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ciferii (路西瓜)
看板book
標題Fw: [爆卦] [反歧視]日本律師霸凌李琴峰
時間Wed Nov 20 19:44:00 2024
上次事件後續終於引爆了。
我後來仔細想想,為什麼跟其他跨性者不同,
他隱暱跨性別身份引起了許多讀者不滿。
我覺得原因是在於,
大部分人是覺得他利用「隱匿生理性別身份」這個優勢,
在性別議題吵架時站了優勢立場(例如女生可以罵女生,男生不行),
或在文學評價上得益(例如女同可以自述女同文學,男生不行),
很像得到不公平的紅利,讀者產生了被欺騙的感覺吧。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dFSjW8I ]
作者: luciferii (路西瓜)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爆卦] [反歧視]日本律師霸凌李琴峰
時間: Wed Nov 20 19:43:20 2024
※ 引述《luciferii (路西瓜)》之銘言:
: 【不要隨意散佈個資】
:
: 再強調一次,關於跨運問題,支持哪邊這見人見智。
: 這件事引出來很多問題,例如:
:
: 「生理男跨性別女,但又是同性戀,應不應該與生理女受到相同對待
: 方式,例如允許使用女廁、進入女同志專屬場所、加入女子比賽等」
:
: 「在評斷半自傳作品時,個人經歷的真偽應不應該影響作品價值和給
: 人的感動?還是文字本身才是重點。」
:
: 「了解一個作家的作品通常都需要了解他的背景,但在觸犯隱私下應
: 該何者為重?畢竟大部分人對侵犯死掉作家的隱私並不在意,應該一
: 體適用嗎?」
:
: 「今天輿論風向可能會因為李琴峰自定義人設的行為而抨擊他?但就
: 如LGBT族群常講的,如果某人因為過去被揭露而自殺,輿論風向是否
: 就會一夜轉變?」
:
: 很多問題我不是專家沒有答案,但回到最初的滝本太郎律師。
: 我能確認的是,不是由第三方公正單位公開揭露的個人資料,最好不
: 要主動散佈。不然要不是會被告造謠、妨害名譽,就是被告洩露個資
: 。
: 要不要譴責律師這是個人自由,我只能提醒傳播個資要小心。
看吧,害人家不得已出櫃了。
也等於不得不承認之前自稱彰化女中是假的,
這對原本不知情的讀者恐怕是另一種傷害。
有趣的是雖然李琴峰常常控告網友洩露個資,
但這篇聲明文中也洩露了對手個資。
更甚者,文中拉了林郁婷事件出來救援,
指稱對手是林郁婷事件幕後的幫兇。
如果沒有實質證明這件事,恐怕會被對手反告妨害名譽之類罪名吧。
個人性傾向和網戰是一回事,有涉及到法律還是要多多小心。
李琴峰 FB
https://tinyurl.com/2v2bnt9a
【重要聲明:請廣為轉發,媒體可以引用】
【李琴峰「跨性別追悼日」被迫出櫃聲明】
大家好,我是旅日小說家李琴峰,史上第一位台籍芥川獎得主。
今天11月20日是「跨性別追悼日」。跨性別者(transgender)
是LGBTQ+族群中人數最少(頂多總人口的0.5%),因此也最為弱勢的
族群,每年光是可確知的,就有數百人在世界各地慘遭殺害;那些未
被查明的,或是被迫自殺的,數量更是無法統計。「跨性別追悼日」
,就是為了紀念與追悼過去一年內,那些因歧視或迫害而殞命的跨性
別者,所設的日子。
在這個日子,包括我在內的51位日本小說家,共同發表了〈反對
LGBTQ+歧視的小說家聲明〉。此份聲明,是日本小說家對近年來日益
猖獗的反跨與反LGBTQ+的仇恨言論,所做出的回應。日本小說家針對
特定問題聯名發表聲明極為罕見,更不用說是關於LGBTQ+議題了,這
份聲明肯定具有其歷史意義。
而在這裡,我有一些話想對大家說──想對那些愛我的讀者朋友
,或僅僅是聽過我名字的朋友,或根本不知道我是誰的朋友,訴訴衷
腸(文章很長,大家可以先保存下來,有時間再看。留言區有好讀網
誌版)。
我,李琴峰,是一個女同志,出道多年來致力於書寫LGBTQ+的故
事,也積極支持同婚等相關議題,每年也會參加(日本的)同志遊行
。這些都是已公開的資訊,是屬於我的真實。
而今天,我要在這裡鄭重地出另一個櫃:我,李琴峰,同時也是
一個跨性別者。
