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lkcs (mulkcs)
看板WorkinChina
標題Re: [政見] mulkcs
時間Fri May 22 12:32:54 2009
針對我的政見第一第二點做回覆。
1.我說的取消合格版友制,是代表所有版友一識同仁,享有相同權利。而有自介者可以進
入精華 區看其他人的自介,是保護自介者的權益,當初解m就是怕被有心人士利用,
而這作法只是針對此。
如果說只有自介者才可以進入自介區,那是不是合格版友制?我覺得只是定義的問題。
要說成是合格版友制度我也不反對,但唯一的差別就是可不可以進入看自介。故
我會取消"取消合格版友制"這行。
2.web bbs,之前版大有說過這裡很多人觀看,有被監視的感覺,從web bbs下來只是方便
這樣而已。如果大家反對,這一條完全我可以不去做。先看大家反應如何,目前反對者
居多,因此政見二我若當選,則不實施。
3.很多版規和版的走向是關於大家的,只要大家提出問題我都盡量回答。
mulkcs,
200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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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79.247
※ 編輯: mulkcs 來自: 218.160.179.247 (05/22 12:35)
1F:→ iamyou:你沒有回答我 426,ㄇㄉ的問題啊 121.15.241.114 05/22 12:46
2F:→ iamyou:我要跟小組長檢舉小M版主 故意不理我... 121.15.241.114 05/22 12:46
3F:→ iamyou:小M版主~ 我挺你喔~~ 要回答我問題喔 121.15.241.114 05/22 12:51
抱歉 你之前的問題我漏掉了
426,小白等問題依照版規三不會禁止。但並不表示426、小白等語句可以無限制使用。我的
認定方式和n版主不同。只要針對某人而非其行為使用這種攻擊性的詞彙,即人身攻擊。會
予以警告,警告不聽後,會水桶。
ㄇㄉ意指"媽的",屬於髒話,目前不禁止。但同樣屬於攻擊性詞彙,不可人身攻擊。
但如果其他版友對此有意見,可以提出,我會識人數並決定是否要投票決定之。
※ 編輯: mulkcs 來自: 140.112.4.235 (05/22 15:13)
4F:噓 Chilago:棟蒜啦!!!我愛死你了!!一定投給你!!! 222.92.108.50 05/22 15:18
5F:推 iamyou:就說小M版主有嘎資! 不要噓小M版主啦 121.15.241.114 05/22 15:21
6F:→ iamyou:小M版主我有問題~針對某人而非其行為... 121.15.241.114 05/22 15:24
7F:→ iamyou:一定是某人有糟糕行為~我才會罵他426啊 121.15.241.114 05/22 15:25
8F:→ iamyou:這樣怎麼解釋 不是針對他勒? 121.15.241.114 05/22 15:25
9F:→ iamyou:因為他做了不好事罵他426..是人身攻擊嘛? 121.15.241.114 05/22 15:26
如果某人因為其言行不好而受到批評
請以對該行為評論
例如:"這種行為根本是欺騙行為"
如果要使用426 請勿針對特定之人 以下可行範例
例如:"今天碰到一個426,他又闖了紅燈"
以下使用情況會被禁止
例如:"某樓根本是426阿" "我看XXX待太久已經26化了"
以上情況
第一句 請使用 某人那一句話很沒禮貌,哪一件事情很偷懶
第二句 請使用 我看XXX說這句話沒禮貌 做這件事偷懶又不負責
之類的代替。
10F:推 JimAbbott:推 若一個真26真的很機車可以罵他426對 222.69.94.49 05/22 15:28
11F:→ JimAbbott:ㄇㄉ ㄊㄇㄉ ㄋㄊㄇㄉ 怎會人身攻擊 222.69.94.49 05/22 15:29
12F:→ JimAbbott:是口語。 ㄇㄉ 老師真機車 這樣算嗎? 222.69.94.49 05/22 15:30
關於髒話,目前不禁止,但禁止對特定人攻擊。
舉例
"幹 我今天踩到屎" "幹 可以還我一個安靜的使用空間嗎?" 可以接受
"幹 XXX你是怎樣" 不可以接受
13F:→ bobobian:啊我的問題你還沒講啊,自己做亂該怎麼辦? 203.177.99.204 05/22 16:30
