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A (The 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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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科技執法無腦開單 苦主傻眼「要怪手壓過
時間Sat May 24 10:37:58 2025
來源:
https://news.tvbs.com.tw/life/2879940
內容:
科技執法無腦開單 苦主傻眼「要怪手壓過去嗎」
記者 吳淑萍 / 攝影 呂振成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5/23 17:40
最後更新時間:2025/05/23 20:23
科技執法,靠電腦偵測辨識,還需要人工審核過濾。民眾開車在台中北屯,從
中線右轉被自動拍照,之後收到罰單,但是他沒靠右,是因為外側車道修剪路樹,
正在施工中,路口還有一台怪手。收到罰單傻眼了,反諷地說;「要從怪手壓過
去嗎?」。
銀色休旅車被科技執法拍照了,車主接到罰單,因為他從中間車道右轉,遭舉發
在多車道右轉彎,沒有駛入外側車道。但是外側車道明顯有障礙物,是一輛怪手
施工當中。苦主傻眼了。
苦主吳先生:「那時候看到罰單就很傻眼啊,難不成要我從挖土機上面壓過去嗎,
科技執法上面拍到的照片,很明顯的挖土機就在右轉道的標示上面,那我要怎麼過?
而且也有拍到三角錐。」
苦主開著公司車,在5月2日下午3點多,經過台中市北屯區,環中東路和太原路口,
被開了罰單。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8條,開罰600元。他也PO出當天車流
狀況,因為修剪路樹,車流塞住了,一個路口塞了20分鐘。
苦主吳先生:「他們就沒有在看說,照片裡面到底合不合理直接就開了,理論上
應該是滿多人被拍的,車陣非常的長已經排到下一個路口去了。」
他說不反對科技執法,但是可以這樣「無腦開單」,都沒有人工過濾審核嗎?
民眾:「是比較誇張一點,你如果看得到施工單位的話,應該是不可以開罰單。」
警方也看到了PO文,經過審核確認,這張罰單真的有問題,已經撤銷。
五分局交通組警務員吳書齊:「經業務單位確認係判讀有誤,已主動撤銷。」
苦主PO文的同時,也提出申訴,罰單撤銷了。不過他認為,當時車流很多,應該
不只他一人受害,沒注意到的人,沒有提出申訴,可就當了冤大頭。
警方表示,
無法全面一一過濾確認有沒有其他誤開的罰單,民眾有疑慮提出申訴,就會詳細審核。
心得:
科技執法真的很好賺捏!!!
還要民眾有疑慮提出申訴才會詳細審查。
還好他這張還有拍到交通錐,不然死無對證不就QQ?
也許po文到網路上申訴更有效,只是社會成本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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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hi17: 說會過濾現在說無法XD 05/24 10:42
2F:→ ASKA: 這樣發言都不怕給主子添麻煩嗎 05/24 10:43
3F:推 boggy: 該立法開錯單至少賠人家花時間申訴的錢吧! 05/24 10:43
4F:→ ASKA: 應該像美國那樣,要先上法院給法院判 05/24 10:46
5F:→ tn00210585: 賠償申訴成本,想太多了,之前才一個貨車被開40+,大 05/24 10:46
6F:→ tn00210585: 餅拿出來人家都不認帳,所以我學乖了,好幾套記憶卡在 05/24 10:46
7F:→ tn00210585: 換,想知道有沒有自動上傳的記錄儀 05/24 10:46
8F:推 dick929: 我個人經驗,收到這種明確誤開的逕舉罰單,其實打個電話 05/24 11:02
9F:→ dick929: 給承辦人(罰單上都有單位姓名),對方就可以直接撤單 05/24 11:02
10F:→ dick929: 最麻煩的反而是被檢舉魔人拍的罰單 05/24 11:02
