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rmcellist (糸充米分)
看板car
標題Re: [閒聊] 差點被大學長擊落
時間Thu Dec 11 23:25:43 2025
※ 引述《warmcellist》之銘言
: https://myppt.cc/ObCgb
: 今天開在五股轉接道,突然從後照鏡看到一台大貨車從右車道快速的開下來
: 原本以為他是要順著線往右彎,所以就稍微放一點速度怕他的迴轉半徑太大,沒想到他竟
然
: 直接車頭剛跟我平行就直接連跨兩個車道,把我逼出去
: 還好最後沒有任何碰撞財損,要來去研究一下怎麼檢舉了
後來我檢舉:
任意以逼迫、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過了一週收到了回覆:
先生\小姐您好,您至本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檢舉交通違規案,經派發第一警察大隊查處,經
檢視所附採證資料,該車駕駛行為未符合第33條第1項第14款、第43條第1項第1、3、4款及第
3項違規要件,本案以不舉發為宜。感謝您的來信,敬祝 行車平安。
再次附上影片:
https://myppt.cc/k80Jk
請問是我檢舉錯了項目?還是國道警察真的認為這種開車方式沒問題?
如果是後者的話難怪在臺灣有些大車開車會這麼的肆無忌憚,畢竟連這樣都沒有違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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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253.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ar/M.1765466745.A.BEF.html
1F:推 kutkin: 這個本來就很難過 12/11 23:27
2F:推 YCL13: 這種就檢舉跨越槽化線呀 12/11 23:28
原來如此,但這次也沒辦法重新檢舉了
3F:推 BlacKlonely: 哇 12/11 23:29
4F:推 BrunoBao: 60-2-3 12/11 23:37
5F:推 winniethekai: 這條很難成立喔 12/11 23:40
6F:→ cityport: 這種很明顯危害交通安全的..警察可以用別條開單 12/11 23:41
7F:→ winniethekai: 看完影片,嗯,警察不意外,這個只有不依標線會過 12/11 23:42
8F:→ cityport: 不是檢舉人用錯條就可以當沒事的..我建議檢舉那個條子啦 12/11 23:42
9F:→ winniethekai: 有看過幫檢舉人用另一條送的,但那是少數 12/11 23:43
10F:→ winniethekai: 然後你就不要衰小,被後面的也檢舉不依標線行駛XD 12/11 23:44
11F:→ winniethekai: 你這種就一定過,呵呵 12/11 23:44
12F:→ cityport: 投訴到局長申訴信箱或督訓科 12/11 23:47
我來研究一下
※ 編輯: warmcellist (1.163.253.40 臺灣), 12/11/2025 23:52:56
※ 編輯: warmcellist (1.163.253.40 臺灣), 12/11/2025 23:54:01
13F:推 Lexus: 應該要送槽化線 12/12 00:06
14F:→ mussina27: 回覆信件裡應該有承辦員警的聯絡電話,可以打去問判斷 12/12 01:43
15F:→ mussina27: 原因。 12/12 01:43
16F:推 tsainalunba4: 之前國道遇到螃蟹鬼切 檢舉惡意逼車也是未成功 但 12/12 01:58
17F:→ tsainalunba4: 承辦有幫忙改送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12/12 01:58
18F:→ tsainalunba4: 平常別人違規沒礙到我也懶得去檢舉 那位鬼切螃蟹兩 12/12 02:02
19F:→ tsainalunba4: 秒切兩個車道 視野盲區沒看到外線有車 屁股直接往 12/12 02:02
20F:→ tsainalunba4: 我車頭撞過來 直接被逼到路肩 氣到回家馬上送檢舉 12/12 02:02
21F:推 saru20279: 沒有連續性、針對性比較難開43。33.1.4跟33.1.12比較 12/12 07:25
22F:→ saru20279: 符合 12/12 07:25
23F:推 william826: 車上有沒有通運公司名字 這幾年政府對於搞砂石的 除 12/12 07:39
24F:→ william826: 了不能當街開槍外 就是要約束司機行為別搞出重大車禍 12/12 07:39
25F:→ william826: 你聯絡公司一定好好處理 12/12 07:39
26F:→ william826: 如果是砂石車才有用 貨運行就比較不管 12/12 07:39
27F:→ william826: 每年幾億幾十億的給這些低端那邊亂 他媽找死 12/12 07:41
28F:推 finasoul: 檢舉就是成功率高的優先有把握的優先 12/12 08:37
29F:→ finasoul: 像這種高額的又有認定問題的,有些警察根本就不敢開 12/12 08:37
30F:→ finasoul: 直接把影片寄去他們公司網址順便在Google評論下面留言 12/12 08:38
31F:→ finasoul: 比較快啦 12/12 08:38
32F:推 finasoul: 上次有一台快遞的車,直接撿我車頭。我就直接寄到他們 12/12 08:51
33F:→ finasoul: 公司信箱去附上影片。 12/12 08:51
35F:推 superpie007: 寄去公司有用嗎,不如po在脆上炎上 12/12 09:06
36F:推 finasoul: 你會因為某家快遞亂開車就不買他們家的貨嗎?便宜照買吧 12/12 09:11
37F:→ finasoul: 更何況要用哪家送還不是你決定的哩 12/12 09:11
38F:推 IDhandsome: 蛤?這樣也不算逼車喔? 12/12 09:29
39F:推 k7881683: 正常啦一堆這種檢舉都不會過 12/12 09:36
40F:→ tpshin: 通常要連續 多次 針對比較會過 12/12 09:39
41F:→ tpshin: 檢舉客觀上可見的事實就好 12/12 09:40
42F:推 Aueston: 欸不是,當篇推文就蠻多人說跨越槽化線一定過,其他可能 12/12 10:06
43F:→ Aueston: 不會過,怎麼你沒有檢舉100%過的? 12/12 10:06
44F:噓 windowdoor: 上一篇不就跟你講有機會不過… 12/12 10:07
45F:推 finasoul: 通常檢舉有把握過的就夠讓他氣到冒煙了,金額反而次要 12/12 10:07
46F:→ finasoul: 表示你沒檢舉過沒經驗啊 12/12 10:07
47F:→ windowdoor: 100%的不檢舉 檢舉這個 12/12 10:08
48F:推 gunbade: 可以檢舉不同項目,再分不同天送 12/12 12:18
49F:→ happy1b1c: 五股日常 12/12 12:25
50F:推 xmaspan: 我上次檢舉也沒過,不知條文那邊有寫針對性、連續性,警 12/12 12:37
51F:→ xmaspan: 方回覆,這是他們現在處理的通則,就算車禍,也僅是過失 12/12 12:37
52F:→ xmaspan: ,不是危險駕駛。這對版上應是好消息 12/12 12:37
53F:推 JoshHoward5: 要不同項目、不同天送,這樣才保險 12/12 13:09
54F:推 roberio: 要成立不容易 12/12 15:00
55F:→ mike1124109: 自己要閃啊 12/12 15:16
56F:→ realbout: 這是有草根性的大學長 還會揮手向你致意表達拍謝~ 12/12 15:33
57F:→ realbout: 看起來是大學長忘記下交流道了~莫忘世上苦人多~~ 12/12 15:35
58F:推 kakar0to: 43條明明就沒有需要有連續性 針對性 12/12 20:09
59F:→ kakar0to: 那是警察自己的法律見解 根本就是錯誤的見解 12/12 20:09
60F:→ raku: 危險駕駛阿 12/13 11:46
61F:→ king761209: 43條要成立很難,要有持續性、針對性同時成立才有可能 12/13 18:36
62F:→ king761209: 會開43條 12/13 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