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rCondition (MJ<<<冷氣)
看板car
標題Re: [新聞] 阿北被打死最新畫面曝!先持刀攻擊1分鐘
時間Wed Aug 12 16:06:26 2026
※ 引述 《WhereIsLover (~米果薑~)》 之銘言:
:
: 看到侵害已經結束這句
: 所以說歹徒朝我開槍,清空彈夾後
: 我也不能攻擊他囉?
: 然後等他再換上彈夾,我反擊才正當?
: 台灣法律一整個鬧劇.....
:
幹,這種文章竟然沒被噓爆還有43推,
是大家被情緒沖昏集體失智嗎?
先不說你舉例子根本亂舉,我就事論事,
年輕人今天坐在車上被劃傷,
然後老害撒野完朝自己的車上「走」
(1.你覺得用走的會是有威脅嗎)
好沒關係,退一萬步來說你覺得老害是要回去抄傢伙有危險,
以自衛的角度,是要保護自身的安全,
假設對方領地有傢伙,
最能保護自己的方式不是開車逃走嗎?
更何況年輕人屁股根本就還坐在駕駛座上,
開車逃走是最快的,
再退一步,萬一前面車卡住出不去,
年輕人要保護自己應該是下車往反方向跑,
以影片裡年輕人下車的跑速更證明他腳沒有受傷,
結果年輕人選擇的是回去爆揍對方,
這你要說是自衛根本是自慰,你騙誰啊?
要跟你亂舉例子來講,
我舉的例子你聽聽看合不合理:
今天你兒子小胖被學校的校霸每天霸凌,
有一天小胖帶蝴蝶刀去學校畫了校霸手幾刀,
然後畫完走回自己的座位上,
然後校霸就直接把小胖打死了,
你他媽聽聽看這合不合理?
老害縱然可惡,
但你要說這是自衛根本違反邏輯,
法庭上要酌情的大概只有年輕人被傷害後情緒失控引發的無法控制的行為去講,
講自衛根本在呵。
: ※ 引述《ccc101419 (好像該減肥了)》之銘言:
: : https://www.threads.com/share/_tc1khNlm/
: : https://i.verb.tw/B984MGYn.jpg
: : https://i.verb.tw/vMEXqxgz.jpg
: : 刑法第23條
: :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
: 得
: : 輕或免除其刑。
: : 雖然我也覺得老害死好,但是法律不是用感覺的
: : 法律系大一新生只要修過刑法總則的,都會練習涵攝要件
: : 講白話就是把事實往法律要件套
: : 從影片上看來,確實老害主動持刀尋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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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aeser900452: 從公民逮捕權的角度,老人無疑是剛實施完犯罪的準08/12 16:33
2F:→ caeser900452: 現行犯,如果被告抗辯是在進行逮捕為防止其逃跑及08/12 16:33
3F:→ caeser900452: 抵抗所以揮拳,只是出手過重的話應該也是會減刑08/12 16:33
4F:推 acesslai : 大家心中都有一把尺啦,至於一不一樣,當然不一樣08/12 16:33
5F:→ acesslai : 啦。反正我遇到大概就堅不降窗開門08/12 16:33
6F:→ acesslai : 你咬我呀,都多大的人08/12 16:34
7F:推 william826 : 逼車、沒事逆向跨對線 老害這種開車方式被打死全民08/12 16:36
8F:→ william826 : 萬歲 但就是可憐這年輕人準備進去深造 不過背這條08/12 16:36
9F:→ william826 : 名目上也算是好聽08/12 16:36
10F:→ good5755 : 所以正解是他在攻擊時開車撞他?08/12 16:37
11F:推 kodo5566 : 周處除三害現代版08/12 16:38
我覺得我也respect 這個年輕人啊,
但挺的方向是應該思考法律要不要走向恐怖平衡,
打個比方:
阿伯拿蝴蝶刀砍到人,他的ID就變紫,然後任何人攻擊他都無罪,這樣自然能減少有人拿武
器隨意攻擊人。
12F:推 yoshilin : 為什麼要期待一般人被攻擊後要冷靜?08/12 16:39
13F:→ yoshilin : 法律應該是用一般大眾標準判斷,而不是用上帝視角08/12 16:40
不是這個問題,
我也沒期待他要冷靜,
所以我說可以用被砍被威脅到生命的失控去開脫,
但不是用自衛,這個狀況自衛完全說不通。
14F:噓 Dorae5566 : 可是這故事死的是校霸,殺人的是小胖08/12 16:40
看得懂中文嗎?
