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aukatze (姬 泰)
看板ask-why
標題Re: [請益] 一罪一罰然後合併執行??
時間Thu Mar 11 21:32:45 2010
※ 引述《THEBUG (囧rz)》之銘言:
: 看板上都在討論死刑
: 就讓我想到
: 最近看到不少新聞
: 什麼XX強暴犯強暴了多少人然後因為一罪一罰
: 被判刑幾百年
: 最後法官裁示合併執行十年之類的
: 我想請問版上法律高手們
: 既然台灣法律是一罪一罰
: 那為什麼又要合併執行
: 這不就失去一罪一罰的意義嗎
刑罰是對行為評價的結果
所謂的犯罪,就是一個行為侵害一個法益
而一個行為往往會造成數個法益的侵害
例如殺人也會有傷害、毀損(衣服)、棄屍,竊盜也會有贓物
性侵害也有強制、傷害
如果一個行為如果被重複的評價是不合理也不公平的
因此在一個行為侵害多個法益的情形下,只會選擇一個最重的來罰
刑法學說上稱之為想像競合
另外一種不同的情形,就是你文中所說
不同的行為侵害了不同的法益,例如我今天殺了人明天去偷別的東西
這樣就會有一個殺人一個竊盜,合併執行
然而,人的資源是有限的,刑罰的增加對一個人意義,不是單純數字關係的相加
而是對一個人生命的質的改變,所以用單純的累加方式來決定刑罰
所造成的痛苦和他所犯的罪相比並不公平,也就是一種邊際效應的概念
或是說,買的越多折扣越多一樣XD
刑罰累加的越多,對一個人的影響越小,而這並不是刑罰所要達成的目的
所以合併執行後刑期會變短,主要是因為照原本的刑期去執行沒有意義也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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Μου δωστε την αγαπη σα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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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1.127.191
※ 編輯: blaukatze 來自: 218.161.127.191 (03/11 21:34)
1F:推 THEBUG:所以這樣看來法律似乎是在為犯罪的人著想的?? 03/11 21:42
2F:推 HuangJC:延伸思考:白冰冰想開復仇公司,只要一個人跳出來把死刑犯殺 03/11 21:42
3F:→ HuangJC:光,然後再表現悔意,大概關個幾年也就出來了.. 03/11 21:42
4F:→ HuangJC:就算殺十個,殺50個,差別也不會太大.這種解套搞不好政府自 03/11 21:43
5F:→ HuangJC:己都會偷偷做,比如逃到國外的黑道回來自稱愛國那個.. 03/11 21:44
6F:→ blaukatze:法律是為所有人著想的 因為每個人都是潛在的被告和原告 03/11 21:45
7F:推 THEBUG:原本法律是為了嚇阻人們不可以做壞事 03/11 21:46
8F:→ blaukatze:且有些人的要求得理不饒人 超過恰當程度 當然覺得不公平 03/11 21:46
9F:→ HuangJC:民主國家是這樣.但威權國家,法律是執行不到自己身上的 03/11 21:46
10F:→ THEBUG:怎麼感覺現在法律是為了"做壞事之後要怎麼處理" 而定的 03/11 21:47
11F:→ blaukatze:不然你覺得法律事幹麻的? 恐嚇? 有用的話人類早就沒犯罪 03/11 21:48
12F:推 HuangJC:這想法太現代了.人類和動物一樣,都有生存競爭,食肉動物不 03/11 21:50
13F:推 THEBUG:但是現在法律也太過於保護犯罪者了吧? 03/11 21:50
14F:→ HuangJC:殘殺其他動物怎麼活?人類動保法之前也不替殺其他動物制定 03/11 21:51
15F:→ HuangJC:法律.法律公平嗎?法律只是不斷改變的競爭規則而已.. 03/11 21:51
16F:→ HuangJC:說到底就是弱者才喊不公平,得利者可是拈著鬍子微笑呢~ 03/11 21:52
17F:→ HuangJC:如果今天法律整個翻盤,一直喊'依法行政'那個肯定換口號啦 03/11 21:52
18F:→ HuangJC:想像你是老師,要管下面三十個小魔頭,如果還要主持正義課都 03/11 21:54
19F:→ HuangJC:不必上了.有些老師就不管正義,要求'反正別吵'就對了 03/11 21:54
20F:推 THEBUG:這已經本末倒置了吧 03/11 21:56
21F:推 HuangJC:有些時候連坐法比較有效果,尤其在沒空找真相時 03/11 21:58
22F:→ HuangJC:比如軍隊也是這樣.如果民間也這樣,想像出車禍時你還要和對 03/11 21:58
23F:→ HuangJC:方爭對錯,警察來就不管,以所有人路權為角度出發,在路中爭 03/11 21:58
24F:→ HuangJC:執就是錯的,兩人都罰(目前的確如此,但罰沒有很重) 03/11 21:59
25F:→ HuangJC:如果在路中爭執就雙方各關一年,以後路上車禍都會很快淨空 03/11 21:59
26F:→ HuangJC:這就可以看出軍隊為何愛這樣,因為沒空和你找真相. 03/11 22:00
27F:→ HuangJC:你委屈是你家的事,部隊只要快速有效的管理 03/11 22:00
28F:→ HuangJC:當有人申訴財物損失,不會有警察採指紋,而是全連大地震.. 03/11 22:01
29F:→ gamer:現代法律確實是「犯了罪之後該怎麼處理」沒錯。 03/11 22:25
30F:→ gamer:至於嚇阻效用,比較近代的研究發現是幾乎沒有效果... 03/11 22:26
31F:→ gamer:至於什麼太保護犯罪者之類的,倒不如說社會大眾對法律的了解 03/11 22:28
32F:→ gamer:層面還停留在治亂世用重典那種懲奸惡罰惡的概念,但是其實早 03/11 22:28
33F:→ gamer:就不是那麼一回事了.... 03/11 22:29
34F:→ HuangJC:正義不是目的,正義只是達成利益的一個選項.. 03/11 22:30
35F:→ HuangJC:以前把麻瘋病當絕症,會把病人集合燒死,大概就有這種感覺 03/11 22:30
36F:→ HuangJC:美國電影裏恐怖傳染病出現時,軍方槍口對內,看來都沒變 XD 03/11 22:31
37F:→ HuangJC:能丟一顆炸彈就保留生化機密的話,那利益就大於人權了.. 03/11 22:32
38F:→ HuangJC:雖然被知道的話有政客會下台,但這樣的故事其實很多人信.. 03/11 22:33
39F:推 size:我並不認為死刑=重典 而是永久隔離 虐待刑例鞭刑這種才是重典 03/12 00:00
40F:→ size:自由刑和死刑的定義和實際效果都是隔離刑 只差在後者不可逆 03/12 00:03
41F:→ size:且被判死刑的人少之又少 講殺人者死唯一死刑 這種才算是重典 03/12 00:04
42F:→ blaukatze:那只是你覺得 其他人覺得殺人是最重的刑 所以才會有爭執 03/12 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