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PIRB406 ()
看板car
標題Re: [閒聊] 好像有車廠,還沒賣車,法務先動
時間Tue Jan 6 22:51:43 2026
※ 引述《WestDoor0204 (路人乙)》之銘言:
: 台灣要跟上大陸的遙遙領先了
: 車子都不能說有問題,只能褒揚
: 還沒賣車先給下馬威,看來買車遇到車王
: 要先面對三百法務,實在太令人害怕了
: 台灣車起飛,原來是法務起飛(?
https://i.meee.com.tw/Ezws4wu.jpg
這下尷尬了,另一個試車的網紅說沒有簽什麼
合約也沒有規定只能說好的,排除被摸頭的可
能話問題就出在Echo跟車廠的問題吧!不然
DDCARD 試車了還不是說車機會卡頓,假設真
的有合約DDCARD敢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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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deardarling: 都成年人了本來就應該為自己說的話負責 01/07 02:38
2F:噓 ericekin: 噗,A小姐有合約,但沒簽,影本有拿在手上…動動腦是不 01/07 06:24
3F:→ ericekin: 錯的東西 01/07 06:24
4F:→ ericekin: 影片 01/07 06:24
5F:→ maniaque: 時間點要分先後吧,有啥好尷尬的??? 01/07 09:57
6F:→ maniaque: 發現會惹到車評,後面的直接喊咖,寄都沒寄,自然沒有啥簽 01/07 09:58
7F:→ maniaque: 尷尬??? 尷尬啥?? 還是有人想把這事件引導風向?? 01/07 12:51
8F:→ maniaque: 引導成某位車評網紅意圖栽贓嫁禍鴻華??? 01/07 12:52
9F:→ maniaque: 又或者是引導成鴻華搞分化,對不同車採取不同的應對態度 01/07 12:52
10F:→ bilibala: 試車簽合約很正常啦!我才不信除了 echo 以外其他車評都 01/07 16:18
11F:→ bilibala: 不需要簽借用申請書,載明權利義務。 01/07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