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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是「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但相愛的人們卻常以結婚做為愛情印證的證明。 可是,為什麼要用結婚來證明呢? 相愛的人即使不結婚也能夠長長久久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刻啊。 所以,為什麼要結婚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7.129.65
1F:推 Ebergies:這個嘛... 大哉問 xD 主要是發展來穩定社會 05/08 20:30
摸過一本人類學的書,好像連非常原始的部落社會都有相關的「規範」(或說「約定」)
2F:推 pooooooooooo:因為與其曝屍於荒郊野外 我寧願睡在墳墓裡XDD 05/08 20:32
簽個生前契約應該就能解決這項問題(推眼鏡)
3F:→ a001ou:因為社會化所致 05/08 20:39
不依,社會化這個詞太好用了...
4F:推 illreal:財產。被稱為配偶的人可以得到死去的人的財產。 05/08 20:51
5F:→ illreal:所以甲甲整天才吵著要合法化 05/08 20:52
這倒是聞所未聞,台灣的同性戀者真的是這樣想的嗎? i大有相關資訊嗎?
6F:噓 booth:連結婚都不敢怎麼證明是相愛呢 05/08 20:56
一心想攀富貴的人可以不愛對方也願意結婚呀 因此結婚用來當作雙方相愛的證明並非通體適用
7F:推 shihpoyen:很多動物也有配偶 有得還比人類專情XD 05/08 20:59
題外話,小鴨出生第一眼看到的東西會認為是牠的母親(確切忘記了) 這樣算是「專情」嗎?還是什麼心理機制的關係
8F:→ ciswww:這個問題可能要先釐清同居/結婚的差異 05/08 21:21
9F:→ ciswww:結婚在法律上的權利義務 05/08 21:22
一定要同居嗎?還是可以用 相愛/結婚 或是乾脆 非結婚/結婚?
10F:→ hermitwhite:亂板加騷擾板友被cookclub板長期水桶的booth解禁沒? 05/08 22:15
單上有名呀!
11F:→ manoeuvre:怕以後不愛了 05/08 22:24
可是結婚後也不保證會永遠愛下去
12F:→ nexusfantasy:這樣抓姦才能名正言順啊 05/08 23:15
但我沒有聽過有人結婚是為了抓姦;假設即使有好了,但也是悖離常情呀
13F:→ illreal:把你的問題加上個同性戀當關鍵字前五篇一定有答案啊 05/09 00:26
14F:→ illreal:不然你倒說說沒有婚姻有一方不在了,財產、房子怎麼分? 05/09 00:27
不能透過遺囑嗎?
15F:→ WINDHEAD:你可以參考這個 https://tapcpr.wordpress.com/ 05/09 09:13
謝謝W大的連結,裡面認為在法律上只承認異性婚姻是對同性婚姻的歧視
16F:推 skyviviema:不結婚相愛到最後有一方萬一住院什麼的不是配偶還不能 05/09 12:17
17F:→ skyviviema:處理 保險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除去情感上的連結 結婚 05/09 12:18
18F:→ skyviviema:主要是在法律上有很多權力和保障 05/09 12:18
19F:→ skyviviema:同性戀婚姻主要是在爭取是這樣的配偶權力 05/09 12:19
20F:→ skyviviema:家裡有人因重大傷患住過院有處理過就知道 要簽什麼、有 05/09 12:21
21F:→ skyviviema:什麼狀況、解釋病情什麼的有結婚的都先找配偶 05/09 12:21
22F:→ skyviviema:和直系血親 其他旁支親屬幾乎插不上邊 朋友就更不用說 05/09 12:23
簡單來說,s大認為結婚所考量的單純只是法律?
