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unningbear (平凡穩定生活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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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 請問[肇逃]的問題!
時間Thu Oct 4 14:33:39 2012
早上發生的事情,想請問各位朋友這種狀況我該去報案[肇事逃逸]嗎?
事發地點 : 2012 10/04 AM08:20 辛亥隧道附近(往基隆路方向)
事發經過 : 上班時間車多,前方某騎士煞車, 造成後方機車煞車(包含我).我一煞停,
後方就被 BHM-702 騎士擦撞(未保持車距)。當我回頭看他(他舉手示意),
準備下車查看車體有無損傷時, BHM-702 騎士就加速離開!當下我就開始追他,有按鳴
有按鳴喇叭示意他停車,他沒停且一路加速就跑走了。
問題 : 這一切事發經過, 都有被行車記錄器錄下.但行車記錄器並沒有拍到他追撞
我機車的畫面,只有拍到我回頭看到他,我看到他要跑伸手抓他的畫面
(也包含追車的過程)。
請問
A: 這樣去警局報案[肇逃]會成立嗎?
B: 車體看起來只有大牌被撞歪檔泥板破裂,空濾外殼有擦傷,如果這樣要求
賠償,民事程序跑起來會不會很耗時?
C: 因為我住新店,上班的地點在南港(離南港分局很近),如果在南港報案
,是不是之後的調解都要跑到南港這邊處理?
兇手就是他 :
http://ppt.cc/u07o
謝謝各位幫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6.195.20
※ 編輯: Runningbear 來自: 61.56.195.20 (10/04 14:34)
1F:推 guithawk:A.會 B.會 C.是要去法院或區公所 10/04 14:35
2F:→ flamedevil:事故文連續好幾篇 10/04 14:39
3F:推 ru04ul4:肇逃非告訴乃論 會幫你追 10/04 16:12
4F:推 tjtjtjkimo:185-4 構成要件須符合至人死傷,請問原po有受傷嗎? 10/04 16:17
5F:推 guithawk:樓上又來了.. 你說的是刑法肇逃,道交肇逃不用受傷 10/04 16:24
6F:推 tjtjtjkimo:道交62.沒讀道交長知識了,行政罰責真的不熟 10/04 16:33
※ 編輯: Runningbear 來自: 113.196.35.96 (10/04 16:42)
※ 編輯: Runningbear 來自: 113.196.35.96 (10/04 16:42)
7F:→ Runningbear:謝謝熱心的朋友! 剛剛去南港分局,它說要到大安交通隊 10/04 16:44
8F:→ Runningbear:報案比較直接!(因為是案發管轄區的關係) 10/04 16:45
9F:→ p1016112535:調解可以你方便地區為主 10/04 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