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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事件討論至今,我想最大的共識應該就是 「尖端編輯部確實是最需檢討改善的源頭」,這部分是最無異議的。 不過在這幾天的討論中,亦可看到有些細部看法分歧, 讀者、從業人員等不同討論者切入的角度不盡相同。 而這篇想以我個人的角度,談談在討論至今的過程中,不同階段產生的想法。 並請容我說出作為一名關注本次事件的不相關非公眾人士, 卻只因觀點沒有完全符合某些讀者支持的標準,就遭受被公開點名、貼標籤的情況。 可以理解讀者的憤怒情緒不是一、兩次事件造成的, 而是長年累積下來的無奈與失望,甚至是花錢還被踐踏的感覺。 也可以理解讀者想為譯者討公道的心情, 但這樣的情緒能量也要放在對的地方。 本文篇幅相當長,部分帶有情緒,但我想至今因為這起事件而感到受傷的, 恐怕不是只有當事人了,我想把這樣的心情寫出來, 願意看完的人請讓我致上最高謝意與敬意。 最初我僅在本板參與三句日文的討論,因為這是我比較關注、也較有能力提出看法的。 目前得出的看法是:1譯者較合原意、2監修較合原意(但敘述或許可以再流暢)、 3需要參考上下文再討論。 以自己只是一名奈米級翻譯從業人員的角度來看,這結論其實頗有意思, 這三句剛好呈現譯、校雙方的存在能互補,確實有讓譯文更貼近原意。 但為何結果卻如此遺憾?大概正如目前的共識,作為中間協調者的編輯 可能缺乏經驗,而未能善用雙方所長、妥善處理雙方分歧。 就在我陸續於本板推文分享想法時,突然看到一句: 「還在討論翻譯內容是什麼意思的完全沒有抓到重點」 「翻譯內容對錯完全不是重點」 我當下十分不解,這次爭議之一不就是譯文究竟改得對不對、錯不錯嗎? 那為何討論翻譯不是重點呢?難道我先前花時間查資料、參考其他討論, 都是沒意義的嗎? 「翻譯是譯者掛名,編輯和監修都只能建議譯者,是否更改應由譯者決定。 編輯和監修如有決定權,應掛名為內容負責。」 這裡我就了解該討論者認為重點該擺在「編輯運作流程出了問題」, 但我認為兩邊都是重點。順便說自己實務上遇到的狀況,不是每本書的最終版 都是由譯者決定內容。至於掛名,本來版權頁上就會掛出編輯、校對等職稱。 當然我認同像十二國記這種讀者特別在乎譯者的作品, 確實讓譯者決定最終版本會更適當。 「你要用一句話翻掉一個譯者?身為一個翻譯你確定?」 這句話出現時,說真的我看了很沉重,沉重點在於那呈現出譯者一直以來 背負的不切實際期待:譯文絕對必須完美無缺,有任何誤譯就是失職。 但就像看母語文章有時也可能會看錯,誤譯再小心也難以完全避免。 正因如此,我一向認為譯者必須抱著「再資深都可能出錯」的覺悟, 盡量對原文與譯文謙卑謙卑再謙卑,而且條件允許下校譯必須存在。 後來我還是稍微針對編輯運作流程提出了看法: 自己下去翻譯與校稿抓錯,著眼點完全不同,所以不是能抓錯就代表比較厲害。 譯者能做十幾二十年以上,都有一定程度,但翻譯畢竟是精細的腦力工作, 出錯難免。重點在於譯、校、編之間充分溝通,而不是單方面高高在上下指導棋。 一般有討論的情況下,譯者對校稿不會太反彈,直接退稿重修不僅耗費精神與時間 ,也很難掌握是否能滿足校稿的要求,海底撈針效率不佳。 被退稿到崩潰我有類似的經驗,那種不知道自己重翻的部份還會怎樣被挑剔 的恐懼與無力感,導致之後每次打出的一字一句都會陷入自我懷疑, 不斷糾結到底這樣的字句OK不OK,耗費了比往常更多的時間, 這點我完全可以同理原譯者的心情。 所以剛開始我的立場是比較偏向譯者那邊的, 直到監修出面發聲,我才意識到也許也該多站在校譯的角度想想, 殊不知這就是惹了一身灰的開始……-_- 打從事件初期,噗浪、西洽等處就有不少指責、臆測監修的聲音, 我想這也是為何監修會出面發文吧。接著就有人批評那篇回應很中二、高傲, 但自己是覺得還好,考慮到先前遭受的批評聲浪,那篇語氣算合理的自我辯護吧? 話說監修文在本板也很冷沒啥討論,看到外面那樣燒,說真的滿意外的。 至於「觸發條件」的說法很中二?我覺得那只是個人用詞風格, 而且我猜這句可能只是在形容當與論燒到某個他不樂見的發展時,他才會公布修改內容。 