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isai9230 (小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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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心得] 割腕的誘惑
時間Sun Oct 11 11:37:42 2026
書名:割腕的誘惑
作者:史蒂芬.雷文克隆(Steven Levenkron)
譯者:李俊毅
出版社:心靈工坊
出版年:2004
作者介紹
美國心理治療師
專長:厭食症、自我傷害、強迫症
本書主旨
一、破除自傷迷思
二、自傷者與自傷行為的各類特性
三、治療自傷者的心態與方式
本書摘要
自傷迷思
Q:喜愛痛苦?享受痛苦?
A1:痛苦只是手段,目的通常是「治療」
A2:痛苦與某種好的東西連結(正面情緒、正面感覺、正面關係)
何者不屬於自傷範圍?
捨己為人:消防隊員、警察、軍隊等高危險族群
文化與宗教:基於特殊的文化氛圍,做出自傷行為
舉例說明:刺青、紋面、穿洞、起乩、懺悔鞭打
(But自傷完為了遮蔽原有傷口而刺青,仍屬於自傷範圍!!!)
自傷者共同特性(嚴格來說是治療師的個案們)
性別年齡:多為未成年女性
家庭關係:常是家庭關係受害者
人生經驗:童年大多有被不當對待的經驗,像是家庭暴力、性暴力、精神虐待
人格個性:多為乖巧、害羞、人際網絡不多
自傷者的症狀與共同病症
通常是次要症狀逐漸轉變成「主要症狀」(像是憂鬱症)
1.憂鬱症(最為普遍)
應該說先有憂鬱症才會有自傷行為,
只不過次要症狀(自傷行為)取代主要症狀(憂鬱症)
2.厭食症(自傷者不自傷之後,最常見的「症狀替代」)
3.性上癮症(性暴力經驗的自傷者最常有的共病)
4.拔毛症、焦慮症、強迫症、暴食症
5.邊緣型人格障礙
自傷者的內在世界:絕望中的嘗試
邏輯原則:人們追尋已知的痛苦大過於未知的恐懼(被拋棄感、孤寂感)
1.缺乏模式
a.缺乏了解自己的能力、自我情緒控管能力
b.缺乏身體上與情緒上的安全感
c.缺乏感受他人的情緒感知能力
+2.與他人互動不佳
+3.無法使用一般人的口語表達(抱怨、訴苦)與身體表達(哭泣、崩潰)
因此
a.藉由自我毀滅行為來防止心智崩潰並且黏合已經破碎的心靈
b.藉由自我毀滅行為來與自我、他人對話
c.藉由自傷行為所給予的觸覺與視覺刺激來逃避、阻擋、減輕令人更加困擾的感覺
自傷者的情感表徵
1.一種情緒崩潰或是無法思考的感覺
2.一種無法表達或甚至在意識層面也無法感受到的憤怒,
這樣的憤怒主要是針對強勢的照顧者(父母)
3.開關:發現身體上的痛苦可以治療情緒上的痛苦
a.攻擊物品:打破、打翻、打碎
b.攻擊自我:捶打牆壁或者以頭撞牆
自傷者的個性表徵
1.自認自己是無能的和有缺陷的
2.自認自己是孤寂的(永遠被排除在外)-沒有他人值得他/她信任或者信賴
3.深陷被他人懲罰的害怕恐懼之中
4.通常背負深沉的愧疚感與自責感
自傷者的行為表徵
1.不擅於表達自我與他人關係、想法、感覺
2.難以評價或者詮釋他人對自己的回應,即使評價或者詮釋了,
也通常是錯誤的或者扭曲的
3.受困於過去他人對自己的反應(不好就是永恆的不好)
4.渴望忘卻-逃離「現實情境」
自傷者的家庭特性
1.常見模式:表現嚴厲的焦慮父親、表現悲傷的憂鬱母親
2.家庭經濟與工作壓力
a.三位一體:貧困家庭、移民家庭、貧困移民家庭
b.外在問題親子化:子女的自我怪罪
3.父母無法勝任原有照顧職務
a.慢性與心理疾病、肢體殘障
b.住院或者入獄、失蹤
c.婚姻失和(分房、分居)、離婚、單親、孤兒
4.惡性循環:父母沒辦法給予孩童,自己本來就沒有的東西
5.施虐導致孩童認知異常
(好與壞的融合)
好的部分:愛意、滋養、撫慰、關懷
壞的部分:虐待、痛苦、混亂、折磨、暴力、危險、憤怒
自傷模式:自傷者為什麼要自傷?
