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unningbear (平凡稳定生活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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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请问[肇逃]的问题!
时间Thu Oct 4 14:33:39 2012
早上发生的事情,想请问各位朋友这种状况我该去报案[肇事逃逸]吗?
事发地点 : 2012 10/04 AM08:20 辛亥隧道附近(往基隆路方向)
事发经过 : 上班时间车多,前方某骑士煞车, 造成後方机车煞车(包含我).我一煞停,
後方就被 BHM-702 骑士擦撞(未保持车距)。当我回头看他(他举手示意),
准备下车查看车体有无损伤时, BHM-702 骑士就加速离开!当下我就开始追他,有按鸣
有按鸣喇叭示意他停车,他没停且一路加速就跑走了。
问题 : 这一切事发经过, 都有被行车记录器录下.但行车记录器并没有拍到他追撞
我机车的画面,只有拍到我回头看到他,我看到他要跑伸手抓他的画面
(也包含追车的过程)。
请问
A: 这样去警局报案[肇逃]会成立吗?
B: 车体看起来只有大牌被撞歪档泥板破裂,空滤外壳有擦伤,如果这样要求
赔偿,民事程序跑起来会不会很耗时?
C: 因为我住新店,上班的地点在南港(离南港分局很近),如果在南港报案
,是不是之後的调解都要跑到南港这边处理?
凶手就是他 :
http://ppt.cc/u07o
谢谢各位帮忙!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56.195.20
※ 编辑: Runningbear 来自: 61.56.195.20 (10/04 14:34)
1F:推 guithawk:A.会 B.会 C.是要去法院或区公所 10/04 14:35
2F:→ flamedevil:事故文连续好几篇 10/04 14:39
3F:推 ru04ul4:肇逃非告诉乃论 会帮你追 10/04 16:12
4F:推 tjtjtjkimo:185-4 构成要件须符合至人死伤,请问原po有受伤吗? 10/04 16:17
5F:推 guithawk:楼上又来了.. 你说的是刑法肇逃,道交肇逃不用受伤 10/04 16:24
6F:推 tjtjtjkimo:道交62.没读道交长知识了,行政罚责真的不熟 10/04 16:33
※ 编辑: Runningbear 来自: 113.196.35.96 (10/04 16:42)
※ 编辑: Runningbear 来自: 113.196.35.96 (10/04 16:42)
7F:→ Runningbear:谢谢热心的朋友! 刚刚去南港分局,它说要到大安交通队 10/04 16:44
8F:→ Runningbear:报案比较直接!(因为是案发管辖区的关系) 10/04 16:45
9F:→ p1016112535:调解可以你方便地区为主 10/04 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