看了監修文後,我才開始在西洽提出「情報不足前,對監修保持中立態度較為妥當」 的觀點,畢竟譯、校並非對立,而是同樣希望譯文能更貼近原意的人。 有些譯者本身也會做校譯,我認為這事件是讓人思考如何更順暢採納雙方意見的好機會。 然而,講著講著,我的推文就被拉到噗浪某噗砲轟了。 而且該噗還是我刻意避開去討論的地方,因為自知部分觀點與那噗的主流不合, 加上匿名噗難以分辨討論者誰是誰,容易一個誤會就激化情緒, 所以我只在ptt留言,噗浪除了日文討論噗,其他就純觀望。 有人說是我多次提到噗浪,但除了一開始討論日文有引用噗浪文之外, 我只看到有兩篇文章的推文我有稍微提到,不解這頻率錯覺是怎麼來的? 我重新看了那兩篇推文,我願意承認有部分是我用詞不精、語氣不佳造成了誤會。 我當然知道噗浪也有理性討論,但我只是因為在ptt提到別的平台,才用了統稱, 沒有想要地圖炮的意思。而且噗浪不像ptt有專板可以明指,我也只想對事討論, 所以沒有明提是哪個噗(而且類似言論其實零星出現在不只一處)。 總之,人算不如噗算,我還是被迫捲入原本不想參與的匿名噗中, 還被刻意截出ID,又下了個曲解的結論: 「說出真正目的了喔,就是不滿大家燒監修嘛」 我當下整個情緒就上來了,在那邊回應的口氣就不是很好, 不過我也只是把自己看到的事實說出來,提出該噗往上翻的話確實有 針對監修過度評判的留言,並未針對任何個人,更沒有人身攻擊 (而且說真的匿名噗ID就跟日本娃娃頭女舞團一樣難認,真的分不清楚誰是誰><)。 後來果然相談不歡,我便說要針對我的發言就在ptt回我,不要再轉我推文, 不然我很難兼顧,說完就離開了。但後續依然有人針對我說三道四, 也許當時一笑置之就沒事了,但被轉推文針對我個人這件事,本就讓我氣氣氣到極點, 還在情緒中的我完全無法忍氣吞聲,所以又跑去回應,給它回個天荒地老。 後來甚至還有人又開了新的匿名噗專門討論我, 更可惡的是,我去留言解釋就會馬上被噗主刪除,於是該噗就留下了一堆針對我的 加油添醋、張冠李戴的不實指控,故意把我營造成他們心中盲挺監修的樣板傻瓜, 並持續抓我在ptt的推文嘲諷謾罵,我怎麼留言噗主就怎麼刪, 搞得我後來也乾脆測試對方到底多能刪,丟了一堆正經和不正經的內容, 嗯,已確認是一隻很快的手。 說真的,這種操作實在有夠噁心到我,也許裡面有些不是讀者,只是來吃瓜看戲的, 但若當初原噗的討論者能抱持「論事對事不對人」的原則, 單純拿觀點去討論而非指名道姓,我還會被這樣搞嗎? 其中我看到一些說法: 「讀者到底為何要去探討校譯或業界人士想知道要怎麼改,讀者最在意的就不是這個啊」 「那人嘴上說討論區應該要給兩位同業的專業公正評價,但在雙方只有一邊權益受損時, 他卻沒有試圖為譯者爭取他該有的正義,而是輕描淡寫的說那是編輯跟出版社失職」 首先,我不認為自己在討論這件事需要帶入過多情緒。 而業界的事讀者確實可以不關心,但沒必要別人在提的時候丟些「討論翻譯模糊焦點」、 「就是挺監修嘛」、「都不了解讀者的憤怒」、「譯者才是受害者耶」這類帶有主觀偏見 的敘述。況且在我看來,業界討論才是對當事者有更多建設性的意見,而非僅僅一時出口 氣。 有讀者認為我硬要別人接受我的觀點,拜託,我一開始也只是單純發表觀點, 是有人回應我,我才會回應好嗎?而且我為什麼一定要接受,一些人也不接受我的說法啊 ,那不就各自把意見留在公開板面,讓他人自行判斷就好? 關於事件至今的所有推文,我從未對該譯者有過任何評判,不如說還站在她的處境多一點 。也不過就是稍微提了一些不同觀點,認為若能比對修改部分或許可以釐清一些事情,以 及應該更中性客觀看待監修(校譯)。 明明大家都有共識,只因細部觀點不同,為什麼只是稍微同理了一下監修的立場,我就整 個被貼上「站在譯者和讀者對立面」的標籤了??? 然後還因此讓自己被這樣地評論: 「他說自己是譯者,但看他對文字的理解以及思考的邏輯, 他翻出來的文章正確性我會打個問號」 「他就一直鬼打牆啊!這種思考邏輯,真的很怕買到他翻譯的作品」 「很怕買到+1」 「就看到個一直覺得大家都該關注他哄他的生物」 「敗犬的遠吠」 「瘋狗」 「怪人亂入」 「沒社會化的人」 「以後這種人的形容詞會不會變成:很尖端」 「忍不住懷疑是尖端請來洗地帶風向」 「該不會是監修本人吧?