其實我有些抗拒這樣說,因為對我而言,「跨性別者」這個標籤
並不算是一種認同(identity),充其量只是一種狀態(status)或
屬性(attribute)。我不得不活在這樣一種狀態中,但那並不是我定
義自己的方式。
不過不管如何,事實是:我出生時被登記的性別是男性,也的確
在被認為是男性的狀態下生活過一段時期。那段時期對我而言,是不
願回首的夢魘,我在此不會多談。
後來,我發現自己其實一直生活在錯誤的性別裡,那種根深柢固
的格格不入感造成了我與世界決定性的隔閡與衝突,不論如何我沒辦
法在那種狀態中活下去。於是我決定殺掉自己,重新出生。
重生之後的我是一名女性,我很喜歡現在的自己。
(請注意:所以我並不是「生理男性」還什麼鬼的,我就是一個
女性。)
■反跨浪潮的社會脈絡
我知道近年來,台灣社會在「免術換證」或「反歧視法」等議題
上產生對立,許多反跨言論充斥各種網路平台。事實上,並不只是台
灣如此,日本、韓國、美國、英國,還有歐洲那些先進國家,也都是
如此。同樣的話術,同樣的言論,以各種不同的語言,在各種網路平
台上無國界地流竄,並深刻影響著政治與人們的意識形態。
為什麼會這樣?其實道理很簡單:近十幾年來,婚姻平權在各個
先進國家陸續立法通過,其中尤以2015年美國全國同婚合法化為巨大
的里程碑。在發現無法推翻同婚之後,反同性戀的保守派必須尋找新
的攻擊目標,藉以維持運動向心力。LGBT中人數最少的T(跨性別者)
就成了他們新的目標。這也是為什麼在2016年以後,關於跨性別的各
種議題在媒體上的能見度突然提高:就是因為保守派不斷進行炒作與
醜化,才形成一種彷彿「跨性別者造成社會混亂」的錯覺。
這一波來自歐美的反跨浪潮,在2021年登陸台灣,因為2021年出
現了第一例免術換證勝訴的案例,使得台灣的反跨人士有了炒作的施
力點。台灣民眾近幾年來看到跨性別議題出現在媒體或網路平台上的
頻率增高,拳擊選手林郁婷參加法國奧運被指控是男人等等,都是在
這樣的社會脈絡下產生的現象。可以說,國際性保守運動與反性平運
動的主戰場,已經從反對同婚轉移至反對跨性別權益,連大富豪Elon
Musk或川普都積極參與其中。
在此之前,「跨性別者」對社會上的大多數人而言根本連「議題
」都稱不上,充其量是「變態」、「人妖」、「彈出來」,是戲謔與
嘲笑的對象。但在2016年以後,僅佔總人口不到0.5%的跨性別者,突
然竟被塑造成了某種會危害他人安全的威脅。這就是反跨份子以認知
戰煽動恐懼、製造對立的結果。
我說這些,只是想指出一個事實:在這個風口浪尖上出櫃,是必
須承擔極大風險的。其實如果可以,我根本不想出這個櫃。
■我其實不想出櫃
如果可以,我根本不想出這個櫃,而是想把這個秘密帶進墳墓。
在這個充滿敵意的環境之中,出櫃的風險太大,會對我或身邊的人造
成什麼危害,都是無法預料的。
在此之前我堅決不出櫃,除了是保護我自己之外,也是為了保護
我的家人。
我出生在台灣鄉下的農村,祖父母輩務農維生,沒受過教育也不
識字;父母輩白手起家,做生意賺了一點錢,才能讓我接受常規教育
。也幸虧我天資聰穎與後天努力,在台灣的升學競爭體制中脫穎而出
,又考到全額獎學金留學日本,才有今天的成就。
在我對父母出櫃時,父母當然無法接受:什麼同志議題,什麼跨
性別,什麼LGBT,這對從未離開過鄉下地區的他們而言,實在太過超
乎想像。他們花了好多年才終於接受,自己當作是兒子養大的小孩,
其實竟是個女兒,還是個女同志。
我很感謝父母的一點是:雖然花的時間長了些,但他們畢竟是接
受了,甚至決定起身捍衛女兒婚姻的權利。2019年5月17日,同婚專
法三讀那天,我人在日本收看現場直播,而他們也冒著大雨到立法院
外守候,手裡拿著一支小小的彩虹旗。
但即使他們已經接受,我還是不能給他們添麻煩。父母有自己的
事業,有自己的生活,要是讓他們周遭的人或親戚知道他們有個跨性
別小孩,會對他們造成什麼影響?這點我無法預測。
更不用說我兩位年事已高,又從未受過教育的祖母(祖父早已過
世,我不知道這是幸或不幸)。打從我決定重生的那一刻起,我便做
好今生再也見不到祖母的心理準備。事實上,我也已經十幾年沒見到
我奶奶了。我怎麼可能讓她們理解,她們以前極為疼愛的孫子早已不
在人世,現在活著的是孫女?祖母身體都已大不好,搞不好嚇得心臟
病發,那該如何是好?
