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enbe (生活)
看板ask-why
標題[請益] Why國內外對消費者權益重視程度差這麼多?
時間Fri Dec 5 16:55:20 2008
在美國或許因為被店裡的飲料燙傷
或是被潮濕的地板滑倒
都可以經過法律的途徑,獲得業者的巨額賠償
但為何在台灣,卻鮮少聽見這類的賠償事件?
是何原因讓美國對於消費者權益如此重視?
亦或,台灣對消費者權益如此輕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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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7.14.61
1F:推 eliec:"消費者權益"的領域被定到什麼程度...因文化而異吧!! 12/05 16:56
2F:推 venomix:其實我不太了解為什麼你舉的那兩個例子可以獲得賠償... 12/05 17:23
3F:→ venomix:或許是判在理應標示警告而未標示, 12/05 17:34
4F:→ venomix:法律判業者賠償是為了避免將來可能的受害者. 12/05 17:36
5F:→ venomix:跟該次事件特定的受害人有沒有責失較無大關聯? 12/05 17:36
6F:推 compounder88:為了那種小事獲得巨額賠償絕對不是常見的 不管何處 12/05 19:00
7F:→ charatible: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過 貓+老太太+微波爐 的故事? 12/06 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