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ritti (黃門不肖生)
標題 Re: [轉錄][討論] 霖澤大舞廳 v.s. 台大學生會/台? …
時間 Wed Mar 3 00:48:57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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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ritti:21屆就談到無解的課題 推 03/03 00:15
→ vritti:先問為什麼要補助跳舞吧 有這麼多運動空間都被限縮了 推 03/03 00:16
說明一下這兩句推文的脈絡。
其實這個問題在21屆學生會就己經被炒過一輪,
當時因為舊體工程延宕,而引發跳舞空間嚴重縮減。(舊體二三樓是練舞寶地)
當時在和體育室開協調會的時候,就曾經反應過這個問題,
而且還是強烈反應!
畢竟之夜營隊總是缺不了舞,需要練舞的社團也不少。
那時候的兩點策略方向是:
一、舊體完工後二樓開放練舞
二、學校給予補助供需要練舞的團體租借場地
但兩點都遇到了瓶頸:
一、舊體完工後二樓開放練舞
體育室本來說好,
但完工後不久舊體二樓就問題不斷。
主要的爭議在於「門禁管理」,
本來舊體破破爛爛的不用管理,整修完工後地板、音響都改善了,
但為了避免外校人士使用(從管理者的角度看來使用就是破壞),
舊體一直傾向於「登記制」而非「自由開放」,
甚至一度還說要採「收費制」。
在和體育室開會的時候,福利部有要求舊體加裝「門禁感應」裝置,
但後來也不了了之,
每次去問體育室都推拖說沒錢。
二、學校給予補助供需要練舞的團體租借場地
這個辦法乾脆多了卻同樣困難。
一來練舞的團體不以社團為限,幾乎一個系就有一個團(而且還會按年級區分),
偏偏這些團體又不可能直接隸屬於系學會的組織,
經費補助給誰?誰有資格拿到錢?
二來體育室還真得很窮,
新體自負盈虧,體育室還要負擔舊體的維修費用,
從前前屆學生會就說要查帳,上一屆查到了帳卻好像是假的。
(a) 舊體舞台的使用合法化/規章化
(b) 操場司令台加裝鏡子
(c) 新體B1凹槽加裝燈光/鏡子
(d) 鹿鳴廣場加裝燈光/鏡子
(e) 其它廣場或新增/建 舞蹈室
然後這幾個案子在舊體開會的時候都被打了回票,
安全、經費、干擾等等。
然後,還會有一個尷尬的問題被不斷逼問,
體育室為什麼要幫助跳舞而非其他?
很久沒有關心這個議題了,當初會參與也只有沾上一些邊邊,
上述分析應該有大半是過時的了,
僅供參考。
個人目前想到的策略選項會是
1. 重新向體育室施壓
要求開放更多的體育空間 → 但,有哪裡呢?
2. 順勢召開舞蹈性社團的聽證會 → 舊體工程延宕的時候召開過了但只有三個社團來
然後在大會上作成決議 (各系卻是一個也沒有)
讓練舞空間需求成為有規模的壓力
至少對體育室來說有規模
3. 透過經費稽核委員會查新體的帳 → 已經再做了
又,
先用挑釁式的語言挑起「學生自治」與「一般學生」矛盾,
然後再訴諸理性勿戰的溫和討論,
這種民粹式的論述策略在BBS上很有效,
但個人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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