我好想念我的兩位奶奶,但我大概是連她們過世時,連葬禮也參
加不了了。
我不能給任何人添麻煩。所以我必須遠離家鄉,遠離台灣,離我
的前生、我的過去,逃得愈遠愈好。
每個離家的人,每個深櫃的人,都有他或她的苦衷。這就是我離
開台灣的原因。我在台灣遭受過太多壓迫、歧視、騷擾與霸凌,在台
灣我無法安心生活,這才決定移居日本。是日本接住了我,發現了我
,給了我發光發熱的舞台與機會。
我在日本,本來是過得很好的。如果可以,我根本不想冒著風險
出這個櫃。
■來自台灣網路霸凌者的攻擊
是的,如果可以的話,我根本不想出這個櫃,也不想發這篇文。
但偏偏有一群來自台灣的網路霸凌者,利用網路跨海追殺,實在把我
逼得走投無路了。
2021年,我獲得芥川獎的那年,剛好也是台灣反跨浪潮興起的年
份。突然得獎成名的我,便成了他們最方便的攻擊目標,一群台灣的
反跨霸凌者便在許多社群平台上對我進行強迫出櫃(侵犯隱私)、言
語性騷,以及誹謗中傷。
他們對我進行猛烈肉搜,成千上百個匿名帳號到處散播我的隱私
與個資,甚至違反維基百科社群方針,在我的維基頁面添加隱私以及
誹謗話語。他們也用跳板IP在社群網站上創立好幾個專門攻擊我的帳
號。這樣種種的惡劣行徑不斷持續,長達兩、三年,至今尚未停止。
我想我大概是很難讓大家理解,過去兩三年來,在這些集體霸凌
之下,我究竟承受多大的痛苦,受了多大的傷。言語暴力不同於肢體
暴力的簡單易懂,不會留下可供驗傷的痕跡,更沒有鮮血淋漓、怵目
驚心的傷口。
但沒有驗傷單,不代表傷害不存在。我可以告訴大家,二〇二二
年芥川獎得獎作品《彼岸花盛開之島》中文版出版時,我沒有回台灣
進行宣傳。不是不想,是精神狀態沒有辦法。一想到網路霸凌者就在
那座島上,就連「回台灣」這個念頭,都令我恐懼不已。
二〇二三年,我的精神狀態終於允許我回台灣演講,但也要求出
版社要限制場次,只辦一場,並為了確認聽眾身分而採取報名制。
直到現在,我只要在社群網站上看到有繁體中文的發文,都會心
頭一跳、膽戰心驚(我沒誇張,這是真的,我在Twitter或Threads上
看到不認識的人的中文發文,都會趕快滑掉,或是乾脆靜音或封鎖)。
我也有過失眠、嘔吐、頭暈、抑鬱、心悸、顫抖、食欲不振、焦
慮難耐等自覺症狀,有過尋死念頭,並受診斷為適應障礙,而必須服
用身心科藥物。
有一段時間,我光是出門都感到懼怕,走在路上只要路人多看我
一眼,我都會疑神疑鬼地想著:會不會他也看過強迫出櫃的發文,而
對我有敵意或嘲諷之心?那種驚惶的感覺鋪天蓋地地糾纏著我,使我
只是走在路上,都感覺自己彷彿赤身露體一般。
直到現在,我每次因公回台灣,都會有一種難以呼吸的不舒服感
。理智上我明明知道台灣也有很多很多溫柔的好人,但我卻無法克制
自己恐懼。這明顯是霸凌者造成的創傷反應。
最痛苦的是,我明知自己看到相關貼文會引發創傷反應,但是為
了確認自己的隱私被傳得多廣,我仍不得不忍住創傷反應,在網路上
搜尋自己的名字、確認受害情況。這就宛如私密照遭到他人惡意上傳
轉貼,明知看到自己的私密照在網路流傳會造成創傷,卻沒有任何人
可以求助,只能自己搜尋一樣。我感覺自己就像雙手著火,眼前只有
一盆滾燙的熱水,明知用熱水滅火會重度燙傷,卻仍沒有選擇,只能
一次又一次地將手伸入滾水之中,忍受燒灼般的苦痛。
■霸凌者「江○○」的惡劣行徑
這兩三年來,儘管痛苦難受,我仍必須自己收集證據,追查霸凌
者的身分,才能追究責任。有些霸凌者的身分我已經查明,今後有必
要可能會公布。在此我要先指出其中最惡劣的霸凌者:住在○○市○
○區,三十多歲的江○○(網路化名翔翔、Shawl、孤行雪、伊藤堇奈
、寂寥孤月、伊雪、hibariameya、kosinse623itou等等)。
這個人過去兩年多,不斷在各種網路平台上用中文及日文散播我
的隱私,展開持續性的網路霸凌。我毋庸置疑是個女性,他偏硬要說
我是男性(這叫性別錯稱),說我是「假扮成女人的男人」,在「男
性說教」,是「台灣人之恥」,並對我的外貌、下體、醫療經歷和性
染色體多次進行揣測與侮辱。更有甚者,使用如下的惡劣語句攻擊我
:「李琴峰是噁男,雞巴人,訟棍」、「喜歡騷擾女人,還假扮成女
人」、「噁心」、「歧視主義者」、「白痴」、「沒有讀的價值」、
「興趣是說謊」。
他也毫無根據地謾罵我是「親中共台灣人,把台灣當台灣省」、
「舔中共鞋子」、「反日台灣人」等等。但這些當然不是事實。事實
是我支持台灣主權、反對中共暴政,2020年總統大選時甚至花機票錢
特地飛回台灣,只為投蔡英文一票。
我不堪江○○惡劣的網路攻擊,先是委託律師與他溝通,請他停
止攻擊行為。但他竟完全不理不睬。迫不得已,我只好對他提起刑事
告訴。誰知檢調單位竟然在完全沒有請我方(受害者)去開庭的情況
下,片面聽信江○○(加害者)的謊言。
江在偵訊時撒下瞞天大謊,前後證詞矛盾不一,檢察官又沒盡到
查明真相的義務,這已是失職;其後,檢察官竟把江對我那些充滿惡
意的刻意性別錯稱、侵犯隱私、言語辱罵誹謗等行為,全都用「言論
自由」四字輕巧帶過,草率作成不起訴處分。
請以常識想想:江○○把我小心翼翼藏了十幾年的隱私在網路上
大爆特爆,又對我這樣一個女性,以上述不堪言詞大肆辱罵,幾乎要
把我逼上絕路,卻竟然連一個妨害名譽罪都沒有成立?我真的不知道
台灣的司法在搞什麼東西。言論自由是這樣用的嗎?言論自由,是能
這樣不在乎他人生死的嗎?
在日本,2015年,一橋大學一名男同志學生遭到強迫出櫃,不堪
精神苦痛而跳樓身亡。2020年,女子拳擊手木村花不堪網路霸凌,自
殺身亡。這兩個事件都引發社會軒然大波,使得日本司法相對重視網
路霸凌的傷害。我不只一次思考:是不是台灣社會沒有因為強迫出櫃
或網路霸凌死過名人,司法才如此不當一回事?要不我來當第一個?
