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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侵害已經結束這句 所以說歹徒朝我開槍,清空彈夾後 我也不能攻擊他囉? 然後等他再換上彈夾,我反擊才正當? 台灣法律一整個鬧劇..... ※ 引述《ccc101419 (好像該減肥了)》之銘言: : https://www.threads.com/share/_tc1khNlm/ : https://i.verb.tw/B984MGYn.jpg
: https://i.verb.tw/vMEXqxgz.jpg
: 刑法第23條 :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 : 輕或免除其刑。 : 雖然我也覺得老害死好,但是法律不是用感覺的 : 法律系大一新生只要修過刑法總則的,都會練習涵攝要件 : 講白話就是把事實往法律要件套 : 從影片上看來,確實老害主動持刀尋釁 : 透過車窗往內捅,並且造成了年輕人受傷 : 但是防衛行為客觀要件必須是針對「現在」、「不法」之侵害 : 所謂「現在」,就是不法侵害正在發生,或迫在眉睫,不能是報復性的對過去的不法侵 : 擊,也不能是對未來尚未發生的侵害預防性攻擊 : 所謂「不法」,必須是以正對不正,如果對方是警察依法逮捕,還手就不能主張係防衛 : 從影片來看,老害攻擊完轉身往回走,這時候年輕人下車給他一個帥氣的擒抱,並導致 : 後腦勺撞擊地面 : 由於侵害已經結束(老害已經停止攻擊行為離開),顯然這個動作已經不是對現在正在 : 的侵害所為之防衛;退步言之,就算抗辯說這個擒抱還擊時空上仍與被持刀攻擊具有密 : ,勉強算是防衛行為好了,後續老害倒地呈現出河豚姿態,顯然已經失去意識,年輕人 : 灌他兩拳,固然是大快人心 : 但這兩拳100%已經脫離防衛行為,而是報復洩憤了,雖然情感上可以理解他為什麼有這 : 舉動,然而法理上已經會開始往主觀上是否具有傷害甚至殺人意圖的方向討論了 : 至於後續老害一度脫離險境,五天後又突然不治死亡,那就要進入因果關係與客觀歸責 : 論,在此不另贅述,總之這個案例看來高機率成為近期刑總期中期末考試的題目。 : 所以開頭兩位版友說得沒錯,怎麼會討論防衛過當呢?一路看下來根本就沒辦法構成防 : 為,更遑論防衛過當了。只能說「打輸送醫院,打贏送法院」,這可不是開玩笑的,一 : 快,後患無窮,各位版友戒之慎之 : ※ 引述《citi54088 (54088)》之銘言 : : 阿北被打死最新畫面曝!先持刀攻擊1分鐘...年輕男縫20多針找證據 :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811/3217467.htm (事發影片) : :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 : 台中市6日行車糾紛,一名李男持刀攻擊葉男,結果反遭葉男赤手狂毆,事隔5天,傳 : : 男重傷身亡。當時附近監視器拍下,李男上前拍窗攻擊1分鐘,葉男突然跳下車擒抱 攻? : : 。檢方說,本案先前以傷害罪嫌偵辦,諭知葉男5萬元交保,今以相字案相驗李男遺 體? : : 同時傳訊葉男,暫無另強制處分,不排除待解剖後,再分案偵辦。 : : 據了解,葉男確實起初遭到李男持摺疊刀攻擊,導致手臂有刀傷,事後葉男縫了20多 : : 也對李男提出傷害告訴。後來,葉男自行返回事發處附近,尋找監視器畫面,欲佐證 : : 男攻擊在先。該店家僅同意提供該段監視器給李男作為證據使用,也未提供給第二人 : : 近日網路上已經瘋傳該段影片。 : : 該段監視器拍下,李男停在路中間,下車後靠近葉男車輛,對著駕駛座車窗拍打數下 : : 似趁葉男降下車窗時,伸手進入車內攻擊。事後李男要走回自車,葉男「忍不住」跳 : : ,一個箭步往李男擒抱,將人撲倒在地。 : : 再接著就是有路過民眾,以手機拍攝之畫面,李男已經倒地不省人事,葉男朝著地上 : : 男頭部重揮一拳,大吼「拿刀?去你XX的」。該段畫面再網路瘋傳。 : : 李男起初並無立即生命危險,孰料經過5天治療搶救,今晨身亡。檢方收到警方報驗 後? : : 以相字案件今早在台中殯儀館相驗,同時傳葉男到臨時偵查庭接受訊問,由於先前以 : : 案件命葉男5萬元交保,目前尚待李男遺體在明日解剖,檢方未諭知葉男約束力更強 的? : : 制處分。 : : 6日上午9點28分,台中市北屯區中清路二段與同榮路口有行車糾紛,李男(68歲)與 : : (35歲)因為行車問題發生衝突,李男拿折疊刀攻擊葉男,造成葉男手臂劃傷,葉男 : : 徒手反擊,把李男打倒在地,一度陷入昏迷,李男被送醫搶救後,當時並無立即生命 : : ,雙方互告傷害罪。 : : --------------------------------------------------- : : 人掛了,倒楣年輕人,但看影片不斷挑釁還拿刀,真是老害!一次被撂倒,為民除_ : : : ---- : Sent from BePTT on my Xiaomi 24090RA2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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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william826 : 開車行為自私雞掰 逼車畫面都出來了 還敢拿刀喔死 08/12 14:15