23F:推 Ebergies:只有我覺得原 po 不是在問法律嗎? 05/09 13:15
都可以,反正和結婚有相關的層面很多
24F:→ skyviviema:看得出來他的問題不帶有法律的意義 可能根本也不清楚 05/09 14:04
25F:→ skyviviema:但是問為什麼相愛要結婚 就一定會扯到法律的問題 05/09 14:05
26F:→ skyviviema:因為婚姻本來就是人類制定出來的一種制度 05/09 14:06
27F:推 shihpoyen:為什麼我覺得他問的是生物問題XD 05/09 14:06
s大給個生物方面的回應吧>_<
28F:→ skyviviema:總之嘛 結婚因為有法律上的權利與義務才開始有實質意義 05/09 14:11
29F:→ skyviviema:不相愛的人結婚可能只是為了那個配偶的權利 05/09 14:11
30F:→ skyviviema:相愛的人願意結婚代表的是願意扛起愛情以外的責任 05/09 14:12
31F:→ skyviviema:願意因為愛而扛起責任=相愛的實質上證明 我覺得是這樣 05/09 14:13
32F:→ skyviviema:另外補充遺囑的問題 遺囑基本上也不完全是本人說了算 05/09 14:16
33F:→ skyviviema:有一部份的財產法律會強制保障血親及配偶的繼承權 05/09 14:17
34F:→ skyviviema:所以在不是配偶關係的前提下 是無法完全保障對方權益的 05/09 14:18
35F:推 shihpoyen:我只是說我會這樣想而已啊XD 不代表我知道如何解釋啊 是 05/09 19:04
36F:→ shihpoyen:說我看到這題目會認為你要問的是「為什麼人類會傾向有單 05/09 19:05
37F:→ shihpoyen:一的固定伴侶?」 05/09 19:06
喔喔!沒關係的、沒關係的 不過像我認為多夫多妻,也是可以的歐~(掩面)
38F:推 shihpoyen:要說的話 這個問題好像都是從確保小孩是自己的和提高小 05/09 19:09
39F:→ shihpoyen:孩的存活率這兩點出發 不過我不是相關科系的 其中的方法 05/09 19:10
40F:→ shihpoyen:和解釋就不太熟了 05/09 19:10
41F:噓 XXLee:你問10個人可能有11種答案 05/09 22:03
我也知道你可能沒有好的答案
42F:推 a001ou:就是社會化阿 還有別種解釋嗎 05/09 22:44
43F:→ a001ou:人類剛開始也只是強取豪奪 但社會化後就是契約形式的婚姻阿 05/09 22:45
44F:→ a001ou:若原po不同意就提出反證阿 05/09 22:47
45F:→ a001ou:提不出反證 只說社會化太好用 這會不會太簡單了點? 05/09 22:49
放輕鬆,我的不依是想要你提出更清楚的說明,不然不知道你說的社會化是怎麼回事 所以a大的意思是說,結婚是為了被社會化嗎?(雖然你的說明比較像是婚姻制度是社 會演變所產生的制度)
46F:→ a001ou:我不大 但我覺得若你想與人討論議題那就該給予相對等的態度 05/10 13:54
47F:→ a001ou:否則誰知道你想問什麼 而婚姻確實是因為社會演變而產生的 05/10 13:56
修正態度不難辦,難的是在網路上看出別人的態度;畢竟一種米養百樣人, 網路又是匿名,如果不認得,也難從幾個字就摸出對方是何種的態度;何況 還要給人相對等的態度。所以只好見招拆招囉,喜歡嗆的就反詰,喜歡插話 的就陪插話,喜歡簡單給幾個字的就回簡單幾個字,喜歡長篇大論的就盡量 抓要點繼續追問,喜歡胡謅的要嘛不理要嘛一起胡謅要嘛拉回正題........ 我問的是人為什麼要結婚。至於回答者想如何答,我管不著,但我的期待是 「只要在這問題上有幫助皆可」。話說回來,照你的觀點,你的主張也許是「 符合社會期待」。
48F:→ hermitwhite:他的意思應該是只說一句社會化,或許是對的但對於了解 05/10 14:05
49F:→ hermitwhite:問題沒有幫助(只是獲得另一個名詞這樣)。 05/10 14:05
感謝h大的補充:D
50F:→ illreal:sky大已詳細說明了啊,還幫我補充了,更何況不是所有人都 05/10 14:49
51F:→ illreal:會立遺囑。所以這樣的答案還滿意嗎? 05/10 14:50
還算滿意,不過有點兒美中不足,就是大家都不太談感情方面只講利害方面。 變得好像結婚就只是單純的綁約(菸)