不然就是監修好友,類似名作那種」 「應該不是吧,感覺只是一個很想示範監修那種人有多難溝通的人」 「這麼眾人皆醉地挺那個監修,也只能祝福了,祝福他有榮幸與監修合作,畢竟理念相同 的人才適合在一起」 「看起來他2009年就註冊了」 (這句的出現知道的就知道發生了什麼,基本上匿名噗是不會透露帳戶資訊的) 讀者說是因為等了20年才那麼憤怒,認為出版社糟蹋好譯者很心疼,這我都理解。 但本來每個人就會有不同的角度,就算我是少數觀點而且不合你意, 難道就不能「對事不對人」嗎? 就算有人認為公開網路本來就可以把他人的言論撿來撿去, 如果不是直接把ID貼過去我還不會那麼生氣, 貼人ID自己卻被匿名保護,還曲解他人言論,我因此生氣也不為過吧? 可是我甚至連在ptt生氣,都還要被那個我無法留言的匿名噗不斷地曲解嘲弄。 (先說好我是指那些不理性的人,省得又說我地圖炮) 讀者想維護譯者,想表達對出版社的憤怒,是理所當然的, 但有必要因此連帶傷害其他不同觀點的人嗎? 用這種方式,讀者的心情就能傳達出去嗎? 又或著把話說得重一點: 譯者當初PO那篇文章,難道會是希望讀者去公審一些不相干的人嗎? (還是要再次強調理性讀者也不少) 我想只有對事不對人的討論,事情才更能聚焦在讀者所期望發展的方向,才更可能真正幫 助到讀者支持的對象,更有效地讓讀者的心聲被聽見。 我不知道那些人若看到了這篇,會不會繼續嘲諷我(會-_-),但至少我傳達出自己的心情了, 無論認不認同我受到傷害,說我被害妄想、裝受虐也罷(那邊還真的這樣說過= =), 我還是想傳達出來:這次的事件因為部分讀者的不理性, 讓不相干的討論者也連帶感到受傷,而且,受傷的不是只有我一人。 最後,衷心感謝願意看完這篇的人, 也希望這起事件能盡快有一個各方皆能接受的公平結果。 p.s.閒聊 讓我有勇氣發這篇文章的人就是濱崎步, 看她走出低潮辦出那麼精采的演唱會,那是要付出多大的努力和意志力, 才能回到逼近全盛時期的狀態,她確實活出了她的「walking proud」, 非粉絲的我仍感到十分敬佩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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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iberius: 你身為譯者, 然後還在幫現有壓榨譯者的體系講話 08/10 17:46
2F:→ Tiberius: 這真的讓我覺得非常不可思議 ... 08/10 17:47
你真的有看內容還能下這樣的結論,我也覺得非常不可思議......
3F:→ ryouek: 不想受各方評論就不要公開發言 寫超長一篇嘟囔委屈小情緒 08/10 18:08
4F:→ ryouek: 還順便踩韓團一腳 這裡可不是你的療癒板吧 要討拍自己去開 08/10 18:08
5F:→ ryouek: 個板找親友幫你秀秀啊 根本不是事件當事人你的心情是有多 08/10 18:08
6F:→ ryouek: 重要 08/10 18:08
我沒有要踩韓團啦,我只是以外行人的眼光用來譬喻,你看了不開心那我就改提別團 公開發表的觀點當然可以受評論啊,但請就針對觀點回覆好嗎?對事不對人OK? 還有,我能不能在這邊發文,是板規決定的不是由你決定的^^
7F:→ charles7312: 先說你的發言我都有認真看完 08/10 20:50
8F:→ charles7312: 但我想跟你說的其實跟在zincite那邊對zincite說的差 08/10 20:51
9F:→ charles7312: 不多(我當然也有認真看完他說的) 08/10 20:51
10F:→ charles7312: 這件事群眾的主流意志是巨大的對尖端這關出版社的 08/10 20:52
11F:→ charles7312: 負面情緒。 要能跟多數的人討論不可能忽略這個情緒。 08/10 20:53
12F:→ charles7312: 你自己在河道遭遇的,應該能比zincite更能體會 08/10 20:54
13F:→ charles7312: hana出來翻桌的情緒是怎麼來的。 08/10 20:54
14F:推 medama: 辛苦了 08/10 20:55
補回一聲:謝謝!
