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dor (awful)
看板ask-why
標題Re: [思辯] 賣淫=犯法 這論點是否有討論空間
時間Mon Jul 28 16:55:13 2008
※ 引述《INCAS777 (鏡中人)》之銘言:
: 不開放.很多問題潛藏.這些問題不會因為違法而不存在
: 賣淫這件事情也不會因為違法而不發生
: 當一件事情是法律無論如何修改.大魄力的執行都無法解決的時候
: 法律就失去了作用
: 如果開放.這些問題浮上檯面.也許可以管控.但是新的問題又出現...
: ==
: 我知道荷蘭是開放性交易的.不知道還有哪些國家也是合法的
: 通姦除罪化這幾年有婦女團體推行.但是有幾個國家已經這麼作?
: 希望版友可以幫忙提供資訊...
如果不從需求端降低需求,只求從供給端降低供給,會造成價格上升。
價格上升所造成的超額利益,會吸引不法之徒,造成社會更大的問題。
例如美國的禁酒令剛好造就了美國黑幫最佳的崛起機會。
當政府對於特種行業查禁越嚴格的時候,反而是價格越高的時候。
當政府越開放的時候,價格越低。例如現在幾乎無管制的香煙產業,沒有黑幫賣香菸的。
砂石來源受到管制,黑幫盜採砂石的倒是相當不少。
性交易除罪化,由商業部門管理,能吸引商人按照政府法規運作性產業。
進而使市場價格下滑,降低地區性黑幫營收來源。
或是促使黑幫轉型為符合政府法規的公司,至少也是對治安有幫助的。
在禁止性交易方面,與目前做法相反的罰嫖不罰娼,也是降低需求的方式之一。
北歐對海洛因毒癮患者的處置是:
疾病防治:由政府提供乾淨的針頭與注射室,還有醫護人員協助避免overdose。
治安維護:提供政府雜誌供患者在街頭兜售,讓患者有最低限的收入,無須鋌而走險。
藉由安排患者與社會互動,讓吸毒的後果暴露在社會上,我想是個降低需求端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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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沒錯認你們,你們必也自知都是天上的子民,本來不從屬於誰,即使不完全自由
,卻都自由,平等地自由;因為地位和等級,跟自由不相矛盾,可以和諧地共存。那麼,
論理性和正義,誰能對平等的同輩冒稱帝王而君臨?論權利和光榮,雖有所不同,但論自
由,卻都是平等的,我們本沒有法律,也不犯罪,怎能拿法律和命令壓在我們頭上。」
--撒旦對天使演說。<失樂園>,彌爾敦,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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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2.89.135
1F:推 visorkk:推罰嫖不罰娼 07/28 17:19
2F:推 Oikeiosis:菸酒都還有稅 走私菸酒都還有利可圖 也都還有私煙私酒 07/28 17:48
3F:→ nhair:罰嫖者可能欠缺正當性吧?嫖客的行為有侵害什麼法益嗎? 07/28 21:30
4F:→ visorkk:同理也能套用於性工作者與圖利使人性交者不是嗎 07/28 23:19
5F:→ visorkk:nhair大可否多解釋一點你的看法 07/28 23:20
6F:→ visorkk:剛剛我查了一下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一條有規定 07/28 23:24
7F:→ visorkk:而第八十條 屬於第二章 [妨害善良風俗] 07/28 23:26
8F:→ visorkk:應該可以推想違法了一定程度的社會法益 07/28 23:27
9F:→ visorkk:而我們也不能說嫖客的行為屬於善良風俗 07/28 23:28
10F:→ visorkk:(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一條剛剛忘了按y 現補上) 07/28 23:29
11F:→ visorkk:為維護公共秩序,確保社會安寧,特制定本法。 07/28 23:29
12F:→ visorkk:<(接上兩行) 或者是對攻共秩序社會安寧無妨礙 07/28 23:30
13F:→ visorkk:假如同法可罰性工作者 罰嫖客在法理上應該是沒問題的 07/28 23:31
14F:→ nidor:走私是走私,菸酒只是因為容易運輸罷了。 07/28 23:57
15F:推 size:價格上升就降底需求了啊 照你的說法應讓訂買A片的人罰錢 =.= 07/29 02:22
16F:→ size:性交易犯法的重點是'善良風俗' 不然二造同意的行為沒理由開罰 07/29 02:25
17F:→ size:除罪化是刑法而已 民法另一半還是可以求償的.. 07/29 02:26
18F:→ nidor:所以我從正反兩方的立場均有論述啊...... 07/29 02:26
19F:推 jcboy:妨害善良風俗這條的判定空間是不是很大啊? 07/29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