2F:→ william826 : 老害 國恥被打死真的剛剛好 08/12 14:15
3F:推 ctes940008 : 可以啊,你也撿到槍跟他對開試試看,再去跟法官講 08/12 14:16
4F:推 hydeless : 下車不管怎樣就輸了,車是最能保護你的東西 08/12 14:16
5F:→ ctes940008 : 若是手上沒槍沒長武器還敢上去,忠烈祠+1。 08/12 14:17
6F:推 charmingpink: 反正那個年輕人做了我們都不敢做的事 值得讚揚 08/12 14:18
7F:噓 belucky : 歹徒朝你清空彈夾你還能活著啊 你莫非是超人之 08/12 14:18
8F:→ belucky : 類的人物 08/12 14:18
9F:推 raindeng : 貼車、逆向超車,難怪沒人支持老人 08/12 14:20
10F:→ zsp9081a : 他如果沒換彈動作,然後你還活著,嘿對 侵害結束 08/12 14:20
11F:推 computerqqq : 清空彈夾後把槍丟掉舉手投降就不能反擊了。 電影都 08/12 14:21
12F:→ computerqqq : 這樣演。 08/12 14:21
13F:推 icosahedron : 你只要去看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就行了,在這裡腦補小 08/12 14:22
14F:→ icosahedron : 作文,也只是爽一波,你還是不懂法律啊 08/12 14:22
15F:→ zsp9081a : 只是那你這舉例去套這次案例極端點說是,年輕人在 08/12 14:22
16F:→ zsp9081a : 掩體後面,對方開完槍後返回(原因不確定),你主 08/12 14:22
17F:→ zsp9081a : 動脫離掩體衝上去近戰。主張要阻卻侵害,法律攻防 08/12 14:22
18F:→ zsp9081a : 上要怎麼取得優勢== 08/12 14:22
19F:推 zark07222 : 沒錯,台灣的法律就是這樣,那些法律人會告訴你, 08/12 14:23
20F:→ zark07222 : 你反擊就是錯,就是準備被關,沒反擊被開槍打死, 08/12 14:23
21F:→ zark07222 : 怎樣都是你的錯,你只能任由對方開槍,屠殺你! 08/12 14:23
22F:推 icosahedron : 樓上你可以看看什麼叫必要性跟現在性 08/12 14:23
23F:→ icosahedron : 你如果是法盲,這輩子都會在什麼也不懂的狀態下生氣 08/12 14:24
24F:推 hydeless : 是的,很脆弱的司法通常都是用來保護加害人的 08/12 14:24
25F:→ icosahedron : 還不如了解一下規則是什麼 08/12 14:24
26F:推 computerqqq : 自我防衛的門就是這~麼~窄~ 08/12 14:24
27F:推 ctes940008 : 澳洲某些人可以考持槍執照(業務需求) 08/12 14:24
28F:推 belucky : 愈看愈想笑 遇到持槍歹徒 怎麼愈來愈勇還想反擊 08/12 14:25
29F:→ belucky : 歹徒武力愈勇猛 受害者更要硬剛嗎 笑了 08/12 14:25
30F:→ belucky : 到底了 風向別這樣帶 很好笑內 08/12 14:25
31F:→ preisner : 所以此案例有嗎??? 用想像的來判決才是好笑 08/12 14:25
32F:→ hydeless : 就像上一篇我講的,開車撞他是最能利用司法的玩法, 08/12 14:25
33F:→ hydeless : 你下車就穩輸 08/12 14:25
34F:推 ayuhb : 玩過黑魂嗎 在台灣法官要求你只能用盾反 08/12 14:25
35F:→ ctes940008 : 我朋友也有一張,他說遇到對方拿槍,自己不是警察 08/12 14:25
36F:→ ctes940008 : ,也沒有權利上去跟他對開。第一時間先躲就對了。 08/12 14:25
37F:推 computerqqq : 盾反這個描述我給100分! 08/12 14:26
38F:推 zark07222 : 法律人站在法庭上,不是被砍被開槍的當下,當然可 08/12 14:26
39F:→ zark07222 : 以很大聲的談現在性,必要性,看似理性的亂說一通 08/12 14:26
40F:→ zark07222 : !你被砍了你怎麼知道方是不是回去拿槍,我下車保 08/12 14:26