15F:→ charles7312: 你站出來多麼的中立發言,實際上就是省略掉原本譯者 08/10 20:56
16F:→ charles7312: 情緒導致現在的狀況。 08/10 20:56
17F:→ medama: 情緒是一回事 翻譯對錯是一回事 針對翻譯討論並沒有錯 08/10 20:56
18F:→ medama: 讀者針對翻譯討論很正常 不需要人身攻擊 08/10 20:56
19F:→ charles7312: 所以就算你說的在正確在中肯,結果就會跟zincite一樣 08/10 20:57
(以下把一些自己推過的文修改成獨立回覆,比較好閱讀) 你說的這部分我沒有意見,但這也不是把不相干的人也捲入的理由 請專心將這樣的情緒放在尖端上就好,希望能夠理解w
20F:→ charles7312: 網路世界就是這樣的規則,你在怎麼正確結果就是這樣 08/10 20:58
21F:→ charles7312: 今天就是尖端業力爆發,今天如果假設出來翻桌的是其 08/10 20:59
22F:→ charles7312: 他譯者,應該是不至於被眾人踩到現在。 08/10 20:59
23F:→ charles7312: 噗浪我也是長期有在那邊,基本上我直接把偷偷說遮蔽( 08/10 21:00
24F:→ charles7312: (苦笑) 所以你遇到啥我不知道,但偷偷說說實在就是糞 08/10 21:00
25F:→ charles7312: 坑。 08/10 21:01
26F:→ charles7312: 噗浪最骯髒見不得人的發言都會在那裏。 08/10 21:01
27F:→ charles7312: 噗浪可以設定完全看不到偷偷說的..建議大家都設一設 08/10 21:02
28F:→ charles7312: 我覺得現在主流還會關注的人都是選邊站啦,而不說話 08/10 21:03
29F:→ charles7312: 的人大概也不太可能再買書了。 08/10 21:03
30F:→ skyviviema: 但也有很多有意義的討論因為擴散的關係所以還是會用 08/10 21:04
31F:→ skyviviema: 偷偷說,這也是為什麼我幾乎只看不回 08/10 21:04
32F:→ charles7312: 你既然要參與就該明白這已經不是講道理的世界 08/10 21:05
33F:→ charles7312: 我遮蔽因為我覺得我看了三觀有時候都會被汙染 08/10 21:06
34F:→ skyviviema: 不是,我沒有要參與啊XD是他們把我這邊的東西貼過去 08/10 21:06
35F:→ charles7312: 所以我在你這裡甚至是zincite話語看是逆風但我其實是 08/10 21:07
36F:→ charles7312: 友軍w 08/10 21:07
37F:→ charles7312: 你基本上不要看不要下去就沒事了 08/10 21:07
38F:→ charles7312: 在怎麼抹黑實際上覺得黑的人大概是只有你的感受 08/10 21:08
39F:→ charles7312: 第三者基本上不下去同溫有沒有道理自己都有一把尺 08/10 21:08
40F:→ charles7312: 而在這個逆風還要站出來的,就只會被貼標籤 08/10 21:11
41F:→ charles7312: 會攻擊的人會認為自己攻擊的是尖端相關人士 08/10 21:11
42F:→ charles7312: 但多數的人應該都不會這麼想... 08/10 21:12
43F:→ medama: 不用在意 反正你又不能管別人要不要轉貼或討論你的文章 08/10 21:12
感謝兩位熱心的回應,我打這篇主要還是希望這樣的心情能夠被看見 以及強調對事不對人,至於那些人要怎樣看、要怎樣繼續是他們的選擇 也不會再去看噗浪相關討論,因為我已經有這篇文章可以好好地講了w
44F:→ Tiberius: 我沒有說你說的是錯的, 我說的是這不是這次事件的重點.. 08/10 21:24
45F:→ Tiberius: 有熱血很好,現在的業界也確實需要熱血,因為現在的業界 08/10 21:25
46F:→ Tiberius: 沒辦法給其他的東西了 ... 08/10 21:25
47F:→ Tiberius: 如果發案方用錢砸死譯者把譯作買斷不給掛名的話,那他們 08/10 21:27
48F:→ Tiberius: 確實愛怎麼做就怎麼做,不用管譯者怎麼想 (很多翻譯社 08/10 21:28
就像我在內文說的,我認同你說的是重點,但從別人的角度也會看到不同的重點 08/10 21:28
49F:→ Tiberius: 就都是這樣) 但這次是譯者掛名, 監修改內容, 監修沒掛名 08/10 21:29
50F:→ Tiberius: 不是監修覺得是對的就可以說是譯者翻出來的欸 08/10 21:29
51F:→ Tiberius: 你願意不要名聲不要報酬只想把你覺得正確的內容發出去 08/10 21:30
52F:→ Tiberius: 這非常好, 現在的業界需要這種爆肝的人, 但這不可能持久 08/10 21:31
53F:→ Tiberius: 離題問個, 你覺得不給譯者掛名的話是要多給錢還是少給錢 08/10 21:33
54F:→ Tiberius: 出版社是要用譯者的名字來攬客還是譯者要用譯作來攬客 08/10 21:33
55F:推 hwider: 辛苦了 08/10 21:34
補回一聲:感謝!
