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erdark (常闇)
看板book
標題Re: [討論]武俠文字
時間Mon Jul 20 17:11:00 2009
有人推文建議我先定義輕小說是什麼再說。
好,那就來定義「輕小說」。
以下文章修改自個人部落格原文:
http://everdark-alienatio.blogspot.com/2009/05/blog-post_14.html
(原文雖然圖文並茂,不過用字稍嫌辛辣,下文為重新調整並把舉例刪掉的簡化版本。)
以下定義是我的主觀見解,僅僅作為一個輕小說的讀者與創作者的見解。
---
先提出本文的outline如下:
第零部分為(很長的)序言,談一下「小說分類」這件事情到底是在幹什麼;
第一部分再次「定義輕小說是什麼」;
第二部分「批判最常見的分類迷思」;
第三部分「評論中文wiki的輕小說條目內容」;
第四部分為「結論」。
好,正文以下--
零、「小說分類這件事」
我主張「輕小說是以特定故事描繪手法所包裝的小說,其手法的特色在於提高故事傳遞給
讀者的效率。」此說法的基礎,架構於認知到
「小說」乃是一種「對故事的包裝」;
乃是「說故事」而非「故事」。
我們固然能夠透過題材的劃分、主題的劃分、風格的劃分來定義各種不同領域的小說,例
如推理,例如奇幻,例如武俠,例如愛情,例如犯罪,例如驚悚,例如歷史。
如果我們仔細地去檢視這些大家隨處可見的分類標籤時,
就會發現我們大多數時候根本就沒有在談論同一件事情。
我舉個例子:
「A是一個很高的人;B是一個很笨的人。」
各位覺得這個敘述的問題在哪?不,它沒有問題!A很高而B很笨!這是我們得到的訊息
,十分明確。但是然後呢?
注意這是兩個不同概念的分類,一個問身高、一個問智商,
兩者無法被直接比較,它們在分割的是不同的兩張餅。
比方說當我們在談奇幻小說和推理小說的時候,我們就陷入了這種狀況。奇幻小說不能推
理嗎?推理小說不能奇幻嗎?
注意我並不是在說這兩種分類方法是不好的,我是在談:
這不是兩個能夠彼此獨立的分類標籤,兩者在談的是不同的面向。
諸如「奇幻」、「愛情」、「驚悚」這種分類標籤,確實能夠凸顯作品某個面向的主題,
能夠輕易讓人對作品形成印象,就行銷的角度來看是有價值的。
但無論如何,它們作為真正去分類小說的一個定義,是很明顯不夠格的。
意思是,大家最常見的這些分類標籤,根本就不是在劃分小說的標籤,它們最多不過是在
劃分小說的特質的標籤。
可怕的是這些特質本身又分散在許多不同的餅上,
於是分類標籤常常完全不具有真正區隔不同小說的能力。
讓事情變得更糟的是,出版社的行銷、又或者媒體的報導,
也喜歡自己創造一些有的沒的分類標籤,各種可笑的文宣更是充斥著市面。
讓這種分類標籤的數目不斷在讀者心中滋長的後果是什麼?就是讓分類標籤本身完全失去
參考價值。反正你講你的我想我的,每個人腦袋裡都有一套界門綱目科屬種,
毫無交集,卻還能夠互相指著對方的標籤進行攻訐。這實在是災難。
「網路小說」就是這種災難下的犧牲者。
既然小說是對故事的包裝,那麼難道我們不能針對「包裝」這件事情本身進行分類與定義
嗎?不是看題材、不是看元素、也不是看風格,我們看「作者是怎麼樣說故事的」。
這完全是天經地義!
小說就是用文字說故事,
那麼又怎麼可能不存在一個分類方法是藉由區隔說故事的方法來達到分類小說的目的呢?
