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kai (Self-Renew)
看板ZooStudy
標題陳思宇歷史參考資料3
時間Sun Apr 6 18:42:24 2003
羅詩敏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88/碩士/88NTU02194023
二二八事件之法律史考察
摘要]
本論文係試圖從法律史的角度來觀察二二八事件。
從法律的層面言,二二八事件發生的背景,即為二
次世界大戰後,因政權轉替的影響,存在於當時作
為外來統治者的國民黨政權及臺灣在地社會間法律
文化的隔閡與衝突。可以說,事件的發生經過中,
人民尤其是本省政治菁英所提出的改革主張,代表
了臺灣在日治時期法治意識與經驗的累積;而官方
所悍然採取的鎮壓行動,也是基於其在訓政時期所
累積的統治與法治經驗。二者衝突之下,即變成為
知識份子自以為提出合法的改革主張,不意卻遭到
殘酷且非法的鎮壓。為進一步證明官方行動的形式
違法性,本文從當時法規範的考據,比照當時官方
的實際行動,從逮捕到審判(包括軍法及司法)的
進行,去論證事件中官方行動確實具備形式違法性。
在這樣的基礎上,現今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
的制定與施行,又應當如何面對或處理官方違法的
問題呢?本文透過對於補償條例制訂過程及實際施
行狀況的討論,發現補償條例的制訂,或許填補了
部份受難者及其家屬所受的損害,但對於事件真相
的進一步追查,相關責任的釐清等等,都付之闕如
;另一方面,補償條例對於補償金發放等的設計方
式,也引發了新的爭議。整體而言,若從時間縱軸
來看二二八事件的發展,包括日後補償條例的制定
,可以說,在二二八事件發生當時,爭的是官方行
動有無依法為之(rule by law),是否達到不侵害
人民基本權利的形式上要求;而在民主法治觀念精
進的今日,補償條例的制定,不僅要依法為之,更
應符合法治主義(rule of law)的要求,才能弭平
因事件發生所導致正義觀的扭曲與法律的不信賴。
換言之,二二八事件,不僅是影響臺灣戰後政治發
展的重要事件,在法律文化的衝擊與變遷上,更是
一個值得法律人深入探討與思考的課題。
[論文目次]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目的
第二節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範圍
第二章 、二二八事件的發生:法律文化衝突面的展現
第一節 、發生背景:政權轉替之影響
第二節 、發生經過
第三章 、官方行動的形式違法性分析
第一節 、規範面的依據
第二節 、實際運作情形
第四章 、救濟措施的檢討:以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為中心
第一節 、導論
第二節 、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的制定
第三節 、實際運作情形
第四節 、補償條例的檢討--立法目的達到了嗎
第五章 、結論
資料來源
國家圖書館 全國碩博士論文檢索系統
http://datas.ncl.edu.tw/theab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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