如果我真的當選版主,就依照規則辦理,版友有權利依照組務事項罷免或申訴。
儘管如此,我承諾,我不會帶頭作亂。
14F:推 capik: 老師:怎麼我躺著也中槍? 124.10.212.83 05/22 16:45
15F:→ JimAbbott:老師對不起 XD 糟糕我會不會被申訴水桶 222.69.94.49 05/22 16:52
※ 編輯: mulkcs 來自: 140.109.113.184 (05/22 18:42)
16F:推 iamyou:謝謝小M版主回答~ 那我在問一下喔... 121.15.241.114 05/22 18:46
17F:→ iamyou:如果我說 ㄇㄉ那些鬧版的跟426一樣討厭... 121.15.241.114 05/22 18:46
18F:→ iamyou:這構成人身攻擊嗎? 我沒說是誰喔.... 121.15.241.114 05/22 18:47
19F:→ iamyou:再來~我看XXX待太久已經26化了 這一句不妥 121.15.241.114 05/22 18:48
20F:→ iamyou:這樣26化也是罵人耶...但是 只有426是罵人 121.15.241.114 05/22 18:48
21F:→ iamyou:因為常常使用"26"啊~ 但不是罵人喔.. 121.15.241.114 05/22 18:49
"ㄇㄉ那些鬧版的跟426一樣討厭" 不構成對特定人攻擊
26化具有攻擊意圖 故拿來針對某人攻擊 會被禁止。
儘管如此 我還是會希望版上大家以尊重為主。
如果酸言酸語太多,若有版友反應,那會想辦法阻止,例如增加推文間隔等。
※ 編輯: mulkcs 來自: 140.109.113.184 (05/22 18:52)
22F:→ iamyou:你這樣說26化~感覺在罵人耶....不是嗎 121.15.241.114 05/22 18:49
23F:推 iamyou:之前有某版主一直在鬧版啊..那要這麼罵呢 121.15.241.114 05/22 18:52
24F:→ iamyou:怎麼樣才以罵他鬧版行為?又不人身攻擊呢 121.15.241.114 05/22 18:53
25F:→ iamyou:26化是在罵人嘛? 這樣板上26同胞會不開心吧 121.15.241.114 05/22 18:54
26F:→ iamyou:小M版主~你覺得為什麼那麼多酸言酸語呢 121.15.241.114 05/22 18:54
27F:→ iamyou:還有 你的回答更堅定我要選你的決心了! 121.15.241.114 05/22 18:55
抱歉 "26化"具有攻擊意圖是心證的。任何指涉或形容特定版友而造成該版友不快的語句我
都會偏向禁止。所以請大家盡量別針對某人做攻擊,可以站內信解決。這是我維持版面的
原則。至於酸言酸語多,我覺得是溝通不良所至,以後會努力加強。
※ 編輯: mulkcs 來自: 140.109.113.184 (05/22 18:58)
28F:推 iamyou:造成令人不快的語句會禁止~那之前版上那些 121.15.241.114 05/22 19:05
29F:→ iamyou:因為小M版主引起的不愉快呢? 你怎麼說 121.15.241.114 05/22 19:05
以修正。
※ 編輯: mulkcs 來自: 140.109.113.184 (05/22 19:08)
30F:→ iamyou:我覺得某人在鬧版說他沒朋友~這算攻擊嗎? 121.15.241.114 05/22 19:07
31F:→ iamyou:我是針對他鬧版行為發表言論~不是他的人 121.15.241.114 05/22 19:08
32F:→ iamyou:可是 會有人覺得那是人身攻擊啊... 121.15.241.114 05/22 19:08
33F:→ iamyou:這樣我要怎麼發表言論呢? 一定有不爽時候啊 121.15.241.114 05/22 19:09
34F:→ iamyou:不要叫我去hate,那邊沒有共鳴... 121.15.241.114 05/22 19:09
說他沒朋友具有攻擊意圖雖非謾罵但會予以禁止。如果他鬧版,請檢舉。
如果工作上或者在大陸生活有不爽要發洩,可以到版上發洩。
但對某人不爽要發洩,這不是本版設立的目標,予以禁止。
※ 編輯: mulkcs 來自: 140.109.113.184 (05/22 19:16)
35F:推 iamyou:喔~~ 這人愛鬧版可能是沒朋友~ 算攻擊嗎? 121.15.241.114 05/22 19:17
36F:→ iamyou:我查了小M版主之前關於426使用的文章 121.15.241.114 05/22 19:19