檢調單位的不起訴處分讓我明白,我所面對的不只是一個白目網
民,而是整個對於人權與網路霸凌極其無知且冷漠的社會與司法體制
。我於是再對江○○提起民事訴訟與性騷擾申訴。目前這些都還在進
行中。
殊不知,僥倖逃過刑責(這真的是他運氣好,有其他情節比他輕
的霸凌者被判有罪)的江○○,行為更加乖張。他勾結保守勢力、政
黨勢力(台聯黨周倪安),甚至外國勢力,一而再再而三地對我展開
排山倒海般的人身攻擊。
江○○勾結當初指稱林郁婷「是男人」的外國寫手Genevieve Gluck
,在英語圈極右派網站上刊登了一篇長文,就只是為了攻擊我。
該網站由新納粹支持者創建,巴黎奧運時便是他們開第一槍,指
稱林郁婷是「假扮女人的男人」。至於替江○○與該網站牽線的,可
能是銘傳大學客座英語講師Jaclynn Joyce,他同時也是台灣反跨團體
「台灣女性協會」的監事,中文名叫賈桂琳。
簡單來說,江○○和巴黎奧運時那些攻擊林郁婷的外國勢力,是
有結盟關係的。到底誰才是台灣人之恥?
江○○甚至還有臉惡人先告狀,一堆歪理將自己的霸凌行為合理
化,還在網路公開募資以換取經濟利益。
十幾年前,我因為種種因素,罷家做人,逃離台灣,隻身來到日
本,順利安身立命。卻沒想到十幾年之後,江○○這群惡劣的人竟然
還要跨海追殺,侵門踏戶地來對我進行集體霸凌。
在他們猛烈的霸凌攻勢之下,我真的別無選擇了。只要我繼續堅
持保守秘密,永不出櫃,我就無法為自己發聲,無法與霸凌者對抗。
我要不,就是帶著秘密早點自盡,要不,就只能公開出櫃,把一切都
跟大眾講明白,讓大家明白霸凌者的嘴臉有多麼醜惡。
這就像是MeToo的告發者一樣:不表明自己的身分,就無法說出自
己的受害經歷,被迫沉默噤聲,任由加害者逍遙法外;但一旦表明自
己的身分,進行告發,就必須背上「性侵受害者/跨性別者」的標籤
,忍受社會汙名與攻擊。
我害怕這個標籤與汙名,但我真的,不想,再沉默下去了。
我絕不會,就這樣算了。
所以我,才會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選擇在「跨性別追悼日」這
天出櫃。
這是對司法與正義的追悼,對自主權的追悼,對我自己的追悼。
■懇請大家支援
其實我也有過掙扎,是否真的該點出江○○的身分,畢竟在大眾
眼中,可能我是知名人物,而他只是一介酸民。所以過去兩年多,儘
管他不斷指名道姓地對我人身攻擊,我也都一直保持低調。我僅私下
採取法律行動,卻沒有公布他的身分,還謹慎地迴避媒體關注。這是
為了保護我自己,也是為了保護他。
但是在他勾結政黨勢力與外國勢力,甚至還公開募資後,他就不
再只是一介酸民了。他的攻擊行為已經遠遠超出一介酸民,而是上升
到了公眾領域。網路霸凌問題攸關公共利益,我必須讓大家知道霸凌
者是誰,讓大家知道他們的手段與背後勢力,也讓大家知道他們對我
造成了多巨大的傷害。
我希望我是一個溫柔的人,但溫柔,不代表任人踐踏。
我在此必須強調:為了保護我的家人及親人,我絕不會公開我的
任何過去經歷,包括我的出生地、成長地、國小國中高中學歷、現在
或過去的姓名等等。網路上有各種關於我的流言,這些流言要不就是
沒有根據的揣測或以訛傳訛,要不就是違法散播的隱私與個資。懇請
所有有基本良知的人,不要採信或加以散播。
我邀請大家靜下心好好思考:這個案件,壓根無關任何爭議性的
社會議題。這個案件,是關於一群根本不認識你、沒見過你的人,能
不能因為單純看你不順眼或不同意你的想法,就去侵犯你的隱私、對
你暴力肉搜、造謠中傷、網路霸凌,羞辱你的外貌,審查你的下體,
再去推測並散播你的醫療經歷。無論你支持或不支持免術換證,了解
或不了解跨性別族群,我想請大家以常識與良知思考:這樣的暴力,
是該被容忍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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薦《北極星灑落之夜》與《星月夜》兩本。《北極星灑落之夜》寫新
宿二丁目裡的女性的苦惱與掙扎,《星月夜》寫維吾爾族女性與台灣
人女性的戀愛故事。霸凌者不擇手段要將我妖魔化,不過要了解我是
什麼樣的人,其實讀我的書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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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曠日費時又燒錢,霸凌者有政黨和外國勢力當靠山,且也在
公開募資。在這個寫作賺不了幾個錢的年代,出一本書還不見得請得
起一個律師。
這已經不是我個人的訴訟了,而是攸關所有性別弱勢者的基本人
權。我不想再看到有人像我這樣被對待──離鄉背井逃亡了十幾年,
隱藏了十幾年,血淚努力了十幾年,好不容易才在異鄉達成夢想,竟
然還要被自己故鄉的人拖回來凌遲侮蔑。這個案子,就算受到不利判
決,我也一定會上訴到底。我要問問我們國家:憲法保障人民的隱私
權、人格權、名譽權,這裡的「人民」包不包括像我這樣的性別弱勢
者在內?還是我是棄民,不配擁有台灣人的基本人權?