※ 編輯: AirCondition (27.242.134.126 臺灣), 08/12/2026 16:41:10
※ 編輯: AirCondition (27.242.134.126 臺灣), 08/12/2026 16:47:37
15F:噓 fitenessboyz: 你被砍會摸摸鼻子開車逃跑? 08/12 16:49
事實就是有更好的「自衛」選項,
現在就在講他是不是在自衛,
你想去打人就去打人,
我要跑走或打人跟這件事無關。
16F:推 finasoul : 用走的沒威脅?你忘記他手上拿刀?08/12 16:49
17F:→ finasoul : 老人第一次就拿刀下車,這個糾紛發生在第二次。你08/12 16:50
18F:→ finasoul : 有看記錄器影片嗎?08/12 16:50
19F:→ finasoul : 它就不會輕易罷休啊 不然窮追幹嘛08/12 16:50
20F:推 woodghost : 這個年輕人為民除二害 送走老+9和送年輕+9進去蹲08/12 16:51
21F:→ woodghost : 我是支持的08/12 16:52
22F:噓 finasoul : 老人家屬也說老人持刀下車時是「自衛」你支持嗎?08/12 16:52
23F:噓 finasoul : 持刀的後車自己去找空手的說為了防身 哈哈哈哈哈 08/12 16:55
供三小,我有說年輕人是自衛嗎?
24F:→ Brucetk : 反正一定會坐牢 也一定會減刑08/12 16:56
※ 編輯: AirCondition (27.242.134.126 臺灣), 08/12/2026 16:57:16
※ 編輯: AirCondition (27.242.134.126 臺灣), 08/12/2026 16:58:25
25F:推 YOHOpig : 這次,我支持樓上08/12 16:58
26F:→ YOHOpig : 這次,我支持finasoul08/12 16:58
27F:→ Hotsheep : 舊案件被翻出來啦 老人之前也有砸車案底 砸完回去08/12 16:59
28F:→ Hotsheep : 拿鋸子回來結果砍錯人 不過看來沒下次了08/12 16:59
29F:噓 allyourshit : 持刀攻擊算自衛喔 好棒棒08/12 17:01
到底是誰說的?
※ 編輯: AirCondition (27.242.134.126 臺灣), 08/12/2026 17:04:28
30F:噓 roger744 : 祝福你在路上被追砍 你只能逃跑不能反擊喔>.^08/12 17:04
偷換概念?老人有繼續追砍年輕人?
好了啦不要再凹了啦
31F:噓 hisashi : 這篇很廢死08/12 17:06
32F:推 lightmei : 看推文發現好多人根本沒在看文字,不要說開走,門08/12 17:06
33F:→ lightmei : 窗關好那老害就拿你沒轍了啦,後面再來告死他不是 08/12 17:06
34F:→ lightmei : 很好嗎,現在自己要背刑事了,太衝動啦 08/12 17:06
你覺得跟一堆不看字的高端人士筆戰是智障嗎?