56F:→ Tiberius: 人跟作品掛勾就是要負責, 不能隨便讓人改的啊 08/10 21:36
沒做過翻譯社,所以不是很熟悉生態 不同專業領域會遇到的情況有時也大不相同 不掛名的案子理論上在接案前就會知道 所以譯者在簽約時要留意合約內容是否明確註明會掛名 沒掛名的要接的話,也只能當做是賺錢+累積經驗值了 實務上最終成品被改稿的情況滿多的 但若非很暢銷、很重點、很會特別被注意到譯者的書(連這句都可以被截去說我 搞不清楚狀況十二國記就是這種書,還說我對譯者意見很大,到底內文看到哪裡-_- 大部分情況下,會注意到譯者掛名的,幾乎只有譯者本人......
57F:→ dash007: 還以為來到黑特版…… 08/10 22:03
啊我就真的很黑特呀,還在板規允許內的話讓我黑特一下不行嗎QQ
58F:→ dash007: 基本上我認同應該要公平看待兩邊,千魚總編也提過譯者監 08/10 22:15
59F:→ dash007: 修的風格也差很多的事,但不得不說包括尖端把內部資訊透 08/10 22:15
60F:→ dash007: 露第三人的事實在太扯了。炎上的情況下監修再去那個第三 08/10 22:15
61F:→ dash007: 人粉專留言只會被放大問題 08/10 22:15
如果你自認只是做好份內工作,結果網路與論一面倒認定你就是個沒能力又愛亂改稿的人 老實說,我也不知道有多少身兼校譯的譯者能平心承受這件事 這就是之所以我會認為,在無法確認修改內容前,宜中性看待 專心把焦點和力氣放在出版社上即可
62F:推 wadeQQ: 校譯凌駕譯者,是不是一開始就註定會是災難? 08/10 22:32
對於一本讀者會重視、會注意譯者是誰的書,這樣確實容易引發爭議
63F:→ lofo: 在高牆與雞蛋之間,兩邊都不站,就等同看著體制壓垮個人 08/10 23:25
你所謂的兩邊是哪兩邊? 是譯者vs出版社,還是譯者vs出版社+監修,還是譯者、監修vs出版社?
64F:→ lofo: 譯者是用自己的名字出來發聲,那位監修到現在仍然身分未明 08/10 23:41
65F:→ lofo: 在我看來就是出版社體制的一部分 08/10 23:43
好,那在目前主流與論一面倒指責「監修就是個沒能力又高傲,亂改譯文的人」 在無法比對修改內容到底是合理,還是亂修龜毛之前 就先揭露監修的身分,對他真的公平嗎? 不過現在好像也有人是承認監修有能力,但認為他不尊重原譯者 可是從他的發文可知,似乎就是列出他認為應該修的部分,要不要採納交給編輯決定 既然將決定權交給編輯,應該也沒有想要凌駕或不尊重譯者的意思吧? (除非那篇隱瞞了什麼內情,不然我也只能先從檯面上的情報分析) 所以我目前還是傾向是編輯協調能力導致雙方產生不必要的衝突
66F:推 luciferii: 我覺得前面討論譯文很有價值啊,但是現在社會風氣不同 08/10 23:48
67F:→ luciferii: 看政壇就知道,比起就事論事,現在風氣傾向先選邊站 08/10 23:49
68F:→ luciferii: 然後只因為立場就區分敵我互相打起來。 08/10 23:49
69F:推 luciferii: 校譯凌駕譯者並不永遠會是災難,很多次都是譯者太糟靠 08/10 23:56
70F:→ luciferii: 校譯拯救的例子……我覺得村上那句話說在體制和個人間 08/10 23:57
71F:→ luciferii: 永遠選擇個人,是個偷懶很不負責任說話不腰疼的鼓吹。 08/10 23:58
72F:→ luciferii: 每個系統內的互動和合作都因時因地而有不同處置方式, 08/10 23:58
73F:→ luciferii: 不是打打嘴砲右派最強左派最好體制最安定個人自由最崇 08/10 23:59
74F:→ luciferii: 高就可以解決的,那只有小說裏可以這麼一廂情願。 08/11 00:00
75F:推 luciferii: 補句不好聽的,如果不實際看譯文,綿羊老師還可以依然 08/11 00:36
76F:→ luciferii: 是凌駕體制的個人譯者。 08/11 00:36
77F:推 luciferii: 模倣犯被抓到漏譯之前,張秋明也是人家口中的好譯者啊 08/11 00:44
78F:→ luciferii: 十二國記的綿羊,魔戒的李函,都是編校審吹捧過,還有 08/11 00:45