■結語:我們都需要勇氣,來面對流言蜚語
最後我想對台灣的LGBTQ+族群,特別是跨性別族群說幾句話。
現在可能是最壞的時代,我們看到許多歐美國家極右派抬頭,仇
恨言論透過社群網站傳播滿天飛。在美國的保守州,有保守團體與宗
教團體提出好幾百條反LGBTQ+的法案送審。更不用提在某些極權國家
,光是身為同性戀者或跨性別者,就可能面臨暴力、虐待與酷刑,甚
至是被公權力殺害。
不論時代如何演進,社會上就是會有一群人恨你入骨,原因無他
,就只因為你是你,如此而已。有時候這群人得勢,我們必然就會受
苦。
然而回顧歷史,性少數權益的一進一退,總是不斷地在發生。或
許這就是生而為性少數者的宿命,我們總是必須比順性別異性戀者多
一點勇氣,來面對流言蜚語、歧視與壓迫。
在記錄車臣共和國政府迫害LGBTQ+族群的紀錄片《沒有彩虹的國
度(Welcome to Chechnya)》中,致力拯救遭受迫害的性少數者的
維權人士David Isteev如此說道:「只要沒被殺死,就是我們贏了。」
是的,只要沒被殺死,就是我們贏了。從《孽子》、《逆女》的
時代起,我們走過了多少仇恨、絕望與哀傷?送走了多少被掩埋在歷
史塵埃裡的前人?我們已經走到了今天,同志可以結婚,跨性別權益
也逐漸受到保障。儘管世界總是讓我們絕望,儘管社會生存的本質不
適合我們,儘管總是有一群人拚了命的要否定我們的存在──但我們
存在。我們活著。我們要活下去。
我的此次出櫃,是遭受網路霸凌而迫不得已。正如前文所述,「
跨性別者」並不是我的「認同」,因此我今後也不會特別強調這個屬
性,就像我不會強調我的血型或出生時的體重一樣。
但既然櫃都出了,我還是衷心希望我的行動,能夠多多少少為
LGBTQ+社群帶來些許勇氣。
你看看:一個女同志,一個跨性別者,在飽受欺壓與霸凌、逃到
異鄉之後,只要活下來了,還是能實現夢想,成為芥川獎作家欸!
我不要當邱妙津,我們的社群已經充斥著太多死亡,是時候向前
進了。
這是我們的時代。這是我們的人生。我們不要讓任何人,奪去我
們的未來。
註1:媒體想報導的話可以自由引用本篇文章。若想採訪,可以透過
我的官方網站聯繫(社群網站的私訊我一概不看)。不過我長期受害
,精神狀態欠佳,不見得能立即回覆,也不見得能全部受訪,還請見
諒。
註2:台灣有名記者與霸凌者江○○同名同姓,為避免誤認,特在此
指出霸凌者出生於19○年○月○日,畢業於○○大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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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02.1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Gossiping/M.1732103008.A.212.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luciferii (1.163.102.126 臺灣), 11/20/2024 19:44:00
※ 編輯: luciferii (1.163.102.126 臺灣), 11/20/2024 19:49:17
1F:→ widec: 什麼?2021是台灣有反跨浪潮??? 11/20 19:50
2F:→ luciferii: 真要講的話,臺灣反跨浪潮到2024都還興不起來。 11/20 19:52
3F:→ luciferii: 連台聯都怕到不敢明講。 11/20 19:52
4F:→ qcwxez: 令人難過,原先只覺得她是突然竄起的新星,原來有這種苦衷 11/20 20:56
5F:→ qcwxez: 人真的應該對彼此更仁慈一點 11/20 20:56
6F:→ tingyp: 對讀者的爭議應該是用半自傳名義去宣傳書中女校的背景 11/20 21:35
7F:→ luciferii: 但她對生理女性一點都不仁慈^^ 11/20 22:16
8F:推 db0916: 當初灣生回家作者假稱自己有日本血統來打書,造成如此大的 11/20 23:20
9F:→ db0916: 爭議,現在李誤導讀者自己是與事實不同的性別、學歷來打書 11/20 23:20
10F:→ db0916: ,讀者會不滿也是應該的吧。 11/20 23:20
11F:→ tingyp: 而且他這樣公佈他提告的當事人姓名/居住地區/學歷/生日 11/20 23:46
12F:→ tingyp: 是吃定對方不會反告他嗎?尤其又長期住在日本很難傳喚到庭 11/20 23:46
13F:→ lovebunchan: 強調自己的痛苦,但不在乎生理女空間被生理男跨女侵 11/20 23:53
14F:→ lovebunchan: 犯會有的痛苦 11/20 23:54
15F:→ lovebunchan: 得獎作也很有趣啊讓男性得到本只傳承給女性的權利 11/20 23:55
16F:推 qcwxez: 不熟她的作品,但所謂半自傳體有精確的定義嗎 11/21 00:02
17F:→ qcwxez: 這種真實與虛構的問題令人聯想到以前的散文真假之爭 11/21 00:02
18F:→ qcwxez: 但我認為文學本身即是虛構,連自傳都不能稱為絕對真實 11/21 00:03
19F:→ qcwxez: 何況是小說呢 11/21 00:04
20F:→ tingyp: 別人因為半自傳背景的虛構性去批評他隱瞞真實性別跟學歷 11/21 00:24
21F:→ tingyp: 就要被告妨害名譽跟散佈個資 11/21 00:25
22F:→ tingyp: 會認為性侵受害女性對純女性空間需求不需要被優先考慮的人 11/21 00:32
