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dor (awful)
看板ask-why
标题Re: [思辩] 卖淫=犯法 这论点是否有讨论空间
时间Mon Jul 28 16:55:13 2008
※ 引述《INCAS777 (镜中人)》之铭言:
: 不开放.很多问题潜藏.这些问题不会因为违法而不存在
: 卖淫这件事情也不会因为违法而不发生
: 当一件事情是法律无论如何修改.大魄力的执行都无法解决的时候
: 法律就失去了作用
: 如果开放.这些问题浮上台面.也许可以管控.但是新的问题又出现...
: ==
: 我知道荷兰是开放性交易的.不知道还有哪些国家也是合法的
: 通奸除罪化这几年有妇女团体推行.但是有几个国家已经这麽作?
: 希望版友可以帮忙提供资讯...
如果不从需求端降低需求,只求从供给端降低供给,会造成价格上升。
价格上升所造成的超额利益,会吸引不法之徒,造成社会更大的问题。
例如美国的禁酒令刚好造就了美国黑帮最佳的崛起机会。
当政府对於特种行业查禁越严格的时候,反而是价格越高的时候。
当政府越开放的时候,价格越低。例如现在几乎无管制的香烟产业,没有黑帮卖香菸的。
砂石来源受到管制,黑帮盗采砂石的倒是相当不少。
性交易除罪化,由商业部门管理,能吸引商人按照政府法规运作性产业。
进而使市场价格下滑,降低地区性黑帮营收来源。
或是促使黑帮转型为符合政府法规的公司,至少也是对治安有帮助的。
在禁止性交易方面,与目前做法相反的罚嫖不罚娼,也是降低需求的方式之一。
北欧对海洛因毒瘾患者的处置是:
疾病防治:由政府提供乾净的针头与注射室,还有医护人员协助避免overdose。
治安维护:提供政府杂志供患者在街头兜售,让患者有最低限的收入,无须铤而走险。
藉由安排患者与社会互动,让吸毒的後果暴露在社会上,我想是个降低需求端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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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没错认你们,你们必也自知都是天上的子民,本来不从属於谁,即使不完全自由
,却都自由,平等地自由;因为地位和等级,跟自由不相矛盾,可以和谐地共存。那麽,
论理性和正义,谁能对平等的同辈冒称帝王而君临?论权利和光荣,虽有所不同,但论自
由,却都是平等的,我们本没有法律,也不犯罪,怎能拿法律和命令压在我们头上。」
--撒旦对天使演说。<失乐园>,弥尔敦,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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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2.89.135
1F:推 visorkk:推罚嫖不罚娼 07/28 17:19
2F:推 Oikeiosis:菸酒都还有税 走私菸酒都还有利可图 也都还有私烟私酒 07/28 17:48
3F:→ nhair:罚嫖者可能欠缺正当性吧?嫖客的行为有侵害什麽法益吗? 07/28 21:30
4F:→ visorkk:同理也能套用於性工作者与图利使人性交者不是吗 07/28 23:19
5F:→ visorkk:nhair大可否多解释一点你的看法 07/28 23:20
6F:→ visorkk:刚刚我查了一下社会秩序维护法 第一条有规定 07/28 23:24
7F:→ visorkk:而第八十条 属於第二章 [妨害善良风俗] 07/28 23:26
8F:→ visorkk:应该可以推想违法了一定程度的社会法益 07/28 23:27
9F:→ visorkk:而我们也不能说嫖客的行为属於善良风俗 07/28 23:28
10F:→ visorkk:(社会秩序维护法第一条刚刚忘了按y 现补上) 07/28 23:29
11F:→ visorkk:为维护公共秩序,确保社会安宁,特制定本法。 07/28 23:29
12F:→ visorkk:<(接上两行) 或者是对攻共秩序社会安宁无妨碍 07/28 23:30
13F:→ visorkk:假如同法可罚性工作者 罚嫖客在法理上应该是没问题的 07/28 23:31
14F:→ nidor:走私是走私,菸酒只是因为容易运输罢了。 07/28 23:57
15F:推 size:价格上升就降底需求了啊 照你的说法应让订买A片的人罚钱 =.= 07/29 02:22
16F:→ size:性交易犯法的重点是'善良风俗' 不然二造同意的行为没理由开罚 07/29 02:25
17F:→ size:除罪化是刑法而已 民法另一半还是可以求偿的.. 07/29 02:26
18F:→ nidor:所以我从正反两方的立场均有论述啊...... 07/29 02:26
19F:推 jcboy:妨害善良风俗这条的判定空间是不是很大啊? 07/29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