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gbtgb (vic)
看板You_out
標題Re: [請益] 同等學歷的問題
時間Thu May 14 07:55:28 2009
※ 引述《franz10123 (koenig7)》之銘言:
: 小弟目前的情況是這樣:
: 大一上
: 大一下 1/2
: 大二上
: 大二下
: 大三上
: 大三下 休學一學期
: 所以三年級重新:
: 大三上
: 大三下 可能1/2 Out
: 請問這樣有符合大學同等學歷嗎?謝謝!
同等學歷的規定:
1.曾修滿大學各學系規定年限,因故未能畢業,經離校一年以上並持有修業證明書 或成
績單者。
2.曾在大學各學系肄業,除最後一年課程未修習外,其餘課程均已修習完畢,且離校二年
以上持有修業證明書或成績單者。
3.曾在大學修業六年以上(含實習),修滿四年課程且已修畢各該學系應修學分128學分以
上者。
4.取得專科學校畢業證書後,其為三年制者經離校二年以上;二年制或五年制者經離校三
年以上;取得專科進修補習學校資格證明書者、專科進修學校畢業證書、或專科學校畢業
程度自學進修學歷鑑定考試及格證書者,比照二年制專科辦理。各校得依實際需要,另增
訂相關工作經驗、最低工作年資之規定。
5.曾經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關類科及格,持有及格證書者。
6.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甲級技術士證資格後,曾從事工作經驗三年以上,持有證書及
證明文件者。
備註:
(1)以同等學歷報考者,均以報考與所習學科相關為原則,相關學科範圍由各校自行
認定。
(2)離校年數之計算 :自修業證明書所載之截止日期起算至報考當年度截止日為止。
(3)專業訓練及從事相關工作年數之計算:以專業訓練或相關工作證明上所載開
始日期起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相關工作年數計算,需自符合同等學力後
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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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5.96.101
1F:→ franz10123:照之前爬文的結果 我這樣沒有六學期的成績 還有同等學 05/14 22:51
2F:→ franz10123:歷嗎? 05/14 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