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enbe (生活)
看板ask-why
标题[请益] Why国内外对消费者权益重视程度差这麽多?
时间Fri Dec 5 16:55:20 2008
在美国或许因为被店里的饮料烫伤
或是被潮湿的地板滑倒
都可以经过法律的途径,获得业者的巨额赔偿
但为何在台湾,却鲜少听见这类的赔偿事件?
是何原因让美国对於消费者权益如此重视?
亦或,台湾对消费者权益如此轻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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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3.27.14.61
1F:推 eliec:"消费者权益"的领域被定到什麽程度...因文化而异吧!! 12/05 16:56
2F:推 venomix:其实我不太了解为什麽你举的那两个例子可以获得赔偿... 12/05 17:23
3F:→ venomix:或许是判在理应标示警告而未标示, 12/05 17:34
4F:→ venomix:法律判业者赔偿是为了避免将来可能的受害者. 12/05 17:36
5F:→ venomix:跟该次事件特定的受害人有没有责失较无大关联? 12/05 17:36
6F:推 compounder88:为了那种小事获得巨额赔偿绝对不是常见的 不管何处 12/05 19:00
7F:→ charatible: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 猫+老太太+微波炉 的故事? 12/06 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