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ter732 (jeter)
看板basketball
標題[其他]想問一下一個判決
時間Fri Jul 29 19:02:34 2005
當甲方球員人在場外時,被乙方撥球撥到身上時,
到底是甲方的球,還是乙方的球
常看一堆人在球場上爭這球的判決
到底是哪一條啊?
看不大懂,意思是說誰最後在界內撥球就是讓球出界的人嗎?
第 37 條 球員出界及球出界
1﹒球員身體任何一部份,觸及界線或界線外的地面,或界線上界線外之任何物體時,即:
「球員出界」。
2.所謂球出界指球觸及:
a﹒界外的球員或任何人。
b﹒界線上或界線外的地面或任何物
c﹒籃架或籃板的背面。
3.最後觸球的球員,就是使球出界的球員,縱使觸及其他物體而非觸及球員而出界亦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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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5.34.69
1F:推 wang7752:假如甲方已出界 甲方在碰到球 球當然是乙方的 220.132.36.116 07/29
2F:→ wang7752:如果是甲方是在界外落地前砸進場內 碰到乙方 220.132.36.116 07/29
3F:→ wang7752:然後乙方使他出借 當然是甲方 220.132.36.116 07/29
4F:推 rebirth:你舉的例子 是甲使球出界 所以球權是乙的 140.129.71.50 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