11F:推 TllDA: 沒人工審核的罰單上面有承辦員警章嗎? 05/24 11:04
12F:推 dick929: 檢舉魔人既然要弄你,都會刻意避開、剪輯、裁切有爭議的 05/24 11:08
13F:→ dick929: 部分(就像這個case,檢舉魔人就會把照片裁掉怪手的部分 05/24 11:08
14F:→ dick929: ),如果你本身沒有留下當時的證據,除了費時申訴之外( 05/24 11:08
15F:→ dick929: 因為是民眾檢舉,開單的承辦人不會幫你撤單,你要自己跑 05/24 11:08
16F:→ dick929: 監理單位),往往會申訴失敗~個人經驗談 05/24 11:08
17F:推 dick929: @TIIDA科技執法只是電腦拍照,後續還是需要透過警察輸入 05/24 11:10
18F:→ dick929: 資料開單,所以都會有承辦人 05/24 11:10
19F:推 pm2001: 不管是哪種方式開單 最終都是要有真人肉眼判斷 05/24 11:14
20F:→ pm2001: 根本就開單的員警目洨 可是沒有任何處罰或篩選機制 05/24 11:15
21F:推 zipupup: 如果那台車當時爆衝,怪手就變英雄了 05/24 11:23
22F:推 hayate232: 我記得所謂的科技執法也只是把東西拍給審核人員 05/24 11:33
23F:推 relaxcloud: 你沒辦法仔細過濾憑什麼開單?把後續成本轉嫁到無辜 05/24 11:36
24F:→ relaxcloud: 的人身上? 05/24 11:36
25F:推 dick929: 其實承辦人也不希望開錯單鬧上媒體,所以你打給他,請他 05/24 11:39
26F:→ dick929: 撤單,他們應該很樂意(前提是明顯錯誤,而不是那種各自 05/24 11:39
27F:→ dick929: 解讀的違規) 05/24 11:39
28F:推 QmaxQ: 亂製單的警察應該要賠車主跑申訴的費用 05/24 11:41
29F:噓 ncr1126: 某d 檢舉人會在照片上動手腳?你確定內?這會背上偽造文 05/24 11:43
30F:→ ncr1126: 書或使公務人員不實登載欸,如果只是你的想像,不要亂造 05/24 11:43
31F:噓 tccn66: 我猜是該路口一連串的違規 製單員警漏了這張過濾吧 然後就 05/24 11:43
32F:→ tccn66: 蓋章送出了 05/24 11:43
33F:→ ncr1126: 謠好嗎 05/24 11:43
34F:推 dick929: @ncr你看我的推文:避開、剪輯、裁切 05/24 11:49
35F:→ dick929: 我什麼時候說偽造了? 05/24 11:49
36F:推 dick929: 就用這case來說,只要魔人跟拍時檢舉時避開有爭議的怪手 05/24 11:53
37F:→ dick929: ,你能說魔人偽造文書? 05/24 11:53
38F:→ ncr1126: 這算動態檢舉,憑照片最好會舉發,一定是以影片為證,那 05/24 11:56
39F:→ ncr1126: 以影片為證,是要怎樣避開剪輯裁切照片? 05/24 11:56
40F:推 dick929: 這個問題你應該去問魔人 05/24 11:57
41F:→ dick929: 一定以影片為證?這個我持保留態度,畢竟我沒有檢舉過別 05/24 11:58
42F:→ dick929: 人,倒是有被魔人搞過,幸好當時有留下行車記錄器 05/24 11:59
43F:→ ncr1126: 動態違規一定要靠影片舉證,不然不會舉發 05/24 12:00
44F:推 dick929: 但是要護航魔人的話,也可以說罰單都是警察開的,是警察 05/24 12:00
45F:→ dick929: 審核有問題,不關魔人的事 05/24 12:00
46F:→ fcz973: 汽車違停害機車騎上禁行機車道 警察說要等車開走 05/24 12:03
47F:→ augustlion: 警察會要你等怪手開走吧 哈 05/24 12:13
48F:→ saru20279: 動態違規要用影片送件,這都不知道還可以大談闊論 05/24 12:15
49F:→ ileva3324: 要受害人申訴叫「主動」? 05/24 12:19
50F:推 dick929: 動態違規要影片“或”至少兩張以上連貫照片 05/24 12:23