23F:→ tingyp: 對女性一點也不仁慈 11/21 00:32
24F:→ luciferii: 誠實重不重要,可以這樣看,如果今天有人發現徐自摩沒 11/21 02:58
25F:→ luciferii: 讀過康橋,他馬上從文壇名家跌落為文壇詐騙份子。 11/21 02:59
26F:→ luciferii: 這多少影響了審視作品時的角度。在出櫃前,李的小說是 11/21 03:14
27F:→ luciferii: 「一個女同學生的生活體驗」,出櫃後,就變成「一個男 11/21 03:15
28F:→ luciferii: 生想像中的女同學生生活體驗」。 11/21 03:16
29F:推 azcookie: 什麼是反跨? 11/21 07:35
30F:推 azcookie: 認為免術換證需要更多的討論與對話,不要倉促立法。算 11/21 07:45
31F:→ azcookie: 是反跨嗎? 11/21 07:45
32F:推 cowbaya: 自傳可以有錯 但不能有意欺騙 非虛構文學類 11/21 09:46
33F:→ cowbaya: 但是半自傳是啥 這要請人出來定義了 11/21 09:47
34F:→ luciferii: 半自傳或私小說就是一種取巧講法,聲稱虛構小說是改編 11/21 10:44
35F:→ luciferii: 自個人真實經歷,被抓包與現實不合時,就可以說不合的 11/21 10:44
36F:→ luciferii: 那半屬於虛構部份。 11/21 10:45
37F:→ luciferii: 一方面宣傳真實性取得讀者認同,另一面又因為虛構性質 11/21 10:45
38F:→ luciferii: 得與免責。 11/21 10:45
39F:→ luciferii: 臺灣知名案例就是駱以軍。 11/21 10:46
40F:→ philippa281: 哈哈對於半自傳是取巧這點好贊同,額外想到林榮三得 11/21 11:10
41F:→ philippa281: 獎的潘OO,都是利用讀者的相信取巧 11/21 11:10
42F:→ wayne62: 惡意幫人出櫃是很嚴重的事, 11/21 12:10
44F:→ wayne62: 鏡週刊惡意出櫃,也是打著讀者有知的權利, 11/21 12:10
45F:→ wayne62: 不應該找理由去合理化 惡意幫人出櫃的行為 11/21 12:12
46F:→ wayne62: 變成只要我看不慣覺得那是壞人就可不擇手段秀下限去攻擊 11/21 12:16
47F:推 Tochter: 尤其「女學生」、「少女」和「女同志」,都是極容易被性 11/21 12:18
48F:→ Tochter: 化的題材,男性和女性的視角完全不一樣,生命經驗也大不 11/21 12:18
49F:→ Tochter: 相同,男性作家寫出來的大多是想像中的(或者直白一點說 11/21 12:18
50F:→ Tochter: ,性幻想中的)女學生、少女、女同志。如果他寫的是其他 11/21 12:18
51F:→ Tochter: 類型的作品,或是沒有那麼多爭議言論和拼命告人的行為, 11/21 12:18
52F:→ Tochter: 或許爭議還不會那麼大。 11/21 12:18
53F:推 db0916: 但若當事人先欺騙大眾,「以女性身份取得宣傳利益、試圖代 11/21 12:19
54F:→ db0916: 言女性主張性暴力受害者對男性器官恐懼是偏見」,被人指出 11/21 12:19
55F:→ db0916: 「你不具有以這身份說話的資格」算是惡意出櫃嗎? 11/21 12:19
56F:→ wayne62: 是。還是惡意幫人出櫃 11/21 12:34
57F:→ wayne62: 以前美國 有隱瞞自己是同志的政治人物 11/21 12:34
58F:→ wayne62: 還投票贊成反同的法案,有人看不慣出來揭發,但那還是 11/21 12:34
59F:→ wayne62: 惡意幫人出櫃。不論動機為何 11/21 12:34
60F:推 db0916: 所以遇到招搖撞騙的人我們只能怒而不言而被迫被代言嗎?少 11/21 12:36
61F:→ db0916: 數身份也太好用了吧。 11/21 12:36
63F:→ wayne62: 為什麼強迫出櫃仍是種威脅? 11/21 12:45
64F:→ wayne62: 你的論點是 只要我覺得你招搖撞騙 就可以肉搜扒糞挖你隱 11/21 12:50
65F:→ wayne62: 私然後公諸於眾嗎? 11/21 12:50
66F:→ luciferii: 同意,為其出櫃的人,要先認知到自己是對方帶有惡意的 11/21 12:51
67F:→ luciferii: ^對對方 11/21 12:51
68F:→ luciferii: 重打。為其出櫃的人,要先認知到自己對對方是帶惡意的 11/21 12:52
69F:→ luciferii: 是一種訴諸私刑的手段。 11/21 12:53
70F:→ luciferii: 但強迫出櫃是不是絕對禁止,我覺得這見人見智,如果我 11/21 13:00
71F:→ luciferii: 因為對方的隱匿而遭受到了權力損害,我有沒有資格(無 11/21 13:01
72F:→ luciferii: 論當地法律是否允許)為對方出櫃以保護其他人,這每個 11/21 13:02
73F:→ luciferii: 人都會有不同意見。「弱勢」是一個防慰性的標籤而不應 11/21 13:03
74F:→ luciferii: 當用作攻擊或獲利的武器。 11/21 13:03
75F:→ luciferii: 防衛 11/21 13:04