一、「什麼是輕小說」
不同的小說類型必然對應到不同的包裝手法,因此我們能透過包裝手法(=故事是怎麼說
的?)來界定一本小說的,重要的基本面特質。
無關乎題材與風格,管你是推理還是奇幻,我只在乎你小說的故事是怎麼說的。
當然啦 ,還是可以(應該說是幾乎必然)在意題材和風格,但我強調的是:
我們不能只在意題材和風格。
況且,我也絕對不相信有人會只在乎題材、卻不在乎作者是怎麼說這個題材下的故事。
「輕小說」,這個分類的概念符合我上面的論述。
以下再重複一次我對輕小說所下的簡短定義:
輕小說是以特定故事描繪手法所包裝的小說,其手法的特色在於提高故事傳遞給讀者的效
率。
本句話前半段並不重要,但是為了提醒大家「輕小說」的分類基礎是架構在「說故事的方
法」這個面向上,我認為還是別隨便地省略比較好。
上述的說法並未牴觸目前台灣的出版社普遍採用的「輕小說是能夠輕鬆閱讀的小說」這樣
的概念。但是,什麼是「輕鬆閱讀」呢?
當很多人都在說輕小說能讓人輕鬆閱讀的時候,我仍然很困惑,
因為這其實並沒有真正告訴我們輕小說到底是什麼樣的小說。
「輕鬆的閱讀」可以歸因於很多不同層面:
故事呈現的整體內容風格可以讀起來讓人覺得輕鬆;
文字本身的幽默、淺白與否、甚至排版的設計,也可以讓人讀來輕鬆。
如果說輕小說就是輕鬆閱讀的小說,那問題可大了:「到底是輕鬆在哪裡?」千萬別跟我
說「通通都很輕鬆。」(苦笑)
為了讓我的定義能夠一致地符合出版社已經採用的說法,我對於「輕鬆閱讀」有如下的解
讀:
輕小說能讓人輕鬆閱讀,是因為故事傳遞的效率很高。
因為它採用了讓傳遞效率更好的包裝手法。
讀者可以很快地接受到小說包裝的故事,融入其中,有所感觸。
至於故事本身究竟長得什麼樣子(是喜是悲?主題背景?適合誰看?),我不認為那是輕
小說的定義有必要觸及的議題。
的確,一些題材或元素和輕小說的包裝方法的相性比較高,意思就是:比較容易寫啦。這
不代表輕小說只能局限於這些題材或元素。
也的確,這樣的小說容易吸引特定族群,但這不代表這種小說只能給這些族群看。
所以把諸如「青少年」這種字眼帶入定義之中,在我看來都不是妥當的。
一個一定會被觸及的議題,就是ACG和輕小說之間的關連。比起任何其他小說,輕小說與
ACG市場有明顯的連結關係,這其實根本不是什麼特別的事情。
簡單來說,輕小說由於傳遞故事的效率較高,本來就有與ACG市場作品相近的性質,
當然也就比較容易進行跨平台的轉換。
除此之外,在輕小說發展的簡短歷史之中的一些雜七雜八的緣由,
最終導致大家覺得輕小說是ACG的一環,那是因為它看起來很像是。
但我認為這種說法不值得推廣。
輕小說可以和ACG走得很近,不意味它是隸屬於ACG下的創作範疇。
我完全沒有反對輕小說作品透過跨平台而進入ACG市場(或者相反),不如說我還十分期
待呢!但我會提醒自己,輕小說不等於ACG下的任何一個子項目。
ACG無法完整包含輕小說;只有「小說」能夠完整包含「輕小說」。
所以,ACG這個字眼(或者「動漫」之類的)也不適合帶入我的定義之中。
二、「批判最常見的分類迷思」
目前我所聽聞過的輕小說分類方法中,一些特別值得拿出來討論的說法整理如下:
1>書本要很輕。
這絕對是最沒意義的分類方法。為什麼呢?因為任何一本小說都可以很容易,
注意,是很容易,透過重新裝訂、章節分拆,讓他每一本的分量變「輕」。
如果這個分類方法是有意義的,那麼它告訴我們的是:任何一本小說都可以是輕小說。
別鬧了。
2>故事內容必須很輕鬆。
這也不是個很有意義的說法。
為什麼要反對這樣的說法,理由很簡單。在輕小說的發源地,日本,所看到的輕小說作品
,其故事並非都是輕鬆的內容。
打從一開始輕小說就不存在這種特質。如果套用我的定義,則故事風格本來也就不為所問
。
3>凡是能畫成漫畫的都算輕小說。
事實是,有什麼小說不能畫成漫畫嗎?遑論漫畫本身又有諸多風格上的差異,這個說法只
讓輕小說的定位更模糊。
4>輕小說只不過是一種行銷上的包裝?