37F:→ mulkcs:不算 但不鼓勵140.109.113.184 05/22 19:19
38F:→ iamyou:跟你現在講的有點怪耶 121.15.241.114 05/22 19:19
之前不是我管版,如果我管版,我的原則如上所述。
之前討論426主要是不希望426針對某特定之人使用而造成人身攻擊。因為版大的管理標準
是較為寬鬆的。所以我提出來希望至少避免這種人身攻擊。
但我的管版原則會是各位版友互相尊重。所以只要是針對特定之人而造成該使用者不快,
我都會偏向禁止。所以不構成攻擊之語句雖然沒有違反版規但不鼓勵。一旦有使用者對於
這種模糊地帶的語句不喜歡時,基於互相尊重的思考下,會考慮增加推文時間等措施。
※ 編輯: mulkcs 來自: 140.109.113.184 (05/22 19:24)
39F:→ iamyou:之前大家使用426就沒有"特定"指"某人"啊 121.15.241.114 05/22 19:19
40F:→ iamyou:可是你卻叫我們去思考如何使用426... 121.15.241.114 05/22 19:20
41F:→ iamyou:你不是不贊同當時的使用行為囉? 121.15.241.114 05/22 19:20
42F:→ iamyou:那現在又可以用了~還是對於426用法有疑問 121.15.241.114 05/22 19:21
43F:→ iamyou:我不想被人檢舉啊~ 好煩的喔 121.15.241.114 05/22 19:21
44F:推 bobobian:我還有問題耶!!啊要是覺的426真GY 203.177.140.73 05/22 19:52
45F:→ bobobian:這樣怎麼辦?會不會被說是人身攻擊啊? 203.177.140.73 05/22 19:52
46F:→ bobobian:啊要是有人又散播錯誤資訊,怎麼辦? 203.177.140.73 05/22 19:53
47F:→ bobobian:檢舉的話對方會不會哭哭? 203.177.140.73 05/22 19:53
48F:→ bobobian:啊要是帶頭的沒有腦細胞怎麼辦? 203.177.140.73 05/22 19:53
49F:→ bobobian:我好多問題唷,萬一被度爛怎麼辦? 203.177.140.73 05/22 19:54
1. 謾罵的立場上面有表明
2. 散播錯誤資訊,版主很難去查證正確與否。但一旦經過證明是錯誤資訊,且是惡意有目
的性的散佈則視為鬧版予以禁止。
3. 如果不滿意版主,可以依照組務規定處理。
※ 編輯: mulkcs 來自: 140.109.113.184 (05/22 20:01)
※ 編輯: mulkcs 來自: 140.109.113.184 (05/22 20:02)
50F:推 bobobian:所以就是大家不可以不爽唷 203.177.140.73 05/22 20:48
51F:→ bobobian:一定要笑臉迎人,逆來順受唷 203.177.140.73 05/22 20:48
52F:→ bobobian:我們的小咩最和平了,廣東地瓜簽~~~~~ 203.177.140.73 05/22 20:49
53F:→ bobobian:要是連版主都不知道,那怎麼判斷啊! 203.177.140.73 05/22 20:50
54F:→ bobobian:不過我相信阿咩萬能!天下無雙! 203.177.140.73 05/22 20:50
55F:→ bobobian:我挺你,真的,我超挺你的! 203.177.140.73 05/22 20:50
56F:→ bobobian:啊如果鼓勵從事非法行為怎麼辦? 203.177.140.73 05/22 20:52
57F:推 bobobian:咩皇,我苦等你好久了啊!咩皇! 203.177.99.203 05/23 08:14
58F:→ claireboa:是時候可以離開這裡了 歹年冬 61.129.193.129 05/23 09:14
59F:推 bobobian:咩皇,我的問題您還未替我解惑啊! 203.177.99.203 05/23 11:27
60F:推 bobobian:咩董,啊要是鼓勵人從事非法行為怎麼辦? 203.177.99.203 05/23 14:00
61F:→ bobobian:像是鼓勵去黑市換匯之類的,該怎麼辦? 203.177.99.203 05/23 14:01
62F:推 bobobian:咩~~~~~~~~~ 203.177.99.203 05/23 14:02
1.其實要判斷資訊的真偽真的有其難度。
舉例來說,假若某一篇新聞報導亂報而被轉錄到版上來,那版主要如何判斷其真或偽呢?
