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Taxes (謝謝提醒)
看板book
標題[討論] 大家對於殺人犯想出書賺錢的看法是..?
時間Fri Mar 11 08:26:56 2022
之前新聞報導說到華山分屍案的嫌犯判無期徒刑定讞,
也有提到嫌犯打算要出書賺錢。
很多人是覺得很憤慨不平的,憑甚麼兇手可以犯罪之後還能出書名利雙收呢?
當時我剛好跟一個支持廢死的朋友在討論,
那位廢死朋友就說:那就禁止他出書就好啦!
嗯,首先法律並沒有這方面的規定,再者立法技術上也很難去規範。
之前日本已經有發生過類似的事,就是《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
台大法律系李茂生教授還寫了導讀文章。
我自己因為上過李茂生老師的課,他在課堂上也有提過這事件,大意就是說該少年
是一個鑰匙兒童乏人關心,就欺負比自己更弱小的對象,從動物到小小孩越搞越大。
結論就是造成他這樣的行為社會也有責任,所以社會要反思,不能僅以死刑了事。
另外就是,如果兇嫌真的出書而且賣錢了,這些收益也可能賠給家屬。
但不知道家屬會不會接受,華山案的被害人家屬應該是不會啦,其他不一定。
所以想和大家討論,關於罪大惡極的犯罪出書這件事,大家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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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apabeyb: 如果有出版社願意出,代表有人覺得可以出、也有人會看 03/11 09:02
2F:推 castlewind: 有時候也是要看殺人犯帥不帥 美不美啦...... 03/11 09:22
3F:推 pshuang: 日本那個超獵奇&中二 才讓人好奇 台灣這個誰要看? 03/11 09:55
4F:→ widec: 他的姦殺,你我都推了一把屁股。 03/11 10:01
5F:→ widec: 他就是想紅,你去買書,也變相滿足了他的欲望 03/11 10:02
6F:→ yy047: 有啥好憤慨的 他可以出 沒有說你一定要買阿= = 03/11 10:04
7F:推 frameshift: 原則上不能禁止,內容會傷害到被害者時就可能要被限 03/11 10:14
8F:→ frameshift: 制 03/11 10:14
9F:推 niravaabhas: 無法禁止出版,只能靠讀者抵制,但……很難 03/11 11:51
11F:→ REALDEVIL: org/wiki/Son_of_Sam_law 03/11 12:14
12F:推 MScorsese: 拒看 03/11 12:33
13F:→ ptolemy: 你覺得現在有這麼多人"讀書"? 出版社靠他的書可以賺錢? 03/11 12:51
14F:→ ptolemy: 他的書也許可以成為犯罪心理研究資料 讓大家可以預防 03/11 12:53
15F:→ ptolemy: 如果有人崇拜同情他 表示這些人病了 需要去研究背後現象 03/11 12:56
16F:推 rich25: 會想看耶,挺好奇的 03/11 13:19
17F:→ AppleAlice: 不會想看,也覺得出版社基於道義理由不該出版,這是對 03/11 13:30
18F:→ AppleAlice: 被害人家屬的三次傷害(事實發生一次、案件訴追一次、 03/11 13:30
19F:→ AppleAlice: 後續還用出版方式再傷害一次),不會想助長這種行為 03/11 13:31
20F:→ AppleAlice: 雖說現在自媒體很多,就算不幫他出版,他真的想書寫還 03/11 13:32
21F:→ AppleAlice: 是有管道,但我覺得少了利潤,加害人未必就要寫了 03/11 13:32
22F:→ ttyycc: 沒什麼看法耶,他想出就出,有沒有人買是另一回事 03/11 15:18
23F:推 banana1: 出書名利雙收?對書市有什麼誤會? 03/11 15:47
24F:推 typered: 問尚市長啊,他一定很多想法 03/11 15:50
25F:推 kitedolphin: 不屑一顧 03/11 16:40
26F:推 jeanvanjohn: 我回答了. 03/11 17:12
27F:→ st85148: 我發現原PO真的很會提問耶,每篇回覆都超踴躍的 03/11 17:28
28F:→ segabandai: 現在買書的人不多,要名利雙收有難度吧 03/11 18:28
