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無名.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YTHT
標題透視:江澤民辭職與"國家機密"
時間Sat Oct 2 20:27:45 2004
最近,從中國傳出兩個相互關聯的政治新聞:一是江澤民辭去中共中央軍委主席一
職,把軍權交給了所謂的中共" 第四代領導人" 之首胡錦濤;二是中國當局以" 泄露
國家機密" 的罪名逮捕了美國《紐約時報》的中國籍研究助理趙岩,海外媒體引述消
息人士的話說,中國當局懷疑,《紐約時報》提前報道江澤民辭職,其消息來源就是
趙岩。
進步與退步
對第一條新聞,海外輿論有很多評論,多數論者認為,盡管中國實質性的政治改革
遲遲沒有啟動,但相對中共以往動蕩、甚至血腥的權力移交歷史而言,這次江澤民交
出軍權畢竟是中共第一次和平移交政權,有其進步意義。
對第二條新聞,海外輿論則是一片譴責之聲,總部設在紐約的國際保護記者委員會
還致函如今黨、政、軍三權在握的中國領導人胡錦濤,要求立即和無條件地釋放趙岩。
如果中國當局的確因為趙岩提供了江澤民辭職的消息而逮捕他,那麼,中國最近的
政治發展就更具有諷刺意味:中共一方面向世人展示了它" 和平移交權力" 的進步,
另一方面又向世界顯示了它漠視新聞自由、甚至違背它自己曾經宣稱的" 重大事情讓
人民知道,重大決策經人民討論" 之信條的退步。
《紐約時報》已經否認趙岩是該報有關報道的消息來源。不過,退一萬步講,即使
趙岩的確是江澤民交出軍權這一消息的泄露者,也不過是把幾天之後由中國自己的官
方媒體正式公布的消息提前" 捅" 了出去。從這一消息的性質來看,它既不是" 軍事
情報" ,也不是涉及國家安全的" 機密" ,而是屬于中共十三大所公開承諾的理應"
讓人民知道" 的" 重大事情".
的確,消息傳出後不久,已經有網上論者提出質疑了。署名" 橫眉" 的網友在海外
網壇上發帖說:" 公僕因甚上任、何時上任、何時任滿、何時交接" ,人民均有權事
前早知道,這樣才" 不用靠察顏觀色,不用靠打聽消息,更不用靠鐵板神算。" 他質
問道:" 老江的離任消息提前為世人所知,有何機密可言?"
如果說趙岩是否涉嫌" 泄密" 尚成疑問,那麼,十多年前,倒有一位中國同行真的
因" 泄密罪" 而被判了重刑:1992年,在中共" 十四大" 召開前夕,香港《快報》搶
先發表了當時的中共總書記江澤民的政治報告,後來,中國有關方面" 順藤摸瓜" ,
逮捕了向《快報》提供江澤民報告討論稿的一位新華社記者,以" 泄露國家機密罪"
的罪名將其判了無期徒刑。
什麼是" 國家機密" 呢?在我看來,至少江澤民交出軍權這一消息和江澤民的政治
報告都不應該成為" 國家機密" :江澤民何時辭職,屬于理應" 讓人民知道" 的" 重
大事情" ,江澤民的政治報告,則屬于理應" 經人民討論" 的" 重大決策" ,至少應
該提前公布給全黨黨員討論。
喜鵲與烏鴉
的確,世界各國法律均有" 泄密罪" 、" 竊密罪" 或相應的罪名。但在民主、法治
國家中," 國家機密" 有嚴格、明確、具體的法律界定,而且大部分民主國家都訂有
資訊自由權法,以平衡國家保密法,讓人們有權獲取政府數據,從而保障人民的知情
權和資訊新聞自由。
趙岩被捕消息傳出之後,一些中國問題觀察家就馬上指出,江澤民是否在四中全會
上辭去中央軍委主席的職務,早已經成為海內外媒體廣泛關注的話題,《紐約時報》
的預測和分析也是記者正常的新聞業務,根本談不上什麼國家機密。
而且,按照中國官方傳媒自己的說法:" 江澤民同誌主動提出辭去中央軍委主席的
職務,是對黨政軍高層領導新老交替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作出的歷史性貢獻,"
如此有利于中共形象的消息怎麼成了如同難以外揚的家醜一樣的" 國家機密" 呢?即
使有人提前" 捅" 了出去,也衹能算是提前" 報喜" 啊,熱愛春天的人怎麼能夠懲罰
提前報春的喜鵲呢?
也許,對據稱是被迫辭職的江澤民來說,提前泄露此事的人絕對不是報喜的喜鵲,
而是報喪的烏鴉,但問題在于,衹要這令妳不快的消息不是法定意義上的" 國家機密
" ,而是應該讓人民知道的" 重大事情" ,妳也無權懲罰傳遞不吉利信息的烏鴉。
本著歷來" 內外有別" 的處理原則,中國當局不敢懲罰真正" 報喪" 的《紐約時報
》美籍" 烏鴉" ,而是逮捕了仍持中國護照的該報助理人員趙岩(甚至在他是否曾經
協助" 報喪" 尚成疑問的情況下逮捕了他),表演了一場給中國媒體看的" 殺雞儆猴
" 之戲,也表演了一場給外國媒體看的" 敲山震虎" 之戲。
至少《紐約時報》感到了這種" 震撼" :該報國際版主編蘇珊。希拉就說,該報擔
心趙岩被捕一事可能對外國傳媒在中國的新聞采訪工作產生" 寒蟬效應" ,她說:"
我們不希望看到這種可能妨礙新聞機構執行工作的事發生。"
盡管胡錦濤完全排除了中國" 照搬西方式政治制度" 的可能性,但" 增加透明度"
和" 加強輿論監督" 可是中共自己提出的建設" 社會主義民主" 的目標,並非西方專
利。而要實現這兩大目標,中共就必須嚴格分清正常新聞報道和國家機密的法律界限,
維係保障公民知情權和保守國家機密這兩者之間的恰當平衡,尊重境內外傳媒和記者
的職業特點和專業勞動,更重要的是,充分認識到傳媒工作對其實現上述兩大目標的
促進作用(而非促退作用),不要再玩什麼" 懲鵲罰鴉" 、" 殺雞儆猴" 或" 敲山震
虎" 之類的把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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