51F:→ dick929: 沒被魔人檢舉過就安靜點吧 05/24 12:24
53F:→ saru20279: 沒檢舉過就安靜點 只送照片動態違規沒成立過 05/24 12:36
54F:→ PR58: 本來就警察審核有問題 05/24 12:43
55F:噓 CBR650F: 無法一一全面判別 所以誤開單算我倒霉? 05/24 12:52
56F:→ yesyesyesyes: 什麼智障回應,還要民眾花自己的時間申訴喔?亂開罰 05/24 13:01
57F:→ yesyesyesyes: 單為啥沒有逞罰制度 05/24 13:01
58F:推 kenlin0105: 哇塞先塞罰單給你再審核喔 狗幹人渣 05/24 13:23
59F:推 flylover: 瀆職亂審核亂開單擾民都不用記過負責喔?賭民眾不申訴 05/24 13:33
60F:→ alex00089: 審查的那個要負責啊 05/24 13:37
61F:推 kgis210921: 這回答也太...,人民的錢這麼好賺,滑鼠按一案就進帳 05/24 13:41
62F:推 AIRWAY1021: 我開錯單你要花錢花時間申訴喔,不然還是罰死你 05/24 13:50
63F:推 ETJohn: 罰單亂開,民眾沒申訴就當賺到,爽欸 05/24 13:50
64F:→ smch: 台灣違規太多了 沒有人力過濾 05/24 13:54
65F:推 pippen456: 警方開罰單有道安獎金可以領,申訴麻煩是民眾的是,當 05/24 13:56
66F:→ pippen456: 然盡量開單啊 05/24 13:57
67F:推 ultratimes: 建議直接立法 算你倒楣條款 沒錯我支持誤開就算你衰 05/24 14:07
68F:→ ultratimes: 也不用上訴跑法院了,因為新的法律訂下去直接就能駁回 05/24 14:08
69F:→ ultratimes: 至少一定金額以下的罰款,為了簡化行政程序,其實是有 05/24 14:09
70F:→ ultratimes: 必要的,為了行政效率,金額太低的罰款一律不得申訴 05/24 14:10
71F:→ ultratimes: 我建議3000以下就不要開放申訴了,加速行政效率 05/24 14:10
72F:推 TigraBoy: 警察才不管合不合理,有意見只會叫你自己去申訴,只有 05/24 14:10
73F:→ TigraBoy: 這種上爆料或上電視鬧大的才會主動撤單 05/24 14:10
74F:推 austin0353: 科技執法應該要跟民眾檢舉一樣,透過人工一下確認吧? 05/24 14:20
75F:推 PR58: 有獎金可以領亂開單更要罰吧 05/24 14:38
76F:→ laechan: 台灣警察只會一句你可以申訴,所以我從來就不會同情警察 05/24 16:01
77F:→ laechan: ,他們怎樣咁我屁事 05/24 16:01
78F:推 Reki1351: 影片都不一定會過了,違規還怪東怪西 05/24 16:41
80F:→ nicholassys: 借問一下,不是說雙白線才是右轉專用 05/24 17:17
81F:→ ultratimes: 這案例是右轉走直行車道,和樓上說的不一樣 05/24 18:35
82F:→ ultratimes: 另外非雙白線但有右轉箭頭,應該是可以用別條開的 05/24 18:35
83F:→ ultratimes: 專用道用48條 非專用道用60條 05/24 18:36
84F:推 chouvincent: 交通部表示開心^_^ 05/24 20:02
85F:→ theend79712: 科技執法之後都不用再經過審核嗎,隨便就將罰單開出 05/25 00:41
86F:→ theend79712: 如果不懂申訴,被罰真的很冤枉 05/25 00:41
87F:推 hubertmax: 高調 05/25 07:37
88F:→ greenx: 不會啊 這車89愛得很這就少數承辦沒有好好做好審核的工作 05/25 11:37
89F:→ greenx: 科技執法還是非常有幫助的 可以讓違規仔少很多 05/25 11:37
90F:推 SamWhite: 確實台灣警察只會一句你可以申訴 05/25 17:52
91F:→ peaceojack: 承辦員警在亂 05/26 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