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weilun (ㄎㄎ)
看板You_out
標題Re: [請益] 同等學歷的問題
時間Fri May 15 06:47:22 2009
: 同等學歷的規定:
: 1.曾修滿大學各學系規定年限,因故未能畢業,經離校一年以上並持有修業證明書 或成
: 績單者。
你PO的這是舊法條
20061228之後這條修訂成
http://tinyurl.com/ysrynh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碩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一、在學士班肄業,未修習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因故退學離校或休學
二年以上,持有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附歷年成績單者。
二、修滿學士班規定修業年限一年後,因故未能畢業,持有修業證明書,
或休學證明書附歷年成績單者。
這條簡單說的意思是
你讀完大四(符合修滿學士班規定修業年限),再過一年(符合一年後)就有同等學力
重點是這年不用離校,意思就是這年你在延畢,或是已經沒唸書去當兵了,都可以。
→ franz10123:照之前爬文的結果 我這樣沒有六學期的成績 還有同等學 05/14 22:51
→ franz10123:歷嗎? 05/14 22:51
你有唸完大三(就算被21那學期仍然是有算在學)
所以你的是符合新法條的第一條 "未修習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
離校兩年取得同等學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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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6.77.236
※ 編輯: kuweilun 來自: 140.116.77.236 (05/15 06:50)
※ 編輯: kuweilun 來自: 140.116.77.236 (05/15 06:53)
1F:推 kevin652:正解! 05/15 22:35
2F:推 franz10123:非常感謝!!!! 05/17 13:49
3F:→ chu2009:新舊規定沒有差多少 新規定只是放寬延畢的部分 對於沒有 05/19 08:57
4F:→ chu2009:對於大四下學期結束被退學的還是要離校一年 在大三下 05/19 09:02
5F:→ chu2009:學期結束被退學的還是要離校2年 才能取得同等學歷 05/19 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