79F:→ luciferii: 粉絲團的啊。翻到任一方有火氣,那編輯肯定是有問題; 08/11 00:46
80F:→ luciferii: 但要討論監修和譯者孰是孰非,不實際討論作品是沒法判 08/11 00:46
81F:→ luciferii: 斷的。
我也是覺得村上那句話實在有點太簡化 導致有些人誤會好像只要抱著那句話就可以選邊站 忽略應先根據事實分析事件脈絡 當然這件事的導火線,絕對是編輯部要負最大的責任(也不該只推給一兩位編輯) 但是否該將監修也視為體制內的人,從目前流出的情報,我個人是持中立
82F:→ Tiberius: > 在無法比對修改內容到底是合理,還是亂修龜毛之前 08/11 01:06
83F:→ Tiberius: > 就先揭露監修的身分,對他真的公平嗎? 08/11 01:06
84F:→ Tiberius: 公平, 不然所有內文別人看了都以為是 HANA 寫的 ...... 08/11 01:07
85F:→ Tiberius: 以 open source 寫程式的角度來說, 我甚至希望是內文 08/11 01:07
86F:→ Tiberius: 直接套底色加旁註說這段是監修要求/堅持改的 08/11 01:08
87F:→ Tiberius: 因為這是 HANA 掛名的譯作 ............ 08/11 01:09
88F:→ Tiberius: 無論原本/新修的內容正確或有問題, 重點是要追得出是 08/11 01:10
89F:→ Tiberius: 誰寫的 08/11 01:10
90F:→ Tiberius: 或換個角度: 你可以接受你署名的作品, 被別人修改過後 08/11 01:17
91F:→ Tiberius: 沒給你看過, 修改的人不具名, 還是用你的名字發出去 08/11 01:17
其實監修也不是沒有掛名,目前情報應該是文字校對:八朔,雖然這只是個筆名 你一直強調有參與改稿的都該掛名,沒錯,我一開始也認同你的說法 但這是在「正常的情況」下 其實原譯者跳出來發文之前,根本沒有任何人覺得那本書翻得不好,不是嗎? 但現在可能很多讀者已經先入為主地認為「那本書有翻不好的地方,一定都是監修搞的」 在這樣的前提下,不比對修改內容就揭露身分,我不認為是公平的 所以從這一點來看,我大概猜得到所謂的「觸發條件」是什麼
92F:→ medama: 那就照監修的意思 把所有修改處都發出來公評啊 08/11 01:27
93F:推 cashko: 我覺得翻譯內容也是重點之一,重點不是只能有一個,畢竟 08/11 02:16
94F:→ cashko: 這整串事情也離不開跟翻譯內容有關 08/11 02:16
95F:→ squander: 只是想提一下,在新譯版譯者出來之前,其實讀者間本來就 08/11 12:04
96F:→ squander: 有在討論新譯版的譯文,也有抓一些小bug,但整體來說大 08/11 12:04
97F:→ squander: 家對於新譯版的譯文是信任的 08/11 12:05
98F:→ squander: 根據時序來看,起碼在魔性之子都還可以確認譯者是有回校 08/11 12:06
99F:→ squander: 的,應該就如譯者所說是有將她不認可的內容再改回來 08/11 12:06
OKOK,謝謝你提供的資訊 看來就如大家推測,譯者應該是因為最後出版的書沒有透過她回校,所以才心死決定發文 這類大家會看譯者的書籍,最終譯稿決定權卻沒有給譯者,相當缺乏尊重翻譯專業的意識
100F:→ squander: 整體來說出版社和編輯問題還是最大,編輯應該要讓監修知 08/11 12:10
101F:→ squander: 道要往哪個方向校對,是否需要逐字斟酌、調整風格 08/11 12:11
102F:→ squander: 至於監修本人是否應該公開比對譯文我反而不支持,這難道 08/11 12:12
103F:→ squander: 沒有保密或著作權的問題嗎?如果全文300多處,公開比對 08/11 12:12
104F:→ squander: 不就相當於公開全文了嗎? 08/11 12:13
105F:→ squander: 而且大部分的讀者就是因為日文能力沒有那麼好,才需要看 08/11 12:13
106F:→ squander: 中文版,因此公開比對譯文對於討論也不會更有幫助 08/11 12:14
