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mer ()
看板ask-why
標題Re: [請益] 法務部長不執行死刑的邏輯
時間Fri Mar 12 14:41:33 2010
※ 引述《haryewkun (Har)》之銘言:
: 其實我覺得在這個課題上,雙方似乎只是不停的重復自己的主張……
: 有人認為死刑該存在,因為“被判死刑者都是罪大惡極”,所以“給他凌遲
: 處死也不為過、更何況死刑”。
: 所以,怎麼能夠以自己的“主張”、“訴求”來論證自己的正確性呢?
其實並沒有都是這樣啊,反對死刑的一個重要論點不就是
在討論重罪犯其實不一定都是罪大惡極,他們也是社會的一份
子,會犯下重罪,社會也有一定的程度的影響在。但是誰會在
乎這個?「別人的仔死不了」才是真的。
就像我前面文章講的,這44個人裡,我們的社會大眾只看
得到陳金火、曾思儒這種人,誰會去關心裡面還有像鍾德樹這
種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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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6.102
1F:推 illreal:這種解釋就像對被害人說:犯人的犯行,你們也有責任 03/12 15:17
2F:→ HuangJC:樓上可以去思考我引用的'用貨幣經濟把原住民壓入社會底層' 03/12 15:22
3F:→ HuangJC:我這是'引用',真的不是我的創見喔~ 03/12 15:22
4F:→ HuangJC:如果聯考改成考唱山歌,打山豬,那是不是社會階級要倒轉? 03/12 15:23
5F:→ HuangJC:所以納美人幹麻要學校 XD,人家本來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03/12 15:24
6F:推 illreal:good。我知道你講這樣就表示制度改變。加害人和被害人關係 03/12 15:28
7F:→ illreal:也會倒轉,就像弱肉強食的世界一樣。如此就無關公義問題 03/12 15:29
8F:→ HuangJC:對'社會'說是比較合理的;對'被害人'說是不合理的. 03/12 15:30
9F:→ HuangJC:另外,我在8320篇最後一段也說了,有人是沒有選擇,有人是墮 03/12 15:31
10F:→ HuangJC:落,這還是有差別.只是不再無限上綱說'你為何不上進' 03/12 15:31
11F:→ gamer:這樣哪裡是在對被害人說犯人的犯行他們有責任 03/12 15:32
12F:→ gamer:強調社會影響的目的在於正視問題的根源,進而才有可能找到解 03/12 15:32
13F:→ gamer:決的方案。不去正視問題的根源,認為一切錯都是來自於他人自 03/12 15:33
14F:→ gamer:身的選擇造成,這種想法除了迫使更多人成為犯人外,對社會秩 03/12 15:34
15F:→ gamer:序的維護一點幫助都沒有。我不會要求被害人必須放下仇恨去面 03/12 15:35
16F:→ gamer:對這些,但是連非事件相關的大眾都沒辦法理性看待這個問題了 03/12 15:35
17F:→ gamer:那廢死問題還有什麼討論的空間在? 03/12 15:36
18F:推 illreal:難道被害人不是社會的一部分嗎? 03/12 15:36
19F:推 size:被判死的人在大數裡是0.O..x% 說社會影響那其它99怎沒被影響 03/12 17:12
20F:→ size:大家都一樣受教育 一樣有2-6-2常態分布 每個人都會有特質的啦 03/12 17:13
21F:→ size:年紀小個人<環境 年紀大個人>環境 自己的部分就不要推脫了 03/12 17:15
22F:推 r1128:難道年紀大個人跟年紀小個人是可以切割的?是不同個體? 03/12 17:29
23F:推 r1128:小時候被家暴的陰影長大就可以忘記了? 03/12 17:31
24F:推 size:未滿18不能判死刑阿以教育刑為主 年紀小要講別人害比較有理由 03/12 17:32
25F:→ r1128:要知道你所謂的"其他99%怎沒被影響"可以去看看犯罪學的討論 03/12 17:32
26F:推 size:一堆死刑犯父母都比犯人本身正常 少關心而已 個人特質有問題 03/12 17:35
27F:推 r1128:青少年以教育刑為主是因考慮到他還有可被教育、矯治的空間 03/12 17:37
28F:→ r1128:跟什麼別人害的沒什麼關係 03/12 17:38
29F:→ r1128:一個人會犯罪跟週遭環境有關係,父母只是其中一個變項 03/12 17:39
30F:→ r1128:少關心只是"而已"嗎...... 03/12 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