76F:→ luciferii: 前者是:我是弱勢,你必須尊重我,不可以對我壞。 11/21 13:05
77F:→ luciferii: 後者是:我是弱勢,你必須聽我的,只准對我好。 11/21 13:06
78F:→ god2: 李喔,滾一邊去 11/21 13:09
79F:推 db0916: 指出欺騙的部份為什麼是扒糞呢?或者是否可以示範一下,可 11/21 13:11
80F:→ db0916: 指出欺騙的部份為什麼是扒糞呢?或者是否可以示範一下,可 11/21 13:12
81F:→ db0916: 以怎樣指出欺瞞處而不扒糞? 11/21 13:12
82F:→ wayne62: 以我上面 "以前美國 有隱瞞自己是同志的政治人物" 為例 11/21 14:16
83F:→ wayne62: 當年美國的環境對同性戀超不友善 導致他必須隱瞞同志身 11/21 14:16
84F:→ wayne62: 分。在強迫人出櫃前,要先看見環境對同志友善嗎? 11/21 14:16
85F:→ wayne62: 不然會淪為 何不食肉糜。 11/21 14:23
86F:→ wayne62: 因為無法同理同志出櫃的壓力 11/21 14:23
87F:推 db0916: 所以你認為,只要有少數身份,利用自己身份說謊欺瞞是可以 11/21 14:34
88F:→ db0916: 且不可被指出的。很遺憾只能說這點我無法認同,也還未找出 11/21 14:34
89F:→ db0916: 能雙贏的解決方案,謝謝討論。 11/21 14:34
90F:→ db0916: 我認為一個有人品道德的作者,可以在宣傳求利時不刻意強調 11/21 14:40
91F:→ db0916: 自己不具有的身份,例如灣生回家的作者可以只強調他的書連 11/21 14:40
92F:→ db0916: 結台日兩地的牽繫,但不必提自己有日本血統。故意用假造的 11/21 14:40
93F:→ db0916: 事實包裝卻不許人檢視,恕我無法支持。 11/21 14:40
94F:推 widec: 這倒是有趣的議題,強制出櫃 vs. 撒謊的自由 11/21 16:43
95F:→ widec: /道德\ 11/21 16:44
96F:→ soria: 我以為她只是女同 沒想到原本是生理男性? 11/21 18:03
97F:噓 lovesakuya: 去申請退出給出版社 11/21 18:40
98F:推 wayne62: 再試舉例 中世紀獵巫時期 若一位女性 謊稱自己沒用草藥 11/21 19:27
99F:→ wayne62: 幫忙治病,只是為了不想被宗教法庭審判誣賴成女巫被燒死 11/21 19:27
100F:→ wayne62: 這樣說謊有錯嗎? 11/21 19:27
101F:→ wayne62: 說謊會不會被同情 要看誠實的後果有多嚴重,這邊也牽涉 11/21 19:27
102F:→ wayne62: 到價值判斷,就是我前面說 何不食肉糜 的部分。有人覺得 11/21 19:27
103F:→ wayne62: 被出櫃又沒差,但有人因此去自殺 11/21 19:27
105F:→ wayne62: 遭告白對象強行出櫃》日本男學生跳樓自殺 家屬憤而提告 11/21 19:27
106F:→ luciferii: 所以並不是絕對不能強迫出櫃,而是要去衡量出櫃後對本 11/21 19:37
107F:→ luciferii: 人的傷害,和保持說謊對他人的傷害,哪邊較重。 11/21 19:37
108F:→ luciferii: 在李琴峰的案例中,客觀來說他比較有利,因為他只要聲 11/21 19:39
109F:→ luciferii: 自己心理受創就是有效陳述,反之她的謊言對讀者和過往 11/21 19:40
110F:→ luciferii: 的議論對手來說,是很難量化權益受到多少損害。 11/21 19:40
111F:→ luciferii: 這也是我說他巧妙將弱勢標籤從防衛轉化成武器的聰明處 11/21 19:43
112F:→ wayne62: 樓上這樣講 有無可能淪為 檢討受害者, 11/21 20:21
113F:→ wayne62: 就是心理強大的人就該死,或你被強迫出櫃受傷很重是因為 11/21 20:21
114F:→ wayne62: 你自己不夠堅強 11/21 20:21
115F:→ wayne62: 是否出櫃 何時出櫃 用什麼方式出櫃 對誰出櫃 11/21 20:26
116F:→ wayne62: 別人都不該 越俎代庖。 11/21 20:26
117F:→ tingyp: 那被這位作家主要針對被提告刑事民事的當事人,他的心理狀 11/21 21:22
118F:→ tingyp: 態也要夠強大才一直等到這位作家在刑事民事都敗訴。 11/21 21:22
119F:噓 lovesakuya: 不是你去死就是我去死 11/21 21:32
120F:→ wayne62: 自認權利被侵害的人 本就可上法院討公道,現在民事刑事 11/21 23:15
121F:→ wayne62: 勝訴又不代表真的沒錯,只是現在的民法和刑法還沒看見 11/21 23:15
122F:→ wayne62: 跨性別,還不能同理。 11/21 23:15
123F:→ wayne62: 法律 不一定 都是對的 例子: 11/21 23:15
124F:→ wayne62: 以前民法第1089條還規定:關於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之 11/21 23:15
125F:→ wayne62: 行使意思不一致時,由父行使之。法律也是需要與時俱進的 11/21 23:15