52F:→ skyviviema:感情方面的意義? 願意拿自己的後半生去保障對方的生活 05/10 19:49
53F:→ skyviviema:這種"願意付出負責"的心態不算是感情上的解釋嗎? 05/10 19:49
54F:→ skyviviema:如果結婚一點實質的效益也沒有 那就是大家自己說了算 05/10 19:50
55F:→ skyviviema:會變得可以輕易允諾也可以輕易放棄 05/10 19:52
56F:→ skyviviema:結婚的確就不能真的為愛情證明些什麼 05/10 19:54
如果真的肯付出的話,也談不上輕易放棄,或者不肯互保對方,即使沒有明文
57F:→ skyviviema:正因為結婚是一種有約束有責任有權利的制度 不是那麼 05/10 19:54
58F:→ skyviviema:簡單兩個人說說就算的關係 也不是那麼簡單就可以離婚 05/10 19:55
59F:→ skyviviema:才會有值得作為一個"證明"的意義 否則就是口說無憑 05/10 20:03
我接受s大你的說法,也接受社會化的說法,但還是同上一句話,覺得美中不足也 不過這也是沒辦法的事
60F:推 skyviviema:重點就在於想要互保也必須是婚姻關係的前提下 05/10 23:39
61F:→ skyviviema:在制度下的社會,不結婚就無法做到確實的"互保" 05/10 23:40
62F:→ skyviviema:現實就是 並不是那種純感情地說要保護對方就能保護得了 05/10 23:40
63F:→ skyviviema:一面不結婚 又說能夠保障對方一輩子 不覺得很矛盾嗎? 05/10 23:41
64F:→ skyviviema:對方生個病連手術同意書都不能簽耶 05/10 23:42
65F:→ skyviviema:其實我不太懂原PO美中不足的點在哪 05/10 23:43
66F:推 Ebergies:老實說我覺得這個問題應該這樣來思考,如果不結婚也擁有 05/10 23:43
67F:→ Ebergies:相關的權利(但無義務)的時候,有必要結婚嗎? 05/10 23:44
68F:→ skyviviema:這些權利並不是自然授權(不需要經過法規的權利) 05/10 23:47
69F:→ skyviviema:代表一定還有其他法令能夠授權這些權利 05/10 23:48
70F:→ skyviviema:兩個人不會平白無故就擁有這樣的權利 還是得去申請什麼 05/10 23:49
71F:→ skyviviema:證明什麼才能擁有 之後又要問為什麼需要伴侶法嗎? 05/10 23:50
72F:推 Ebergies:不,你搞錯意思了,法律並不是一開始便有的 05/10 23:50
73F:→ Ebergies:之所以會有婚姻法,是因為先有婚姻的存在 05/10 23:51
74F:→ Ebergies:而婚姻從一開始便是一連串的義務為主,什麼簽字的是現代 05/10 23:52
75F:→ Ebergies:才有的問題 05/10 23:52
76F:→ skyviviema:那麼婚姻又是為什麼而要存在的制度? 沒有實質意義為什 05/10 23:52
77F:→ Ebergies:那麼既然古代沒有簽字的問題,又為何需要婚姻? 05/10 23:52
78F:→ skyviviema:要有這個制度? 我覺得只差在有沒有明文規範而已 05/10 23:53
79F:→ Ebergies:沒有明文規範,那麼你「無法做到確實的互保」就不成立 05/10 23:54
80F:→ Ebergies:進而你認為應該結婚的理由也不存在了 05/10 23:54
81F:→ skyviviema:過去即使沒有強制性的明文規範 也有社會道德輿論規範 05/10 23:54
82F:→ skyviviema:只差在有沒有明文的強制性 但是結不結婚總是有某種程度 05/10 23:55
83F:→ skyviviema:上的實質意義 05/10 23:55
84F:→ Ebergies:社會道德輿論的規範,也不會讓你無法保護另外一個人 05/10 23:55
85F:→ Ebergies:例如以前不會禁止你為一個跟你沒結婚的人找醫生醫治 05/10 23:56
86F:→ Ebergies:那麼兩人又為何一定要結婚才行呢? 05/10 23:57
87F:推 skyviviema:所以是要分論古代結婚的意義和現代結婚的意義嗎? 05/10 23:57