1.治療模式:以傷治傷(傷體治心/傷體忘憶)
a.忽略、減輕、阻擋、逃避心靈的痛苦、負面情緒、負面慾望
(情緒傷痛無止盡,身體傷痛有限並且可以治療的)
b.轉移對他人的憤怒
c.壓抑想傷害他人的慾望
d.想要釋放負面情緒
2.回饋模式:找回控制感、專注感
a.重新得到家庭的舒適、寬慰、平靜、安全感
b.重新證明自己的存在(並且反抗虛無感)
c.擔心主要照顧者會因為自己的憤怒的情緒而受到更大的傷害
d.害怕表達內心憤怒,而失去父母的愛
3.訊號模式:抗議訊號、懲罰他人的訊號、求救訊號
最後能量論:在他人面前進行自傷
4.自毀模式:破罐子破摔,通常有一大堆的「共病」
自傷者的心理動力機轉
一般人的心理動力機轉:依附-依賴-信任
自傷者的心理動力機轉:愛-依附-虐待
(好與壞的融合)
自傷者類型:
病態程度:解離型>非解離型>炫耀型
解離型(意識恍惚型):自傷>>>自療>>>遺忘
非解離型(意識清楚型):自傷>>>自療>>>隱藏
炫耀型(大方展傷型):自傷>>>自療>>>炫耀
自傷方法
1.切割傷:剪刀、刮鬍刀、瓶蓋
2.燙傷:鍋爐、茶具、蒸氣、火柴、香菸
3.腐蝕傷:肥皂等各類清潔用品
4.拔除傷:拔毛症、拔髮症
自傷部位
1.方便原則:手容易碰觸之處,像是手臂
2.隱藏原則:衣服容易遮蓋之處,像是大腿內側與腋下
4.連結原則:以前被虐待、毆打、侵害的地方,像是手心、屁股、性器官
解離型自傷過程
自傷狀態:可能陷入以下狀態
1.恍惚狀態(trance state)
2.強迫性衝動
3.精神病狀態(psychotic state)
4.解離狀態(dissociated state)
可能原因:解離、恍惚以及自傷能夠忽略、忍受、降低痛苦
(無法實質上保護自己的人所做的最後心靈上的保護)
自傷者為何要炫耀?負面關係總比沒關係好
尋求附帶利益(secondary gain)
1.負面關懷(negative attention):恐懼、憤怒、指責也是一種連結
2.求救訊號論:大家就會開始關注她
大家像是醫生、護理師、社工、警察、政府官員、老師、校方
具有性虐待與性侵害經驗的兒童行為模式
童年具有性侵害或者性虐待相關經驗的女性通常會有「特定認知」:
女人必須要跟男人性交/女兒必須要跟爸爸性交,才能獲得照顧、關愛、親情、連結,
即使這個過程很痛苦!
(好與壞的融合)
1.長大之後,認為自己只有跟男人或者具有權威者性交才能夠獲得照顧、關愛、情感、
連結,有時候權勢性交是受害者誘惑有權力者甚至是受害者渴望的結果
(但是這不是有權力者得以沉淪的理由,有權力者有權力去拒絕!)
2.透過大量好的性經驗去逃避、阻擋、減輕壞/痛苦的童年性經驗,
因此「誘惑」就成為得到好的性經驗「必備手段」
3.但是不一定會得到好的性經驗,所以不斷的甩骰子:
誘惑-好/壞性經驗-自傷(融合),外人將這樣的過程稱為「性上癮」
自傷者的診斷準則
1.反覆傷害自己的皮膚表面
2.在自傷行為前有一股急迫的情緒壓力
3.身體上的痛苦伴隨著放鬆、滿足、愉悅以及麻木感
4.對於傷疤感到恥辱與恐懼,極力遮掩傷疤(這是對意識清楚型而言)
自傷者的治療評估
1.個案幾歲發生了負面經驗?
2.主要照顧者(父母)對個案不當對待(性侵、虐待、忽略、過度依賴)的頻率有多高?
3.主要照顧者(父母)的貧困程度?
4.個案支持系統目前還有多少?
5.個案在現實中已經找到可以依靠與信賴的人嗎?
有效協助者之典型
1.信心:過度自信總比沒有自信好
2.同理心:即使個案覺得自己很奇怪,也要保持「不奇怪」的同理心
3.理解:自傷只是目前最突出的症狀,個案可能自卑、憂鬱
4.保持(重新)養育態度:即使個案不想要或者不需要,仍然保持(重新)養育態度
5.樂觀:不要要求自傷者恢復成一般人狀態,狀況減輕即是很棒!