41F:→ zark07222 : 衛自己,把對方撲倒沒有任何問題吧?! 08/12 14:26
42F:→ ctes940008 : 他自己還沒遇到非執法人員英勇上去毆打歹徒的。 08/12 14:27
43F:→ ga047768 : 這就是為什麼台灣警察這麼廢的原因。 08/12 14:27
44F:噓 sdd5426 : 對方都開槍了你想的不是怎麼逃而是等下怎麼反擊 08/12 14:28
45F:推 asdasd4522 : 前幾篇的推文就講了 等對方刺一刺在報警 反正遇 08/12 14:28
46F:→ asdasd4522 : 到拿刀不是跑就是給他刺 這是台灣法律教的 08/12 14:28
47F:→ babyMclaren : 法官認定是回合制,懂嗎 08/12 14:28
48F:→ zsp9081a : 這種情況下你下車不是自陷危險嗎? 08/12 14:28
49F:→ babyMclaren : 人家已經回角落休息,不能偷襲的 08/12 14:29
50F:→ sdd5426 : 你就不怕對方有第二個彈匣就是了 還是你覺得面對槍 08/12 14:29
51F:推 ctes940008 : 講極端一點,張錫銘現在手上持槍又有歹徒,還上去? 08/12 14:29
52F:→ sdd5426 : 可以跟本案一樣有時間去撲倒對方 08/12 14:29
53F:推 belucky : 連棕熊看到真理都知道夾著尾巴走掉 現在人看到真 08/12 14:29
54F:→ belucky : 理反而要硬剛了啊 08/12 14:29
55F:→ babyMclaren : 被壓制或倒地都要等他站起來。喊fight才能開始 08/12 14:29
56F:推 computerqqq : 回去拿槍太弱了,應該跟法官說回去拿核彈發射公事包 08/12 14:29
57F:→ computerqqq : 比較有說服力。 08/12 14:29
58F:噓 maniaque : 對你清空彈夾,那你還活著歐??? 08/12 14:29
59F:→ zsp9081a : 如果你認為你下車阻止他反而相對不危險,那想要主 08/12 14:30
60F:→ zsp9081a : 張的阻卻侵害在哪裡==,一根筋變兩頭堵捏 08/12 14:30
61F:→ asdasd4522 : 拿槍也是給他開一開 千萬不要開車撞 也不要反擊 你 08/12 14:30
62F:→ asdasd4522 : 還活著就報警 這PTT法律專業人士教的 08/12 14:30
63F:→ belucky : 歹徒回去拿馬克47變身鋼鐵人也不是不可能的好嗎 08/12 14:30
64F:→ maniaque : 你是爽文小說看太多了是不是? 手一身就展開AT力場 08/12 14:30
65F:→ sdd5426 : 美國都會教育民眾碰到槍擊第一反應絕對是逃跑 不要 08/12 14:30
66F:→ sdd5426 : 自以為是神槍手去跟人家拼槍 08/12 14:30
67F:推 asdasd4522 : 在台灣任何反擊對方死了 就是防衛過當 警察也不例 08/12 14:32
68F:→ asdasd4522 : 外 08/12 14:32
69F:→ asdasd4522 : 吃個執法過當 08/12 14:32
70F:推 sdd5426 : 樓上每篇都那麼會講 有本事以後都不要靠公權力自己 08/12 14:33
71F:→ sdd5426 : 什麼東西都用私刑暴力討 記得上來跟板友回報 如果你 08/12 14:33
72F:→ sdd5426 : 還能上網的話啦 08/12 14:33
73F:→ asdasd4522 : 所以就是等對方爽完 看你還有沒有命 就這樣 08/12 14:33
74F:→ sdd5426 : 對方有沒有爽不知道 你的無用空談嘴砲倒是挺爽的 08/12 14:34
75F:推 computerqqq : 上一個往持刀歹徒衝過去的是捷運站的英雄阿伯,但他 08/12 14:34
76F:→ computerqqq : 往生了。 08/12 14:34
77F:→ computerqqq : 所以法官會問:什麼原因逼你要承擔被捅的風險追回去 08/12 14:34
78F:→ computerqqq : ? 08/12 14:34
79F:→ computerqqq : 請給解釋! 08/12 14:34
80F:→ asdasd4522 : 我沒有提倡私刑哦 我說了 跑不然找東西擋 什麼時候 08/12 14:34
81F:→ asdasd4522 : 叫你暴力討了 08/12 14:34
82F:→ asdasd4522 : 你不也在這邊嘴砲嗎 大家都是不要分那麼多啦 08/12 14:35
83F:推 computerqqq : 如果解釋不出來,這就是鬥毆致死。 08/12 14:36
84F:→ asdasd4522 : 我也沒提倡追上去打 到底哪裡看到我叫人追上去打 08/12 14:36
85F:→ asdasd4522 : 反社會人格喔 就是跑就對啦 08/12 14:36