88F:→ Ebergies:不是,現代人結婚也很少會考慮以後能不能簽字的問題 05/10 23:58
89F:→ skyviviema:這麼說好了 你提的那點只是古代還沒有那樣的需求 05/10 23:58
90F:→ Ebergies:也就是說,結婚的法律實質上的權利其實並不是重點 05/10 23:58
91F:→ skyviviema:如果結婚沒有意義的話 就兩個人自己發誓要一輩子在一起 05/10 23:59
92F:→ skyviviema:就好啦 05/11 00:00
93F:→ skyviviema:可是現實呢? 現實、在現今這樣的時空下,光是嘴上說說 05/11 00:00
94F:→ skyviviema:要一輩子在一起 可是遇到問題後又是另一回事 05/11 00:00
95F:推 Ebergies:我並不是要說結婚沒有意義,而是認為意義不在所謂保護上 05/11 00:00
96F:→ Ebergies:沒錯你說到重點了,結婚其實就是保障伴侶未能實現承諾時 05/11 00:01
97F:→ Ebergies:可以經過社會強制力拿回自己權利的一種保障 05/11 00:02
98F:→ Ebergies:簡單的說,就是我不相信你會愛我一輩子 05/11 00:02
99F:推 skyviviema:我認為那只是個人解讀不同 05/11 00:03
100F:→ Ebergies:連你上面的回文都說了「光嘴上說說 blahblah」 05/11 00:03
101F:→ Ebergies:我相信你跟我想的是一樣的,只是你不願看清它 05/11 00:03
102F:→ skyviviema:不對不對 會說是嘴上說說 是因為沒有婚姻關係前提下 05/11 00:04
103F:→ skyviviema:你沒有辦法為對方做全方位的保障 05/11 00:04
104F:→ Ebergies:呃... 是我們討論的時空有問題嗎? 05/11 00:05
105F:→ Ebergies:在古代沒有簽字的問題,但婦女外遇一樣有浸豬籠的權力 05/11 00:05
106F:→ Ebergies:重點一向都不是為對方的保障,重點是為自己的保障 05/11 00:06
107F:推 skyviviema:抱歉我接下來時間不多 可能沒辦法一直論述 05/11 00:06
108F:→ skyviviema:但是我想要強調的是 原po一直強調好像只是在綁約 05/11 00:07
109F:→ skyviviema:但是這個綁約的動作還是有他感情上的意義 05/11 00:07
110F:→ skyviviema:今天我就算相信即使不結婚對方也會照顧我一輩子 05/11 00:07
111F:→ skyviviema:但光是相信有什麼用呢? 實際上出了問題對方就算有心 05/11 00:08
112F:→ skyviviema:也無能為力 這並不是只是綁約 而是必須如此 05/11 00:08
113F:→ skyviviema:這也是為什麼同性戀不斷地要求要有婚姻權利的原因 05/11 00:09
114F:→ skyviviema:古代是古代,古代在婚姻上的考量我想主要是在後代血統 05/11 00:09
115F:推 Ebergies:1. 婚姻並不是現代才有的東西,因此你無法用出問題「無能 05/11 00:09
116F:→ Ebergies:為力」做為論述的理由 05/11 00:10
117F:→ skyviviema:還有財產上的保障比較多 但無論是哪個時代 婚姻都是有 05/11 00:10
118F:→ skyviviema:一定程度的權利和義務 沒有意義就不會結婚 05/11 00:10
119F:→ skyviviema:古代沒有結婚的男女住在一起可是會被人意論唷 05/11 00:10
120F:→ Ebergies:不好意思我以為你說完了,亂了推文 LOL 05/11 00:10
121F:→ skyviviema:是會被罵不道德、被說不檢點的 05/11 00:11
122F:→ Ebergies:2. 你可以想一下,為何古代會發展出沒有結婚的男女在一起 05/11 00:11
123F:→ Ebergies:受人議論的道德觀? 05/11 00:12
124F:→ Ebergies:結論其實很簡單,就是你說的,血統與財產的保障 05/11 00:12
125F:→ Ebergies:這才是最主要的原因,也就是婚姻本身的產生不過就是個保 05/11 00:12