127F:→ wayne62: 會造成這種結果是因為絕大多數人對於跨性別者的不理解、 11/21 23:21
128F:→ wayne62: 不認識,所以無法有共感…… 11/21 23:21
129F:→ tingyp: 不只這位主要被針對的當事人刑事民事都勝訴.這位作家唯一 11/21 23:27
130F:→ tingyp: 告贏的案子是一位男性網友罵他是精神病的偏激汙辱用詞被罰 11/21 23:28
131F:→ tingyp: 15萬.其餘有至少6位被告的網友都是刑事不起訴再議也皆被駁 11/21 23:29
132F:→ tingyp: 回 11/21 23:29
133F:→ tingyp: 如果至少六起刑事不起訴且再議皆被駁回.這些當事人心理狀 11/21 23:32
134F:→ tingyp: 態要能保持良好.不然接下來這位作家似乎還要繼續公佈其他 11/21 23:33
135F:→ tingyp: 刑事不起訴的當事人個資.就看這作家是不是真以為人在日本 11/21 23:34
136F:→ tingyp: 就不會被反告了 11/21 23:34
137F:→ wayne62: 若揭人隱私/性別錯稱/霸凌/否定跨性別的人格那被提告是 11/22 01:48
138F:→ wayne62: 咎由自取。因這樣而被告不代表自己成為受害者,只是從 11/22 01:48
139F:→ wayne62: 「沒有被提告的霸凌者」變成「被告的霸凌者」罷了 11/22 01:48
140F:→ wayne62: 台灣法律還沒處理到 惡意幫人出櫃 的議題,不代表就能隨 11/22 01:56
141F:→ wayne62: 便幫人惡意出櫃。就像大牙控訴黑人MeToo事件,法律上 11/22 01:56
142F:→ wayne62: 黑人無罪,但輿論上又是另一回事 11/22 01:56
143F:→ tingyp: 很樂見這位作家把至少六起刑事不起訴的當事人評論他的言論 11/22 02:10
144F:→ tingyp: 全部公佈.才能得知一般大眾的輿論傾向.就像是免術換證議題 11/22 02:15
145F:→ tingyp: 搬到檯面上進入立法院公開討論.讓媒體詳細報導才是 11/22 02:16
146F:→ tingyp: 另外這位作家公佈當事人的個資是從雙方訴訟文件上得知的 11/22 02:18
147F:→ tingyp: 還是那句.是不是真的以為只要一直待在日本就不會被反告 11/22 02:20
148F:→ wayne62: 可以去找判決書 11/22 03:57
149F:推 priest: 翔翔民事一審勝訴(不用付錢給李)的判決書被李作家的律師 11/22 07:29
150F:→ priest: 申請不公開,所以現在沒辦法查詢 11/22 07:29
151F:推 priest: 既然這位作家已經公開狀態了,也希望這位作家能將翔翔刑 11/22 07:34
152F:→ priest: 事不起訴和民事勝訴的判決書申請公開,讓社會大眾公評翔 11/22 07:34
153F:→ priest: 翔到底寫了什麼所以勝訴?另一個男被告為何會敗訴判賠15萬 11/22 07:34
154F:推 priest: 也許翔翔的留言並沒有這位作家寫的這麼難聽,難聽的留言也 11/22 07:36
155F:→ priest: 許是其他網友寫的 11/22 07:36
156F:→ Snomuku: 笑死仗著人在日本暴露別人個資 在台灣就靠弟弟打免費官司 11/22 13:44
157F:→ Snomuku: 在日本就哭哭募款告人 好意思指責翔翔募款 翔翔可沒有獅 11/22 13:44
158F:→ Snomuku: 子會的家人 11/22 13:44
159F:→ Snomuku: 生在有錢人家的跨性別哭弱勢 就跟馬斯克兒子一樣不要臉 11/22 13:45
160F:→ Snomuku: 弱勢的標的從來就是社經而不是虛無飄渺的心理性別 11/22 13:45
161F:→ Snomuku: 我生理男,心理女,喜歡女人是女同志,請尊重我是個女人 11/22 13:56
162F:→ Snomuku: 的事實,我支持罰娼不罰嫖,開放性專區跟代孕100萬,我以 11/22 13:56
163F:→ Snomuku: 前讀女校時女同學都不像反跨這麼可惡霸凌我 11/22 13:56
165F:→ tingyp: 如果那位被主要針對提告刑事民事的當事人跟其他至少六起 11/22 15:04
166F:→ tingyp: 刑事不起訴再議皆被駁回的網友.他們的言論都像那位被判罰 11/22 15:05
167F:→ tingyp: 15萬的被告一樣偏激有侮辱性的話.刑事檢察官跟民事法官都 11/22 15:06
168F:→ tingyp: 會同時認定是合理不罰嗎? 11/22 15:06
169F:→ tingyp: 作家告贏了就同意判決公開.告輸了就公開當事人只揭露在訴 11/22 15:09
170F:→ tingyp: 訟文件上的個資.那為什麼不公開訴訟文件上當事人被指控的 11/22 15:10
171F:→ tingyp: 完整言論?作家出櫃自白文說刑事民事勝訴的當事人有辱罵他 11/22 15:12
172F:→ tingyp: 難聽言詞.難道不是故意混淆把其他網友講的辱罵言論.冠到 11/22 15:15
173F:→ tingyp: 當事人頭上嗎? 11/22 15:15
※ 編輯: luciferii (114.37.108.191 臺灣), 11/23/2024 22:4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