自傷者的治療方式
1.大多數需要2~3年的治療過程,才會趨於穩定
2.治療焦點:重新養育(重設假扮模式、重建「養育-慈威關係」)
a.打破個案的習慣性互動、剝奪個案的習慣性期待
個案一開始會將治療者視為父母的代言人,治療者必須打破這樣的「迷思」
b.避免個案重製原有的習慣性負面經驗(性誘惑、性虐待、自殺、自傷)
3.表達希望個案停止自傷
要理解到對個案來說,治療者這個要求(停止自傷)是一種「剝奪」!!!
4.例行公事檢視新的傷口
a.無法要求個案永遠不進行自傷,但是可以要求個案絕對坦誠自傷行為
b.討論新的傷口形成的背景與原因以及過程與結果
c.將個案轉介給相關醫師以確定傷口癒合問題
5.傷害者或者施虐者主動道歉會減少個案的自責感
a.讓受虐者得以放棄「罪有應得」的負面認知
b.如果施虐者不願意/無法道歉, 要將受虐者的情緒集中在對施虐者的「憤怒」
6.尋求共同的目標
a.先是尋求並且維持個案前來治療的意願
b.再來尋求自傷行為的替代方案
But常常會變成厭食症或者是暴食症之下的厭食症群(吃多而後催吐)
(我不能用工具傷害我的身體,那麼我用絕食來傷害我的身體)
7.解離型治療方式
a.強制住院治療
b.競爭性心理治療(一星期至少三次)
8.進兩步退一步,甚至進兩步退三步
理解個案會經常試探、懷疑、考驗治療者,
甚至利用不規則出席以及強化自傷等各類行為
來重複檢視治療者是否會跟原來的養育者「真的不一樣」?
9.了解個案家庭動力,避免讓個案認為自己「背叛」家庭
a.理解家庭背後的文化與宗教傳統
b.理解個案對於家庭與家庭背後的文化與宗教傳統的態度(忠誠度)
c.理解個案的家庭成員如何看待個案
d.理解個案的家庭成員彼此是如何互動的
e.探詢家庭中不可告知外人的秘密
10.建立治療聯盟:依附-信賴-養育三部曲
依附:允許自己與個案慢慢來,以建立一個健康的依附關係
信賴:讓個案充分了解彼此是可以信賴的
養育:引導個案逐漸使用治療者的正面看法並且取代原有的負面思考
與之爭辯以及與之道歉,讓個案重建他/她自身的「獨立性」
11.重建個案各方面能力
a.以言語傳達(抱怨、訴苦)、身體表達(崩潰、哭泣)來取代自傷行為
b.鼓勵個案努力表達自身的愛好與憎恨,發展出自我肯定的能力
12.角色扮演/心理劇:設定腳本/實際演練
a.施虐者必須向受虐者道歉
b.進行角色扮演/心理劇時,治療者所扮演的施虐者避免一昧順從與沉默
本書心得
我在閱讀此書之前,一直很困惑的一件事情,如果個案性誘惑治療師,
為什麼治療師必須要拒絕,這並沒有違反個案的性自主,甚至這是個案想要的行為,
來達到自身慰藉,為什麼治療師不能給予個案呢?除了這是違反治療倫理以外,
到底在治療技術可不可行?讀完此書之後,
我才意識到治療師必須避免個案重製原有的習慣性負面經驗
(性誘惑、性虐待、自殺、自傷),我因此才會寫下面的QA:
Q:為什麼治療者必須拒絕個案的性誘惑?
A:因為治療者接受個案的性誘惑就是重製個案習慣性負面經驗
Q:為什麼個案不能在諮商過程進行性誘惑?
A:性誘惑即是個案「性虐待」治療者或者讓治療者轉變成施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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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後的你將愛情記憶丟到資源回收桶後刪除,可是你也認知到即使你把資源回收桶的資
料清除,他其實仍然存在著,只是標記成空白。因此要真正的遺忘這段記憶就必須重新寫
入覆蓋這塊磁碟區,可惜我們沒辦法格式化自己的記憶,但是我們可以選擇儲存其他記憶
將其寫入覆蓋,當你記憶達到像是Gutmann method 覆蓋35次一般,連用來覆蓋的記憶都
被遺忘掉了,那麼你距離真正的放下就不遠了。
好友評價:有交過的看不懂,看得懂的沒交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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