126F:→ Ebergies:護自己的自私契約罷了 05/11 00:13
127F:推 skyviviema:即使是如此 然後呢? 你一直強調這點有為原po解釋到婚姻 05/11 00:14
128F:→ skyviviema:證明愛情上的意義嗎? 還是說你覺得婚姻根本不能證明 05/11 00:14
129F:→ skyviviema:愛情? 我之前也說過了 有些人結婚不是為了愛 05/11 00:14
130F:推 Ebergies:我的意思就是,婚姻根本在愛情上毫無意義啊 xD 05/11 00:15
131F:→ skyviviema:但是為什麼有愛要用結婚證明 意義如前述 05/11 00:15
132F:→ Ebergies:其實也不能說毫無意義,這樣有失偏頗,基本上只要兩個人 05/11 00:15
133F:→ skyviviema:不能為所愛的人簽手術同意書我覺得在感情上事關重大 05/11 00:15
134F:→ Ebergies:互相都認為有意義,那就有意義 05/11 00:16
135F:→ Ebergies:你不能為愛的人簽同意書,你兒子總可以吧?他爸總可以吧? 05/11 00:16
136F:→ Ebergies:怎麼看只有同性戀會比較遇到這問題,異性戀幾乎沒差 05/11 00:17
137F:→ skyviviema:你一定沒有簽過才會說這樣的話 05/11 00:17
138F:→ skyviviema:要緊急動手術的時候,明明自己就是一直守在對方身邊的人 05/11 00:17
139F:→ skyviviema:卻不能立刻簽同意書 還要去聯絡親屬 哇 多傷心啊 05/11 00:18
140F:→ skyviviema:異性戀不結婚也有同樣的問題呀 05/11 00:18
141F:→ skyviviema:而且不結婚小孩怎麼入籍還是另外的問題咧 05/11 00:18
142F:→ Ebergies:我還沒結婚啊,當然沒簽過,其實我也不是無法了解那情緒 05/11 00:18
143F:→ Ebergies:但回到問題那都是法律特別為結婚規定才會這樣綁手綁腳的 05/11 00:19
144F:→ skyviviema:大家都嘛是真的遇到問題之後才知道為什麼要結婚嘛~ 05/11 00:23
145F:推 Ebergies:不是「大家」啊~一般來說都是結婚後才有問題吧 XD 05/11 00:23
146F:→ Ebergies:先這樣吧~你早點休息 :) 05/11 00:24
147F:→ skyviviema:那只是因為大部分的人在一起久了年紀到了自然會想結婚 05/11 00:24
148F:→ skyviviema:才會讓你覺得是結婚以後才會遇到問題 05/11 00:25
149F:→ skyviviema:如果現在的人都覺得結婚沒必要不結,問題就會慢慢浮現 05/11 00:25
150F:→ skyviviema:好啦 同性戀其實就遇到了這樣問題,才會一天到晚吵著 05/11 00:26
151F:→ skyviviema:要結婚 說起來,人還真的是沒遇到問題就不知道重要性 05/11 00:26
152F:→ skyviviema:晚安:) 接下來我不能用網路了 05/11 00:27
153F:→ hermitwhite:這裡實際上有兩個不同主題被混著討論會造成一些問題, 05/11 00:40
154F:→ hermitwhite:其一是現在的個人為何會選擇婚姻這條路(也就是原post 05/11 00:40
155F:→ hermitwhite:的問題),另一個則是在怎樣的環境下發展出婚姻制度。 05/11 00:42
156F:→ a001ou:個人不結婚沒人能強迫他結 若是別人都結所以我也結那就是 05/11 01:40
157F:→ a001ou:社會化使然 相愛與否其實並無絕對的關係 05/11 01:41
158F:推 Ebergies:年紀到了自然會想結婚 <= 這就是你的理由不成理由的原因~ 05/11 10:11
159F:→ Ebergies:hermit 其實我認為因為有後者的理由所以才產生前者的選擇 05/11 10:13
160F:→ Ebergies:影響並不是直接的, 但目的其實都是一樣 05/11 10:13
161F:→ hermitwhite:我相信它們是有關係的(特別是我有化約論的傾向),然 05/11 10:39
162F:→ hermitwhite:而這關係可能是很間接引晦甚至已經在歷史長流中變動了 05/11 10:40
