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ter732 (jeter)
看板basketball
标题[其他]想问一下一个判决
时间Fri Jul 29 19:02:34 2005
当甲方球员人在场外时,被乙方拨球拨到身上时,
到底是甲方的球,还是乙方的球
常看一堆人在球场上争这球的判决
到底是哪一条啊?
看不大懂,意思是说谁最後在界内拨球就是让球出界的人吗?
第 37 条 球员出界及球出界
1﹒球员身体任何一部份,触及界线或界线外的地面,或界线上界线外之任何物体时,即:
「球员出界」。
2.所谓球出界指球触及:
a﹒界外的球员或任何人。
b﹒界线上或界线外的地面或任何物
c﹒篮架或篮板的背面。
3.最後触球的球员,就是使球出界的球员,纵使触及其他物体而非触及球员而出界亦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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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5.34.69
1F:推 wang7752:假如甲方已出界 甲方在碰到球 球当然是乙方的 220.132.36.116 07/29
2F:→ wang7752:如果是甲方是在界外落地前砸进场内 碰到乙方 220.132.36.116 07/29
3F:→ wang7752:然後乙方使他出借 当然是甲方 220.132.36.116 07/29
4F:推 rebirth:你举的例子 是甲使球出界 所以球权是乙的 140.129.71.50 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