例如上次自由時報誤傳台灣有H1N1感染病例。又或者是某些很難辨真偽的事情或許只是
價值觀的不同,例如有人描寫大陸的工作情況實錄,那又如何去判斷他是否所言屬實。
故較好的辦法是,如果被證明資訊是錯的,且有惡意散佈的企圖,而會傷害他人。則會
予以禁止。相關事件可能是,某家公司快倒了,卻有人說他資金健全希望招募人才等。
2.對於鼓勵從事非法行為或者討論如何進行這些非法行為會予以禁止。但只要不要唆使去
做,或者討論如何從事這些非法行為,則不會禁止。例如只是說某人私下換兌被抓,則
不會禁止。
3.至於黑色換匯,立場和非法行為相同。
但我想b版友主要是針對我之前在換兌文之中,有說並非只有合法一途。這點在當時的版
規下並無違反版規,是相當清楚的。
但若是我當版主,我的立場會是只要不唆使或者討論如何從事這些違法行為都不會禁止
。故依照這立場,該文中若只是說有其他辦法則不會被禁止。但若說可去跟某某某私下
換,則會被禁止。
4.但請注意,本版所遵循的法律是中華民國法律,而非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且因為大陸
有限制外匯的管制,而考量版友均為台勞,有時候必須要匯款離開大陸,相關討論並不
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故不禁止。這是因為實際需要所以可以討論。
若非必要而違反大陸法律,各位版友可提意見,要如何處理之。到時會以大家意見作為
參考。
※ 編輯: mulkcs 來自: 218.160.177.185 (05/23 16:07)
※ 編輯: mulkcs 來自: 218.160.177.185 (05/23 16:08)
63F:推 bobobian:噗,哇哈哈,咩皇萬歲萬歲萬萬歲 203.177.99.203 05/23 16:32
64F:→ bobobian:啊如果有那種"我跟你講東,你跟我答西" 203.177.99.203 05/23 16:33
65F:→ bobobian:而且一而再再而三的話,該怎麼辦? 203.177.99.203 05/23 16:33
如果跳針情況出現,那表示兩人的溝通不良。也許是思考的層面或是立場不同之故,因此
在此考慮下,不會去限制任何一方發言。一旦,因為該討論而佔據了許多版面的話或是已
經失焦出現互相攻訐,會予以鎖文。
66F:→ abug:怎么感覺都是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 58.246.67.51 05/24 00:39
67F:推 JimAbbott:純推樓上。所以他的意思是他之前的所做 61.173.220.9 05/24 03:42
68F:→ JimAbbott:所為,是因為他不是版主才會這樣? 61.173.220.9 05/24 03:42
69F:推 isaacc:我覺得讓小m當當板主,比較能體會當家不易 61.171.78.176 05/24 07:46
70F:→ isaacc:其實現在光回答包子的疑問,就很累了吧 61.171.78.176 05/24 07:47
71F:→ isaacc:但其實以前小M問板主的更全面且刁鑽...:) 61.171.78.176 05/24 07:47
72F:→ iwantRMB:不過小M 沒有資格吧?因為版主資格 218.1.221.216 05/24 09:25
73F:→ iwantRMB:很明確提到需具備曾經或現在有在陸工作 218.1.221.216 05/24 09:26
74F:→ iwantRMB:小M 已經明說他是家眷了....../__\ 218.1.221.216 05/24 09:26
其實這問題我之前有站內信問版主,版主說依照組務規定即可。這是程序面的。但實際面
呢?一個非台勞只是因為一年有兩個月在大陸而要管好大陸工作版,確實不易,我也不會
天真的相信我可以。所以我的立場會是,持續增加新版主與挽留n版主。我目前只會針對穩
定版面與協助新手進入大家的圈子。而相關資訊在新增版主以後我會慢慢學習分類
,並整理資訊。多問多學習是我的立場。一旦版面穩定,版主人數也夠,我就會辭去版主
職務。
75F:推 isaacc:可他暑假在自己家公司打工過耶,勉強算... 61.171.78.176 05/24 10:03
76F:→ isaacc:只是接觸的層面與看事情的深度,有點差異 61.171.78.176 05/24 10:03
77F:推 iwantRMB:如果打工也算,那實習生也算嗎?@@a 218.1.221.216 05/24 11:20
78F:推 bobobian:我還沒認真問耶,因為怕他會哭哭 203.177.140.74 05/24 11:21
79F:→ bobobian:不要把問題推給版友啊,咩皇!你不是想當家 203.177.140.74 05/24 11:23
80F:→ bobobian:當家就要有嘎茲啊!沒嘎茲會很鳥耶! 203.177.140.74 05/24 11:23
※ 編輯: mulkcs 來自: 218.160.177.185 (05/24 18:15)
81F:推 bobobian:我又有問題了!你說你多問多學習,可是.... 203.177.140.74 05/24 19:05
82F:→ bobobian:你表現的卻是不問不聽人言耶,這....... 203.177.140.74 05/24 19:05
83F:→ bobobian:可是你一直強調不要小看你,你可是有過 203.177.140.74 05/24 19:06
84F:→ bobobian:"在爹娘公司打工過"的豐富經驗呢,這..... 203.177.140.74 05/24 19:07
85F:→ bobobian:請參選人解釋,此種情形該如何處置? 203.177.140.74 05/24 19:07
86F:→ mulkcs:真的很對不起 我看不懂你的問題218.160.177.185 05/24 21:02
87F:噓 samkuo0104:426 還得要經過判定,就不喜歡了.. 118.168.41.203 05/25 00:34
88F:→ gisan:沒當過台幹的真的很難理解台幹的難處 211.22.173.106 05/27 16:02
89F:→ gisan:如果只是定好版龜, 大家都可以幹版主了 211.22.173.106 05/27 16:02
90F:→ gisan:也不需要去做分版... 211.22.173.106 05/27 16:03