35F:推 DUSTWAVE : 舉例邏輯失敗 08/12 17:06
36F:→ ga047768 : 不忍噓08/12 17:07
37F:噓 hisashi : 今天要是年輕人被砍死 87%還是有人說為什麼不跑啦 08/12 17:08
38F:噓 roger744 : 再噓一個這甚麼腦殘舉例 這老害是有被霸凌???08/12 17:10
我們不知道他們前面是什麼狀況起衝突,
但你只要知道拿刀的=小胖=老害;
反擊的=校霸=年輕人
就好
※ 編輯: AirCondition (27.242.134.126 臺灣), 08/12/2026 17:12:13
※ 編輯: AirCondition (27.242.134.126 臺灣), 08/12/2026 17:14:35
39F:噓 finasoul : 你的舉例有兩點失敗,1.老人只是路上隨機遇到年輕人 08/12 17:14
40F:→ finasoul : 就拿刀上去傷人。非校園暴力長期累積怨念。2.校霸 08/12 17:14
41F:→ finasoul : 直接打死小胖,但年輕人並沒直接打死老人08/12 17:14
選擇性看不懂?
校霸被拿刀砍傷,且小胖沒有繼續攻擊之意,把小胖打死算自衛?
42F:噓 finasoul : 如果今天老人隨機攔下是孕婦或弱女子照樣拿刀奪命08/12 17:16
43F:→ finasoul : 成功呢?他就是路上隨機拿刀抽盲盒,只是今天開到一08/12 17:16
44F:→ finasoul : 個更兇的而已。 08/12 17:16
45F:噓 finasoul : 老人不就覺得自己拿刀能佔上風,不然拿刀下車幹嘛?08/12 17:18
46F:→ finasoul : 而且他不是嚇唬而是直接動手了,對方拼死一搏不意外08/12 17:18
47F:→ finasoul : 啊08/12 17:18
所以就不是自衛啊,是要跳針多久啦,幹煩死了
※ 編輯: AirCondition (27.242.134.126 臺灣), 08/12/2026 17:18:52
48F:噓 finasoul : 有誰會自己下車拿刀去找前車然後說為了防身,他有多 08/12 17:19
到底誰在說他在自衛?
從你代換錯角色,直覺校霸=壞老人就知道你帶入太深了,
我講簡單一點,前面糾紛不一定誰對誰錯,
我們只要分析我們看到的事件:
老人砍完回車上了,
不管你假設他去抄什麼傢伙還是要拍拍屁股走,
年輕人最能保護自己的選項就不是下車去揍人。
而我從來沒說老人在自衛,到底從哪裡幻想的?
49F:→ finasoul : 少機會可以開走不繼續糾纏下去。但他有嗎?08/12 17:19
50F:→ finasoul : 沒有繼續攻擊之意是你說的,那也是因為老人被撞飛沒 08/12 17:21
51F:→ finasoul : 有能力繼續攻擊。08/12 17:21
就算有意圖繼續攻擊,當下年輕人在車上,最好的選項就是我上面說的,以自衛的目的來說
,不管怎麼樣都輪不到下車揍人,當然你可以說他有其他合理的目的,但就不是自衛。
幹解釋有夠累。
52F:→ finasoul : 有沒有攻擊意圖,只有老人自己知道。你看他來來回回08/12 17:22
53F:→ finasoul : 割幾次?年輕人是讓他失去攻擊能力。意圖就不重要了08/12 17:22
54F:噓 finasoul : 老人「走回」自己車是覺得自己佔盡上風,所以悠哉 08/12 17:24
55F:→ finasoul : 往回走。跟有沒有威脅無關,他手上還是拿著刀。只是08/12 17:24
56F:→ finasoul : 他沒料到他以為他夠狠遇到更狠的08/12 17:24
57F:推 cavabien : 老害被收掉剛好而已08/12 17:29
※ 編輯: AirCondition (27.242.134.126 臺灣), 08/12/2026 17:30:41
58F:噓 jemmy3ch : 怎麼結果是你被噓08/12 17:32
https://i.imgur.com/gFdgcfr.jpeg
