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gbtgb (vic)
看板You_out
标题Re: [请益] 同等学历的问题
时间Thu May 14 07:55:28 2009
※ 引述《franz10123 (koenig7)》之铭言:
: 小弟目前的情况是这样:
: 大一上
: 大一下 1/2
: 大二上
: 大二下
: 大三上
: 大三下 休学一学期
: 所以三年级重新:
: 大三上
: 大三下 可能1/2 Out
: 请问这样有符合大学同等学历吗?谢谢!
同等学历的规定:
1.曾修满大学各学系规定年限,因故未能毕业,经离校一年以上并持有修业证明书 或成
绩单者。
2.曾在大学各学系肄业,除最後一年课程未修习外,其余课程均已修习完毕,且离校二年
以上持有修业证明书或成绩单者。
3.曾在大学修业六年以上(含实习),修满四年课程且已修毕各该学系应修学分128学分以
上者。
4.取得专科学校毕业证书後,其为三年制者经离校二年以上;二年制或五年制者经离校三
年以上;取得专科进修补习学校资格证明书者、专科进修学校毕业证书、或专科学校毕业
程度自学进修学历监定考试及格证书者,比照二年制专科办理。各校得依实际需要,另增
订相关工作经验、最低工作年资之规定。
5.曾经高等考试或相当於高等考试之特种考试相关类科及格,持有及格证书者。
6.取得甲级技术士证或相当甲级技术士证资格後,曾从事工作经验三年以上,持有证书及
证明文件者。
备注:
(1)以同等学历报考者,均以报考与所习学科相关为原则,相关学科范围由各校自行
认定。
(2)离校年数之计算 :自修业证明书所载之截止日期起算至报考当年度截止日为止。
(3)专业训练及从事相关工作年数之计算:以专业训练或相关工作证明上所载开
始日期起算,至报考当学年度注册截止日为止。相关工作年数计算,需自符合同等学力後
起算。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5.96.101
1F:→ franz10123:照之前爬文的结果 我这样没有六学期的成绩 还有同等学 05/14 22:51
2F:→ franz10123:历吗? 05/14 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