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angnan (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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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從立塑像和降半旗看公民地位 (轉載)
時間Sat Sep 18 14:16:27 2004
發信人: against (欲知後事如何), 信區: civic_life
標 題: 從立塑像和降半旗看公民地位 (轉載)
發信站: 一塌糊塗 BBS (Fri Jul 19 13:49:34 2002), 本站(ytht.net)
孟波
從立塑像和降半旗看公民地位
據新華社3月2日報道﹐2月28日南京為一普通年輕市民立了一座銅像﹐以紀念她
死後將
器官捐獻給患者。這位24歲的名叫於璐的女市民﹐是南京一家醫院的醫務工作者﹐去
年2月
28日由於意外車禍而去世﹐她的父母根據其意願將其器官捐獻給社會﹐已經有兩名白
內障患
者因移植了她的角膜而恢復了光明。
看完這則消息﹐不禁讓人拍手叫好。以我有限的視野判斷﹐中國目前像這樣為普
通百姓
塑像的事例還不多。身後或者生前能夠被立塑像﹐在我們這裡從來都象征著一種政治
榮譽和
社會地位。塑像的主人常常有著特殊的身份﹐政治領袖、達官顯要、傑出人才、民族
英雄等
等不一而足。一言以蔽之﹐常是王謝堂前燕﹐不入尋常百姓家。很多普通公民雖然也
在各自
的行業內做出了不小的貢獻﹐但仍然沒有資格和機會被立塑像。打一個不恰當的比喻
﹐就像
在計劃經濟時代﹐即使是你有錢也難以賣到專供的商品。於是﹐很多時候塑像就成了
一個高
高門檻﹐讓普通公民高不可攀。
當然﹐你也許會說﹐普通公民的塑像﹐誰看呢﹖對此我想問﹐難道現在所有的塑
像﹐群
眾真的就一定願意看嗎﹖當然﹐你也許還會說﹐普通公民沒有幾個願意塑像呢﹖我以
為﹐普
通公民願不願意塑像與其能不能塑像是兩個問題。哪一部法律、哪一個條款規定不允
許為普
通公民塑像呢﹖沒有。但是﹐為什麼這麼些年﹐普通公民的塑像如此鮮見呢﹖
因此﹐我認為這個問題的要害是一個普通公民的待遇被忽視的問題。
其實﹐像這樣據普通普通公民於千裡之外的高門檻還有不少﹐另一個比較典型的
例子就
是降半旗。眾所周知﹐國旗大多數情況下都為國家元首的逝世而降﹐這一點乃世界通
例﹐各
國皆然。但是﹐外國政府也經常為普通百姓的災難降旗。然而在中國為普通百姓降半
旗的例
子幾乎沒有。《國旗法》第十四條明確規定﹕"發生特別重大傷亡的不幸事件或者嚴
重自然
災害造成重大傷亡時﹐可以下半旗志哀。"但是﹐中國1998年洪災死亡3000多人﹐2000
年大
舜號海難中死亡280人﹐2000年洛陽大火死亡309人﹐這些不幸者的亡靈都沒有享受到
降半旗
的待遇。看來﹐這隻能用這些數字還構不成重大傷亡來解釋了。我想問的是﹐到底傷
亡多少
人才算是"重大傷亡"呢﹖眾所周知﹐去年俄羅斯政府為圖-154失事遇難的145人降了
半旗﹐
巴西政府為其在美國911事件遇難的3名公民降了半旗。當然﹐中國政府曾經為在南斯
拉夫遇
難的三名記者降過半旗﹐但是﹐顯然這個事件政治及外交成分更多一些。因而隻能屬
於個案
。 綜上所述﹐中國普通公民在立塑像和降半旗方面遭遇的"高門檻"﹐在法律上
並不存
在。前者沒有法律說普通公民不可以享受﹐後者法律明文規定普通公民有機會享受。
可見﹐
這個"高門檻"是樹立在等級觀念上的。然而﹐沖破落後觀念的牢籠﹐遠比沖破過時法
律的束
縛更加艱難。法律是有形的﹐觀念是無形的。法律易修﹐觀念難易。
早在上個世紀﹐樑漱溟先生就說﹕"中國文化之最大的偏失﹐就在個人永不被發
現這一
點上﹐一個人簡直沒有站在立場上說話的機會﹐多少感情要求被壓抑﹐被抹殺。"幾
千年了
﹐個人地位幾乎都處在被忽視的狀態。現在﹐公民地位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遠非樑
先生說話的時代所能比擬。但是﹐陳舊的觀念總是不會一下子消解掉。我們任重而道
遠。
今天﹐我們欣然看到﹐已經有政府機關已經開始利用塑像來表達對普通公民的尊
敬了。
眼下看來﹐這隻是南京市府改進工作的一小步﹐但多年之後﹐我們也許會發現這對提
高公民
地位來講卻是一大步。
上網日期 2002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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