沒辦法,我就是想嗆一些人,
阿中槍的自然會噓,預期之中,
成年人都沒有辦法接受被打臉,
只會繼續凹。
59F:推 fulongb210f : 自衛的方法,可能有多種,要看人、看氛圍,包含攻08/12 17:32
60F:→ fulongb210f : 擊解除對方武裝,不應該只期待做出特定最佳模範方08/12 17:32
61F:→ fulongb210f : 式。08/12 17:32
對啊看情況,那你覺得這個情況下去打人是相對較優的解嗎?以自衛的目的來說喔
※ 編輯: AirCondition (27.242.134.126 臺灣), 08/12/2026 17:32:55
※ 編輯: AirCondition (27.242.134.126 臺灣), 08/12/2026 17:35:28
62F:推 fulongb210f : 我說了,要看人,我不是當事人。 08/12 17:36
63F:→ fulongb210f : 當事人對自己的格鬥體能有信心,可以保衛自己達到08/12 17:37
64F:→ fulongb210f : 最佳方式,有何不可?08/12 17:37
可是審判他的人不是當事人欸,
都只能用客觀事實判斷,
你說的有道理啦,也許他天生神力,不小心就把戚家13口滅門了,
只是我覺得這點要脫罪要先證明他跑不掉,例如心臟有毛病不能跑太遠、或腳受傷跑不掉。
在刑法上,打人是犯法的,跑掉是不犯法的,正常來說要先考慮不犯法的選項,除非你有辦
法證明犯法的選項有較高的成功率,否則你的體能都可以徒手幹贏拿武器了,我能不能合理
推斷他也跑得贏老害。
※ 編輯: AirCondition (61.231.194.108 臺灣), 08/12/2026 17:54:50
65F:推 fulongb210f : 沒錯,你這裡講的正確。但這就是本案引發網友爭議討08/12 17:57
66F:→ fulongb210f : 論的地方。因為法律就是要求受害者在生死交關時,要08/12 17:57
67F:→ fulongb210f : 做出法官心目中的「完美標準答案」,極不人性化。08/12 17:57
我懂你想表達的了,就是不可能有「沒爭議」的判決。
那既然這樣是否來玩恐怖平衡的法律比較好,一拿武器砍人就是人皆可砍的狀態,這樣應該
就不會有爭議了吧。
68F:→ eecoolty : 正常人的決定都是快閃或是躲起來 特地下車去拼生死08/12 18:03
69F:→ eecoolty : 才是腦衝08/12 18:03
我是覺得這個案例「特地下車」還慢關鍵的,如果本來都是在車外的話可能懸念還高一些,
客觀情況特地下車太難護航自衛了。
除非已知老害車上有殺傷力達幾百公尺的炸彈吧...
※ 編輯: AirCondition (27.242.134.126 臺灣), 08/12/2026 18:06:22
※ 編輯: AirCondition (27.242.134.126 臺灣), 08/12/2026 18:07:52
※ 編輯: AirCondition (27.242.134.126 臺灣), 08/12/2026 18:09:12
70F:推 joiedevivre : 我同意你 但這裡其實不是很適合正經普及法律知識08/12 18:10
https://youtu.be/CZq9qMPQ90A?si=oB0Y9zexgJ8Udrjc
大概是這樣吧,等下大家就散了
※ 編輯: AirCondition (27.242.134.126 臺灣), 08/12/2026 18:19:30
71F:噓 Dorae5566 : 是你才是亂比喻的,老人這30年來持械傷人致傷跟砸 08/12 18:43
72F:→ Dorae5566 : 毀幾台車了。老人才是一個完全的毒瘤。連整起事件08/12 18:43
73F:→ Dorae5566 : 都是老人起頭的08/12 18:43
懂什麼叫獨立事件嗎?
老人很壞,跟年輕人是不是自衛就無關,
我從頭到尾就是在說年輕人很難算自衛,
到底還在跳針什麼?