86F:推 charmingpink: 我也只是給年輕人一個讚 又沒有提倡私刑 08/12 14:36
87F:→ zsp9081a : 樓上說的這個,雀食,他做了一般人可能想卻不敢做 08/12 14:37
88F:→ zsp9081a : 的事情 08/12 14:37
89F:推 aa01081008tw: 其實這在法律攻防是能爭論的.年輕的能辯護以為他回 08/12 14:38
90F:→ aa01081008tw: 車上是拿武器..這絕對沒脫離經驗法則..說什回頭就不 08/12 14:38
91F:推 Tars : 下車不管從實際還是法律上都錯了啦 08/12 14:38
92F:→ Tars : 你直接踩油門撞上去還可以主張要逃跑時過於緊張 08/12 14:39
93F:→ aa01081008tw: 算防衛了..都太武斷了啦.條文是死的就給人解釋啊 08/12 14:39
94F:推 computerqqq : 你說對方有麥格農、機砲、核彈鈕、阿姆斯特郎炫風 08/12 14:39
95F:→ computerqqq : 阿姆斯特朗發射砲,還是墨菲斯托的靈魂之石都可以, 08/12 14:39
96F:→ computerqqq : 但請找出來。 08/12 14:39
97F:→ computerqqq : 法律不接受我想、我認爲、我猜這種說法。 08/12 14:39
98F:→ charmingpink: 怎麼撞 影片車前後都被擋住了 08/12 14:40
99F:→ aa01081008tw: 光是現在不法侵害就有好幾說了..真以為條文寫怎樣就 08/12 14:41
100F:→ Tars : 說在車上被攻擊感到危險 然後下車去肉搏 不管哪國 08/12 14:41
101F:→ Tars : 的法律都站不住腳的 08/12 14:41
102F:→ andy2011 : 台灣警察很難開槍就這樣來的 08/12 14:41
103F:→ andy2011 : 疑犯拿槍對你你要先對空鳴槍才能對人開 08/12 14:41
104F:→ charmingpink: 反正那老頭沒死只會更囂張而已 補那兩拳大快人心 08/12 14:41
105F:→ aa01081008tw: 怎樣..基本還是看法官自由心證..不一定就不是防衛了 08/12 14:41
106F:推 icosahedron : 大家都很想私刑啊,可是很明顯的,開放私刑你只會更 08/12 14:42
107F:→ icosahedron : 慘而已,不要每天享受法律保障還ㄧ付法律沒用的樣子 08/12 14:42
108F:→ icosahedron : ,這樣很滑稽 08/12 14:42
109F:推 asdasd4522 : 既然反擊時機那麼難抓 以後唯一解法就是跑跟擋 跑 08/12 14:42
110F:→ asdasd4522 : 不了擋不了 就是見上帝 還跟你暴力討 腦子真好用 08/12 14:42
111F:推 roger744 : 看某些自稱法律人的法匠回文就知道法律在台灣為什麼 08/12 14:43
112F:→ roger744 : 被當作是垃圾一樣看待囉 08/12 14:43
113F:→ charmingpink: 不然要幫老頭說話嗎 才不想勒 08/12 14:44
114F:→ PtT0615s : 覺得是鬧劇可以修法提倡以暴 在那邊抱怨沒甚麼幫助 08/12 14:44
115F:→ PtT0615s : 以暴制暴合法後 就沒問題了 不然就是依法處置 08/12 14:44
116F:推 ss218 : 台灣法律預設每個人都是練家子 專精無傷奪刀閃槍 08/12 14:44
117F:推 sdd5426 : 不然呢 全世界有良心的防身術教官第一課就是叫你跑 08/12 14:45
118F:→ sdd5426 : 不是叫你拼 跑不了才要擋 整天自以為是葉問可以打十 08/12 14:45
119F:→ sdd5426 : 個啊 08/12 14:45
120F:→ charmingpink: 依法處置不代表不能佩服年輕人啊 08/12 14:45
121F:推 Tars : 美軍教範裡徒手遇到持械者也是能跑就跑啊 這狀況跑 08/12 14:46
122F:→ Tars : 又不丟臉 08/12 14:46
123F:推 ctes940008 : 這次至少有人幫他開直播,沒有RRRRRR。 08/12 14:46
124F:→ ctes940008 : 不是警察,跑就對了。 08/12 14:46
125F:→ charmingpink: 能打死更好啊 08/12 14:46
126F:推 ss218 : 是說如果對方跑比自己快法律是不是預設等死 08/12 14:47
127F:推 qscgg : 舉一堆假設幹嘛...和案件就沒關係啊...理性討論好 08/12 14:47
128F:→ qscgg : 嗎 08/12 14:47
129F:噓 SwampDonkey : 立法委員可以修法欸 趕快叫你投票的立委做事啊 08/12 14:47
130F:→ charmingpink: 不用修吧 只是覺得年輕人打得好不行? 08/12 14:48
