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mer (^^)
看板ask-why
標題Re: [轉錄] 是否申請加入bbs搜尋引擎?
時間Thu Aug 23 16:53:28 2007
※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凡走過必留痕跡
: 為甚麼 不要 因為擔心網路文字會被永久留存
: 而在下筆前 多想一下?
: 換個角度想
: 在網路上post 傷害別人的文字
: 會因為 自己反省認錯刪除 而使別人的傷害不再嗎?
我想這不應該是理由。每個人對於其創作有刪除保留與否
的權利在。今天一個作家在他還沒把他的創作販售出去之前,
他絕對有將自己創作丟進垃圾桶的權利。
你不能說誰叫你寫之前不小心一點,所以被人家從垃圾桶
撿到公開在網路上也是活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110.234
1F:推 icosahedron:po文在公眾版面是不是等於已經販售出去了? 08/23 17:03
2F:→ icosahedron:只是覺得例子怪怪的 08/23 17:03
3F:→ nobody1:論文寫好公開後 引用論述和整篇複製 差很多... 08/23 17:10
4F:→ FreeF1y2:只要有標明出處和作者我覺得都沒什麼不可以啊 08/23 17:14
5F:→ nobody1:依稀記得交論文的時候 要簽一張電子索引同意書供人查用 08/23 17:16
6F:→ nobody1:沒簽的人 在電子論文裡 是查不到的哦 08/23 17:17
7F:→ FreeF1y2:好吧,我還沒寫過論文所以不清楚= = 08/23 17:21
8F:→ FreeF1y2:簽了同意書,應該就代表同意公開了吧 08/23 17:23
9F:→ FreeF1y2:那把文章貼在公開版,應該也是代表同意公開了 08/23 17:24
10F:→ FreeF1y2:這兩者有什麼不同呢 08/23 17:24
11F:→ FreeF1y2:還是有所謂同意公開但不同意引用這種東西 08/23 17:24
12F:→ nobody1:(我覺得都沒什麼不可以啊) 這句話 就是我們的岐異點囉 08/23 17:20
13F:→ nobody1:並且 我貼文 和我同意公開 有認知上的差距 ^^ 08/23 17:26
14F:→ nobody1:同意書的問題.....未知的狀況下 別人幫你代簽算不算? 08/23 17:35
15F:推 gamer:完全不同,販售的同時版權也轉移,購買者取得授權。 08/23 18:55
16F:→ gamer:但是發表在公開板面(姑且同意bbs為公開板面),並未授權給任 08/23 18:56
17F:→ gamer:人,只是單純demo而已。 08/23 18:57
18F:→ gamer:這整個關鍵在於文章的所有權在誰的手上,就好像你看過人家的 08/23 18:58
19F:→ gamer:專利不代表你可以使用這個專利是同樣的意思。 08/23 18:58
20F:推 gamer:況且引用和重製是不同的意思。同意引用不代表同意重製。 08/23 19:05
21F:→ gamer:作者不見得願意把這些文章放在其他的地方讓人瀏覽。 08/23 19:06
22F:→ gamer:比方說,我可能對ptt這個板有什麼特別的情感存在,所以我只 08/23 19:06
23F:→ gamer:想在這邊發文,我也只希望這個站的網友能看到我的文章。 08/23 19:07
24F:→ gamer:這其實不是很難理解的事,最簡單的例子:廣告。 08/23 19:07
25F:推 curmathew:把文章釘在公佈欄上,然後自稱沒有公開XD 08/23 19:10
26F:→ gamer:公開不代表同意重製。這樣很難懂嗎? 08/23 19:29
27F:→ gamer:你把自己寫的歌放在vlog,代表你希望那天走在路上有人放給別 08/23 19:29
28F:→ gamer:人聽嗎?如果連這種最基本的邏輯概念都沒辦法溝通,那也沒什 08/23 19:30
29F:→ gamer:麼好講的了。 08/23 19:30
30F:→ nobody1:政府公佈欄由政府備份 學校公佈欄由學校備份 ptt有要柚子? 08/23 21:11
31F:→ nobody1:再者 我也是傾向於不是公開站台或佈告欄的那一方 08/23 21:13
32F:→ nobody1:guest能看得到 並不代表站方用guest來當作資訊輸出的出口 08/23 21:13
33F:→ nobody1:而是必需作[登入]的動作(不管是帳號或guest)才進的來的站 08/23 21:15
34F:→ nobody1:而不是擴大解釋用的人比較多就無限上綱 指ptt是公共空間 08/23 21:17
35F:推 Oikeiosis:論文例子不當 論文為研究目的下使用都是合理使用 08/24 03:30
36F:推 Oikeiosis:之所以要簽是因為規定圖書館只能重製摘要 08/24 03:35
37F:→ Oikeiosis:圖書館必須取得授權才能重製全文 08/24 03:36
38F:→ nobody1:即使是圖書館重製公開且合理使用的論文都要同意書了 那... 08/24 11:06
39F:推 curmathew:我認同重製有問題,但是不能認同說沒有公開 08/24 13:32
40F:推 gamer:網路上的傳播都算是公開。 08/24 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