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uler (尤拉-視障電腦真方便)
看板ask-why
標題[思辯] 依現在的定罪方式可不可能冤枉人?
時間Fri Oct 3 21:00:31 2008
如題
其實這電視常演某人被陷害之類
就是一個人被打暈
然後指紋被印在兇刀上
或是一個人被殺害身上插一把刀
結果另外一個人看見了
走過去把刀拔出來
這時正好又另外一個人進來見到他拿刀的畫面
這時候通常這個拿刀的就會說:人不是我殺的(好鳥的劇情)
但現實生活中的辦案及定罪方式
可不可能將一個沒罪的人判有罪呢
我想這議題可能要有法律或偵查的專業背景
當然 有罪卻無法入罪的案例這社會太多太多了
誰叫現在的法律是...怎講 那叫什麼來的
就是證據不足就是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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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的投入、需求(欲望)、懼怕、防衛
是最容易讓人失去理智與客觀的四大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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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5.118.177
1F:→ hakkiene:無罪推論..檢察官就要去找證據來證明被告有罪 10/03 21:01
2F:推 visorkk:你可以看一些刑事鑑識學的書 其實在科技進步的現代 10/04 06:09
3F:→ visorkk:只要查證詳實 如元po說的那種栽贓並不容易 10/04 06:09
4F:→ visorkk:可怕的是無知的人民跟散漫隨便的辦案態度 10/04 06:10
5F:→ visorkk:這些都會讓很多寶貴的證據消失 而造成鑑識的困難 10/04 06:11
6F:→ visorkk:以美國為例 死亡案件的解剖率是百分之五十 10/04 06:12
7F:→ visorkk:台灣因為民智未開 要達到這種程度 可能還要再過五十年 10/04 06:13
8F:→ visorkk:犯罪現場的破壞更是家常便飯 連總統槍擊案案發現場都被破 10/04 06:14
9F:→ visorkk:壞了 一般刑事案件警察在鑑識組到來前破壞現場的比例 10/04 06:15
10F:→ visorkk:可想而知 還有很多案件根本不做科學鑑識的 10/04 06:15
11F:→ visorkk:唉 10/04 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