131F:→ cama : FPS打太多 還是 漫威看太多 08/12 14:49
132F:推 Tars : 這次兩造的反應其實就是老89遇到年輕89 互相消滅 08/12 14:50
133F:→ Tars : 硬要選一邊挺的就很蠢 08/12 14:50
134F:推 asdasd4522 : 我的論點就是既然怎麼反擊都是會有過當 致死的風險 08/12 14:50
135F:→ asdasd4522 : 不就是只剩跑跟擋嗎 我可沒叫人拼拳跟暴力討欸 08/12 14:50
136F:→ asdasd4522 : 不要過度解讀 08/12 14:50
137F:→ nikidd : 就是擂台 輸的見閻王 贏的見法官 08/12 14:51
138F:→ maniaque : 跟關車窗踩油門轉方向盤就可以安全抽身比起來 08/12 14:52
139F:推 kanokazurin : 樓上你講的跟asdasd4522不就一樣 還敢嗆人家無用空 08/12 14:52
140F:→ kanokazurin : 談嘴砲 笑死人 08/12 14:52
141F:→ maniaque : 要怎麼說服法官,說自己沒選擇,只能衝下車去幹死對方 08/12 14:52
142F:推 randykaku : 打是打的很棒啦,但是講實話鎖門關窗報警就醫是正規 08/12 14:53
143F:→ kanokazurin : 我指的是sdd5426 08/12 14:53
144F:→ randykaku : 做法,這個追上去打死人,你要無罪就真的很牽強了, 08/12 14:53
145F:→ randykaku : 如果是在當下開門下車打死他,安全下莊的機會比較大 08/12 14:53
146F:→ maniaque : 反正,法庭上論事就是這樣,你要假設對方回車拿RPG 08/12 14:53
147F:噓 SaiWan : 你不要PO文秀自己的可笑好不好 08/12 14:55
148F:推 asdasd4522 : 反正照推文 我們這邊都是在打嘴砲 實際大家遇到再 08/12 14:56
149F:→ asdasd4522 : 來講 要怎麼預防 還有命的話 08/12 14:56
150F:→ fire124 : 你要知道 台灣法官會說:你好好跟他講不要動手嘛 08/12 14:59
151F:推 NodeWay : 雖然我不懂法律但我知道那個老頭死有餘辜 08/12 15:02
152F:→ NodeWay : 一堆槓精整天嗆人不懂法綠祝你們出門遇到神經病 08/12 15:03
153F:→ NodeWay : 在那些神經病攻擊你的時候也嗆他不懂法綠 08/12 15:03
154F:→ PtT0615s : 你看最後動手的被判刑後會說甚麼 會不會後悔 再來說 08/12 15:04
155F:噓 dick929 : 你可以推文 08/12 15:04
156F:→ PtT0615s : 你覺得還手大快人心 搞不好當事人都在懊惱你還在吹 08/12 15:04
157F:推 calase : 整天在那邊法匠法匠的,法官判案如果不看證據只憑 08/12 15:05
158F:→ calase : 感情根本超可怕啊 08/12 15:05
159F:推 katanakiller: 説逃這麼好逃嗎 換彈空檔不下手 逃跑背對等著被打喔 08/12 15:06
160F:→ katanakiller: 不過最好還是別下車直接開車撞 反正說一時緊張踩油 08/12 15:06
161F:→ katanakiller: 門就好 08/12 15:06
162F:→ calase : 然後也不要講什麼台灣法律了,他這個情境放大多數 08/12 15:06
163F:→ calase : 國家都不太可能沒有法律責任的 08/12 15:06
164F:→ PtT0615s : 等他被關出來 換他跟你說 年輕人不要衝動 笑死 08/12 15:06
165F:噓 frank111 : 你對一個持槍的歹徒要怎麼反擊? 08/12 15:07
166F:推 onepiecefan : 為民除害但鬼島法律還是要你負責的啦 08/12 15:07
167F:→ Aurestor : 這個說法就跟"路上看到有人盯著我看 我感覺他等下會 08/12 15:08
168F:→ Aurestor : 拿武器攻擊我 所以我先扁他"一樣 08/12 15:08
169F:推 calase : 古代那種為民除害法你放到現代國家都是有罪啦 08/12 15:09
170F:→ sttyuio5083 : 因爲法律本來就是保護壞人的呀xd 08/12 15:10
171F:→ calase : 私刑正義在電影看起來爽而已,大家都這樣玩就是一 08/12 15:10
172F:→ calase : 般平民會最慘 08/12 15:10
173F:推 mmchen : 這就是台灣法綠 08/12 15:11
174F:噓 joiedevivre : 腦補亂類比 08/12 15:13
175F:推 chigo520 : 這個例子比較像他開完槍要離開 08/12 15:13