74F:噓 Tenging : 您可不可以出來示範 不要出一張嘴08/12 18:48
75F:→ Tenging : 講得如此用力想必有過人實力08/12 18:48
哈哈大絕喔,
為什麼都一定要親自示範,
不會打球就不能當球評的邏輯,
而且說真的啊,我又不能代表正常人,
即便我一定是照我上面說的決策,
換點新招戰好嗎?這樣很弱
常常遇到這種的,
自己做不到君子,
就不相信別人是君子,
就像我也很難理解有人可以為了義氣可以不論是非對錯瞎挺。
76F:推 joiedevivre : 你在這指出殺人的不是自衛 有些就覺得你是挺拿刀的08/12 18:54
77F:→ joiedevivre : 跟這些人溝通是沒有辦法的 真的 別浪費力氣了吧08/12 18:54
真的......我覺得我有病吧
78F:噓 jostara : 舉例極爛08/12 18:55
79F:→ pp520 : 年輕人為國除害,值得表揚08/12 18:55
80F:噓 charmingpink: 噓這篇 亂比喻08/12 19:04
※ 編輯: AirCondition (27.242.134.126 臺灣), 08/12/2026 19:21:52
※ 編輯: AirCondition (61.231.194.108 臺灣), 08/12/2026 19:29:16
※ 編輯: AirCondition (61.231.194.108 臺灣), 08/12/2026 19:39:41
82F:→ finasoul : 所以你覺得一個老人拿著刀子在路上走就跟路邊公園在08/12 19:44
83F:→ finasoul : 散步的老人一樣無害,是嗎?08/12 19:44
又在超譯,那就是一個可能的狀況
假設不是,我後面不是也有說退一萬步了,就當這點不存在。
84F:噓 finasoul : 網路上講一整篇,好像真的遇到你就會處理得比這個年08/12 19:46
85F:→ finasoul : 輕人好一樣。08/12 19:46
到底為什麼要比,我遇到一定不會下車打人這個是確保的,但你又不信,
你就是跟那個年輕人同一類人啊,不同溫層,我不是聖人,我只是我是怕死會保護自己而且
知道法律界線在哪裡的人,那個年輕人是哪一類人你說呢?
86F:噓 finasoul : 現實生活,看到有人拿刀還敢衝刺撲過去的有幾個?要08/12 19:48
87F:→ finasoul : 是每個都這麼勇那個老人也不會活到68了。08/12 19:48
88F:噓 finasoul : 前一次那個老人拿鐵鋸傷人也才被判八個月而已。事08/12 19:52
89F:→ finasoul : 實就是代價太低,他根本就不當一回事。08/12 19:52
超爽,這篇釣出一堆濫情89。
對了,不要自己對號入座喔,
跟什麼人吵架就用什麼方法。
※ 編輯: AirCondition (61.231.194.108 臺灣), 08/12/2026 20:08:08
※ 編輯: AirCondition (61.231.194.108 臺灣), 08/12/2026 20:13:38
90F:→ poiuy210 : 奇怪,我覺得這篇已經儘量把客觀事實講出來了,怎08/12 20:22
91F:→ poiuy210 : 麼還是有人看不懂….08/12 20:22
92F:噓 knightwww : ???? 08/12 20:29
※ 編輯: AirCondition (61.231.194.108 臺灣), 08/12/2026 20:39:22
93F:噓 Swave : 例子不對! 這件事是老頭先開始的,跟小胖有一樣?08/12 21:24
喔你就是這樣吧:
「我不管啦老人就是很壞很壞,你怎麼可以把老人比喻成小胖」
問題是我只是在說拿刀和年輕人自衛過當這件事,
程度就到這邊而已,不勉強啦。
94F:噓 ediward : 可憐08/13 01:13
95F:噓 danhunter : 嗯嗯,被刀砍都能冷靜,讚08/13 07:03
跟冷不冷靜無關,我上面有說,你可以朝情緒失控開脫,但不能朝自衛開脫,我就不打太多
字了,上面都講過,不會看的就是不會看。