163F:→ hermitwhite:使得從它們之間的關係切入的討論很可能以誤解收場。 05/11 10:43
164F:→ hermitwhite: *^隱 我竟然現在才發現錯字 05/11 15:53
其實我覺得s大的論述很好,s大應該也是相當務實的人。 我用一個比方來說明美中不足的點在哪好了。我有一個 異姓兄弟,雙方感情異常要好,願意有福同享有難同擔, 甚至生死也能相代,所以毋須法律就能保證雙方會互助。 從這點來看,我們之間的關係和法律並沒有什麼關係。 但婚姻制度最核心的部分並非感情而是在法律的保障。 我指的美中不足就是這個,不曉得這樣有沒有講的清楚。
165F:→ ally5:除非真正遇到災難 否則無法證明這位兄弟生死也能相代 05/12 01:51
166F:→ ally5:所以請試著證明你們能互助是因為你們沒有法律上的關係 05/12 01:52
167F:→ ally5:很多真正在做事的慈善、宗教、個人和團體也都沒有法律上 05/12 01:53
168F:→ ally5:甚至感情異常要好的關係在助人 05/12 01:54
169F:→ ally5:以外人的眼光來看 您說的兄弟生死能相代 就跟您說真愛到死 05/12 01:55
170F:→ ally5:不需證明一樣 每個情況都是個案 "您說"不能證明什麼 05/12 01:56
171F:→ ally5:就像某某人外遇不能推論到全世界的_都會犯的錯 05/12 01:58
172F:→ ally5:就算人類一直重複歷史上的事情 也不能證明那是毫無意義的 05/12 01:58
呃...你想要表達什麼....?
173F:推 skyviviema:嗯...大概知道哪裡需要補充說明 05/12 12:37
174F:→ skyviviema:我指婚姻有法律上的保障 並不是說相愛的人沒有結婚就不 05/12 12:37
175F:→ skyviviema:會產生自主性的互保 只是因為在這樣的法治社會之下 05/12 12:38
176F:→ skyviviema:非親屬的自己想要真正地在各方面都能保護對方 05/12 12:39
177F:→ skyviviema:那麼勢必要透過一些法律上的手段 而不是只是我有心要 05/12 12:39
178F:→ skyviviema:保護對方 光是"有心"是不夠的 05/12 12:39
179F:→ skyviviema:婚姻除了保障以外也還有義務 除非是真的利益至上的人 05/12 12:41
180F:→ skyviviema:一般人應該也不會隨隨便便抓一個人來結婚去背那個義務 05/12 12:42
181F:推 skyviviema:你認為你和你的兄弟之間不需要任何法律也能互助 05/12 12:45
182F:→ skyviviema:但是如果真的當遇到被法律限制的問題時 對方想幫也幫 05/12 12:46
183F:→ skyviviema:不了 我覺得我的重點一直是在這部分 05/12 12:48
我曉得你的重點。 ※ 編輯: leisureman 來自: 125.227.130.165 (05/13 20:43)
184F:推 towierc:因為這是傳統,習俗 沒有為什麼= = 就好像為什麼要拜拜 05/20 09:37
185F:→ seediqbaleme:你看看"婚"這個字怎麼寫的?女人昏頭就會想結婚。"嫁" 05/31 23:02
186F:→ seediqbaleme:這個字怎麼寫的?女人想要有家,所以想結婚。為何婚嫁 05/31 23:03
187F:→ seediqbaleme:都從女字旁,因為從傳統至現代,這都象徵女人藉由婚 05/31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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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F:→ seediqbaleme:要透過婚姻提升自己地位,但男性往往比女人還需要伴 05/31 23:08
190F:→ seediqbaleme:侶,尤其當年紀越大的時候。這是一些可能因素吧! 05/31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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