176F:→ maniaque : 笑,電影看太多了歐,沒訓練過,丟把手槍給你,打得準? 08/12 15:17
177F:→ maniaque : 更不用講還要射擊動態的人 08/12 15:18
178F:→ bbbing : 是的,台灣司法實務就是這樣,很公正吧 08/12 15:24
179F:噓 ivan761016 : 對方開槍不是要逃是要跟他拼輸贏? 08/12 15:34
180F:推 chillybreeze: 沒錯,台灣法律就是叫你被殺不能還手,死人沒人權 08/12 15:36
181F:→ tu28517 : 他已經走掉了。衝出去就是報復 08/12 15:36
182F:→ tu28517 : 去學一下刑法 08/12 15:37
183F:推 sdd5426 : 那不叫台灣法律 任何現代國家的法律都是這樣 你的權 08/12 15:39
184F:→ sdd5426 : 利被侵害了 請你找公權力討回 沒有任何國家允許用私 08/12 15:39
185F:→ sdd5426 : 刑暴力自行討公道 因為那是挑戰國家治權的行為 08/12 15:39
186F:→ bbbing : 你可以對美國警察主張看看 08/12 15:40
187F:噓 a22530722 : 覺得台灣法律差請認真選你的立委 不要只會抱怨 08/12 15:40
188F:推 calase : 美國警察開槍殺人也是會被調查很多東西,如果有問 08/12 15:41
189F:→ calase : 題也是會開除被關或者賠錢的好嗎… 08/12 15:41
190F:推 demo68 : 你可以離開 08/12 15:42
191F:推 offstage : 「人家只是拿槍上膛,你怎麼可以擅自認定對方有意圖 08/12 15:46
192F:→ offstage : 傷害你?難道男人出門帶老二就表示一定會性侵你嗎? 08/12 15:46
193F:→ offstage : 」我終於不是法盲了 08/12 15:46
194F:推 fju0911 : 中華民國的司法真的可悲到笑... 08/12 15:49
195F:推 sdd5426 : 你沒發現你拿來反駁的全都是假設嗎 做不到就事論事 08/12 15:51
196F:→ sdd5426 : 還跟人談什麼法律 上法庭去跟法官檢察官拿沒發生的 08/12 15:51
197F:→ sdd5426 : 假設當證據嗎 08/12 15:51
198F:推 St3480 : 你就乖乖讓他洩憤砍完射完不就沒事了 但這世界也沒 08/12 15:53
199F:→ St3480 : 你的事了 08/12 15:53
200F:推 tu28517 : 這題真的簡單到考試沒有人會寫錯。。。 08/12 15:54
201F:推 asdasd4522 : 要拿美國跟現代法律的話 衝突發生當下反擊才有機率 08/12 15:55
202F:→ asdasd4522 : 被判無罪 也有衝突發生當下反擊打一拳對方就死了 08/12 15:55
203F:→ asdasd4522 : 被判刑 Pablo Lyle的案件 可以查一下 08/12 15:55
204F:→ tu28517 : 他第一步就是報警、醫院驗傷。而不是殺人 08/12 15:55
205F:→ tu28517 : 台灣法律就算是正當防衛只要對方死了就完蛋了 08/12 15:56
206F:推 asdasd4522 : 美國也有對方手伸進車窗開槍反擊被判無罪的 反擊的 08/12 15:59
207F:→ asdasd4522 : 時機 很難判斷 所以遇到就是跑跟擋 沒別的了 08/12 15:59
208F:→ LiebeLion : 法官:你不會下腰躲子彈嗎 08/12 16:02
209F:→ LiebeLion : 看看乾哥案 沒還手打贏的下場 08/12 16:03
210F:推 offstage : 美國跟台灣完全不同思維,萬聖節時對著來要糖的小鬼 08/12 16:03
211F:→ offstage : 開槍,也不會被說是過度防衛,沒有參考價值。 08/12 16:03
212F:推 missin : 真的 08/12 16:04
213F:推 tu28517 : 而且大家為什麼都針對依法審判的人。你們應該針對 08/12 16:05
214F:→ tu28517 : 立法委員才對吧,法律是立法委員通過的 08/12 16:05
215F:→ tu28517 : 台灣的國民教育真的很失敗 08/12 16:06
216F:推 info1994 : 這案子老垃圾有一直逼車然後還拿刀砍人,花錢請律 08/12 16:07
217F:→ info1994 : 師說不定還很難說呢 08/12 16:07
218F:推 tyantmf : 清空後 你反擊 你還是有罪 08/12 16:16
219F:→ ohyakmu : 因為應該依法審判的,整天自由心證 08/12 16:17
220F:噓 gm3252 : 不會舉例就不要亂舉 08/12 16:18