29F:→ segabandai: 不如說媒體不要24小時報他們出書的消息還比較重要 03/11 18:29
30F:→ Noreendong: 同樣的邏輯,殺人犯改行當網紅或Youtuber也要禁止嗎? 03/11 20:27
31F:推 jeanvanjohn: 不需要禁止,但他們該付的還是要付. 03/11 20:30
32F:推 chjimmy: 人人都有出版自由,如果不喜歡可以略過。 03/11 20:49
33F:推 skullxism: 不認同,確實名利雙收啊,還是靠著犯罪殺人賺取的 03/11 21:48
34F:推 skullxism: 殺人犯如果以犯罪內容娛樂博眼球當網紅為什麼不禁止? 03/11 21:55
35F:推 cashko: 不能期待這些垃圾有什麼良心 03/11 22:21
36F:噓 brella: 洗文仔 03/11 23:56
37F:噓 darkMood: 垃圾民進黨讓殺人犯活著,就是禍國殃民,罪無可赦。 03/12 04:15
38F:→ darkMood: 台灣需要更多立即執行的死刑,垃圾民進黨別再禍害台灣人 03/12 04:15
39F:推 onsun: 親自寫的會想看 請人寫的就沒興趣了 不過像絕歌這種自己 03/12 05:09
40F:→ onsun: 寫文筆又通暢的很少吧 03/12 05:09
41F:→ onsun: 也是這本寫的夠細膩 有涵納到社會某些現象和共通點才賣得 03/12 05:25
42F:→ onsun: 好 只是個人自戀的犯罪描述傳染力應該不大..這本利是多 03/12 05:25
43F:→ onsun: 名感覺...還是過著得不斷換地方不能被認出的社交斷絕生活 03/12 05:25
44F:→ onsun: ?並沒有因為出這本書而被接納 回到普通人生活 03/12 05:25
45F:→ onsun: 像華山這種的頂多看別人說書 不會想花錢 03/12 05:28
46F:→ onsun: 要名利雙收也要一點實力 只靠犯罪完全不行吧..想出就出啊 03/12 05:32
47F:→ onsun: 完全不覺得出爛書可以名利雙收 03/12 05:34
48F:噓 loverubio99: 噁心拒看拒買抵制 03/12 14:10
49F:推 devilhades: 文筆OK的話會想買來看 03/12 19:02
50F:→ AppleAlice: 阿忽然想起來,我數年前看了"我的孩子是兇手:一個母 03/12 20:09
51F:→ AppleAlice: 親的自白",這是兇手家屬自己寫的,作者兒子是科倫拜 03/12 20:10
52F:→ AppleAlice: 槍擊案的兇手之一,主軸也放在檢討反思他們家的互動而 03/12 20:11
53F:→ AppleAlice: 非做案方法本身,作者是依時序寫的,前面2/3左右其實 03/12 20:12
54F:→ AppleAlice: 我都覺得還ok,但隨著內容越來越接近案發時,作者還是 03/12 20:12
55F:→ AppleAlice: 流露出她兒子可責性比另一外兇手低的感覺,我是覺得不 03/12 20:13
56F:→ AppleAlice: 太能認同啦,但也覺得作者美化自己孩子是人性就是了 03/12 20:15
57F:→ GeogeBye: 他出書也不一定會暢銷阿 03/12 21:27
58F:→ GeogeBye: 也要出版社願不願意出版 作品好不好 03/12 21:27
59F:→ GeogeBye: 我個人是沒意見啦 如果能暢銷也是他的能力 03/12 21:28
60F:→ GeogeBye: 一般人不接受單純是情感上的問題 03/12 21:29
61F:推 lescholar: 看盜版 03/13 01:14
62F:→ lescholar: 還有這個問題跟廢不廢死沒啥關係 死刑犯槍決前也會有很 03/13 01:15
63F:→ lescholar: 長的時間出版作品 03/13 01:15
64F:推 kid1a2b3c4d: 有收入了很好啊 讓家屬跟法院申請扣押所得來賠 03/13 16:26
65F:噓 gibyezethe: 會終生抵制出版的出版社 03/14 18:00
66F:→ hmcedamon: 看法是 歡迎來到言論出版自由之地 03/17 11:12
67F:→ asagi: 毫無興趣,會主動拒看,絕不會花一絲注意力在人渣身上 03/23 20:33
68F:噓 b06606005: 硬要扯廢死朋友的看法真是Duck不必~ 03/25 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