如果沒有先徵詢出版方是否同意公布,的確會衍生著作權的問題 我想應該也不太可能真的完整公布300多處 但這300多處可以先分類出:誤譯、專有名詞、文風差異的數量 然後從中公布出一定比例,可以大致推算出是合理多,還是龜毛多 日文的話應該還是有人有能力可以討論啦,不然就不會抓出二版的問題了 不懂日文的讀者可以看結論就好 (把其他篇文章推文搬運過來) 有讀者認為翻譯有無錯誤不是重點,重點是錯誤不影響關鍵劇情&文字流暢最重要 我個人也是認為不需要因為少數的誤譯就論是非對錯,除非真的太離譜 所以才會說校譯的存在可以互補是最好的情況。 關於那3百多條如果有一半左右是可以讓譯文更貼近原文,那就是有效的互補 如果比例太低恐怕就有點吹毛求疵了
107F:→ Tiberius: 我又好奇了, 你覺得「文字校對」可以改句法內容嗎 ... 08/11 12:27
108F:→ Tiberius: 你如果做過校對, 應該知道抓錯字的時候大腦的反應跟理解 08/11 12:30
109F:→ Tiberius: 內容的時候很不一樣, 跟審閱是不同類型的工作 08/11 12:31
我同意按監修的工作內容,掛名在文字校對下滿曖昧不明的 不過抓錯字應該是由另一位文字校對負責
110F:→ Tiberius: 補充一下「其他都不是重點」「重點不是只有一個」的想法 08/11 13:58
111F:→ Tiberius: 譯者跟出版社有簽約決定稿件處理流程、掛名跟報酬之類 08/11 13:58
112F:→ Tiberius: 既然都簽了約就應該照約定好的流程處理 08/11 13:59
113F:→ Tiberius: 簽約買房子,賣方可以因為「我覺得這樣比較好」就不經 08/11 14:00
114F:→ Tiberius: 同意修改設計嗎? 買方可以「覺得這樣比較好」就少給錢 08/11 14:01
115F:→ Tiberius: 晚給錢嗎? 委託別人做研究報告, 可以拿到報告之後把內容 08/11 14:02
116F:→ Tiberius: 改成自己想要的樣子又繼續用原本的作者名嗎? 大概是這樣 08/11 14:02
給多少錢和校潤相關事宜,不就是看合約怎麼寫嗎? 甲方做法有違約合約,就針對合約爭取權益啊
117F:→ Tiberius: 只是提醒「認同甲方說翻譯有問題」可能等同「認同甲方 08/11 14:33
118F:→ Tiberius: 可以違約」這樣子 08/11 14:33
119F:推 cashko: 這兩件事並不衝突啊,認同翻譯可能有問題不代表認同可以 08/11 14:55
120F:→ cashko: 違約,也是可以一起討論的 08/11 14:55
121F:→ Tiberius: 乙方: 甲方沒照當初約定的讓我回校就送印還繼續掛我的 08/11 17:17
122F:→ Tiberius: 名字 08/11 17:17
123F:→ Tiberius: 甲方: 乙方翻譯可能有這些問題, 我們覺得這樣比較好 08/11 17:18
124F:→ Tiberius: 乙方: (這不是應該私下解決嗎) 08/11 17:18
125F:→ Tiberius: 路人: 甲方說的翻譯問題看起來有幾分道理 08/11 17:19
126F:→ Tiberius: 乙方: (這是要我接受甲方改稿繼續掛我的名字, 沒討論 08/11 17:20
127F:→ Tiberius: 的人覺得那都是我翻出來的這樣嗎) 08/11 17:20
所以不就如果合約有寫明回校相關事宜的話,乙方就可以提出違約啊
128F:推 westgatepark: 我覺得你想提出逆風看法沒有錯 但也只是用你自己的 08/12 08:47
129F:→ westgatepark: 經驗來談 沒有雙方任一方的資料和內情 在這種出版社 08/12 08:47
130F:→ westgatepark: 有明確黑歷史的情況下你不可能說服得了反對方 繼續 08/12 08:47
131F:→ westgatepark: 解釋自己的觀點也只是浪費時間 08/12 08:47