這個說法某種程度上比上面三種要來得有意思多了,值得深入。
但是我不認同。
行銷是非常彈性的,《暮光之城》就是個非常有趣的例子。行銷本身根本無關乎小說創作
的任何環節,將行銷這個因子放入對小說分類的方法,本來在邏輯上就是謬誤的。
的確,你或許可以用行銷來操弄一本書在消費者心中的預期價值,但這不會改變一本書原
本的真實價值。
把一本小說用行銷的方法包裝成輕小說,不會讓這本小說因此變成輕小說。
既然要談「定義」,就要看小說的「本質」。本質是不會被行銷改變的。
三、「評論中文wiki的輕小說條目內容」
針對中文wiki的內容,我也打算做一些討論。以下列出該內容中所歸納出來的「輕小說的
特點」。
(以本文完成時之條目內容為準,2009/06/04,原文轉錄)
1)主要以青少年等年輕讀者為對象的娛樂小說;
2)以讀者平常使用的口語來書寫;
3)內頁上大量使用插畫,有強烈的視覺效果(但有的也會沒有);
4)封面有採用漫畫風格,就像漫畫的封面一樣;
5)風格上受到漫畫、動畫的影響,會帶有動漫風格;
6)作者並不是向青少年訴說一個故事,而是以和青少年讀者相同的視點來描述作者本身
認為有趣的故事;
7)輕小說很多時會有同系列的漫畫、動畫,而遊戲如果先推出,之後轉寫成小說,該本
作品很多時也會是輕小說。但反過來說,先出小說再出遊戲,就不一定是了。
第一點因為加了「主要」兩個字,所以我也沒什麼好說的。第二點,有關「口語」的說法
,就很有問題了。的確有不少輕小說的作者喜歡在自己的作品裡面碎碎念
(以極其口語的文字),但這不是輕小說的特點,
這是那些作者本身文風的特點,不宜以偏概全。
降低文字的文學性密度,不代表這些文字就會往口語的寫法收斂。就算把文學跟口語放到
光譜上的兩端,顯然的,我們一定找得到介於兩者之間的寫法。
如果是這樣(也確實是這樣),實在不能認為輕小說都是口語寫成的小說。
(事實上根本也不是啊!)
第五點的動漫風格,基本上不知所云。到底是題材上有動漫風格?還是插畫而已?而所謂
的動漫風格又到底是什麼東西?
如果把現行輕小說的插畫全數拿掉,是不是每一部(或絕大部分)的文字內容都能讓人聯
想到動漫?我對答案保持懷疑。
甚至動漫是指日式動漫嗎?其他文化的動漫算不算呢?完全沒講清楚。
第六點,個人認為極妙的一點莫過於它了。
「作者並不是向青少年訴說一個故事,而是以和青少年讀者相同的視點來描述作者本身認
為有趣的故事。」
嗯。
呃......
等等,這、這到底是在說什麼啊?
所以,是指「以和青少年讀者相同的視點來描述作者本身認為有趣的故事」不等於「向青
少年訴說一個故事」的意思嗎?
這之中的邏輯實在是太驚人了吧!即便是用第一人稱筆法,也不代表這本小說不是在「說
故事」好嗎?我才不相信作者用了第一人稱讀者們就會馬上覺得
「喔,我覺得身歷其境,跟真的一樣!」更妙的是,
我還從來沒有聽說過有哪個作者是會「寫一些自己覺得不有趣的故事」。
哪一本書的誕生不是因為作者覺得有趣才寫的啊?
(我們不考慮出版業的黑暗面,這東西無關乎輕小說的定義)
除此之外,我的意思是,難道一個輕小說作者會在「向青少年訴說一個故事」的同時,又
「本身認為該故事很無趣」嗎?
