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dor (awful)
看板ask-why
標題Re: [請益] 為什麼"未成年"不能接觸性?
時間Thu Apr 16 21:10:46 2009
簡單的說,這個問題的各種論證"因為A所以不該B",大概都能在符合A的情況下
找到其他CDEF卻能順利進行的反例。
於是支持者爲了避免人家說他雙重標準,就必須引入第二個理由"因為B跟CDEF不同",
那又必須論述爲什麼討論B的標準如此的與其他事情不同。
通常到了這一步,就會分裂成兩種論點。第一種是"你設身處地想想"的感覺派;第二種
是開始搬資料的證據派。
感覺派就不說了,這是訴諸主觀意見,如果剛好大家都有相同的主觀意見就可以說服,
例如穩定的經濟,生命財產權的保護等。
但是在大家的主觀意見分歧的情況下,理性的論證就到此終止。
證據派的困難在於,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是不同的,但是我們卻以人為方式歸類。
歸類的方式其實是主觀的。用某種方式歸類B與其他事情不同,並沒有有力的立場。
推論結束。
--
「如果我沒錯認你們,你們必也自知都是天上的子民,本來不從屬於誰,即使不完全自由
,卻都自由,平等地自由;因為地位和等級,跟自由不相矛盾,可以和諧地共存。那麼,
論理性和正義,誰能對平等的同輩冒稱帝王而君臨?論權利和光榮,雖有所不同,但論自
由,卻都是平等的,我們本沒有法律,也不犯罪,怎能拿法律和命令壓在我們頭上。」
--撒旦對天使演說。<失樂園>,彌爾敦,166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89.136
1F:→ dirtymosher:看來我錯過了一場激辯(?) = = 04/16 21:20
2F:推 junkos:這好像就是做文化研究的,最常被人詬病的地方。@@ 04/16 21:24
3F:推 e1q3z9c7:不是正式討論 失焦無妨 我希望對方是心服口服 連對比都找 04/16 21:27
4F:→ e1q3z9c7:不到 04/16 21:27
5F:推 dirtymosher:那怎樣才算正是啊= =? 04/16 21:32
6F:推 junkos:連對比都找不到的意思是? 04/16 21:34
7F:推 e1q3z9c7:就是找不出與討論主題類似條件的標準 04/16 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