221F:推 super1314159: 開車報復也有被重判的喔 08/12 16:21
222F:→ super1314159: 為什麼呢? 因為撞的是法律人 嘿嘿嘿嘿 08/12 16:21
223F:噓 SwampDonkey : 自由心證個屁== 法律裡面沒有寫的最好可以自由心證 08/12 16:25
224F:→ SwampDonkey : 你找一個自由心證的來 08/12 16:25
225F:推 sweetantt : 這不可能是正當防衛啦 光那老頭後來倒在地上沒辦法 08/12 16:27
226F:→ sweetantt : 反抗了年輕的還上去補拳就不可能過關了 放在美國也 08/12 16:27
227F:→ sweetantt : 一樣 08/12 16:27
228F:→ sweetantt : 正當防衛不等於報復 08/12 16:29
229F:推 maplefoxs : 最好考個律師執照,這樣法律人就會挺你 08/12 16:40
230F:推 blessme : 就是這樣啊 去弄個思覺失調脫罪比較快啦 08/12 16:47
231F:→ jimhall : 如果不需要法律專業就可以處理 那法律人都失業了 08/12 16:49
232F:→ jimhall : 當然要搞到一般人無法理解 08/12 16:49
233F:推 turtleman : 這個 case 開車撞他,是不是在法律上反而不會這麼 08/12 16:52
234F:→ turtleman : 不利? 08/12 16:52
235F:推 roger744 : 依法審判當然沒問題,要檢討立委也沒問題. 但司法明 08/12 17:00
236F:→ roger744 : 明就有給很大的心證空間,還硬要做出完全違背民情人 08/12 17:01
237F:→ roger744 : 性審判的法官才會被叫恐龍法官吧 08/12 17:01
238F:推 tu28517 : https://youtu.be/RttvHIs9J-o?si=dJZJCX73RLwELY6 08/12 17:06
239F:→ tu28517 : _ 08/12 17:06
240F:→ tu28517 : 這裡面有教何謂正當防衛 08/12 17:06
241F:推 johnson0319 : 趕快叫立法院修法啊 08/12 17:08
242F:推 YOHOpig : 恐龍:你可以奪槍呀! 08/12 17:17
243F:推 hben : 狗肉狗肉的挖~伸縮自如的~ 08/12 17:22
244F:噓 tenshouw : 這智商 08/12 17:31
245F:推 Goldx5 : 立法院都被癱瘓了,還在立法院,你自找的啊呵呵,下 08/12 17:44
246F:→ Goldx5 : 車去幹架吧 08/12 17:44
247F:噓 ivan761016 : 所以正當防衛是衝過去輸贏然後打死對方 08/12 17:45
248F:→ eecoolty : 面對一個可能有武器的人 應該是快閃 08/12 17:53
249F:噓 CYJ1020 : 請國會多數盡快修正刑法第23條,以維護國民之法感 08/12 17:55
250F:→ CYJ1020 : 情,讓遭受攻擊之人享有免責無限開火權 08/12 17:55
251F:推 lee28119 : 認定是他有沒有結束攻擊行為 換彈夾肯定不是 但回 08/12 18:07
252F:→ lee28119 : 頭走掉就是了 所以你才會看到黑道都清空就跑 黑道 08/12 18:07
253F:→ lee28119 : 都比你懂法律 呵呵 08/12 18:08
254F:→ p112233 : 看法官自由心證啊,可以主張死者準備去車上拿槍, 08/12 18:08
255F:→ p112233 : 假設車上真的有槍,要不要採信看法官 08/12 18:08
256F:推 eric00611 : 侵害已結束是結果論啊,會揮折疊刀的人回車上拿更危 08/12 18:09
257F:→ eric00611 : 險的武器的機率很高吧,絕對不能給他成功回去啊 08/12 18:09
258F:推 moto000 : 台灣就是個偽善國 人本開私立小學 呵呵 08/12 18:13
259F:→ bbbing : 正當防衛的具體判定,完全是司法問題... 08/12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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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F:→ WellyT : 這比喻跟這次事件差太多 08/12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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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F:→ leo255112 : 法匠們都很喜歡說法盲不懂法,問題是我覺得他們比 08/12 19:39