很難想像耶。換言之,這個第六點不但前後句自相矛盾,而且根本沒有提供任何關乎輕小
說的、有意義的訊息。太過於著重「青少年」這個字眼,我也覺得沒有必要。
四、「結論」
我並沒有著墨太多於處理「究竟輕小說的故事包裝方法其細節是什麼?」這個問題。現在
的我仍在致力於探索、並回答這個問題,不論是以讀者的身分還是以創作者的身分。
達成「讓故事傳遞給讀者的效率變高」這樣的目的的小說文字是一定存在的,但我希望能
夠更明確地找出讓輕小說之所以為輕小說的幾個主要文字創作手法。
當然,我對輕小說「插畫」的存在給予相當高的期待。
我認為插畫是輕小說不可分割的一大特質,
但現階段我似乎還無法說服自己去把插畫的存在也包含到輕小說的定義之中。
事實上,在我真正理想中的一本輕小說著作,插畫的密度應該要遠高過現行的平均規格。
或許至少五分之一的頁數吧!將插畫(無論是什麼風格)與文字進行妥當的結合,
一定能夠強化閱讀的體驗。至少我一直是這麼深信著:
插畫讓文字不再孤獨發聲,文字則讓插畫能更深入人的感官。
---
以上。
輕小說的定義莫衷一是,任何人都能說我的定義有瑕疵,只要他也能提出自己的看法。
我比較害怕的是,明明還沒有人能夠肯定真正的輕小說定義是什麼,
有些人卻可以憑著他們不知道怎麼形成的模糊印象去攻訐輕小說的不是。
身為閱讀者,我對書本的第一個態度,是尊重。
然後是好奇(如果有的話),接著是去理解。然後欣賞。
如果你不好奇,就不應該去批評一本書,如果你好奇,就應該先嘗試去理解。
大部分的人(當然包括我)都還不十分了解「輕小說」的概念,
我卻能時常看見有讀者在攻訐輕小說的種種,著實讓人心痛。
※ 引述《everdark (常闇)》之銘言:
: ※ 引述《agonHsieh (加油 好嗎)》之銘言:
: : 有時候再想我會不會是金庸小說流行的最後一代了XD
: : 我是七年級頭。身邊大部分的朋友對於金庸都是港劇、港漫和連續劇的認知。
: : 讓我想聊金庸也都有點困難。
: : 有人甚至認為張無忌始終沒有到大都(電影中)
: : 蕭峰沒有自殺,最後是和虛竹段譽一起對抗大魔頭慕容復
: : 輕小說的興起有點莫名其妙,當我發現的時候已經非常紅了。
: : 應該是網路上的連載小說寫手,集結出書的。
: : 就像是看漫畫一樣,幾乎不用甚麼思考。
: : 主角不斷的打怪-變強-打怪-救美-打大魔頭
: : 配合上會搞笑的配角,很像是文字版的漫畫。
: : 可是老實講我也不太喜歡,過多輕小說的閱讀會讓年輕的一代排斥看一些
: : "不夠簡單"的書。
: 輕小說就像是看漫畫一樣,幾乎不用什麼思考?
: 我不能認同這個說法。
: 完全不能。
: 首先,漫畫本身就不是什麼幾乎不用思考的東西。
: 或許少年漫畫的主流是這樣也不一定,但少年漫畫不能代表漫畫,不過是其中一支。
: 輕小說本身也有許多不同的風格,當然也有能讓讀者「幾乎不用思考」的作品,
: 但那不能代表所有的輕小說。只怕連一半都不能。
: 難道其他類別的小說就不會出現讓讀者「幾乎不用思考」的作品嗎?
: 將某種類別的小說無差別地冠以這種粗淺的、存有歧視的標籤,讓人難以苟同。
: 什麼又是"不夠簡單"?
: 輕小說都很"簡單"嗎?劇情簡單?文字簡單?還是通通都簡單?
: 這種論述就跟「大人覺得動畫都是小朋友看的」一樣不可取。
: 我本身是輕小說的愛好者,但也喜歡看非輕小說。
: 我不會因為自己對某種類別小說的偏好,就去批評其他類別小說的不是,
: 除非我真的能夠言之有物地批評。
: : 古早一點的武俠小說應該像虯髯客,或是水滸傳一般。
: : 會不會30.40年前的父母也認為真正的武俠應該在史記野史中
: : 而不是金庸的小說。
: : 10年前的武俠已經變成城邦暴力團等現代武俠。
: : 現在是輕武俠當道賣得最好。
: : 會不會等我為人父時,小孩只看武俠畫冊了。
: : 他跟我說文字筆劃多的他看不下去XD
: : 我希望不要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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