判決 05/18 12:54
540F:推 yeng1217: 反正也是被當證據呈上去 05/18 12:56
541F:推 TINBING: "公告"底下到底可不可以推文啊? 大部分不行,有些又可以 05/18 13:03
542F:推 yeng1217: 置頂那篇原本可以 但被大家質疑後就鎖了 XDD 05/18 13:04
543F:推 eo8h1: 裝死到底了 等罷免 05/18 13:40
544F:→ lkksppet: 為何版主說禁止此篇回文?請問哪條版規禁止討論文回文 05/18 15:41
545F:→ lkksppet: ?討論內容沒有踩版規,也是理性討論,板主真的以為公 05/18 15:41
546F:→ lkksppet: 開版面是自己說了算嗎? 05/18 15:41
547F:推 chengmoon: https://i.imgur.com/RRXjL1V.jpg 我猜會用這條無敵 05/18 15:58
548F:→ chengmoon: 條款回覆,新板規基本都照舊板規的架構寫這條是新增的 05/18 15:58
549F:推 yeng1217: 討論裝死 問了又說非申訴人沒有回答必要 這就是權力使 05/18 16:01
550F:→ yeng1217: 人oo嗎 05/18 16:01
551F:→ lkksppet: 修版規不需要經過版友投票或公告期,可以這樣直接生效 05/18 16:25
552F:→ lkksppet: 哦,還以為是在中國,原來是在PTT貓版 05/18 16:25
553F:推 chengmoon: 反正現在就只能等,小組長也剛好卸任沒人處理申訴 05/18 16:46
554F:推 orangeccc: 謝謝有條理熱心的版友們,最近各種處理方式實在太扯了 05/18 18:10
555F:→ orangeccc: ,這樣還不如之前沒版主還比較正常 05/18 18:10
556F:推 jhct110: 為啥禁止回文?習禁評? 05/19 03:16
557F:→ snowcorra: 賴禁評? 05/19 13:18
558F:推 alepp123: 照料至健康再原放完全違反TNR的宗旨了吧,TNR不就是為了 05/19 22:23
559F:→ alepp123: 讓流浪動物自然消亡嗎?你把他照顧到好再放,是希望他在 05/19 22:23
560F:→ alepp123: 野外活更久還是去殘害其他動物嗎? 05/19 22:23
561F:→ kanon840725: 我覺得至少照顧到絕育傷口穩定(如果還有其他病如肺 05/19 22:30
562F:→ kanon840725: 炎就不用管,因為本質就不是要他活下去)...雖然我 05/19 22:30
563F:→ kanon840725: 覺得撲殺或向綠鬣蜥一樣移除才是最佳解 05/19 22:30
564F:推 snowcorra: 他現在各種裝死 05/20 09:46
565F:→ vicious666: 雖然我不知道肺炎能不能符合獸醫法的安樂,但如果送養 05/20 11:53
566F:→ vicious666: 無望,中途願意的話其實應該把會持續痛苦的疾病個體安 05/20 11:53
567F:→ vicious666: 樂,因為法規沒有規定中途不能做這件事,雖然願意做的 05/20 11:53
568F:→ vicious666: 中途大概很少吧。有重病卻原放,這是人道問題,我會希 05/20 11:53
569F:→ vicious666: 望制度安樂死恢復這也是其一,畢竟我自己的貓就是肺炎 05/20 11:53
570F:→ vicious666: 貓。 05/20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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