278F:→ leo255112 : 較像溫室裡的花朵不懂社會,讓法官這種活在條文象 08/12 19:39
279F:→ leo255112 : 牙塔裡的隱士來判塵世案件實在太過為難他們了 08/12 19:39
280F:→ leo255112 : 講道理講不過開大絕法盲給我B嘴 08/12 19:41
281F:→ leo255112 : 你要照法律規範的時機來防衛很有可能已經來不及了 08/12 19:43
282F:→ leo255112 : ,本來非得訴諸暴力的話就是先下手為強 08/12 19:43
283F:推 hcshin : 反正一切都是結果論,事後諸葛。假設阿北車上真的有 08/12 19:45
284F:→ hcshin : 殺傷力更強的武器呢? 比如西瓜刀、手槍、霰彈槍... 08/12 19:45
285F:→ hcshin : 事實上就是阿北事發前對廂型車緊追不捨、一路「追殺 08/12 19:46
286F:→ hcshin : 到底」,誰知道車上還有什麼武器 08/12 19:47
287F:→ calase : 欸…法官不照條文照心情判?你是認真的? 08/12 19:50
288F:→ brella : 被打死剛好 08/12 19:53
289F:噓 piyopiyolee : 法盲又出來自介 08/12 20:37
290F:推 BBBroflovski: 是啊 歡迎來到台灣 08/12 22:40
291F:→ lase : 很靠北 但台灣法律就是這樣鳥 08/12 23:31
292F:推 leeccc : 一路追殺…看來比較適合當記者 08/13 00:09
293F:→ leeccc : 有武器還不快跑 拿出ak你是要下車單挑是不是 08/13 00:10
294F:→ chouvincent : 賴皮司法 不意外吧 08/13 01:28
295F:推 godchildtw : 台灣和中國法律判決相比是落後國家 08/13 01:45
296F:→ godchildtw : 光是交通事故絕對路權就吊打台灣幾十年 08/13 01:46
297F:噓 lightmei : 不要滑坡好嗎,還拿槍咧,今天真的拿槍就不會有回 08/13 09:14
298F:→ lightmei : 去擒抱的畫面好嗎 08/13 09:14
299F:→ bbbing : 對方拿槍但打歪,有沒有可能表示對方沒有攻擊意圖 08/13 09:32
300F:推 GORDON2037 : 老害就老害,活該 08/13 09:36
301F:推 roger744 : bbbing說的才是事實 偏偏幾個法匠讀了幾條法就自以 08/13 11:08
302F:→ roger744 : 為大法官....這說是念法律的我真的不敢信 08/13 11:08
303F:→ bbbing : 我覺得這已經變成系統問題,因為法律訓練就是這樣教 08/13 11:29
304F:→ bbbing : 教授傳授這是正確答案,學會了才能拿分畢業 08/13 11:30
305F:→ bbbing : 而在這之前、之之前,就是司法判例這樣判 08/13 11:30
306F:→ bbbing : 判例就是這樣,這就是專業,你不贊成就是你法盲 08/13 11:31
307F:推 leeccc : 拿槍就不會擒抱 所以就可以跑嘛 拿刀可不可以跑? 08/13 12:47
308F:→ leeccc : 你可以跑卻下車 算自衛? 08/13 12:48
309F:→ lyckb : 台灣的法律廢到笑只能在島內自嗨 嘻嘻 08/13 13:45
310F:→ airmike : 這事情還是要有法官或國民法官的心證 這老人窮追不 08/13 14:24
311F:→ airmike : 捨拿刀揮人 為什麼能武斷地認定他走回車就是結束整 08/13 14:24
312F:→ airmike : 個攻擊? 最後法院的攻防一定是這個 08/13 14:24
313F:→ lin900117 : 不一定 看法律攻防 行車糾紛 有些垃圾打不過癮 是真 08/13 16:17
314F:→ lin900117 : 的回車上拿其它武器 不見得就是結束攻擊 08/13 16:17
315F:→ bbbing : 請尊重法律專業,他沒有實施再度攻擊,你不能做預言 08/13 16:52
316F:→ roc074 : 自己說的像個鬧劇吧 08/13 17:02
317F:推 system303179: 法官:你就等他彈匣全部用完就結束了嘛 08/13 21:35
318F:推 smallq : 遇到這狀況~ 一般人不都會教人要趕快開車離開嗎 08/15 01:56
319F:→ smallq : 雖然我一點都不同情那個持刀的老頭 08/15 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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