除了「先中性看待監修這個角色」外,也沒太逆風吧@@ 「是否該比對改稿」,風向也不一致 但有些讀者只要看到有人提這兩點,馬上就去臆測說話人是不是尖端派來的、監修親友 然後也沒有想要說服什麼,公眾討論本來就會提出不同觀點 不同觀點會碰撞、回來回去也很正常,講到一定程度沒交集自然會停止 起碼抱著「對事不對人」的原則,針對事情來討論,可以避免多餘情緒 ----------------------分隔線--------------------------- 我在找資料時不免又看到了那個匿名噗,留言數又上升不少 發現他們還在講,好奇看了一下 果然有人轉貼了這篇過去,反應也不意外 有件事要對那邊的人說:我就私密河道無法自己開公開噗 況且當初是「被迫」拉進噗浪,過去解釋發現也只會被曲解,我何必還去淌混水? 倒是有些人明明就有ptt的ID,不直接ID對ID來明講 只會躲在刪我留言的匿名噗底下斷章取義,公平嗎? 說我洗留言又人身攻擊? 我一開始好好解釋,馬上就被噗主狂刪 只留下對我充滿惡意的東西,後面洗個留言剛好而已吧? 我說一個惡意刪留言帶風向的匿名噗主是垃子人,這算人身攻擊嗎? 不就仗著自己可以刪留言,怎樣都可以說成對自己有利的內容嘛 直到現在都還在帶風向,把刪我留言說成是因為我人身攻擊又洗板才刪的 抱歉喔,我罵垃子人的同時也有在西洽推文 從推文時間就能證明我是被刪到不爽才開始罵的 所以這種行為還能用什麼詞彙形容才更貼切呢? 何況一個一個被匿名保護得好好,是能攻擊到誰? 這已經不是我不要去看就OK的問題了 而是明知目前有個暗處正盯著自己在這裡發言的極度作噁感 明明我之後就再也沒有到噗浪做過任何發言,在這裡也從沒攻擊任何一方 他們依然不放過我,每天盯著我這邊的發言 再拿去一個不准我留言的地方扭曲原意、攻擊取樂 說我就是監修粉還假中立 抱歉喔,我只是藉由監修去談校譯這個角色而已 我已經充分了解到有一群人是如何對待看法稍微不同的人了 對於只是稍微提出中立看待監修的人展現出如此執著的針對 由衷希望這些人只是吃瓜群眾而非真正的讀者 然而看討論的內容就知道,很遺憾地並非如此 ----------------------------------------------- 對,我開始在看了,既然發現有人一直盯著我這篇文章看有沒有更新 我都離開那麼久了還是沒有要放過我的意思 那憑什麼我不能繼續看?要給你們這些人亂講一通呢? 說真的我還巴不得所有留言都留在上面咧 就知道噗主到底從一開始就刪了些什麼,刪掉了多少東西 如果不是噗主刪成那樣我也不會因為感受到你的惡意而洗留言+罵人 仗著主場優勢,把留言刪光還把自己說得很無辜的人是噗主吧 然後,你們是匿名的,在根本不知道是誰的情況下,我公然污辱了誰? 連匿名會被告的條件會成立是指哪一方都搞不清楚,還在那邊造謠 反倒是你們才應該擔心不要以為可以躲在匿名裡面持續抹黑咧 光是到現在某人還只會躲在匿名噗裡不敢來ID對ID明講 我敢明你只敢暗,就知道哪方比較有理了吧? 針對這起爭議我沒有要攻擊誰,真要說的話我也希望尖端編輯部可以盡快處理 但有些讀者只因為看法不同就瘋狂針對攻擊看法不同的人 這些東西都會留在網路上,我也都存證了 我很樂意讓人知道雖然多數讀者理性,但確實存在不理性的讀者 連非公眾的不相干人士都可以針對到這種程度,這些人的控訴真的合理嗎? 你們如果要繼續把力氣放在攻擊我上面,請便 但是這樣的攻擊對於你們的訴求有沒有幫助,就不知道了 不是仗著是讀者就什麼話都可以講、不是仗著幫譯者討公道就可以針對不相干的人 反正沒有新情報,目前我想說的也都說完了,暫時也不會講什麼 總之就撥出本文的一小塊板面,讓人看看有部分讀者嘴上說討公道正義 實際上是怎樣對付觀點與他們略有不同的人w ---------------------------------------------------------------- 再次聲明 我沒有想要繼續在噗浪上淌混水了,那邊充滿情緒根本無法討論 我會看但我不會回應,所以那些繼續躲匿名噗發些不必要臆測的大可不必 更何況我不管在哪邊也從來沒有"檢討過譯者"好嗎 一堆胡說八道 這也就是為什麼我會很痛恨把我ID曝光在那邊的人 但ptt畢竟跟匿名噗性質不一樣,攻擊我的ID等於攻擊我本人 還請那邊注意一些法律上的問題 有ptt的ID但沒有要在這邊討論的話,接下來還請井水不犯河水 ※ 編輯: skyviviema (36.231.217.160 臺灣), 08/22/2025 17: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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