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ritti (黄门不肖生)
标题 Re: [转录][讨论] 霖泽大舞厅 v.s. 台大学生会/台? …
时间 Wed Mar 3 00:48:57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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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ritti:21届就谈到无解的课题 推 03/03 00:15
→ vritti:先问为什麽要补助跳舞吧 有这麽多运动空间都被限缩了 推 03/03 00:16
说明一下这两句推文的脉络。
其实这个问题在21届学生会就己经被炒过一轮,
当时因为旧体工程延宕,而引发跳舞空间严重缩减。(旧体二三楼是练舞宝地)
当时在和体育室开协调会的时候,就曾经反应过这个问题,
而且还是强烈反应!
毕竟之夜营队总是缺不了舞,需要练舞的社团也不少。
那时候的两点策略方向是:
一、旧体完工後二楼开放练舞
二、学校给予补助供需要练舞的团体租借场地
但两点都遇到了瓶颈:
一、旧体完工後二楼开放练舞
体育室本来说好,
但完工後不久旧体二楼就问题不断。
主要的争议在於「门禁管理」,
本来旧体破破烂烂的不用管理,整修完工後地板、音响都改善了,
但为了避免外校人士使用(从管理者的角度看来使用就是破坏),
旧体一直倾向於「登记制」而非「自由开放」,
甚至一度还说要采「收费制」。
在和体育室开会的时候,福利部有要求旧体加装「门禁感应」装置,
但後来也不了了之,
每次去问体育室都推拖说没钱。
二、学校给予补助供需要练舞的团体租借场地
这个办法乾脆多了却同样困难。
一来练舞的团体不以社团为限,几乎一个系就有一个团(而且还会按年级区分),
偏偏这些团体又不可能直接隶属於系学会的组织,
经费补助给谁?谁有资格拿到钱?
二来体育室还真得很穷,
新体自负盈亏,体育室还要负担旧体的维修费用,
从前前届学生会就说要查帐,上一届查到了帐却好像是假的。
(a) 旧体舞台的使用合法化/规章化
(b) 操场司令台加装镜子
(c) 新体B1凹槽加装灯光/镜子
(d) 鹿鸣广场加装灯光/镜子
(e) 其它广场或新增/建 舞蹈室
然後这几个案子在旧体开会的时候都被打了回票,
安全、经费、干扰等等。
然後,还会有一个尴尬的问题被不断逼问,
体育室为什麽要帮助跳舞而非其他?
很久没有关心这个议题了,当初会参与也只有沾上一些边边,
上述分析应该有大半是过时的了,
仅供参考。
个人目前想到的策略选项会是
1. 重新向体育室施压
要求开放更多的体育空间 → 但,有哪里呢?
2. 顺势召开舞蹈性社团的听证会 → 旧体工程延宕的时候召开过了但只有三个社团来
然後在大会上作成决议 (各系却是一个也没有)
让练舞空间需求成为有规模的压力
至少对体育室来说有规模
3. 透过经费稽核委员会查新体的帐 → 已经再做了
又,
先用挑衅式的语言挑起「学生自治」与「一般学生」矛盾,
然後再诉诸理性勿战的温和讨论,
这种民粹式的论述策略在BBS上很有效,
但个人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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