※ 編輯: AirCondition (1.162.200.108 臺灣), 08/13/2026 07:04:57
※ 編輯: AirCondition (1.162.200.108 臺灣), 08/13/2026 07:06:43
喔我覺得你們這群人很適合去選舉當政治人物欸,
很會利用情緒去引導愚蠢選民,
尤其適合議員選舉,議員選舉只要用情緒操弄愚蠢選民就選上了。
※ 編輯: AirCondition (1.162.200.108 臺灣), 08/13/2026 07:12:50
96F:噓 leocs : 你的例子有問題,你兒子是校霸才對,然後校霸拿蝴08/13 09:20
97F:→ leocs : 蝶刀去欺負小胖,小胖為了保命將校霸推開,誰知道08/13 09:20
98F:→ leocs : 校霸跌倒去撞到頭然後就死了08/13 09:20
你的例子才有問題,重點是校霸停止攻擊走回座位,小胖回頭攻擊校霸,你們一直在強調惡
人該死,但現在重要點是走回去回擊這件事情不屬於自衛範疇啊,你要打爆惡人當然可以,
但你沒有被授權執法就是要負法律責任,很難懂?
※ 編輯: AirCondition (27.242.66.249 臺灣), 08/13/2026 09:44:57
99F:噓 bilibala : 年輕人已經被追逐一陣子了,說不定老人還會追逐喔!08/13 10:00
100F:→ bilibala : 開車不一定逃得掉。雖然我認為開車離開趕快到派出所08/13 10:00
101F:→ bilibala : 找警察保護才是正確做法。08/13 10:00
對,你說的對,跑不一定跑的掉,但以機率來說一定是比下車追打更能保護自己,我要說的
是比較上,但卻一直被跳針說跑也不一定跑得掉?????????
※ 編輯: AirCondition (220.128.234.73 臺灣), 08/13/2026 10:23:43
※ 編輯: AirCondition (220.128.234.73 臺灣), 08/13/2026 10:25:00
102F:噓 roger744 : 白癡舉例終於搞懂問題點在哪了?? 要舉例也是校霸天 08/13 10:49
103F:→ roger744 : 天欺負小胖 今天是拿蝴蝶刀刺他 刺爽了轉身回到座位 08/13 10:50
104F:→ roger744 : 路上被小胖一推撞到頭就掛了 結果你檢討的是小胖 08/13 10:50
105F:→ roger744 : 今天是年輕人主動去挑釁嗎??? 08/13 10:51
106F:→ roger744 : 滑坡舉例還在那邊跳?你舉的例子在台灣都高機率無罪 08/13 10:53
107F:→ roger744 : 說錯,是我上面的案例台灣都高機率無罪 08/13 10:54
108F:推 yeeroyuy : 不用跟他們戰啦, 都去打再來哭司法不公 08/13 11:11
109F:→ leftwalk : 當然外人看當然覺得打得好,問題法律層就沒這麼簡單 08/13 16:07
110F:→ leftwalk : 肯定到時候會被問為什麼不先開車逃跑 08/13 16:08
111F:→ leftwalk : 判的人是法官也不是我們,要想辦法說服的是法官 08/13 16:09
112F:噓 shiriri : 就事論事 智障文 08/13 21:55
113F:→ JY1102 : 等你遇到再說啦,你家人老婆被砍,你會龜起來逃跑再 08/14 11:47
114F:→ JY1102 : 說 08/14 11:47
115F:→ JY1102 : 你怎麼不說一整路人家就不想鳥你了,一直拼命追還下 08/14 11:48
116F:→ JY1102 : 車,沒追到繼續追到。誰的問題??? 08/14 11:48
117F:噓 pacamara : 嗯嗯 08/14 16:22
118F:噓 kiwiho : 來朝聖哈哈哈 08/15 19:24
119F:推 kluwer2021 : 這種就是3好加1好 08/16 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