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lish (elish)
看板book
標題Re: [討論] 書背列的一堆評論
時間Mon Dec 28 00:44:32 2009
離題也,請見諒。
原文下面有推文說很大機會可能出來現身說法……召喚成功。
: 說到部落客推薦,有些真的滿莫名其妙,
: 不只書背推薦,書裡還會放一篇部落客推薦文,
: 但是跟整本書的氣氛又搭不起來,感覺好突兀。
: 最近一篇讓我耿耿於懷的推薦文,是梁實秋《雅舍談吃》新版裡的那一篇。
: 是哪個部落格的誰寫的我就不說了,
真糟糕這個人就是我,請讓我解釋一下。
首先要說明的是,這篇文章是我在三年前寫的「讀後感」,而不是收到邀稿才開寫
的「推薦文」(附帶一提,文案上的品評二字對我來說太沈重,但看見時已經是成
書)至於為什麼九歌會想把這篇收到書末,對我來說也是個謎,但很感謝絕對是真
的。其實當初收到(有誠意到讓我很不好意思的)詢問時,我以為的狀況是像傷心
咖啡店之歌的新版那樣,後面附了很多讀者的心得與問答;而我這篇只是很多篇的
其中之一,當下覺得反正人多勢眾(喂)應該沒關係。
一直到等到書出了以後我才發現只有自己那篇,這時候要掙扎已經來不及了……
當下我就知道一定會有讀者為此不滿,但覆水難收。而且說真的對我而言這是個
很大的榮耀,所以那怕當初明知情況如此恐怕也還是會咬牙答應吧,這點我承認。
: 一來我沒逛過她的部落格,
其實逛過的話可能會看見我為此事經過特別寫的一篇文章,或許比較能讓你釋懷。
: 二來我是看這本書看到一半時,先隨意翻到書後看到這篇推薦,
: 結果看得很不開心,差點連正文都不想看……(雖然已經在圖書館看完舊版了)
: 幾乎通篇就是在說好看(如果照頁碼順序看,我都看完整本了,好不好看還要妳說?)?
: 順便把唐魯孫拉下來一起比,說兩者寫法不同但是都很好看(……);
: 然後說這個年代好奇妙,文中片段偶然提到「遇到徐志摩、袁寒雲來串門子」之類的,
: 我只想說他們那些人就剛好同個年代啊……我不懂「奇妙的年代」所為何來?
就像上面講的,這篇當初只是單純的讀後感 + 推廣文,所以寫得很隨性。
那也因為我真的覺得很好看,所以感想自然這樣寫。我不知道你希望在一篇正面
讀後感裡看見什麼(可能是不要看見我那篇文章吧,真遺憾)但我寫那篇時只打
算表達個人看法也就是覺得好看的理由,順帶閒扯一些額外聯想,而無其他野心。
收到九歌邀請後我曾考慮過要重寫一篇嚴肅、認真的感想,但後來想想還是作罷。
理由除了如上述的原來以為「我這篇只是新版書末眾多讀後感中的一篇外」
也因為這篇原本就是讀後感而不是序文、導讀、推薦。旣然當初九歌就是看到這樣
一篇文章然後決定收錄,那就表示他要的可能就是這樣的文章,而不是其他樣子的。
所以幾經考量,我決定原文收錄,當初下這個決定時,我也有想到八成會有像本篇
這樣的看法出現,但旣然我還是下了這個決定,那就是這樣了。覺得她不夠正經、
符合本書頻率、優秀或三者兼備我也只能遺憾。
也因此你的批評我都接受,讓你感覺不佳、突兀這點我很抱歉。不過還是請讓我
碎碎念一下,目錄上都說了是「附錄」,如果是推薦文那當然是放在前面用另一
種寫法,怎麼會放到最後面讓人嫌通篇廢話、扯些有的沒的?你可以說不想要這
篇性質其實是贈品的讀後感,但不能因為豐力富送的杯子不像個好盤子而批評它啊 ~
至於「神奇的年代」只是想表達我對那時代人事物的憧憬,而不是真的指那些人
來串門子很神奇……(對我來說民初是充滿了變態強者的神奇時代)
: 所以,我想這篇推薦文的重點,就是要說「很好看」吧?
: 那我覺得寫一行「好看!看得我都餓了!」說不定更吸引我……XD
是的,文章重點就是本書很好看,可是她不是推薦文……(淚目)
: 文中還提出今昔出版社敬業程度不同,
: 舊版本不管多怪的字都會造出來,不打馬虎眼;
: 新版要是遇到打不出來的字就直接填亂碼或空格。(是在婊誰?)
雖然新版附錄的是排毒版本,不過我想對照文章內容,答案應該不難推測。
其實我可以大略明白你的不滿何在,而且當初自己選擇讓那樣的我流心得原文上場,
就要有承受批評的準備。只是閱讀始終是一種很個人的東西,你可以不喜歡我的表
達方式與觀點,但希望別把他當作單純的推薦文來看待或者要求,畢竟兩者還是有所
區別。如果我當初接受的邀請是寫一篇推薦文而非轉載心得,那你不會看見現在這
篇;不過旣然情況不是這樣,那我也只能為自己的決定對你說聲遺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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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其實要不要發這篇文章我真的考慮了很久,因為像PTT這樣的地方,有時候
真的不知道一篇文章發出來會不會引爆預料之外的爭論,特別是牽扯到商業之類的
事時(敏感帶,苦笑)不過我的每篇作品都是自己用心寫出來的,能被收錄在喜歡
的書裡,感覺不用說當然是光榮又興奮。批評一開始就知道會有也不意外,但如果
能解釋的話,我還是儘可能想解釋。
而且,我始終覺得在改版作品裡收錄讀者心得應該不是那麼稀有的事情才對。
那如果真的就是很討厭我那篇讀後感……也只好讓你討厭了,畢竟不管再怎麼
努力,我也不可能讓所有人都喜歡我的文章嘛 ~(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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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6.32.3
1F:推 AppleAlice:剛剛特別去翻出來看,真的蠻我流的,就是看完一本書寫 12/28 13:10
2F:→ AppleAlice:點隨筆和順便閒聊的感覺,其實我也覺得放書後怪怪的, 12/28 13:11
3F:→ AppleAlice:不過若真的是e大三年前的舊文被編輯邀稿的話,那責任應 12/28 13:11
4F:→ AppleAlice:該在編輯吧,那篇就像推薦朋友說"嘿這本書不錯喔",編 12/28 13:12
5F:→ AppleAlice:到書後感覺頗怪 囧 ps.我發現我其實常看e大的讀書心 12/28 13:13
6F:→ AppleAlice:得,結果上篇沒發現在講的就是這個部落閣的文耶 XD 12/28 13:13
7F:→ elish:因為真的是舊文了,沒特別去翻也不會看見。是說當初要是知道 12/28 13:27
8F:→ elish:只有我這篇的話,那九成是會重寫一遍的。但因為覺得是很多篇 12/28 13:28
9F:→ elish:裡面的一篇,所以就抱著由我來負責輕鬆吧的心情維持原樣上的 12/28 13:29
10F:→ elish:現在想想我當初真的沒考慮過只有一篇的可能性,應該問清楚的 12/28 13:31
11F:→ elish:所以我也有責任吧 ~(嘆) 12/28 13:31
12F:推 hereisalice:謝謝妳的說明 這麼一來我覺得是編輯的責任了…… 12/28 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