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lish (e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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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书背列的一堆评论
时间Mon Dec 28 00:44:32 2009
离题也,请见谅。
原文下面有推文说很大机会可能出来现身说法……召唤成功。
: 说到部落客推荐,有些真的满莫名其妙,
: 不只书背推荐,书里还会放一篇部落客推荐文,
: 但是跟整本书的气氛又搭不起来,感觉好突兀。
: 最近一篇让我耿耿於怀的推荐文,是梁实秋《雅舍谈吃》新版里的那一篇。
: 是哪个部落格的谁写的我就不说了,
真糟糕这个人就是我,请让我解释一下。
首先要说明的是,这篇文章是我在三年前写的「读後感」,而不是收到邀稿才开写
的「推荐文」(附带一提,文案上的品评二字对我来说太沈重,但看见时已经是成
书)至於为什麽九歌会想把这篇收到书末,对我来说也是个谜,但很感谢绝对是真
的。其实当初收到(有诚意到让我很不好意思的)询问时,我以为的状况是像伤心
咖啡店之歌的新版那样,後面附了很多读者的心得与问答;而我这篇只是很多篇的
其中之一,当下觉得反正人多势众(喂)应该没关系。
一直到等到书出了以後我才发现只有自己那篇,这时候要挣扎已经来不及了……
当下我就知道一定会有读者为此不满,但覆水难收。而且说真的对我而言这是个
很大的荣耀,所以那怕当初明知情况如此恐怕也还是会咬牙答应吧,这点我承认。
: 一来我没逛过她的部落格,
其实逛过的话可能会看见我为此事经过特别写的一篇文章,或许比较能让你释怀。
: 二来我是看这本书看到一半时,先随意翻到书後看到这篇推荐,
: 结果看得很不开心,差点连正文都不想看……(虽然已经在图书馆看完旧版了)
: 几乎通篇就是在说好看(如果照页码顺序看,我都看完整本了,好不好看还要你说?)?
: 顺便把唐鲁孙拉下来一起比,说两者写法不同但是都很好看(……);
: 然後说这个年代好奇妙,文中片段偶然提到「遇到徐志摩、袁寒云来串门子」之类的,
: 我只想说他们那些人就刚好同个年代啊……我不懂「奇妙的年代」所为何来?
就像上面讲的,这篇当初只是单纯的读後感 + 推广文,所以写得很随性。
那也因为我真的觉得很好看,所以感想自然这样写。我不知道你希望在一篇正面
读後感里看见什麽(可能是不要看见我那篇文章吧,真遗憾)但我写那篇时只打
算表达个人看法也就是觉得好看的理由,顺带闲扯一些额外联想,而无其他野心。
收到九歌邀请後我曾考虑过要重写一篇严肃、认真的感想,但後来想想还是作罢。
理由除了如上述的原来以为「我这篇只是新版书末众多读後感中的一篇外」
也因为这篇原本就是读後感而不是序文、导读、推荐。旣然当初九歌就是看到这样
一篇文章然後决定收录,那就表示他要的可能就是这样的文章,而不是其他样子的。
所以几经考量,我决定原文收录,当初下这个决定时,我也有想到八成会有像本篇
这样的看法出现,但旣然我还是下了这个决定,那就是这样了。觉得她不够正经、
符合本书频率、优秀或三者兼备我也只能遗憾。
也因此你的批评我都接受,让你感觉不佳、突兀这点我很抱歉。不过还是请让我
碎碎念一下,目录上都说了是「附录」,如果是推荐文那当然是放在前面用另一
种写法,怎麽会放到最後面让人嫌通篇废话、扯些有的没的?你可以说不想要这
篇性质其实是赠品的读後感,但不能因为丰力富送的杯子不像个好盘子而批评它啊 ~
至於「神奇的年代」只是想表达我对那时代人事物的憧憬,而不是真的指那些人
来串门子很神奇……(对我来说民初是充满了变态强者的神奇时代)
: 所以,我想这篇推荐文的重点,就是要说「很好看」吧?
: 那我觉得写一行「好看!看得我都饿了!」说不定更吸引我……XD
是的,文章重点就是本书很好看,可是她不是推荐文……(泪目)
: 文中还提出今昔出版社敬业程度不同,
: 旧版本不管多怪的字都会造出来,不打马虎眼;
: 新版要是遇到打不出来的字就直接填乱码或空格。(是在婊谁?)
虽然新版附录的是排毒版本,不过我想对照文章内容,答案应该不难推测。
其实我可以大略明白你的不满何在,而且当初自己选择让那样的我流心得原文上场,
就要有承受批评的准备。只是阅读始终是一种很个人的东西,你可以不喜欢我的表
达方式与观点,但希望别把他当作单纯的推荐文来看待或者要求,毕竟两者还是有所
区别。如果我当初接受的邀请是写一篇推荐文而非转载心得,那你不会看见现在这
篇;不过旣然情况不是这样,那我也只能为自己的决定对你说声遗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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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其实要不要发这篇文章我真的考虑了很久,因为像PTT这样的地方,有时候
真的不知道一篇文章发出来会不会引爆预料之外的争论,特别是牵扯到商业之类的
事时(敏感带,苦笑)不过我的每篇作品都是自己用心写出来的,能被收录在喜欢
的书里,感觉不用说当然是光荣又兴奋。批评一开始就知道会有也不意外,但如果
能解释的话,我还是尽可能想解释。
而且,我始终觉得在改版作品里收录读者心得应该不是那麽稀有的事情才对。
那如果真的就是很讨厌我那篇读後感……也只好让你讨厌了,毕竟不管再怎麽
努力,我也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喜欢我的文章嘛 ~(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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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6.32.3
1F:推 AppleAlice:刚刚特别去翻出来看,真的蛮我流的,就是看完一本书写 12/28 13:10
2F:→ AppleAlice:点随笔和顺便闲聊的感觉,其实我也觉得放书後怪怪的, 12/28 13:11
3F:→ AppleAlice:不过若真的是e大三年前的旧文被编辑邀稿的话,那责任应 12/28 13:11
4F:→ AppleAlice:该在编辑吧,那篇就像推荐朋友说"嘿这本书不错喔",编 12/28 13:12
5F:→ AppleAlice:到书後感觉颇怪 囧 ps.我发现我其实常看e大的读书心 12/28 13:13
6F:→ AppleAlice:得,结果上篇没发现在讲的就是这个部落阁的文耶 XD 12/28 13:13
7F:→ elish:因为真的是旧文了,没特别去翻也不会看见。是说当初要是知道 12/28 13:27
8F:→ elish:只有我这篇的话,那九成是会重写一遍的。但因为觉得是很多篇 12/28 13:28
9F:→ elish:里面的一篇,所以就抱着由我来负责轻松吧的心情维持原样上的 12/28 13:29
10F:→ elish:现在想想我当初真的没考虑过只有一篇的可能性,应该问清楚的 12/28 13:31
11F:→ elish:所以我也有责任吧 ~(叹) 12/28 13:31
12F:推 hereisalice:谢谢你的说明 这麽一来我觉得是编辑的责任了…… 12/28 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