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aukatze (姬 泰)
看板ask-why
标题Re: [请益] 一罪一罚然後合并执行??
时间Thu Mar 11 21:32:45 2010
※ 引述《THEBUG (囧rz)》之铭言:
: 看板上都在讨论死刑
: 就让我想到
: 最近看到不少新闻
: 什麽XX强暴犯强暴了多少人然後因为一罪一罚
: 被判刑几百年
: 最後法官裁示合并执行十年之类的
: 我想请问版上法律高手们
: 既然台湾法律是一罪一罚
: 那为什麽又要合并执行
: 这不就失去一罪一罚的意义吗
刑罚是对行为评价的结果
所谓的犯罪,就是一个行为侵害一个法益
而一个行为往往会造成数个法益的侵害
例如杀人也会有伤害、毁损(衣服)、弃屍,窃盗也会有赃物
性侵害也有强制、伤害
如果一个行为如果被重复的评价是不合理也不公平的
因此在一个行为侵害多个法益的情形下,只会选择一个最重的来罚
刑法学说上称之为想像竞合
另外一种不同的情形,就是你文中所说
不同的行为侵害了不同的法益,例如我今天杀了人明天去偷别的东西
这样就会有一个杀人一个窃盗,合并执行
然而,人的资源是有限的,刑罚的增加对一个人意义,不是单纯数字关系的相加
而是对一个人生命的质的改变,所以用单纯的累加方式来决定刑罚
所造成的痛苦和他所犯的罪相比并不公平,也就是一种边际效应的概念
或是说,买的越多折扣越多一样XD
刑罚累加的越多,对一个人的影响越小,而这并不是刑罚所要达成的目的
所以合并执行後刑期会变短,主要是因为照原本的刑期去执行没有意义也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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Μου δωστε την αγαπη σα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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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1.127.191
※ 编辑: blaukatze 来自: 218.161.127.191 (03/11 21:34)
1F:推 THEBUG:所以这样看来法律似乎是在为犯罪的人着想的?? 03/11 21:42
2F:推 HuangJC:延伸思考:白冰冰想开复仇公司,只要一个人跳出来把死刑犯杀 03/11 21:42
3F:→ HuangJC:光,然後再表现悔意,大概关个几年也就出来了.. 03/11 21:42
4F:→ HuangJC:就算杀十个,杀50个,差别也不会太大.这种解套搞不好政府自 03/11 21:43
5F:→ HuangJC:己都会偷偷做,比如逃到国外的黑道回来自称爱国那个.. 03/11 21:44
6F:→ blaukatze:法律是为所有人着想的 因为每个人都是潜在的被告和原告 03/11 21:45
7F:推 THEBUG:原本法律是为了吓阻人们不可以做坏事 03/11 21:46
8F:→ blaukatze:且有些人的要求得理不饶人 超过恰当程度 当然觉得不公平 03/11 21:46
9F:→ HuangJC:民主国家是这样.但威权国家,法律是执行不到自己身上的 03/11 21:46
10F:→ THEBUG:怎麽感觉现在法律是为了"做坏事之後要怎麽处理" 而定的 03/11 21:47
11F:→ blaukatze:不然你觉得法律事干麻的? 恐吓? 有用的话人类早就没犯罪 03/11 21:48
12F:推 HuangJC:这想法太现代了.人类和动物一样,都有生存竞争,食肉动物不 03/11 21:50
13F:推 THEBUG:但是现在法律也太过於保护犯罪者了吧? 03/11 21:50
14F:→ HuangJC:残杀其他动物怎麽活?人类动保法之前也不替杀其他动物制定 03/11 21:51
15F:→ HuangJC:法律.法律公平吗?法律只是不断改变的竞争规则而已.. 03/11 21:51
16F:→ HuangJC:说到底就是弱者才喊不公平,得利者可是拈着胡子微笑呢~ 03/11 21:52
17F:→ HuangJC:如果今天法律整个翻盘,一直喊'依法行政'那个肯定换口号啦 03/11 21:52
18F:→ HuangJC:想像你是老师,要管下面三十个小魔头,如果还要主持正义课都 03/11 21:54
19F:→ HuangJC:不必上了.有些老师就不管正义,要求'反正别吵'就对了 03/11 21:54
20F:推 THEBUG:这已经本末倒置了吧 03/11 21:56
21F:推 HuangJC:有些时候连坐法比较有效果,尤其在没空找真相时 03/11 21:58
22F:→ HuangJC:比如军队也是这样.如果民间也这样,想像出车祸时你还要和对 03/11 21:58
23F:→ HuangJC:方争对错,警察来就不管,以所有人路权为角度出发,在路中争 03/11 21:58
24F:→ HuangJC:执就是错的,两人都罚(目前的确如此,但罚没有很重) 03/11 21:59
25F:→ HuangJC:如果在路中争执就双方各关一年,以後路上车祸都会很快净空 03/11 21:59
26F:→ HuangJC:这就可以看出军队为何爱这样,因为没空和你找真相. 03/11 22:00
27F:→ HuangJC:你委屈是你家的事,部队只要快速有效的管理 03/11 22:00
28F:→ HuangJC:当有人申诉财物损失,不会有警察采指纹,而是全连大地震.. 03/11 22:01
29F:→ gamer:现代法律确实是「犯了罪之後该怎麽处理」没错。 03/11 22:25
30F:→ gamer:至於吓阻效用,比较近代的研究发现是几乎没有效果... 03/11 22:26
31F:→ gamer:至於什麽太保护犯罪者之类的,倒不如说社会大众对法律的了解 03/11 22:28
32F:→ gamer:层面还停留在治乱世用重典那种惩奸恶罚恶的概念,但是其实早 03/11 22:28
33F:→ gamer:就不是那麽一回事了.... 03/11 22:29
34F:→ HuangJC:正义不是目的,正义只是达成利益的一个选项.. 03/11 22:30
35F:→ HuangJC:以前把麻疯病当绝症,会把病人集合烧死,大概就有这种感觉 03/11 22:30
36F:→ HuangJC:美国电影里恐怖传染病出现时,军方枪口对内,看来都没变 XD 03/11 22:31
37F:→ HuangJC:能丢一颗炸弹就保留生化机密的话,那利益就大於人权了.. 03/11 22:32
38F:→ HuangJC:虽然被知道的话有政客会下台,但这样的故事其实很多人信.. 03/11 22:33
39F:推 size:我并不认为死刑=重典 而是永久隔离 虐待刑例鞭刑这种才是重典 03/12 00:00
40F:→ size:自由刑和死刑的定义和实际效果都是隔离刑 只差在後者不可逆 03/12 00:03
41F:→ size:且被判死刑的人少之又少 讲杀人者死唯一死刑 这种才算是重典 03/12 00:04
42F:→ blaukatze:那只是你觉得 其他人觉得杀人是最重的刑 所以才会有争执 03/12 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